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療器械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針刺傷是一種在皮膚深部的且足以使受害者出血的意外傷害,是當今醫務人員所面臨的最嚴重的職業性危險因素之一,醫務人員因職業感染血源性傳播疾病的危險性是普通人群的2~19倍,并且80%歸因于針刺傷,它不僅對醫務人員的身心造成傷害,還可對醫療單位造成巨大的醫療支出(如出現醫務人員因針刺傷而導致艾滋感染等情況)。目前國內外僅有針對某類針刺傷的防護產品,如一種防針刺安全采血針、防針刺傷輸液袋、防針刺傷的注射器等等,尚未有能夠針對多種針形銳利器械使用時的防護器械,因此對于針形銳利器械種類繁多且使用頻繁的醫療單位,很難普及應用。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前述現有技術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及其使用方法,其通過套筒、彈簧和底座的機械配合來控制尖刺部夾持件對諸如針頭、牙科車針、機用擴銼針等多種器械尖刺部的夾持力度,不但可以方便進行器械尖刺部的安裝或拆卸,還可以因器械尖刺部被夾持件包裹住而防止刺傷人體,保障銳利器械與耗材、儀器、設備等組件的安全連接使用。此外,所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還具有可對器械尖刺部進行清潔、結構簡單、拆裝方便和成本低等優點,便于實際推廣和應用。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包括尖刺部夾持件、套筒、螺旋彈簧和底座,其中,所述尖刺部夾持件由柄部和連接該柄部的若干片夾持瓣體構成,所有的夾持瓣體環向布置并圍成一道尖刺部插入孔;所述尖刺部夾持件的柄部在依次貫穿所述套筒和所述螺旋彈簧后螺紋連接所述底座;所述套筒的兩端口徑大小不同,所述螺旋彈簧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套筒的小口徑端內壁和所述底座相抵,使得所述套筒的小口徑端能夠在所述螺旋彈簧的驅動下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以縮緊所述尖刺部插入孔。
優化的,在所述套筒的外壁面設有推壓手柄。
優化的,在所述套筒的小口徑端內壁上設有用于與所述螺旋彈簧的端部相抵的擋塊。
優化的,所述套筒的小口徑端對所述夾持瓣體的擠壓作用面為傾斜角度介于40~50度之間的環向傾斜面。
優化的,在所述尖刺部插入孔的進口端內壁上設有沿孔軸心線方向延展的波紋結構。
優化的,所述尖刺部插入孔為圓形孔或方形孔。
優化的,所述尖刺部夾持件由耐高溫高壓的塑料、高韌性金屬或記憶合金制成。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前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01.將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垂直放于操作臺面上,且使其底座在下;
S102.將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孔內;
S103.向下推動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與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脫離接觸,然后將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到位;
S104.松開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在螺旋彈簧的驅動下自動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
或者,松開并向上推壓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
S105.將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從待拆卸器械上取下。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另一方面還提供了另一種前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201.將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垂直放于操作臺面上,且使其底座在下;
S202.將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孔內;
S203.向下推動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與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脫離接觸,然后將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到位;
S204.松開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在螺旋彈簧的驅動下自動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
或者,松開并向上推壓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
S205.將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安裝到待安裝器械上。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另一方面還提供了另一種前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301.將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垂直放于操作臺面上,且使其底座在下;
S302.將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插入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孔內;
S303.向下推動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與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脫離接觸,然后將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插入到位;
S304.松開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在螺旋彈簧的驅動下自動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待清潔器械的尖刺部;
或者,松開并向上推壓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
