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戰式游戲結構及其執行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及其執行方法,包括一對戰場域及多個數量的領導牌卡、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等牌卡組結構,玩家篩選出包含一張領導牌卡及多個數量的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以形一戰斗牌卡組,將所述多個戰斗牌卡組依一既定游戲規則,分別置入所述對戰場域中所事先規劃的牌卡組區、能量暫存區及決斗場中,再依所述既定游戲規則進行決斗前調整爾后決斗,并將決斗中代替決斗者承受生命值傷害的牌卡置入所述場域中的一傷害計算區,以及將決斗中使用完或被破壞的牌卡,置放于所述場域中的一墓地,直待所有玩家的其中一方置放于傷害計算區的牌卡的數量,累積到一預先設定值或任一玩家無法再執行接續步驟時,作為對戰勝負的決定依據。
【專利說明】對戰式游戲結構及其執行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是有關于一種對戰式游戲結構及其執行方法的設計,尤指以多個牌卡形成一戰斗牌卡組,并將所述多個戰斗牌卡組,分別置入一對戰場域中所規劃的位置,以進行整備攻擊、防御及決定勝負。
【背景技術】
[0002]在傳統的對戰型游戲中,有一種由玩家或對抗玩家以多數角色牌卡、魔法牌卡及陷阱牌卡組成的戰斗牌卡組,再以雙方所各別組合的戰斗牌卡組進行對戰的游戲,其能改善傳統撲克牌游戲的單調性,且由于牌卡的內容及圖案變化多端,更能提升整體收集及游戲間的趣味性;但是上述游戲所使用的牌卡內容及設定與計算方式通常過于復雜,使得在使用中,常需再仰賴筆記或電子計算器的輔助,徒增游戲的不易性,而且游戲中只要雙方玩家若花錢購買完全一樣的牌卡,又依規則確定攻防順序后,由于每次游戲對戰角色的數量受到定額限制,因此其對戰結果(勝負)在此時幾乎已差不多決定了,變化性及趣味性并不高;因此,若能改善(降低)牌卡本身內容的復雜性,并進而創造游戲中不同牌卡間的支緩性或影響性,且對于每次可以參加的對戰角色數量,不作定額的限制將可在不增加估算或辨識復雜度的條件下,有效提升整體游戲的精采度。
[0003]再者,所述多個傳統游戲由于未加入資源消耗及狀態逆轉的概念,因此,各玩家的布局手段幾乎均會毫無考慮地選擇建構最強大的型式,變化性與靈活性大幅降低,相對也降低了整體游戲的靈活度與趣味感。
【發明內容】
[0004]為解決上述對戰式游戲的缺失,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新穎的對戰式游戲牌卡及場域的結構,其包括有一對戰場域以及由多個領導牌卡、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等不同型式的牌卡;參加對戰的每一玩家,必需在充分數量的上述牌卡中,挑選出包含一作為主將的領導牌卡,再加上多個約定數量的角色牌卡、消耗牌卡或永久牌卡,以形成一戰斗牌卡組;而后將所述被挑選出的戰斗牌卡組,在決斗前調整階段分別置入所述對戰場域中所規劃的牌卡組區及決斗場中,再依既定游戲規則進行對戰游戲,而后令參與對戰的任一方用以替代決斗者承受傷害的牌卡數累積到某約定值以上,或直到任一方無法再執行下一接續步驟時,即分出勝負。
[0005]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包括有多個數量的領導牌卡、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其中:
[0006]領導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一屬性表示部、一名稱表示部、一效果說明部及一特征表示部;
[0007]角色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一屬性表示部、一名稱表示部、一效果說明部、一特征表示部、一等級與能量表示部、一解放效果表示部及一力量表示部;
[0008]消耗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屬性表不部、一名稱表不部、一效果說明部、一特征表示部、一等級與能量表示部及一即時效果表示部;以及
[0009]永久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一屬性表不部、一名稱表不部、一效果說明部、一特征表示部及一等級與能量表示部;
[0010]依上述各種牌卡組成至少兩對戰方,以進行對戰者。
