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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滑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616053閱讀:348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輪滑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輪滑鞋,特別涉及一種滾輪可方便地拆卸及安裝的輪滑鞋。
背景技術
隨著輪滑運動的普及,各種各樣的輪滑鞋應運而生。為了給輪滑愛好者提供一種既能用于普通行走又能進行輪滑的鞋子,市場上出現了所謂“暴走鞋”。“暴走鞋”是在鞋后跟處嵌裝滾輪,滾輪底與鞋底在同一平面內。穿著此鞋者可以象普通人一樣行走,但在適宜輪滑的場地上,只需抬起腳尖即可以滾輪滑行。這種暴走鞋雖然可以兼有行走和輪滑兩種方式,但輪滑時只能腳跟用力,前腳掌需抬起,無法以正常的步行姿勢輕松滑行。
在CN2481375Y,CN2456777Y,US2002/0163143A1中還公開了一些帶有可收放滾輪的輪滑鞋。這些鞋子的特點都是鞋底有容納滾輪的凹槽,滾輪可以從凹槽中伸出或折入,從而實現輪滑和行走兩種方式。但這類鞋子在行走狀態時,仍需負載容納在鞋底凹槽內的滾輪,故行走起來顯得十分笨重,此外,由于要將滾輪容納在鞋底,所以滾輪的直徑受到限制,則輪滑時的速度和省力效果都大打拆扣。
在US6,334,621B1中還公開了一種輪滑鞋,其鞋底和滾輪部分可以通過螺紋聯接件配合在一起形成輪滑鞋,或松開螺紋聯接件而形成普通行走的鞋子。但這種鞋子的缺點在于螺紋聯接件的接合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不能在穿著過程中隨意地裝卸滾輪,為使用帶來諸多不便。

發明內容
鍳于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提供一種帶有方便裝卸的滾輪的輪滑鞋,穿著者可以根據場地或自己的喜好裝拆滾輪,從而隨意地在行走和輪滑兩種方式間變換。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輪滑鞋,包括鞋體和滾輪部分,鞋體的鞋底設有前卡槽和后卡槽,滾輪部分包括前滾輪部分和后滾輪部分,其中前滾輪部分包括上端為T形且與所述前上槽配合而下端安裝前滾輪軸的前支架,安裝在所述前滾輪軸上的前滾輪,與前支架中部垂直相連的前橫梁;后滾輪部分包括上端為T形且與所述前卡槽配合而下端安裝后滾輪軸的后支架,安裝在所述后滾輪軸上的后滾輪,與后支架垂直相連的后橫梁;所述前橫梁和后橫梁以可以拆卸的方式的相互接合在一起,形成穩定的剛性橫梁。
本發明的輪滑鞋可以很方便地徒手裝拆滾輪部分,從而隨意地在便裝鞋和輪滑鞋之間變換。在滑行時,穿著者腳掌處于正常的狀態,完全沒有不適的感覺。此外,滾輪的大小也不受限制。


下面,參照附圖描述本發明。
圖1為本發明的輪滑鞋的示意圖;圖2為圖1的底視圖;圖3為拆去滾輪后鞋底的示意圖;圖4為前滾輪部分沿圖2中A-A線的剖面示意圖;圖5為本發明輪滑鞋一優選實施例的鞋底與滾輪部分配合狀態的豎直剖面示意圖;圖6為圖5中前、后橫梁接合結構的放大示意圖;圖7為前、后橫梁接合結構脫開狀態的放大示意圖;圖8為本發明中第一套管的又一優選方案的示意圖;圖9為另一優選實施例中第一鉤形接合端和第二鉤形接合端的示意圖(未示出擋止件);圖10為沿圖9中B-B線的剖視圖;圖11為本發明輪滑鞋再一優選實施例中擋止杠桿與鎖夾管結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1所述,本發明的輪滑鞋主要包括鞋體1和滾輪部分2,滾輪部分2又分為前滾輪部分3和后滾輪部分4。鞋體1的鞋底5在底面上開有前卡槽6和后卡槽7。前滾輪部分3包括前支架8,前滾輪9和前橫梁10。后滾輪部分4包括后支架12,后滾輪13和后橫梁14,前支架8和后支架12都為大致“T”字形,上端分別與前卡槽6和后卡槽7配合,下端分別安裝前滾輪軸11和后滾輪軸15。前滾輪9和后滾輪13則分別安裝在前滾輪軸11和后滾軸15上。前橫梁10和后橫梁14分別與對應的前支架8和后支架12垂直相連,并可以相互接合在一起而在前后支架之間形成穩固的橫梁,從而保持滾輪部分2牢固地與鞋體1配合而一體地滑行。前卡槽6和后卡槽7可以采用任何公知的形狀,如“T”形或如圖3中所示的優選形狀,開口為斜向長方形,內腔為兩個大致的對稱扇形組合,支架從開口插入后,轉一個角度至橫梁處于圖中水平方向的位置而卡住。
