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老化用皮膚外用劑,其含有選自腺苷N1-氧化物5′-磷酸、其類似物及其鹽的1種或2種以上作為有效成分。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外用劑,其中腺苷N-1氧化物5′-磷酸的類似物是選自腺苷N-1氧化物、3′-α-葡萄糖基腺苷N-1氧化物及5′-α-葡萄糖基腺苷N-1氧化物的1種或2種以上。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皮膚外用劑,其還含有選自抗壞血酸2-葡萄糖苷、乙二胺四醋酸及表沒食子兒茶素沒食子酸酯的1種或2種以上。
4.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所述的皮膚外用劑,其作為皮膚的更新改善劑。
5.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所述的皮膚外用劑,其作為皮膚屏障功能亢進劑。
6.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所述的皮膚外用劑,其作為抗皺紋劑。
7.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所述的皮膚外用劑,其作為抗色斑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