[0011]其中,另設有一提供各種牌卡放置以進行對戰的對戰場域,所述對戰場域上設置有一牌卡組區、一能量暫存區及一決斗場;其中的牌卡組區用以置放由多個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所形成的戰斗牌卡組;所述能量暫存區用以暫置對戰中已使用過能量的牌卡;所述決斗場則用以放置正在決斗的牌卡。
[0012]其中,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傷害計算區,具有累放在決斗中用以代替承受生命值傷害的牌卡的區域。
[0013]其中,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墓地,具有累放使用過或遭破壞的戰斗牌卡的區域。
[0014]其中,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墓地,具有累放使用過或遭破壞的戰斗牌卡的區域。
[0015]其中,屬性表示部是以適當圖文表示所述牌卡在各類效果中所影響的特定屬性。
[0016]其中,名稱表示部標示有所述牌卡的名稱。
[0017]其中,效果說明部是以圖文注記所述牌卡所擁有的特殊效果能力及使用方法。
[0018]其中,特征表示部是以圖文表示牌卡所屬種族、國家、職業或其他歸屬的特征。
[0019]其中,等級與能量表示部表示有所述牌卡角色的等級,以及表示在游戲中召喚此牌卡角色進入戰斗所需支付的能量值。
[0020]其中,解放效果表示部是表示在進入決斗中所設計的一解放步驟時,是否標示具有解放效果的標示區域。
[0021]其中,力量表示部是一專屬于角色卡用以標示戰斗能力的區域。
[0022]其中,即時效果表示部,是用以標示所述牌卡是否在進入決斗時,具有發動即時效果的區域。
[0023]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場域結構,其至少具有一對戰場域,所述對戰場域上設置有一牌卡組區、一能量暫存區及一決斗場,其中的牌卡組區用以置放由多個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所形成的戰斗牌卡組;所述能量暫存區用以暫置對戰中已使用過能量的牌卡;所述決斗場則用以放置正在決斗的牌卡。
[0024]其中,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傷害計算區,具有累放在決斗中用以代替承受生命值傷害的牌卡的區域。
[0025]其中,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墓地,具有累放使用過或遭破壞的戰斗牌卡的區域。
[0026]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是由每一玩家以至少一領導牌卡以及多個數量的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組成一戰斗牌卡組,將所述多個戰斗牌卡組依一既定游戲規則,分別置入一對戰場域中,所述對戰場域中規劃有一牌卡組區、能量站存區以及一決斗場,再依所述既定游戲規則進行一決斗前調整后進行決斗,再將所述決斗中使用完成被破壞的牌卡,置入所述對戰場域中的一墓地,并將決斗中替代決斗者承受傷害的牌卡置入所述對戰場域中的一傷害計算區,直待任一玩家置入所述傷害計算區的牌卡數量,累積到一預先設定值,亦或任一玩家無法再執行接續步驟時,作為對戰勝負的決定依據。
[0027]其中,決斗前調整是以如下步驟來進行:SP,[0028]步驟1.首先,選擇一領導牌卡,并以牌面朝上的方式放置在決斗場上以代表決斗者;
[0029]步驟2.將挑選好的所述戰斗牌卡組經洗牌及切牌后,再將所述戰斗牌卡組取回以正面朝下的方式放置在所述牌卡組區中;
[0030]步驟3.以任何公平的方式決定先攻后攻;
[0031]步驟4.從放置在牌卡組區的戰斗牌卡組中由上依序抽出多個數量的牌卡成為手牌;
[0032]步驟5.雙方宣告"決斗",即雙方同時將領導牌卡翻開為牌卡的正面朝上的表示,并進入先攻者的第一個抽牌階段,以表示一戰斗回合的開始。
[0033]其中,決斗前調整更分成如下階段來進行:SP,
[0034]開始階段:由步驟4決定的先攻玩家宣告進入所述回合階段。此階段開始時,各牌卡可發揮的效果會在此階段啟動;
[0035]抽牌階段:從所述牌卡組最上方依序抽取多個張牌卡加入手牌的中,以為接下來的戰斗補充恢復各玩家可供支付的能量或戰斗牌卡;
[0036]決斗前階段:首先由手牌或決斗場中帶有啟動標示的角色牌卡或領導牌卡,宣告起動效果的發動,并進行角色的召喚,所述角色的召喚,是由玩家在手牌中召喚一張角色牌卡置入決斗場中作為對戰者,而后再進入一決斗階段。
[0037]其中,角色牌卡的召喚,需以手牌中牌卡代表支付召喚的能量,并將所述多個牌卡以正面朝下的型態置入能量暫存區中后,才可將接受召喚的所述角色牌卡放置于決斗場中;更可由手牌中取出足夠代表支付召喚能量的牌卡,置入能量暫存區中,以召喚至少一消耗牌卡或永久牌卡進入決斗場中進行決斗;其中的牌卡召喚部分,當手牌中有充足的手牌以支付能量,在同一回合中,所述玩家可進行不限召喚的次數。
