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彈簧承載工具的家用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如權利要求1開始部分中所限定的家用器具。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的專利文獻CH349389中已記載了這樣一種家用器具并因此已知該家用器具。專利文獻CH348389揭示了這樣已知構造的家用器具,其中一個工具在重力影響下在一個軸向方向上是可移動的,以致在重力影響下至少這一個工具以或多或少令人滿意方式保持與容器壁相接觸,其容器壁例如是用于保持被加工食品的容器的底部。專利文獻CH349389關于現有技術的結構在其所述的專利文獻中沒有給出任何具體詳細的說明,以致最終結果是顯而易見并且可允許的是在其已知的結構中,兩個工具在重力的影響下在軸向方向上是可移動的。可是在任何情況下,重力影響下的家用器具的工具的移動可導致令人滿意的結果,而未必是這種情況。例如將被加工的食品對工具提供比較高的機械阻力,在重力影響下的工具負載也不會完全保持所有工具施加到保持有將被加工食品的容器的底部。而且有可能產生不平穩的軸向移動的增加,其對于使用家用器具的使用者導致不舒服感并因此被認為不便于使用者。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排除上述的問題并且提供一種改進的家用器具。
根據本發明,為了實現所述的目的,提供了這樣一種類型的家用器具,該器具是由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和權利要求1特征部分中的特定技術特征而定義的。
由于根據本發明的特定技術特征的構造,其以比較簡單以及可靠的和抗老化的方式實現了本發明家用器具的每一工具保持靠于容器壁上,例如對于有將被加工食品的容器底部,在具有比較高的可靠性的工具端部區域中,其主要是通過選擇彈簧裝置的彈簧力來確定,從而每一工具總是為該工具可獲得的加工結果提供一最佳作用。并且,彈簧裝置的構造基本上消除了每一工具不平穩的軸向移動,對于使用者使用該家用器具來說其表現出舒適感。
在家用器具中,根據本發明,一種葉片彈簧構造形式或一種扭簧構造形式也可是一種彈性橡膠元件能夠用于彈簧裝置。然而,當家用器具根據本發明附加有如限定在權利要求2中的特定技術特征時,其將成為是非常有利的。這樣的一種結構是非常可靠的和簡單的。
在其家用器具中每一工具具有一關聯螺旋彈簧,當提供有另外的限定在權利要求3中的特定技術特征時,其進一步的構成將是非常有利的。由于緊湊的結構,其阻止了螺旋壓簧不希望的滑動,這也將是非常有利的。
在根據本發明的具有器具中,當提供有另外的限定在權利要求4中的特定技術特征時,其進一步的構成將是特別有利的。在這種方式中,其能實現的是,家用器具的各工具克服彈簧力在其軸向移動的可能性能夠通過家用器具的使用者而被阻擋住。
在家用器具具有阻擋裝置中,當提供有另外的限定在權利要求5中的特定技術特征時,其進一步的構成將是有利的。實際實驗已證明,這樣的結構是十分有利的。
在上述情況下,當家用器具附加有如限定在權利要求6中的特定技術特征時,其將進一步的構成是特別有利的。這樣,對于套筒夾具的可動性能以簡單的方式實現。
在家用器具具有阻擋裝置中,當提供有另外的限定在權利要求7中的特定技術特征時,其進一步的構成將是特別有利的。在這種方式中,其能夠實現的是,通過內套筒被握持的各工具當阻擋裝置在其松開位置和當阻擋裝置在其阻擋位置的時候可從家用器具的內部離開,即易于通過其頂推裝置使家用器具的內套筒內的各工具部分能夠向內套筒外移動,以便保證工具將從家用器具上分離開。
上述的內容以及本發明的另外一些形式通過下面實例的具體描述和結合該實例的解釋將更加易于理解。
下面本發明結合附圖將作出更加詳細的描述,其通過實例示出了一給定的實施例,但該實施例并不限定本發明。
圖1是以非常概括的方式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在操作形式中的家用器具,其中家用器具的工具是處在一攪拌器皿的容器壁上;
