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健身游樂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集游樂與健身于一體的器材正越來越多地走進人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其中有一種供人們彈跳娛樂的健身游樂裝置,通常是框架之間設置一緊繃的彈跳面,利用彈性件連接框架和彈跳面,使用者可在彈跳面上進行各種跳躍動作。但這種裝置只能跳躍玩耍,功能單一,不能滿足更多人的需求。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更具趣味性的新型健身游樂
目.ο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包括框架和與所述框架連接的彈面,所述框架周緣設置有若干根護桿,所述護桿設有防護網,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上徑向設有隔網,所述隔網兩端連接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可拆卸連接在所述框架上;所述隔網兩側的護桿上設有球框。
[0005]優選的,所述隔網的高度高于所述球框的高度,低于所述防護網的高度。
[0006]優選的,所述支撐桿與所述框架螺紋連接。
[0007]優選的,所述球框上設有網兜。
[0008]優選的,所述防護網上位于隔網的兩側均設有門簾,所述門簾兩邊可扣合。
[0009]本發明解決了【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明的新型健身游樂裝置相比而言,更具趣味性,不僅可以跳躍玩耍,還可以一邊跳躍一邊將球投到對方的球框中,同時還起到了健身的作用。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0011]圖1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框架,2、網兜,3、護桿,4、球框,5、支撐桿,6、隔網,61、彈面。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現在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
[0014]如圖1所示,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包括框架I和與框架I連接的彈面61,框架I周緣設置有若干根護桿3,護桿3上圍繞其設有防護網(未圖示)。框架I徑向設有隔網6,隔網6兩端連接有支撐桿5,支撐桿5可拆卸連接在框架I上;隔網6兩側的護桿3上設有球框4。
[0015]進一步的,隔網6的高度高于球框4的高度,低于防護網的高度
[0016]進一步的,支撐桿5與框架I為可拆卸式的螺紋連接;使用者可根據使用需要,決定是否將隔網安置在彈跳床上。
[0017]進一步的,球框4上設有網兜2;兒童在彈面上跳躍時,可將球投到對方的球筐里,根據球筐里球的多少,決定勝負,激起兒童玩耍的樂趣,同時一邊玩一邊鍛煉了身體。
[0018]進一步的,防護網(未圖示)上位于隔網61的兩側均設有門簾(未圖示),所述門簾兩邊可扣合;設置兩個門簾,」L童可分別從隔網的兩側進入到彈跳床上。
[0019]本發明的新型健身游樂裝置更具趣味性,兒童在彈面上彈跳時,利用彈面的彈性,將兒童向上彈起,兒童可將手中的球投入到對方(以隔網為分界)的球框中,也可根據進球的多少決定輸贏。兒童在玩耍的過程中,鍛煉了身體也鍛煉了投球的技能,一舉多得。
[0020]以上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技術性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包括框架和與所述框架連接的彈面,所述框架周緣設置有若干根護桿,所述護桿上圍繞其設有防護網,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上徑向設有隔網,所述隔網兩端連接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可拆卸連接在所述框架上;所述隔網兩側的護桿上設有球框。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網的高度高于所述球框的高度,低于所述防護網的高度。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與所述框架為可拆卸式的螺紋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球框上設有網兜。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網上位于隔網的兩側均設有門簾,所述門簾兩邊可扣合。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健身游樂裝置,包括框架和與所述框架連接的彈面,所述框架周緣設置有若干根護桿,所述護桿上圍繞其設有防護網,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上徑向設有隔網,所述隔網兩端連接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可拆卸連接在所述框架上;所述隔網兩側的護桿上設有球框。本發明的新型健身游樂裝置相比傳統的此類型裝置,更具趣味性,不僅可以跳躍玩耍,還可以一邊跳躍一邊將球投到對方的球框中,同時還起到了健身的作用。
【IPC分類】A63B41/00, A63B5/11, A63B17/00
【公開號】CN104906746
【申請號】CN201510219900
【發明人】陳加根
【申請人】安徽波浪島游樂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