[0038]其中,抽牌階段之前,另進行一重置階段,由此階段將決斗中因召喚牌卡支付能量而累放于所述能量暫存區的牌卡,重新置回牌卡組區處的牌卡組最下方即完成重置程序。
[0039]其中,決斗前階段,是以如下步驟進行;SP,
[0040]一、宣告步驟:含有攻擊宣言及防御宣言部分;
[0041]二、戰略步驟:包括有攻擊方戰略及防御戰略兩部分;
[0042]三、解放步驟:包括有攻擊方解放及防御方解放兩部分;
[0043]四、傷害計算步驟:計算攻擊方的戰斗力的大小,以判定攻擊成功或失敗;
[0044]五、回合結束步驟:即結束戰斗階段的宣告,當任一方玩家無法或不再繼續執行任何動作時,即宣告結束,而后可隨即進入對手的回合。
[0045]其中,決斗前階段,是以如下步驟進行;即,
[0046]—、宣告步驟:含有攻擊宣言及防御宣言部分;
[0047]二、戰略步驟:包括有攻擊方戰略及防御戰略兩部分;
[0048]三、解放步驟:包括有攻擊方解放及防御方解放兩部分;
[0049]四、傷害計算步驟:計算攻擊方的戰斗力的大小,以判定攻擊成功或失敗;
[0050]五、回合結束步驟:即結束戰斗階段的宣告,當任一方玩家無法或不再繼續執行任何動作時,即宣告結束,而后可隨即進入對手的回合。
[0051]其中,決斗階段的宣告步驟包含有:[0052]攻擊宣言:是由攻擊方指定一角色牌卡作為對戰者,并在對方指定出一被攻擊的角色牌卡;
[0053]防御宣言:是依所述攻擊宣言的提出,由防御方選擇由所述被攻擊角色牌卡直接進行防御,或牌卡組中抽取牌卡,在決斗失敗時置放于傷害計算區中,以替代所述被攻擊角色牌卡承受傷害。
[0054]其中,戰略步驟包含有:
[0055]攻擊方戰略:可以手牌卡置入能量暫存區中,以代表支付所需的能量,以發動條件符合的消耗牌卡、永久牌卡或角色牌卡的效果,來提升戰斗的優勢;
[0056]防御方戰略:亦如攻擊方戰略一般,以支付能量,發動條件符合的消耗牌卡、永久牌卡或角色牌卡的效果,來提升戰斗的優勢。
[0057]其中,解放步驟包含有:
[0058]攻擊方解放:翻開牌組區中的牌卡組最上方的一張牌卡,確認是否含有水晶的力的效果;若所述牌卡的內容表示無水晶的力的效果,則確認之后將所述牌卡放到所述領導牌卡的下方以累積領導牌卡的水晶的力;若所述牌卡表示有水晶的效果,則處理所述效果之后,再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卡下方;
[0059]防御方解放:翻開牌卡組最上方的一張牌卡,確認是否含有水晶的力的效果,所述牌卡的內容表示若無水晶的力的效果,則確認之后將所述牌卡放到所述領導牌卡的下方以累積領導牌卡的水晶的力;若所述牌卡表示有水晶的力的效果,則處理所述效果之后,再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卡的下方。
[0060]其中,傷害計算步驟包含有:
[0061]步驟1.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大于或等于防御方角色牌卡時,判定攻擊成功;
[0062]步驟2.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大于防御方的角色牌卡時,則判定防御方的角色牌卡被破壞、并將所述被破壞角色牌卡置放到防御方的墓地;
[0063]步驟3.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等于防御方的角色牌卡時,則判定雙方的角色牌卡均被破壞、并將所述多個被破壞的角色牌卡分別置放到自方的墓地;
[0064]步驟4.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小于防御方的角色牌卡時,則判定攻擊方的角色牌卡被破壞、并置放所述角色牌卡到攻擊方的墓地;且在上一步驟之后,如果攻擊方的決斗者,尚有要指派進行作戰的手牌,則可回進行前揭宣言步驟后,再重新進行傷害計算步驟。
[0065]為了執行的簡易化,本發明更將牌卡本身的型式及能量支付的計算方式予以單純化,令游戲的執行更為簡易;并再加入資源消耗及狀態逆轉可能性的內容,以提升整體游戲的精采度。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66]圖1是本發明對戰場域使用狀態示意圖。
[0067]圖2是本發明的領導牌卡的結構示意圖。
[0068]圖3是本發明的角色牌卡的結構示意圖。
[0069]圖4是本發明的消耗牌卡的結構示意圖。[0070]圖5是本發明的永久牌卡的結構示意圖。
[0071]圖6是本發明決斗開始前的準備階段執行步驟示意圖。
[0072]圖7是本發明單一戰斗回合各執行階段示意圖。