前橫梁10和后橫梁14可以采取任何可以拆卸的接合結構。根據本發明的一優選實施例,前橫梁10具有帶第一鉤形接合端18的第一接合軸16和第一套管19,第一套管19與第一接合軸16同軸且能相對于第一接合軸16運動。第一螺旋彈簧30位于第一接合軸16和第一套管19之間,并且一端固定在第一套管19上而另一端固定在第一接合軸16上。第一接合軸16比第一套管19長,從而使第一鉤形接合端18伸出第一套管19外。后橫梁14具有帶第二鉤形接合端21的第二接合軸17和第二套管20。第二套管20與第二接合軸17同軸且不能相對運動。第二軸17比第二套管20長,從而使第二鉤形接合端21伸出第二套管20外。第一接合軸16與第二接合軸17的直徑相同。第一鉤形接合端18和第二鉤形接合端21的形狀互補,接合在一起而呈直徑均一的軸形。如圖9和10所示,在另一何選實施例中,兩鉤形接合端可以分別在最前端具有定位凸塊40,41,與對方形成的凹口40’,41’配合,以便第一接合軸16與第二接合軸19接合后不相互移動。
后橫梁14還包括位于第二套管20和第二接合軸17之間的第二螺旋彈簧22和鎖夾管23,在第二鉤形接合端21上設有帶彈簧的擋止件,用來在第二鉤形接合端21未與第一鉤形接合端18接合時擋止鎖夾管23,使其不伸出第二套管20。此時,螺旋彈簧22處于壓縮狀態。擋止件可以采用可繞設于第二鉤形接合端21的銷軸25轉動的擋止臂24,擋止臂24包括沿水平沿伸的第一臂部分和與其大致垂直的第二臂部分。另外還安裝有支承第二臂部分的板簧26。當第一、二鉤形接合端接合時,壓下擋止臂的第一臂部分,從而帶動第二臂部分沿徑向縮回且板簧26受力變形。則鎖夾管23從擋止狀態松開,在彈簧22恢復力的作用下前伸,進入第一套管19和第一接合軸16之間。為防止鎖夾管23沿軸向晃動或在前后橫梁脫開時意外彈出,可以在鎖夾管的外表面形成限位突起,而第二套管20上開有對應的封閉狹長開口,以限制其滑動范圍。為美觀和安全,還可以形成槽蓋包圍住開口,同時蓋住所述限位突起。
優選的是,第一套管19在靠近第一接合端18的前端部帶有突爪32,突爪的尖端沿徑向收攏。突爪可以為一個或沿圓周均勻分布的多個。當需要使前、后橫梁分開時,使用者用力拉第一套管18,使其克服第一螺旋彈簧30的作用力而向前運動。突爪32抵住鎖夾管23,將其推回到第二套管20。鎖夾管23向后壓縮螺旋彈簧22,當鎖夾管23越過第一鉤形接合端18時,該第一鉤形接合端18與第二鉤形接合端21分開,同時第一鉤形接合端18不再下壓擋止臂24的第一臂部分,這樣,擋止臂24的第二臂部分在板簧26的恢復力作用下沿第二接合軸17的徑向伸出,沿第二接合軸17后退并越過第二臂部分的鎖夾管23被伸出的第二臂部分擋止,不能在被壓縮的螺旋彈簧22的彈性力作用下再彈出。此時,使用者松開第一套管18,其在第二螺旋彈簧30的復力作用下復位。為實現如上的操作,突爪32的伸出第一套管18的長度及其位置應設計成不與徑向伸出的第二臂部分發生干涉。伸出的第二臂部分最好與所述第二套管20的端面齊平,從而將鎖夾管23擋止在第二套管20內。為擋止臂24提供恢復力的彈簧還可以是安裝在銷軸25處的扭簧,以代替板簧26。
