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工業安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建筑用安全帽。
背景技術:
隨著建筑工業的迅猛發展,建筑工地的工人越來越多,而工人的職業病也越來越嚴重,這是由于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差,長期在工地吸入大量的灰塵會引起塵肺病、肺心病等疾病,所以要讓工人知道并時刻提醒他們,高濃度的灰塵會影響他們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建筑用安全帽,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建筑用安全帽,包括帽殼,所述帽殼的正面設有帽沿,所述帽殼的兩側安裝有轉動圓軸,所述轉動圓軸通過圓孔固定連接轉動筒體,所述轉動筒體的外側面設有圓孔,所述轉動筒體遠離圓軸的一端套接滑動桿,所述滑動桿的側面設有彈簧凸起,所述彈簧凸起卡接圓孔,所述滑動桿的另一端固定連接面罩,所述面罩的中部設有防塵口罩,所述轉動圓軸在帽殼內部的一端設有孔道,所述孔道的內部安裝有鐵桿,所述鐵桿在孔道內的一端焊接鐵片,所述鐵片卡接彈簧,所述鐵桿的另一端焊接圓滑導體,所述圓滑導體卡接凹槽,所述凹槽的內側設有銅片,所述凹槽設于塑料殼體的兩側,所述塑料殼體安裝在帽殼的內側,所述帽殼的外表面安裝有警報器、蓄電池、灰塵檢測器和控制器,所述灰塵檢測器電連接銅片,所述銅片電連接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別電連接蓄電池和警報器。
優選的, 所述帽沿和面罩的彎曲弧度相同。
優選的, 所述警報器、蓄電池、灰塵檢測器和控制器均安裝在帽殼頂筋的下部。
優選的,所述圓孔至少設有四個。
優選的,所述面罩的側面設有卡接帽沿的卡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建筑用安全帽通過灰塵檢測器檢測工人周圍空氣的灰塵濃度,當周圍灰塵濃度達到對人體有害時,灰塵檢測器將會傳遞信號,通過凹槽連接圓滑導體傳遞到控制器,控制器電連接蓄電池控制警報器發出警報,提醒工人佩戴防塵口罩,工人佩戴防塵口罩時會帶動轉動圓軸,員工佩戴防塵口罩會轉動轉動筒體,帶動轉動圓軸轉動,使圓滑導體脫離凹槽,灰塵檢測器停止傳遞信號到控制器,控制器斷開電路關閉警報裝置。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建筑用安全帽的俯視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建筑用安全帽的左視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圖1中a出的放大圖。
圖中,1帽殼、2帽沿、3警報器、4蓄電池、5灰塵檢測器、6轉動筒體、7滑動桿、8彈簧凸起、9面罩、10防塵口罩、11圓孔、12轉動圓軸、13鐵桿、14圓滑導體、15彈簧、16孔道、17塑料殼體、18凹槽、19鐵片、20控制器、21銅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建筑用安全帽,包括帽殼1,所述帽殼1的正面設有帽沿2,所述帽殼1的兩側安裝有轉動圓軸12,所述轉動圓軸12通過圓孔固定連接轉動筒體6,轉動筒體6旋轉時會帶動轉動圓軸12轉動,使電路斷開關閉警報器,所述轉動筒體6的外側面設有圓孔11,所述圓孔11至少設有四個,所述轉動筒體6遠離圓軸的一端套接滑動桿7,所述滑動桿7的側面設有彈簧凸起8,所述彈簧凸起8卡接圓孔11,可以根據每個員工面部的不同調節大小,便于員工的佩戴,確保面罩9佩戴時的穩定,所述滑動桿7的另一端固定連接面罩9,所述面罩9的中部設有防塵口罩10,所述面罩9的側面設有卡接帽沿2的卡槽,所述帽沿2和面罩9的彎曲弧度相同,確保帽沿2和面罩9的卡槽吻合,在員工不帶面罩時可以調節滑動桿7使帽沿2卡接面罩9的卡槽,便于攜帶、取用,所述轉動圓軸12在帽殼1內部的一端設有孔道16,所述孔道16的內部安裝有鐵桿13,所述鐵桿13在孔道16內的一端焊接鐵片19,所述鐵片19卡接彈簧15,所述鐵桿13的另一端焊接圓滑導體14,所述圓滑導體14卡接凹槽18,所述帽殼1的外表面安裝有警報器3、蓄電池4、灰塵檢測器5和控制器20,所述警報器3、蓄電池4、灰塵檢測器5和控制器20均安裝在帽殼1頂筋的下部,頂筋可以減小墜落物沖擊力,所以在設計過程不要毀壞頂筋,所述灰塵檢測器5電連接銅片21,所述銅片21電連接控制器20,所述控制器20電連接蓄電池4和警報器3,在建筑工地灰塵濃度過大,會引發該裝置發出警報,提醒員工佩戴防塵口罩10,員工佩戴防塵口罩10會轉動轉動筒體6,帶動轉動圓軸12轉動,使圓滑導體14脫離凹槽18,灰塵檢測器5停止傳遞信號到控制器20,控制器20斷開電路關閉警報裝置。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