[0073]圖8是本發明的決斗階段執行步驟示意圖。
[0074]附圖標記說明:
[0075]10-對戰場域;11-牌卡組區;12_能量暫存區;13_決斗場;14-傷害計算區;15-墓地;20_領導牌卡;21、31、41、51-屬性表示部;22、32、42、52_名稱表示部;23、33、43、53_效果表示部;24、34、44、54_特征表示部;30_角色牌卡;35、45、55_等級表示部;36、56-效果解放標示部;47、57_效果表示部;38_能量表示部;40_消耗牌卡;50_永久牌卡;A -戰斗牌卡組。
【具體實施方式】
[0076]為達到上揭的目的并改善傳統者的缺失,本發明的牌卡的對戰式游戲結構,包括有一對戰場域10 (請參圖1)以及包括多個領導牌卡20 (請參圖1至5)、角色牌卡30、消耗牌卡40及永久牌卡50等不同型式的牌卡;參加對戰的每一玩家,必需在充分數量的上述牌卡中,挑選出包含一作為主將的領導牌卡20,再加上多個約定數量的角色牌卡30、消耗牌卡40或永久牌卡50,以形成一戰斗牌卡組A ;而所述對戰場域10中至少規劃有牌卡組區11及決斗場13 ;又依不同型式的需求,在各所述多個牌卡正面側可分別設置有一屬性表示部21、31、41、51、一名稱表示部22、32、42、52、一效果說明部23、33、43、53、一特征表示部24、34、44、54、一等級與能量表示部35、45、55、一效果標示部(36、46),其包括了解放效果表示部36以及即時效果表示部46、及/或一力量表示部38等。
[0077]在所述屬性表示部21、31、41、51中以適當圖文表示所述牌卡的屬性,用以界定各類效果所影響的特定屬性;所述名稱表示部22、32、42、52則用以標示所述牌卡的名稱,任何圖文的牌卡,只要所標示的名稱相同,均屬同名卡;另所述效果說明部23、33、43、53能用以注記所述牌卡所擁有的特殊效果能力及使用方法;利用各不同的效果能力,有的只可以影響局部屬性的牌卡,或有的則可影響全部屬性的牌卡;所述特征表示部24、34、44、54則用以表示牌卡的所屬特征,例如種族、國家、職業或其他歸屬特征;所述多個級與能量表示部35、45、55是用以表示所述牌卡角色的等級,也同時表示出從游戲中召喚此牌卡角色進入決斗場時,所需支付的能量值多寡;所述解放效果標示部36是表示在進入決斗中的解放步驟時,在牌卡上的此區域具有此標示時,即可發動此牌卡的效果;其次,所述即時效果表示部46所表示者,是在進行決斗,若牌卡具有此標示時,即可在雙方中即時發動此牌卡的效果;所述力量表示部38專屬于角色牌卡30所有,其代表角色的戰斗能力(即攻擊力或防御力)。
[0078]任一領導牌卡20 —旦被玩家選上,即代表所述玩家的化身而成為領導者(決斗者),在游戲中,領導者將與自己相遇(抽取)到的戰斗伙伴們(其他角色牌卡30、消耗牌卡40及永久牌卡50所代表的角色或能力),接受一次次對戰的考驗;在游戲中、通常設定領導牌卡20本身不具有戰斗能力,也不會成為被攻擊的對象,因此不會被破壞損耗;其主要是以上述的效果能力,來影響(改變)相遇的牌卡的特性,以成為決定決斗勝負的關鍵因素。
[0079]角色牌卡30,能在游戲中的戰斗階段,接受支付足夠能量而得到召喚以進入決斗場中,以與對手的角色牌卡30進行攻防;其種類非常多,在設計上分有攻擊及防御能力較高的,亦有攻擊及防御能力較低的,但通常攻擊及防御能力較低者,會另具有特殊能力,在戰斗中善用所述多個角色牌卡30,往往會成為勝負決定的關鍵。
[0080]上述的領導牌卡20與角色牌卡30的效果表示部23、33中,可顯示啟動的提示(例如丨丨起丨丨字),藉以具有宣告發動戰斗階段的作用;另外所述多個角色牌卡30被如上述支付足夠能量召喚后,只要玩家的手牌中具有充分能量或數量,同一回合中,可不限次數的召喚不同角色卡加入決斗。
[0081]消耗牌卡40是表示各種戰略、事件、陷阱或布陣的牌卡,游戲中支付足夠能量后即可使用,其威力強大,但限于只能使用一次。
[0082]永久牌卡50是表示各種能在決斗中發動的神兵利器、結界場景等牌卡,支付足夠能量后,即可長時間存在于決斗場中,持續影響全戰局。
[0083]所述對戰場域10中,除了前述所規劃的牌卡組區11及決斗場13的外,為了決戰步驟的進行,可另設有能量暫存區12、傷害計算區14以及墓地15 ;而所述牌卡組區11是用來陳置參與決斗者在對戰前所挑選出的戰斗牌卡組A ;另所述能量暫存區12是用來暫置對戰中已使用過能量(即用以支付能量)的牌卡;所述決斗場13則是用來放置正在使用中的牌卡的場區;所述傷害計算區14則用以累放在決斗當中,決斗者的生命值受到傷害時,選擇從前述牌卡組區11的戰斗牌卡組A中抽取替代決斗者接受傷害的牌卡,游戲中會設定所述區的最多牌卡累放數量,以作為勝負判斷的依據;所述墓地15則用來累放使用過或遭破壞的角色牌卡30、消耗牌卡40或永久牌卡50。
[0084]依據上述的對戰場域10與各式牌卡的設計,玩家可進行如下的對戰游戲:
[0085](一 )決斗開始前的準備階段,是以如圖6所示步驟來進行:
