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包括:
拉頭本體,包括固定連接的頂板和底板;
碼鉤,其可活動的設置在所述頂板上;
拉片,其通過所述碼鉤可轉動的設置在所述頂板上;
彈片,設置在所述碼鉤的上側,其中部朝向所述頂板彎曲,所述彈片抵靠于所述碼鉤,以向所述碼鉤提供彈力;
帽蓋,固定于所述拉頭本體上,所述碼鉤及所述彈片均收容于所述帽蓋中;所述帽蓋的內頂面為中部朝遠離所述頂板方向凹陷的凹弧面,所述彈片的至少一端抵靠于所述凹弧面,當所述彈片發生形變時其端部沿所述凹弧面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上設置有第一定位孔以及第二定位孔;
所述碼鉤包括主體部、自鎖部及定位部,所述自鎖部與所述定位部分別設置在所述主體部的兩端,所述自鎖部朝向所述頂板延伸且與所述第一定位孔的位置對應,所述定位部朝向所述頂板延伸且限位于所述第二定位孔中;所述碼鉤能夠以所述定位部為轉軸轉動以使所述自鎖部進出所述第一定位孔;所述彈片能夠向所述碼鉤提供使所述自鎖部進入所述第一定位孔的彈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包括延伸部及兩個并排設置的突出部,所述延伸部由所述主體部朝向所述頂板彎折形成,兩個所述突出部設置在所述延伸部上,兩個所述突出部分別朝所述延伸部的兩側突出;所述第二定位孔為兩個,兩個所述突出部分別設置在兩個所述第二定位孔中形成所述碼鉤的旋轉軸,所述帽蓋的兩側壁分別位于兩個所述第二定位孔處,以將所述突出部限位在所述第二定位孔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帽蓋的兩側壁上對應所述第二定位孔的位置處均設置有定位槽,所述突出部可轉動的地限位在所述定位槽與所述第二定位孔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片折彎呈V型;或者,所述彈片彎曲呈弧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片的兩端均抵靠于所述凹弧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帽蓋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卡接部,所述拉頭本體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卡接部,其中所述第一卡接部和所述第二卡接部一一對應,所述第一卡接部和所述第二卡接部卡扣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接部為條狀;所述頂板與所述底板通過支撐柱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卡接部為設置在所述支撐柱上的長條形的卡槽,所述第一卡接部卡接在所述卡槽中。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帽蓋上設置有勾部,所述勾部勾掛于所述頂板。
10.一種拉鏈,其特征在于,所述拉鏈具有權利要求1-9中任一的帶帽蓋的沖壓自鎖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