S305.左右轉動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并以略大于夾持處動摩擦力的力外拉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直到將器械尖刺部拔出。
綜上,采用本發明所提供的一種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及其使用方法,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該器械通過套筒、彈簧和底座的機械配合來控制尖刺部夾持件對諸如針頭、牙科車針、機用擴銼針等多種器械尖刺部的夾持力度,不但可以方便進行器械尖刺部的安裝或拆卸,還可以因器械尖刺部被夾持件包裹住而防止刺傷人體,保障銳利器械與耗材、儀器、設備等組件的安全連接使用;(2)可以適用于注射針頭、牙科車針、牙科機用擴挫針、醫用縫針和牙科銳利器械等多種針形銳利器械,特別適合于針形銳利器械種類繁多且使用頻繁的醫療單位;(3)可以對針形銳利器械的尖刺部進行清潔,刮除附著在尖刺部上的材料、污垢等雜質;(4)所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還具有結構簡單、拆裝方便和成本低等優點,便于實際推廣和應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提供的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結構剖示圖。
圖2是本發明提供的多用防針刺傷器械中尖刺部夾持件的正視圖。
上述附圖中:1、尖刺部夾持件 101、柄部 102、夾持瓣體 103、尖刺部插入孔 2、套筒201、推壓手柄 202、擋塊 3、螺旋彈簧 4、底座 5、尖刺部。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參照附圖,通過實施例方式詳細地描述本發明提供的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及其使用方法。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對于這些實施例方式的說明用于幫助理解本發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定。
本文中術語“和/或”,僅僅是一種描述關聯對象的關聯關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種關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單獨存在A,單獨存在B,同時存在A和B三種情況,本文中術語“/和”是描述另一種關聯對象關系,表示可以存在兩種關系,例如,A/和B,可以表示:單獨存在A,單獨存在A和B兩種情況,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關聯對象是一種“或”關系。
實施例一
圖1示出了本發明提供的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結構剖示圖,圖2示出了本發明提供的多用防針刺傷器械中尖刺部夾持件的正視圖。
本實施例提供的所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包括尖刺部夾持件1、套筒2、螺旋彈簧3和底座4,其中,所述尖刺部夾持件1由柄部101和連接該柄部101的若干片夾持瓣體102構成,所有的夾持瓣體102環向布置并圍成一道尖刺部插入孔103;所述尖刺部夾持件1的柄部101在依次貫穿所述套筒2和所述螺旋彈簧3后螺紋連接所述底座4;所述套筒2的兩端口徑大小不同,所述螺旋彈簧3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內壁和所述底座4相抵,使得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能夠在所述螺旋彈簧3的驅動下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102,以縮緊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
如圖1至圖2所示,在所述多用防刺傷器械的結構中,所述尖刺部夾持件1的頭部端面被十字形開口至所述柄部101,從而形成四片所述夾持瓣體102,并在頭部端面中心形成被所有夾持瓣體102包圍的尖刺部插入孔103,其可以但不限于由耐高溫高壓的塑料、高韌性金屬或記憶合金等具有形變恢復特性的材質制成,以便在放松所述夾持瓣體102時能夠自動擴大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的孔徑。所述套筒2內套所述螺旋彈簧3和所述尖刺部夾持件1的柄部101和所述夾持瓣體102的根部,其可以但不限于由耐高溫高壓的塑料或金屬制成。所述螺旋彈簧3可以但不限于由高彈力的金屬制成,其始終處于壓縮狀態,并能夠通過其對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內壁產生的形變恢復彈力驅動所述套筒2向遠離所述底座4的方向移動,以便驅動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對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102產生擠壓作用,進而縮緊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以便夾持固定住插入該孔的尖刺部5。同時當向所述底座4方向推動所述套筒2,并使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與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102脫離接觸(此時所述螺旋彈簧3被進一步壓縮)時,可以放松所述夾持瓣體102,以便尖刺部5能夠順利插入孔徑可擴大的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所述底座4可以但不限于由耐高溫高壓的塑料或金屬制成,并設有一中凹且可與所述柄部101螺紋連接的圓柱體。
所述多用防刺傷器械可以用于將尖刺部從可拆裝器械上取下,具體可以但不限于包括如下步驟:S101.將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垂直放于操作臺面上,且使其底座在下;
S102.將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孔內;
S103.向下推動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與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脫離接觸,然后將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到位;
S104.松開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在螺旋彈簧的驅動下自動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
或者,松開并向上推壓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
