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治療牙痛的口服液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中藥制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治療牙痛的口服液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牙痛是口腔科牙齒疾病最常見的癥狀之一,其表現為牙齦紅腫、遇冷熱刺激痛、面頰部腫脹等。牙痛大多由牙齦炎、牙周炎、蛀牙或折裂牙而導致牙髓(牙神經)感染所引起。牙痛屬于牙齒毛病的外在反應,有可能是齲齒、牙髓或犬齒周圍的牙齦被感染,前白齒出現 裂痕也會引起牙痛,有時候僅是菜屑卡在牙縫而引起不適。另外,牙痛也可能是由鼻竇炎引發。中醫認為風熱侵襲風火邪毒侵犯,傷及牙體及牙齦肉,邪聚不散,氣血滯留,氣穴不通,瘀阻脈絡而為病。并且,手、足陽明經脈分別為下齒、上齒,大腸、胃腑積熱或風邪外襲經絡,郁于陽明而化火,火邪循經上炎而發牙痛。腎主骨,齒為骨之余,腎陰不足,虛火上炎亦可引起牙痛。亦有多食甘酸之物,口齒不潔,垢穢蝕齒而作痛者。因此,牙痛主因是氣穴的通暢與否,次之與手足陽明經和腎經有關。牙痛藥物治療,一般情況下常用甲硝唑、芬必得西藥等止疼,這類西藥治標不治本,而且長期使用有副作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治療牙痛的中藥口服液及其制備方法。本發明治療牙痛的口服液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藥何首烏30 120份、蒲公英30 120份、紫花地丁 30 120份制成。作為優化,也可以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藥何首烏35份、蒲公英40份、紫花地丁 45份制成。治療牙痛的口服液的制備方法將所述重量份數的何首烏、紫花地丁、蒲公英;加入到180 720份水中,煎煮50 60分鐘;濾過,將濾液靜置6 12小時,取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1. 30 1. 35 ;加無水乙醇至乙醇體積濃度60%,靜置6 12小時,濾過,回收乙醇,灌封,100°C通蒸汽20分鐘,即得。本發明的口服液組方中,何首烏補益精血;解毒,截瘧,潤腸通便;用于血虛頭昏目眩;肝腎陰虛之腰膝酸軟;遺精;腸燥便秘等。蒲公英清熱解毒,消腫散結;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眼結膜炎,流行性腮腺炎,咽炎等。紫花地丁清熱解毒,涼血消腫;主治黃疸、目赤腫痛、咽炎等。諸藥配伍應用,潤腸通便、清熱解毒、涼血消腫、效用更強,治療牙痛效果顯著;對腮腺炎,扁桃體炎,乳腺炎,闌尾炎,淋巴腺炎,結膜炎,咽炎,口腔潰瘍,痤瘡,粉刺也有特效。有關臨床資料如下62個病例中,男性33例,女性29例;年齡最大的57歲,最小19歲,其中病程最長者10天,最短3小時。辯證分型胃經郁火型40例,表現為牙痛甚烈,口臭口渴,溲黃便秘,苔黃脈洪等。腎陰虧損型15例,表現為牙痛隱作,綿綿不休,或時作時止,口不臭,脈細或齒浮動等。氣滯血瘀型7例,表現為牙齒劇痛,入夜尤甚,口不渴或渴不欲飲等。治療方法每次服用治療牙痛口服液20 50毫升,一日3 5次。療效標準顯效口服I次后,牙痛癥狀明顯減輕,3次后疼痛消失者。有效口服6次后,牙痛癥狀有所好轉,遇張口說話、漱口刷牙及冷、熱、酸飲食刺激仍加重者。無效口服6次后,牙痛癥狀無任何改善者。病例治療后療效統計結果如下._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牙痛的口服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藥何首烏30 120份、蒲公英30 120份、紫花地丁 30 120份制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藥何首烏35份、蒲公英40份、紫花地丁 45份制成。
3.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所述口服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重量份數的何首烏、紫花地丁、蒲公英;加入到180 720份水中,煎煮50 60分鐘;濾過,將濾液靜置6 12小時,取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1. 30 1. 35 ;加無水乙醇至乙醇體積濃度60%,靜置6 12小時,濾過,回收乙醇,灌封,100°C通蒸汽20分鐘,即得。
全文摘要
本發明治療牙痛的口服液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藥何首烏30~120份、蒲公英30~120份、紫花地丁30~120份制成。也可以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藥何首烏35份、蒲公英40份、紫花地丁45份制成。治療牙痛的口服液的制備方法將所述重量份數的何首烏、紫花地丁、蒲公英;加入到180~720份水中,煎煮50~60分鐘;濾過,將濾液靜置6~12小時,取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1.30~1.35;加無水乙醇至乙醇體積濃度60%,靜置6~12小時,濾過,回收乙醇,灌封,100℃通蒸汽20分鐘,即得。
文檔編號A61P1/02GK103006919SQ201310010529
公開日2013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1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11日
發明者步新源 申請人:步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