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折疊健身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可折疊健身車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械,尤其涉及一種可折疊健身車。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同類健身車,體積大又不可折疊,占用空間較大,造成空間利用率低;傳統的健身車的支腳是固定的,整體移動不方便;此外,傳統健身車的功能比較單一,只有腳踏機構,作踩單車的動作,無其他功能,產品利用率低。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種可折疊健身車。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可折疊健身車,包括前支架、后支架、踩踏裝置和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前支架與后支架中部通過螺栓活動連接,并在前支架與后支架中部設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包括限位片和止動桿。所述限位片上設有滑道,滑道兩個設有凹形缺口。所述后支架底部連接一扭腰盤。所述扭腰盤和后支架通過螺栓活動連接,可向上翻轉折疊,扭腰盤和后支架上設有相通的定位孔,折疊后通過插入金屬銷定位。所述前支架底部設有輪子,方便移動。所述前支架上設有座位升降裝置。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是在支架上設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實現產品的可折疊,提高空間利用率;增加了扭腰盤,豐富了產品功能;在前支架上設置輪子,移動本實用新型變得輕松、便捷。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折疊限位止動裝置展開時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折疊限位止動裝置折疊時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扭腰盤與后支架的連接結構示意圖。其中,I-前支架;2_后支架;3_踩踏裝置;4_顯示裝置;5_螺栓;6_限位片;61_滑道;62_凹形缺口 ;7_止動桿;8_扭腰盤;9-螺栓;10_定位孔;11_金屬銷;12_輪子。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述如圖I所示,一種可折疊健身車,包括前支架I、后支架2、踩踏裝置3和顯示裝置4,其特征在于前支架I與后支架2中部通過螺栓5活動連接,并在前支架I與后支架2中部設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包括限位片6和止動桿7。如圖I至圖4所示,所述限位片6上設有滑道61,滑道61兩個設有凹形缺ロ 62,當展開或折疊時止動桿7都陷入凹形缺ロ 62中定位;所述后支架2底部連接ー扭腰盤8 ;所述扭腰盤8和后支架2通過螺栓9活動連接,可向上翻轉折疊,扭腰盤8和后支架2上設有相通的定位孔10,折疊后通過插入金屬銷11定位;所述前支架I底部設有輪子12,方便移動;所述前支架I上設有座位升降裝置。最后應說明的是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 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1.ー種可折疊健身車,包括前支架、后支架、踩踏裝置和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前支架與后支架中部通過螺栓活動連接,并在前支架與后支架中部設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包括限位片和止動桿。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可折疊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片上設有滑道,滑道兩個設有凹形缺ロ。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可折疊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架底部連接ー扭腰盤。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可折疊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扭腰盤和后支架通過螺栓活動連接,可向上翻轉折疊,扭腰盤和后支架上設有相通的定位孔,折疊后通過插入金屬銷定位。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可折疊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底部設有輪子。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可折疊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上設有座位升降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折疊健身車,包括前支架、后支架、踩踏裝置和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前支架與后支架中部通過螺栓活動連接,并在前支架與后支架中部設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包括限位片和止動桿。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是在支架上設置折疊限位止動裝置,實現產品的可折疊,提高空間利用率;增加了扭腰盤,豐富了產品功能;在前支架上設置輪子,移動本實用新型變得輕松、便捷。
文檔編號A63B22/14GK202620590SQ20122028987
公開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9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19日
發明者徐勇星 申請人:徐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