圖11示出本發明另一優選實施例中后橫梁結構。在該實施例中其它的結構可以與上一實施例相同,區別在于后橫梁的擋止結構不是位于第二接合軸上,而是位于第二套管20和鎖夾管23之間,包括位于第二套管上具有彈簧的擋止件和位于鎖夾管23上的對應擋止突起38。擋止件可以包括擋止杠桿35,銷軸36和擋止彈簧37。擋止杠桿35的中心安裝在銷軸36上并可以銷軸36為支點轉動。銷軸36固定在從第二套管20表面伸出的支座(未示出)上。擋止杠桿的35的一端為鉤形,與擋止突起38配合而限制鎖夾管23的運動。擋止彈簧37一端固定在第二套管20上,另一端固定在擋止杠桿35上。當第一接合軸16的第一鉤形接合端18與第二接合軸17的第二鉤形接合端21接合在一起時,手動按壓擋止杠桿35,克服彈簧37的作用力,松開擋止突起28,則鎖夾管23在第二螺旋彈簧22的彈性力作用下彈出第二套管20,從而將兩接合軸連接處套住。第二套管20對應擋止突起38的表面上開有對應的封閉開口,引導擋止突起38的滑動,從而限制鎖夾管23轉動或過度彈出。為了美觀和安全起見,開口上可以形成槽蓋39,以遮住開口和擋止突起38。當要使兩接合軸松開時,使用者用手拉第一套管18,突爪32抵住鎖夾管23,將其推回第二套管20。當鎖夾管23的擋止突起38越過擋止杠桿35的鉤形端后,即被卡住,限止運動,這時,兩接合軸的連接處露出來,因不受約束而分開。這樣,該實施例的結構同樣實現了快速裝卸。
本發明的輪滑鞋還可安裝有輪滑制動裝置50,供不太熟練的初學者或在出現緊急情況時使用。該制動裝置可以安裝在后滾輪上。其形式可以是結構簡單的制動塊。在圖5所示的一優選實施例中,該輪滑制動裝置50包括垂直于后支架12固定并向后伸出的支桿51,支桿的端部具有沿水平方向延伸而垂直于支桿的支軸52。在鞋底后部形成有制動卡槽53。在支軸上安裝有制動桿54,制動桿的一端卡在制動卡槽53中。制動桿的另一端安裝著制動塊55。制動塊可以采用常用的耐磨膠。當輪滑鞋的穿著者在輪滑過程中需要突然停下來時,只需稍稍抬起腳尖,壓下腳跟,則制動塊與地面接觸,增大摩擦阻力,使滾輪停轉而制動。
制動裝置的制動卡槽53和制動桿54還可以分別包括相對于支桿所在的豎直平面對稱的兩個,而兩個制動桿在帶有制動塊的一端相互連接在一起,制動塊55則可以通過螺栓56固定在所述制動桿55的端部。
制動裝置50的支桿51可以任何公知的方式適當方式固定在后支架12上。在圖5中,支桿51為軸形,包括固定于后支架12上的第一部分和與第一部分形狀互補而可結合形成支桿的第二部分。為實現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的快速接合與脫開,制動裝置還包括接合套管60和接合彈簧61。當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接合時,接合套管60處于第一接合位置(如圖所示),套住兩者,防上它們松開。當接合套管60左移至第二脫開位置(未示出)時,露出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的接合處,兩者松開。接合彈簧61的一端固定在制動桿54上,另一端固定在接合套管60上。選擇接合彈簧61的剛度,使其始終處于壓縮狀態。如圖所示,在第一接合位置,接合彈簧61與接合套管60之間成鈍角,接合套管60受到的彈簧61的作用力在附圖所示中可以分能為沿水平向右的力和豎直向上的力,從而使接合套管60抵靠后支架12保持在第一接合位置。當手拉接合套管61向左運動,使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脫開時,接合套管61進入第二脫開位置,此時接合彈簧61與接合套管60之間成銳角,接合套管60所到的彈簧61的作用力可以分能為沿水平向左的力和豎直向上的力,從而使接合套管61向左抵管支軸52而保持在第二脫開位置。當使用者不想使用該制動裝置時,就可以很容易地將制動桿54從制動卡槽53中退出且斷開支桿51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而拆下該制動裝置。
盡管參照圖描述了本發明,但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對本發明進行各種改進和變形。
權利要求