S105.將待拆卸器械的尖刺部從待拆卸器械上取下。其中,所述尖刺部與可拆裝器械可以但不限于分別為針頭與注射器、牙科車針與牙科手機的頭部和牙科機用擴挫針與牙科手機的頭部等。
所述多用防刺傷器械還可以用于將尖刺部安裝到可拆裝器械上,具體可以但不限于包括如下步驟:
S201.將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垂直放于操作臺面上,且使其底座在下;
S202.將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孔內;
S203.向下推動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與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脫離接觸,然后將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到位;
S204.松開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在螺旋彈簧的驅動下自動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
或者,松開并向上推壓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固定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
S205.將待安裝器械的尖刺部安裝到待安裝器械上。其中,所述尖刺部與可拆裝器械可以但不限于分別為針頭與注射器、牙科車針與牙科手機的頭部、牙科機用擴挫針與牙科手機的頭部和醫用縫針與縫線等。
所述多用防刺傷器械還可以用于對醫療器械的尖刺部進行清潔,具體可以但不限于包括如下步驟:
S301.將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垂直放于操作臺面上,且使其底座在下;
S302.將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插入多用防針刺傷器械的尖刺部插入孔內;
S303.向下推動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與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脫離接觸,然后將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插入到位;
S304.松開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在螺旋彈簧的驅動下自動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待清潔器械的尖刺部;
或者,松開并向上推壓套筒,使套筒的小口徑端上移并擠壓被其內套的所有夾持瓣體,通過縮緊尖刺部插入孔來夾持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
S305.左右轉動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并以略大于夾持處動摩擦力的力外拉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直到將器械尖刺部拔出。其中,所述待清潔的器械尖刺部可以但不限于為被樹脂和各類粘固粉等牙科材料污染的粘固粉充填器、柳葉蠟刀等器械的銳利端。
綜上,該器械通過套筒、彈簧和底座的機械配合來控制尖刺部夾持件對諸如針頭、牙科車針、機用擴銼針等多種器械尖刺部的夾持力度,不但可以方便進行器械尖刺部的安裝或拆卸,還可以因器械尖刺部被夾持件包裹住而防止刺傷人體,保障銳利器械與耗材、儀器、設備等組件的安全連接使用。此外,所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還具有適用種類繁多的針形銳利器械安裝及拆卸、對器械尖刺部進行清潔、結構簡單、拆裝方便和成本低等優點,便于實際推廣和應用。
優化的,在所述套筒2的外壁面設有推壓手柄201。如圖1所示,由于所述推壓手柄201向所述底座4方向傾斜,可以方便省力的通過所述推壓手柄201向所述底座4方向推動所述套筒2或向所述底座4反方向推動所述套筒2。
優化的,在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內壁上設有用于與所述螺旋彈簧3的端部相抵的擋塊202。如圖1所示,通過設置所述擋塊202,可以止擋所述螺旋彈簧3的端部,防止該端部被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內壁擠壓變形,保障所述螺旋彈簧3的使用壽命。
優化的,所述套筒2的小口徑端對所述夾持瓣體102的擠壓作用面為傾斜角度介于40~50度之間的環向傾斜面。如圖1所示,通過前述擠壓作用面的傾斜角度設置,可根據力的分解原理,使作用在所述夾持瓣體102上且用于縮緊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的分力較大化,以提高對尖刺部5的夾持靜摩擦力,保障穩固效果。作為優化的,如圖1所述,在本實施例中前述擠壓作用面的傾斜角度設置為45度。
優化的,在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的進口端內壁上設有沿孔軸心線方向延展的波紋結構。利用前述設置的波紋結構(圖中未示出),可以對處于待清潔器械的尖刺部上的附著雜質起到一個刮除作用,進一步提升清潔效果。
優化的,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為圓形孔或方形孔。由于大多數尖刺部為圓形,因此作為舉例的,如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尖刺部插入孔103設為圓形孔。
綜上,本實施例所提供的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及其使用方法,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該器械通過套筒、彈簧和底座的機械配合來控制尖刺部夾持件對諸如針頭、牙科車針、機用擴銼針等多種器械尖刺部的夾持力度,不但可以方便進行器械尖刺部的安裝或拆卸,還可以因器械尖刺部被夾持件包裹住而防止刺傷人體,保障銳利器械與耗材、儀器、設備等組件的安全連接使用;(2)可以適用于注射針頭、牙科車針、牙科機用擴挫針、醫用縫針和牙科銳利器械等多種針形銳利器械,特別適合于針形銳利器械種類繁多且使用頻繁的醫療單位;(3)可以對針形銳利器械的尖刺部進行清潔,刮除附著在尖刺部上的材料、污垢等雜質;(4)所述多用防針刺傷器械還具有結構簡單、拆裝方便和成本低等優點,便于實際推廣和應用。
如上所述,可較好地實現本發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根據本發明的教導,設計出不同形式的多用防針刺傷器械及其使用方法并不需要創造性的勞動。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對這些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整合和變型仍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