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藥品領域,涉及一種離子vc粉霧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越來越多的資料表明維生素c治療口腔潰瘍療效顯著,能明顯縮短潰瘍癥狀消失時間,降低復發率,提高治療滿意度,且安全性較好;在臨床上常使用大劑量靜脈滴注維生素c用于治療癌癥患者化療、放療后期引起的口腔潰瘍或是將維生素c片研磨成粉末局部涂抹或是服用維生素c口服制劑。
但是,由于維生素c水溶液呈強酸性,在臨床使用上可致高尿酸血癥、痛風性關節炎發作或腎結石等等不良反應;特別是大劑量注射使用時,由于濃度較高,故刺激血管引起疼痛,引起不良反應較多,所以需利用深靜脈置管給藥或給藥后即給等滲液快速沖洗血管,減輕維c對血管的刺激;在聯合用藥方面,也受到限制,需盡量單獨使用,不與堿性藥伍用,以免降低效價,這給重大疑難病癥需聯合用藥帶來非常不便;同時,由于其為強酸性物質,在堿性藥液中易氧化失效,故在使用時需現配、避光和熱,在臨床應用上較為麻煩;維生素c片研磨成粉末局部涂抹或是口服維生素c口服制劑,也因為維生素c的強酸性對胃、咽喉、口腔黏膜和牙齒有一定損害。
維生素c鈉(即l-抗壞血酸鈉)的作用與維生素c相同,但由于是鈉鹽,所以性能更穩定,同時不再有維生素c的強酸性,可以與多種藥物同時服用,更優于維生素c;維生素c鈉進入人體后以離子vc狀態存在,更容易被人體吸收,參與人體的體內多種代謝過程。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背景技術所面臨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治療口腔潰瘍的離子vc粉霧劑及其制備方法。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離子vc粉霧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1-100份,藥用載體1-300份。
作為改進,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3份,藥用載體8份。
作為改進,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89份,藥用載體280份。
作為改進,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47份,添加藥用載體170份。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離子vc粉霧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維生素c鈉與藥用載體分別粉碎成納米級細粉,粒徑為1000nm-5000nm,按等量遞增的方法混合均勻,灌裝于給藥裝置中,密封包裝即得。
作為改進,藥用載體為:葡萄糖、甘露醇、木糖醇、蔗糖、甜菊糖、異麥芽酮糖醇等中的一種或幾種。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制劑是以維生素c鈉納米級超細粉與藥用載體納米級超細粉充分混勻后充入專用給藥裝置,給藥后以霧化藥粉的形式到達患處,可使藥物發揮靶向、
高效、速效、安全的治療口腔潰瘍作用同時又具有使用、攜帶方便,患者依從性好,對粘膜無刺激性等優點,霧化藥粉直接與患處充分接觸,在患處均勻分布、迅速吸收并發揮藥效,使離子vc的臨床適應癥范圍得到進一步拓展。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好的理解本發明的目的、特征以及功效等,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3份,藥用載體8份。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維生素c鈉與藥用載體分別粉碎成納米級細粉,粒徑為1000nm-5000nm,按等量遞增的方法混合均勻,灌裝于給藥裝置中,密封包裝即得。
藥用載體為:葡萄糖、甘露醇、木糖醇、蔗糖、甜菊糖、異麥芽酮糖醇等中的一種或幾種。
實施例2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89份,藥用載體280份。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維生素c鈉與藥用載體分別粉碎成納米級細粉,粒徑為1000nm-5000nm,按等量遞增的方法混合均勻,灌裝于給藥裝置中,密封包裝即得。
藥用載體為:葡萄糖、甘露醇、木糖醇、蔗糖、甜菊糖、異麥芽酮糖醇等中的一種或幾種。
實施例3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47份,添加藥用載體170份。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維生素c鈉與藥用載體分別粉碎成納米級細粉,粒徑為1000nm-5000nm,按等量遞增的方法混合均勻,灌裝于給藥裝置中,密封包裝即得。
藥用載體為:葡萄糖、甘露醇、木糖醇、蔗糖、甜菊糖、異麥芽酮糖醇等中的一種或幾種。
實施例4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維生素c鈉5份,木糖醇30份。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維生素c鈉5份和木糖醇30份分別粉碎成納米級超細粉,粒徑為1000nm-5000nm,按等量遞增的方法混合均勻,灌裝于專用給藥裝置中,密封包裝即得。
實施例5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異麥芽酮糖醇20份,維生素c鈉10份,木糖醇10份。
一種離子vc粉霧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異麥芽酮糖醇20份、維生素c鈉10份、木糖醇10份分別粉碎成納米級超細粉,粒徑為1000nm-5000nm,按等量遞增的方法混合均勻,灌裝于專用給藥裝置中,密封包裝即得。
以上詳細說明僅為本發明之較佳實施例的說明,非因此局限本發明的專利范圍,所以,凡運用本創作說明書內容所為的等效技術變化,均包含于本發明的專利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