圖2示出了圖1家用器具的一部分,是從頂部和后部看的一斜視圖;圖3是以圖2中箭頭III所表示的一前視圖;圖4是以圖3中箭頭IV所表示的一下視圖,并且示出了圖1,如示于圖2和3中的部分家用器具;圖5是沿圖4中V-V線所剖的截面圖,其比較于圖2,3和4是放大了比例,其示出圖1,如示于圖2,3和4中的部分家用器具;圖6是以與圖5相同的方式表示了圖1家用器具的詳細結構,其詳細畫出了關于用來驅動家用器具工具的驅動裝置;圖7是一分解圖,其表示了圖1,如示于圖2,3,4和5中的部分家用器具。
優選實施方式圖1示意表示了一種用于加工放置在容器2中的至少一個食品產品的家用器具1。容器2是一種攪拌器皿。家用器具1具有一個殼體3,該殼體僅示意的表示在圖1中以及僅部分的表示在圖2中。
殼體3容納有用于轉動驅動具有器具1的兩個工具5和6的驅動裝置4。在目前的情況下,兩個工具5和6是由兩個攪拌器構成的。在已知的形式中,驅動裝置包括一個電機,其未示于圖中,并且該電機通過一個安裝板P和四個安裝支桿B而被固裝。一個也未在圖中示出的螺紋桿通過電機的軸裝置而可轉動的驅動。該螺紋桿與第一螺紋輪7和第二螺紋輪8相嚙合。各螺紋輪7或8相應地連接到外套筒9或10上。兩個外套筒是置于上部第一安裝防護板11與下部第二安裝防護板12之間,兩個外套筒9和10各有相應的端部13、14和15、16,所述的端部具有比對應的外套筒9或10小的直徑并且是可轉動的安裝在兩個安裝防護板11和12上。兩個安裝防護板固定地連接到安裝板P上。在這種方式下,安裝兩個外套筒9和10以致可轉動的驅動和在軸向方向上基本不可移動。
在各外套筒9和10中,相應的設置有內套筒17或18,內套筒17和18是被引導的,以致與相應的外套筒9和10可在軸向方向上移動。內套筒17和18各形成有一個握持裝置以用來相應地握持工具5或6。第一內套筒17以及第二內套筒18各具有八個偶合筋19和20,它們分別相應的與在第一外套筒9和第二外套筒10內的偶合槽21和22相嚙合。這樣,外套筒9和10與內套筒17和18通過偶合筋19和20以及偶合槽21和22被鎖定轉動,其結果是內套筒通過外套筒9和10可轉動的驅動。銷子23或24在徑向方向上由相應的兩內套筒17和18之一上橫向伸出,并且與相應的外套筒9或10上的軸向凹槽相嚙合,這些凹槽未示出在附圖中。橫向伸出的小子23和24以及與其兩個銷子23和24相配合的凹槽限定了內套筒17和18和相應的外套筒9和10軸向范圍的移動。
如上所述,內套筒17和18各分別形成一用于握持工具5或6的握持裝置。提供卡住工具的鎖定鉤25和26并且使工具5和6以互鎖的方式被卡住。
現簡短的詳細描述兩個工具5和6。兩個工具5和6各分別具有工具軸27或28,攪拌元件29和30,其攪拌元件相互交叉的連接到各工具軸27和28上。通過工具軸27和28,兩個工具5和6通過驅動裝置4而可被驅動以致可繞工具軸線31和32轉動,其軸線31和32是相互平行延伸的。兩個工具5和6從具有器具1的殼體3上伸出,通常尤其是以圖1所示的方式。相互交叉的攪拌元件29和30在遠離殼體3和兩個工具軸的攪拌元件29和30的端部區域處,即在兩個工具5和6的自由端33和34的區域處是相互連接的。相鄰其相應的攪拌元件29或30的自由端35或36,各工具軸27或28具有一槽37或38以適應于與相應的鎖鉤25或26相配合。
家用器具1的兩個工具5和6被引導以致能夠平行于工具軸線31和32的方向移動,這是通過內套筒17和18來實現的,其被引導以致相對于外套筒9和10通常是通過偶合筋19和20裝置和通過偶合槽21和22而在軸向方向上移動。因此,內套筒17和18和工具5和6的偏移通過從內套筒17和18橫向伸出的銷子23和24和通過在外套筒9和10上與其銷子23和24相配合的凹槽而被限制。
家用器具1還具有彈簧裝置39和40,其彈簧裝置39和40在工具5和6的轉動期間有彈性的加載于工具5和6上,在這樣的方式中,工具5和6的自由端部33和34平行于工具軸線31和32的方向被彈性的加載并且離開家用器具1的殼體3。彈簧裝置39和40各通過一相應的螺旋壓簧39或40而形成,并且每一工具5和6具有這樣一種相聯系的螺旋壓簧39和40,并且各工具5或6和其與之相聯系的螺旋壓簧39和40相互是同軸的。在這種情況下,尤其是由圖5和6所示出的,螺旋壓簧39或40同軸地安裝在各內套筒17或18上,為此目的,各內套筒17或18分別具有一套筒部分41或42,其具有一部分直徑小于偶合筋19和20。每一螺旋壓簧39和40的一端作用在內套筒17和18的一相應端上而其另一端作用在外套筒9和10的一相應端上。