[0086]步驟1.首先,選擇出代表自己的領導牌卡20,并以牌面朝上的方式放置在決斗場上13以代表決斗者。
[0087]步驟2.每一玩家把自己挑選好的所述戰斗牌卡組洗好之后,再交予對手進行切牌后,再將牌卡組取回放置在自己牌卡組區11中。
[0088]步驟3.以任何公平的方式(例如猜拳),使贏的人可以決定先攻后攻。三戰兩勝的賽制下,下一場決斗的先攻后攻選擇權則是屬于前一場決斗輸的人,除此之外,參與對戰的玩家,亦可隨機另定攻守先后的規則。
[0089]步驟4.請從放置在牌卡組區11的戰斗牌卡組中由上依序抽出5張(或多個數量)牌卡成為手牌,每一次決斗,玩家都有一次機會進行手牌的調度(即將前階段或上一次決斗時所放置入能量暫存區12的牌卡,重置回牌卡組區11的牌卡組下方,再從所述牌卡組上方抽出某一約定數量的牌卡加入手牌)。
[0090]步驟5.雙方宣告"決斗",同時雙方一起將領導牌卡20翻開為牌卡的正面朝上的表示,并進入先攻者的第一個抽牌階段,此即表示所述回合戰斗的開始。
[0091]( 二)戰斗的進行則如第7圖所示,分為:
[0092]1.開始階段:
[0093]由決定先攻的玩家宣告進入所述回合階段。此回合階段開始時,各牌卡可發揮的效果會在此階段啟動。
[0094]2.重置階段:[0095]將自己對戰場域10上,于上一回合宣告對戰時所橫置表示對戰的牌卡轉為正置,此動作稱的為重置,此同時并將能量暫存區12因前一次對戰召喚而支付能量所暫時累放積存的牌卡,放回牌卡組區11處的牌卡組的最下方,如此可將前一回合因召喚攻擊或使用牌卡所支付的手牌(能量)重新恢復到牌卡組區11的牌卡組中,以完成重置程序。
[0096]3.抽牌階段:
[0097]完成牌卡組的重置后,再從所述牌卡組最上方依序抽取O?3張(或依各參與玩家所自行約定的游戲規則加以調整)牌卡加入手牌的中,以為接下來的戰斗,補充恢復各玩家可供支付的能量或戰斗牌卡。
[0098]4.決斗前階段:
[0099]首先由手牌或決斗場中帶有啟動標示的角色牌卡30、領導牌卡20宣告起動效果的發動:即只要角色牌卡30、領導牌卡20的效果標記有如前述啟動標示(例如"起"的效果表示)時,即可在此階段宣告使用以產生啟動效果,角色的召喚亦是(可)在此階段進行。
[0100]角色的召喚方式,是玩家在手牌中召喚選擇一張角色牌卡30作為對戰者,召喚時需以手牌支付足夠的召喚能量(即將牌卡數量)或帶有同等能量的牌卡,以正面朝下的型態置入能量暫存區12中后,即可將所述角色牌卡30放置于決斗場13中,且只要手牌中有充足的能量,在同一回合中,可不限召喚的次數(牌卡數量)。
[0101]其次關于消耗牌卡40與永久牌卡50的使用方式,是由所述手牌中選擇一張消耗牌卡40或永久牌卡50,以同上的方式支付所述牌卡上標記所需要的能量,即可使用。只要有充足的能量,同一回合中,不限召喚消耗牌卡40或永久牌卡50的使用數量。
[0102]5.決斗階段,可分為如下步驟(請參圖8):
[0103]一、宣告步驟:主要含有攻擊宣言及防御宣言部分,其中:
[0104]攻擊宣言,是將攻擊方一體正置的角色牌卡30改為橫置作為對戰者表示進行攻擊,并指定所述表不攻擊的角色牌卡30所欲攻擊的對象(角色卡)。
[0105]防御宣言,是防御方在上述攻擊宣言提出后,可選擇所述被指定攻擊的角色牌卡30直接進行防御,以等待傷害計算步驟來判斷攻擊是否成功,或亦可選擇由防御方的決斗者自行承受傷害,若此,防御方需由牌卡組中抽取一張牌卡置入傷害計算區14中,以代替所述被指定攻擊的角色牌卡30承受傷害。
[0106]二、戰略步驟:主要包括有攻擊方戰略及防御戰略兩部分,其中:
[0107]攻擊方戰略:支付所需的能量或指定的代價,發動條件符合的消耗牌卡40、永久牌卡50或角色牌卡30的效果,來提升戰斗的優勢。
[0108]防御方戰略:亦如攻擊方戰略一般,以支付能量或指定的代價,發動條件符合的消耗牌卡40、永久牌卡50或角色牌卡30的效果,來提升戰斗的優勢。
[0109]三、解放步驟:
[0110]攻擊方解放:翻開牌組區11中的牌卡組最上方的一張牌卡,確認是否含有水晶的力的效果。若所述牌卡的內容表示無水晶的力的效果,則確認之后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牌卡20的下方以累積領導牌卡20的水晶的力;若所述牌卡表示有水晶的效果,則處理效果之后,再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卡20下方。
[0111]防御方解放:翻開牌卡組最上方的一張牌卡,確認是否含有水晶的力的效果。所述牌卡的內容表示若無水晶的力的效果,則確認之后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牌卡20的下方以累積領導牌卡20的水晶的力;若所述牌卡表示有水晶的力的效果,則處理效果之后,再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卡20的下方。