1.一種輪滑鞋,包括鞋體和滾輪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鞋體的鞋底設有前卡槽和后卡槽,滾輪部分包括前滾輪部分和后滾輪部分,其中前滾輪部分包括上端為T形且與所述前卡槽配合而下端安裝前滾輪軸的前支架,安裝在所述前滾輪軸上的前滾輪,與前支架垂直相連的前橫梁;后滾輪部分包括上端為T形且與所述后卡槽配合而下端安裝后滾輪軸的后支架,安裝在所述后滾輪軸上的后滾輪,與后支架垂直相連的后橫梁;所述前橫梁和后橫梁以可拆卸的方式相互接合在一起,形成穩定的剛性橫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橫梁包括具有第一鉤形接合端的第一接合軸和第一套管,第一套管與第一接合軸同軸且可以相對于第一接合軸運動,第一螺旋彈簧位于第一套管和第一接合軸之間且一端固定在第一套管上而另一端固定在第一接合軸上;后橫梁包括具有第二鉤形接合端的第二接合軸和第二套管,第二套管與第二接合軸同軸且不能相對運動,第二螺旋彈簧和鎖夾管位于第二接合軸與第二套管之間,鎖夾管受到第二螺旋彈簧的偏壓,在第二套管上具有帶彈簧的擋止件,在鎖夾管上具有擋止對應的擋止突起,當第一鉤形接合端與第二鉤形接合端脫開時,鎖夾管克服第二螺旋彈簧的偏壓力而被推回到到第二套管中,擋止突起與所述擋止件配合而被卡住;當第一鉤形接合端與第二鉤形接合端接合時,手動松開擋止件,則鎖夾管在第二螺旋彈簧的作用下向前伸出第二套管,從而遮住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之間處于接合狀態的第一接合軸和第二接合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套管在對應所述擋止突起的位置上形成封閉的開口,以便鎖夾管可以滑動并限制其相對轉動及滑動范圍。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止件包括擋止杠桿,銷軸和擋止彈簧,擋止杠桿的中心處安裝有銷軸并可以銷軸為支點轉動,銷軸固定在從第二套管外表面伸出的支座上,擋止杠桿與擋止突起配合的一端為鉤形;擋止彈簧一端固定在第二套管上,另一端固定在擋止杠桿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橫梁包括具有第一鉤形接合端的第一接合軸和第一套管,第一套管與第一接合軸同軸且可以相對于第一接合軸運動,第一螺旋彈簧位于第一套管和第一接合軸之間且一端固定在第一套管上而另一端固定在第一接合軸上;后橫梁包括具有第二鉤形接合端的第二接合軸和第二套管,第二套管與第二接合軸同軸且不能相對運動,第二螺旋彈簧和鎖夾管位于第二接合軸與第二套管之間,鎖夾管受到第二螺旋彈簧的偏壓,在第二鉤形接合端具有帶擋止彈簧的擋止件,在第二鉤形接合端未與第一鉤形接合端接合時,擋止件在擋止彈簧的彈性作用下沿半徑方向突出,從而擋住鎖夾管,當第一鉤形接合端與第二鉤形端接合時,第一鉤形端壓下該擋止件,則鎖夾管在第二螺旋彈簧的作用下而進入第一鉤形接合軸與第一套管之間,從而遮住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之間處接合狀態的第一接合軸和第二接合軸。
6.如權利要求2或5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合軸和第二接合軸直徑相同,第一接合端與第二接合端形狀互補,接合后構成直徑均一的軸形。
7.如權利要求2或5所述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管在靠近第一鉤形接合端的前端部帶有突爪,突爪的尖端沿徑向收攏,當要斷開處于接合狀態的第一接合軸和第二接合軸時,第一套管向前運動,所述突爪抵住鎖夾管,將其推回到第二套管中。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突爪為一個或沿套管圓周方向均勻分布的多個,突爪的位置及長度設定成不與擋止鎖夾管的擋止件發生干涉。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止件為擋止臂,包括可繞在第二接合端的鎖軸轉動的第一臂部分和與其大致垂真的第二臂部分,當第一鉤形接合端與第二鉤形接合端接合時,壓下第一臂部分,帶動第二臂部分沿徑向縮回,從而放開鎖夾管。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為支承第二臂部分的板簧。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為安裝在銷軸處的扭簧。