其事實結果是,在家用器具1中,內套筒17和18被引導,以致可與相應的外套筒9和10作軸線移動,并且內套筒17和18克服螺旋壓簧39和40的力而移動,這就能以簡單、非常可靠和防老化的方式實現的是工具5和6的自由端部的區域能夠相適應的使其高的位置適合于容器2的容器壁的形狀,其保證了工具5和6在其自由端33和34的區域內通過彈簧裝置39和40的力十分可靠的保持貼靠于容器2的容器壁上。其結果,能夠實現的是兩個工具5和6總是基本作用提供給容器2內的加工的食品。而且,通過彈簧裝置39和40是這樣實現的,在其自由端33和34的區域內,兩個工具5和6尤其總是保持作用于容器2的容器壁上并且通過彈簧裝置39和40防止在軸向方向上不穩定的移動,對于使用者操作家用器具1來說其本身呈現出令人滿意的感覺。
在圖6中,應注意到該圖表示了這樣一個狀態,其中第二工具6被示出在一個軸向未變化的操作位置上,在該位置處第二工具6通過第二螺旋壓簧40而被保持,而第一工具5被示出在一個軸向變化的操作位置上,在該位置處第一螺旋壓簧已被受壓。兩個工具5和6之間的位置差由圖6中的標記H所表示。
為了確保有可能的軸向移動,因此內套筒17和18以及工具5和6通過家用器具1的使用者操作家用器具1另外具有的阻擋裝置43克服彈簧力而被鎖定。為了傳動阻擋裝置43,阻擋裝置43包括一個銷釘狀的動力傳動元件44。當阻擋裝置43已被設定到其阻擋位置時,從而內套筒17和18以及工具5和6克服彈簧裝置39和40的力,即克服螺旋壓簧39和40的力而被阻擋,以防止工具5和6的移動。
阻擋裝置43包括一個套筒夾具45。套筒夾具45被安排成相對于工具軸線31和32的方向可橫向移動,以使得阻擋裝置43能夠在其阻擋位置與松開位置之間移動。在這種情況下,套筒夾具被安置為可繞樞軸線46轉動,其樞軸線平行于工具軸線31和32方向延伸。為此目的,一個與樞軸線46同軸線的軸47連接到套筒夾具45上,該軸通過器械安裝支撐裝置可樞軸轉動,這些內容在此不作進一步的說明。銷釘狀的傳動元件44從軸47徑向方向橫向伸出。
在平面圖上基本為條形狀的并且具有圓形端部的套筒夾具45具有兩個孔48和49,這兩個孔與相應的軸線50和51同軸線。兩個阻擋套筒52和53連接到套筒夾具45上,第一個阻擋套筒52是與第一孔48同軸線而第二阻擋套筒53與第二孔49同軸線。第一阻擋套筒52提供于第一工具5,而第二阻擋套筒53提供于第二工具6。
當阻擋裝置43已被設置到其阻擋位置時,阻擋套筒52和53各與相應的內套筒17或18相同軸,由圖5可清楚看出。而且由于阻擋裝置43和兩個阻擋套筒52和53是在其阻擋位置上,阻擋套筒52和53距內套筒17和18僅有一個非常小的間隙,其也可從圖5中看到,其結果是,在這種情況下,內套筒17和18被阻擋,而內套筒17和18不會克服這種彈簧39和40的力被移動。在這種情況下,工具5和6同樣相對于彈簧裝置39和40的力克服軸向移動而被阻擋,其結果是兩個工具5和6的自由端33和34在相同軸向水平面上被恒定的保持住。
最后,應注意到家用器具1有一個推頂機構54,在這樣的家用器具中其通常是已知的。推頂機構54具有一個推頂支架55以使其與兩個推頂桿56和57連接。第一推頂桿56與第一工具5的工具軸線31同軸線。第二推頂桿57與第二工具6的工具軸線32同軸線。以螺旋壓簧形式回復彈簧58或59被安置在兩個推頂桿56和57的各自上。兩個回復彈簧58和59的一端作用在推頂支架55上而另一端作用在相應的支座板60或61上,其支座板60或61固定的安裝在具有器具1上,如能從圖2和5中看到。呈按鈕形式的傳動元件63通過一連接構件62而連接到推頂支架55上。
頂推支架55通過傳動元件63的動力傳動可克服恢復彈簧58的力進行移動。在這種方式下,頂推桿56和57也朝著兩個工具5和6的自由端33和34的方向移動,其結果是頂推桿56和57能夠產生與工具5和6的自由端35和36嚙合操縱并因此松開在槽37和38與鎖定鉤25和26之間的聯鎖嚙合,其結果是當傳動元件63被動力傳動時,工具5和6滑脫內套筒17和18,因此,工具5和6從家用器具1的支架上分離開。