[0112]四、傷害計算步驟:
[0113]當攻擊方角色牌卡30的戰斗力大于或等于防御方角色牌卡30時,判定攻擊成功。
[0114]當攻擊方角色牌卡30的戰斗力大于防御方角色牌卡30時,則判定防御方角色牌卡30被破壞、并將所述被破壞角色牌卡30置放到自方的墓地15。
[0115]當攻擊方角色牌卡30的戰斗力等于防御方角色牌卡30時,則判定雙方的角色牌卡30均被破壞、并所述多個被破壞的角色牌卡30分別置放到自方的墓地15。
[0116]當攻擊方角色牌卡30的戰斗力小于防御方角色牌卡30時,則判定攻擊方角色牌卡30被破壞、并置放所述角色牌卡30到自方的墓地15。
[0117]此時,如果攻擊方的決斗者,還有想要指派作戰的伙伴,則回到前揭宣告步驟后,再重新進入傷害計算步驟流程繼續戰斗。
[0118]五,回合結束步驟:
[0119]即結束戰斗階段的宣告,一旦宣告結束后,此回合便無法繼續戰斗。即在任一方玩家無法或不再繼續執行任何動作時,即可宣告結束,而后可隨即進入對手的回合。
[0120]依據以上的陳述,可以發現本發明至少具有如下優于傳統的特點:
[0121]1.以一新設的"領導牌卡"20來帶領其余角色牌卡30及功能牌卡(消耗牌卡40、永久牌卡50),以進行全面整體化的對戰,能在游戲中磨練玩家領導統御的思維,且增加整體游戲的精采度。
[0122]2.各牌卡所代表的可支付的能量值均為單一,可簡化游戲的估算內容,不需仰賴復雜的計算,使整體游戲能較輕松順暢地進行。
[0123]3.在能量值的提升上,加入"資源消耗及供應管理"的概念,讓玩家對于供需的考量,深度運用智慧進行有效管理與節制,能進一步培養玩家的規劃構思能力。
[0124]4.新加入"解放"的步驟,可提供游戲狀態逆轉、中脫離危機及起死回生的機率,不但提升游戲的趣味性,更由于變化性高,且具有平衡對戰玩家智能差異度的特性,令大人參與小孩游樂的興致提高,增加了親子同樂的條件。
[0125]5.新提供的對戰場域10中的決斗場13,可供玩家不限數量的增加進入對戰角色,相較于傳統者對單回合進場角色數量加以限制的設計,本發明的游戲趣味性將相對提高。
[0126]綜上所述,本發明確已提供了對戰式游戲進入另一趣味領域的條件,能帶領所述項產品及其執行方法朝向更高協同性的思維發展,且在此之前并無相同或近似的商品及構思存在,確具有充分的可專利性無疑。
【權利要求】
1.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多個數量的領導牌卡、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其中: 領導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一屬性表示部、一名稱表示部、一效果說明部及一特征表示部; 角色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一屬性表不部、一名稱表不部、一效果說明部、一特征表不部、一等級與能量表示部、一解放效果表示部及一力量表示部; 消耗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屬性表不部、一名稱表不部、一效果說明部、一特征表不部、一等級與能量表示部及一即時效果表示部;以及 永久牌卡的牌卡正面側設有一屬性表不部、一名稱表不部、一效果說明部、一特征表不部及一等級與能量表示部; 依上述各種牌卡組成至少兩對戰方,以進行對戰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另設有一提供各種牌卡放置以進行對戰的對戰場域,所述對戰場域上設置有一牌卡組區、一能量暫存區及一決斗場;其中的牌卡組區用以置放由多個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所形成的戰斗牌卡組;所述能量暫存區用以暫置對戰中已使用過能量的牌卡;所述決斗場則用以放置正在決斗的牌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傷害計算區,具有累放在決斗中用以代替承受生命值傷害的牌卡的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墓地,具有累放使用過或遭破壞的戰斗牌卡的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墓地,具有累放使用過或遭破壞的戰斗牌卡的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屬性表示部是以適當圖文表示所述牌卡在各類效果中所影響的特定屬性。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名稱表示部標示有所述牌卡的名稱。