12.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夾管的外表面上具有一限位突起,第二套管上對應位置開有封閉的開口,以便鎖夾管可以滑動并限制其相對轉動及滑動范圍。
13.如權利要求3或12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套管外表面上形成槽蓋,包圍所述開口。
14.如權利要求5或9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止件處于擋止狀態時與第二套管端部齊平,鎖夾管被擋止在第二套管內。
15.如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輪滑制動裝置。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輪滑制動裝置為安裝在后滾輪部分的制動塊。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輪滑制動裝置包括垂直于后支架固定并向后伸出的支桿,支桿的端部具有沿水平方向延伸并垂直于支桿的支軸;位于鞋底后部的制動卡槽;制動桿,制動桿的一端插入制動卡槽而固定,另一端帶有制動塊,制動桿安裝在所述支軸上。
18.如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塊由耐磨膠構成。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和制動桿分別包括相對于所述支軸所在的垂直平面對稱的兩個。
20.如權利要求19所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制動桿在帶有制動塊的一端相互連接在一起。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塊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制動桿的端部。
22.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桿包括固定在后支架上的第一部分,與第一部分形狀互補并相互接合的第二部分;制動裝置還包括接合套管和接合彈簧,當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接合時,接合套管處于第一接合位置,套住兩者,防止它們松開,當接合套管移到第二脫開位置,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脫開;接合彈簧的一端固定在制動桿上,另一端固定在接合套管上,接合彈簧始終處于壓縮狀態,使接合套管可以分別在第一接合位置和第二脫開位置定位。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輪滑鞋,包括鞋體和滾輪部分,滾輪部分包括前滾輪部分和后滾輪部分。本發明的輪滑鞋可以很方便地徒手拆裝前、后滾輪部分,從而隨意地在便裝鞋和輪滑鞋之間變換。在滑行時,穿著者腳掌處于正常的狀態,完全沒有不適的感覺。此外,滾輪的大小也不受限制。
文檔編號A63C17/20GK1775337SQ200410102138
公開日2006年5月24日 申請日期2004年12月20日 優先權日2004年11月19日
發明者駱伯恩 申請人:駱伯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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