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療器械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腫瘤內科的引流管裝置。
背景技術:
在腫瘤內科治療過程中,需要使用引流管裝置進行治療,腫瘤內科需要治療的時間長,治療過程中可能會暫停引流一段時間,將引流器直接拆下,下次引流時需要重新穿孔裝設引流管裝置,給病人痛苦。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用于腫瘤內科的引流管裝置,暫停引流時,保護裝置和引流管分離,患者身上只固定引流管,便于患者活動;進行組裝時,針在彈性膠套和橡膠墊圈的保護下不與外部接觸,防止使得傷口感染;消毒襯套和消毒層防止傷口感染,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腫瘤內科的引流管裝置,包括引流管和針,所述引流管的下端為半球形,引流管的下端設有通孔,引流管的內部固定有橡膠墊圈,引流管的外側面和彈性膠套的內壁滑動連接,彈性膠套的外側面固定有消毒襯套,彈性膠套的上端和固定板的下表面連接,所述針的側面固定有保護裝置,針的出液端通過l形管和軟管的進液口連通。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固定板包括消毒層,消毒層的上表面和吸水層的下表面固定連接,吸水層的上表面和固定層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消毒層、吸水層和固定層的中間位置均開設有圓孔,消毒層的下表面和彈性膠套的上表面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固定層的左右兩端均固定有固定端。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保護裝置的上蓋,上蓋的安裝孔和針的側面固定連接,上蓋的下表面設有內圈和外圈,內圈和外圈形成的卡槽和引流管的上端卡接,針的外側面套接有彈性膠套,彈性膠套的上端和上蓋的下側面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軟管上固定有流速調節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用于腫瘤內科的引流管裝置,暫停引流時,保護裝置和引流管分離,患者身上只固定引流管,便于患者活動;進行組裝時,針在彈性膠套和橡膠墊圈的保護下不與外部接觸,防止使得傷口感染;消毒襯套和消毒層防止傷口感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中:1流速調節器、2軟管、3l形管、4針、5保護裝置、51上蓋、52內圈、53外圈、54彈性膠套、6橡膠墊圈、7引流管、8固定板、81消毒層、82吸水層、83固定層、9固定端、10消毒襯套、11彈性膠套、12通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腫瘤內科的引流管裝置,包括引流管7和針4,引流管7的下端為半球形,避免引流管7下端對患者傷口造成損傷,引流管7的下端設有通孔12,引流管7的內部固定有橡膠墊圈6,引流管7的外側面和彈性膠套11的內壁滑動連接,彈性膠套11的外側面固定有消毒襯套10,彈性膠套11的上端和固定板8的下表面連接,固定板8包括消毒層81,消毒襯套10和消毒層81防止傷口感染,消毒層81的上表面和吸水層8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吸水層82吸附傷口處的液體,保持傷口處的干燥,吸水層82的上表面和固定層83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消毒層81、吸水層82和固定層83的中間位置均開設有圓孔,消毒層81的下表面和彈性膠套1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固定層83的左右兩端均固定有固定端9,針4的側面固定有保護裝置5,保護裝置5的上蓋51,上蓋51的安裝孔和針4的側面固定連接,上蓋51的下表面設有內圈52和外圈53,內圈52和外圈53形成的卡槽和引流管7的上端卡接,針4的外側面套接有彈性膠套54,進行組裝時,針4在彈性膠套54和橡膠墊圈6的保護下不與外部接觸,防止使得傷口感染,彈性膠套54的上端和上蓋51的下側面固定連接,暫停引流時,保護裝置5和引流管7分離,患者身上只固定引流管7,便于患者活動,針4的出液端通過l形管3和軟管2的進液口連通,軟管2上固定有流速調節器1。
在使用時:調節彈性膠套11在引流管7上的位置,將引流管7的下端插入到患者引流處,使用醫用膠帶將固定板8固定,并通過固定端9和外部束縛帶將固定板8固定,將保護裝置5安裝在引流管7的上端,安裝過程中彈性膠套54和橡膠墊圈6接觸,由于橡膠墊圈6固定在引流管7的內壁上,繼續向下移動保護裝置5,針4的尖端刺穿彈性膠套54和橡膠墊圈6延伸至橡膠墊圈6的下方,內圈52和外圈53形成的卡槽和引流管7的上端卡接,使得保護裝置5固定在引流管7上。
本發明,暫停引流時,保護裝置5和引流管7分離,患者身上只固定引流管7,便于患者活動;進行組裝時,針4在彈性膠套54和橡膠墊圈6的保護下不與外部接觸,防止使得傷口感染;消毒襯套10和消毒層81防止傷口感染。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