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效果說明部是以圖文注記所述牌卡所擁有的特殊效果能力及使用方法。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特征表示部是以圖文表示牌卡所屬種族、國家、職業或其他歸屬的特征。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等級與能量表示部表示有所述牌卡角色的等級,以及表示在游戲中召喚此牌卡角色進入戰斗所需支付的能量值。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解放效果表示部是表示在進入決斗中所設計的一解放步驟時,是否標示具有解放效果的標示區域。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力量表示部是一專屬于角色卡用以標示戰斗能力的區域。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牌卡結構,其特征在于,即時效果表示部,是用以標示所述牌卡是否在進入決斗時,具有發動即時效果的區域。
14.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場域結構,其特征在于,其至少具有一對戰場域,所述對戰場域上設置有一牌卡組區、一能量暫存區及一決斗場,其中的牌卡組區用以置放由多個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所形成的戰斗牌卡組;所述能量暫存區用以暫置對戰中已使用過能量的牌卡;所述決斗場則用以放置正在決斗的牌卡。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場域結構,其特征在于,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傷害計算區,具有累放在決斗中用以代替承受生命值傷害的牌卡的區域。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場域結構,其特征在于,對戰場域中,另設有一墓地,具有累放使用過或遭破壞的戰斗牌卡的區域。
17.—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是由每一玩家以至少一領導牌卡以及多個數量的角色牌卡、消耗牌卡及永久牌卡組成一戰斗牌卡組,將所述多個戰斗牌卡組依一既定游戲規則,分別置入一對戰場域中,所述對戰場域中規劃有一牌卡組區、能量站存區以及一決斗場,再依所述既定游戲規則進行一決斗前調整后進行決斗,再將所述決斗中使用完成被破壞的牌卡,置入所述對戰場域中的一墓地,并將決斗中替代決斗者承受傷害的牌卡置入所述對戰場域中的一傷害計算區,直待任一玩家置入所述傷害計算區的牌卡數量,累積到一預先設定值,亦或任一玩家無法再執行接續步驟時,作為對戰勝負的決定依據。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決斗前調整是以如下步驟來進行:即,步驟1.首先,選擇一領導牌卡,并以牌面朝上的方式放置在決斗場上以代表決斗者; 步驟2.將挑選好的所述戰斗牌卡組經洗牌及切牌后,再將所述戰斗牌卡組取回以正面朝下的方式放置在所述牌卡組區中; 步驟3.以任何公平的方式決定先攻后攻; 步驟4.從放置在牌卡組區的戰斗牌卡組中由上依序抽出多個數量的牌卡成為手牌; 步驟5.雙方宣告"決斗",即雙方同時將領導牌卡翻開為牌卡的正面朝上的表示,并進入先攻者的第一個抽牌階段,以表示一戰斗回合的開始。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決斗前調整更分成如下階段來進行:即, 開始階段:由步驟4決定的先攻玩家宣告進入所述回合階段。此階段開始時,各牌卡可發揮的效果會在此階段啟動; 抽牌階段:從所述牌卡組最上方依序抽取多個張牌卡加入手牌的中,以為接下來的戰斗補充恢復各玩家可供支付的能量或戰斗牌卡; 決斗前階段:首先由手牌或決斗場中帶有啟動標示的角色牌卡或領導牌卡,宣告起動效果的發動,并進行角色的召喚,所述角色的召喚,是由玩家在手牌中召喚一張角色牌卡置入決斗場中作為對戰者,而后再進入一決斗階段。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角色牌卡的召喚,需以手牌中牌卡代表支付召喚的能量,并將所述多個牌卡以正面朝下的型態置入能量暫存區中后,才可將接受召喚的所述角色牌卡放置于決斗場中;更可由手牌中取出足夠代表支付召喚能量的牌卡,置入能量暫存區中,以召喚至少一消耗牌卡或永久牌卡進入決斗場中進行決斗;其中的牌卡召喚部分,當手牌中有充足的手牌以支付能量,在同一回合中,所述玩家可進行不限召喚的次數。