本發明并不限定于以上所描述的實施例。例如,本發明特定的技術特征也可提供在僅具有一個可轉動驅動工具或多于兩個可轉動驅動工具,如三個或四個可轉動驅動工具的家用器具。而且,工具在軸線方向的引導可通過不同結構來實現。另外,可提供不同結構的彈簧裝置,例如是絲簧或板簧等等。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加工放置在容器(2)中的至少一個食品產品的家用器具(1),其具有一個殼體(3),和具有驅動裝置(4),其容納在殼體(3)內,以用于轉動驅動家用器具(1)的至少一個工具(5,6),和具有至少一個工具(5,6),其通過家用器具(1)的一個握持裝置(17,18)而被握持住并且從殼體(3)伸出,其工具可被驅動以致通過驅動裝置(4)繞著工具軸線(31,32)轉動,其工具被引導以致能夠平行于工具軸線(31,32)的方向移動,并且其工具有一個自由端(33,34),該自由端遠離殼體(3),其特征是提供至少一個彈簧裝置(39,40),并且至少一個彈簧裝置(39,40)有彈性的加載于在轉動驅動期間的至少一個工具(5,6)上,即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工具(5,6)的自由端(33,34)平行于工具軸線(31,32)的方向被彈性的促使離開殼體(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每一彈簧裝置(39,40)是由一螺旋壓簧(39,40)而形成的,并且螺旋壓簧(39,40)是與在每一工具(5,6)相聯系,每一工具(5,6)和其聯系的螺旋壓簧(39,40)是以互相同軸的形式安置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一個可轉動驅動外套筒(9,10)提供于每一工具(5,6),其外套筒是以在軸向方向上基本不可移動的方式安裝,并且一個內套筒(17,18)安置在每一外套筒(9,10)內,每一內套筒(17,18)形成一握持裝置(17,18)以用來握持工具(5,6),并且每一內套筒(17,18)通過相應的外套筒(9,10)可轉動的驅動以及在相應的外套筒(9,10)上被引導以致可在軸向方向上移動,所述的螺旋壓簧(39,40)同軸的安裝在每一內套筒(17,18)上,其彈簧一端作用在內套筒(17,18)上,而其另一端作用在外套筒(9,10)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提供阻擋裝置(43),并且阻擋裝置(43)可在阻擋位置與松開位置之間移動,當阻擋裝置(43)是在其阻擋位置時,每一工具(5,6)克服加載在工具(5,6)上的彈簧裝置(39,40)上的力而被阻擋其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阻擋裝置(43)包括一個用于每一工具(5,6)的阻擋套筒(52,53),每一阻擋套筒(52,53)連接到套筒支架(45)上,并且套筒支架(45)橫向于工具軸線(31,32)的方向可移動的安置,以使得阻擋裝置(43)能在阻擋位置與其松開位置之間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套筒支架(45)是以可繞樞軸軸線(46)樞軸轉動的安置,其樞軸軸線(46)是平行于工具軸線(31,32)的方向取向。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當阻擋裝置(43)是在其阻擋位置的時,每一阻擋套筒(52,53)是與內套筒(17,18)同軸線。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至少提供兩個工具(5,6),并且至少兩個工具(5,6)是以平行于工具軸線(31,32)的方向可移動的被引導,以及提供至少兩個彈簧裝置(39,40),其彈簧裝置(39,40)有彈性的加載到工具(5,6)上。
全文摘要
在一種家用器具(1)中,其具有一個殼體(3)和具有用于轉動驅動至少一個工具(5,6)的驅動裝置(4),其工具通過握持裝置(17,18)被握持并且可通過驅動裝置(4)驅動以致繞著工具軸線(31,32)轉動,工具(5,6)是以平行于工具軸線(31,32)的方向可移動的被引導,并且和提供至少一個彈簧裝置(39,40),其彈性的加載到在其工具轉動驅動期間的工具(5,6)上,即朝著工具(5,6)的自由端(33,34)。
文檔編號A47J43/08GK1335755SQ00802331
公開日2002年2月13日 申請日期2000年10月9日 優先權日1999年10月22日
發明者B·拉藤貝格, H·P·克拉爾, V·滕霍恩, H·貝爾 申請人:皇家菲利浦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