21.根據權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抽牌階段之前,另進行一重置階段,由此階段將決斗中因召喚牌卡支付能量而累放于所述能量暫存區的牌卡,重新置回牌卡組區處的牌卡組最下方即完成重置程序。
22.根據權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決斗前階段,是以如下步驟進行;即, 一、宣告步驟:含有攻擊宣言及防御宣言部分; 二、戰略步驟:包括有攻擊方戰略及防御戰略兩部分; 三、解放步驟:包括有攻擊方解放及防御方解放兩部分; 四、傷害計算步驟:計算攻擊方的戰斗力的大小,以判定攻擊成功或失敗; 五、回合結束步驟:即結束戰斗階段的宣告,當任一方玩家無法或不再繼續執行任何動作時,即宣告結束,而后可隨即進入對手的回合。
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決斗前階段,是以如下步驟進行;即, 一、宣告步驟:含有攻擊宣言及防御宣言部分; 二、戰略步驟:包括有攻擊方戰略及防御戰略兩部分; 三、解放步驟:包括有攻擊方解放及防御方解放兩部分; 四、傷害計算步驟:計算攻擊方的戰斗力的大小,以判定攻擊成功或失敗; 五、回合結束步驟:即結束戰斗階段的宣告,當任一方玩家無法或不再繼續執行任何動作時,即宣告結束,而后可隨即進入對手的回合。
2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決斗階段的宣告步驟包含有: 攻擊宣言:是由攻擊方指定一角色牌卡作為對戰者,并在對方指定出一被攻擊的角色牌卡; 防御宣言:是依所述攻擊宣言的提出,由防御方選擇由所述被攻擊角色牌卡直接進行防御,或牌卡組中抽取牌卡,在決斗失敗時置放于傷害計算區中,以替代所述被攻擊角色牌卡承受傷害。
25.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戰略步驟包含有: 攻擊方戰略:可以手牌卡置入能量暫存區中,以代表支付所需的能量,以發動條件符合的消耗牌卡、永久牌卡或角色牌卡的效果,來提升戰斗的優勢; 防御方戰略:亦如攻擊方戰略一般,以支付能量,發動條件符合的消耗牌卡、永久牌卡或角色牌卡的效果,來提升戰斗的優勢。
26.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解放步驟包含有: 攻擊方解放:翻開牌組區中的牌卡組最上方的一張牌卡,確認是否含有水晶的力的效果;若所述牌卡的內容表示無水晶的力的效果,則確認之后將所述牌卡放到所述領導牌卡的下方以累積領導牌卡的水晶的力;若所述牌卡表示有水晶的效果,則處理所述效果之后,再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卡下方; 防御方解放:翻開牌卡組最上方的一張牌卡,確認是否含有水晶的力的效果,所述牌卡的內容表示若無水晶的力的效果,則確認之后將所述牌卡放到所述領導牌卡的下方以累積領導牌卡的水晶的力;若所述牌卡表示有水晶的力的效果,則處理所述效果之后,再將所述牌卡放到領導卡的下方。
27.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一種對戰式游戲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傷害計算步驟包含有: 步驟1.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大于或等于防御方角色牌卡時,判定攻擊成功;步驟2.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大于防御方的角色牌卡時,則判定防御方的角色牌卡被破壞、并將所述被破壞角色牌卡置放到防御方的墓地; 步驟3.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等于防御方的角色牌卡時,則判定雙方的角色牌卡均被破壞、并將所述多個被破壞的角色牌卡分別置放到自方的墓地; 步驟4.當攻擊方的角色牌卡的戰斗力小于防御方的角色牌卡時,則判定攻擊方的角色牌卡被破壞、并置放所述角色牌卡到攻擊方的墓地;且在上一步驟之后,如果攻擊方的決斗者,尚有要指派進行作戰的手牌,則可回進行前揭宣言步驟后,再重新進行傷害計算步驟。`
【文檔編號】A63F1/02GK103480142SQ201210352747
【公開日】2014年1月1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0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8日
【發明者】張詩杰 申請人:張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