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裝置,具體為一種木屑清理回收裝置,屬于節能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技術的發展,人們對于木材的使用也是越來越多,所以大量的樹木被亂砍亂伐,在每個家庭中都會見到木制品,所以木材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而在制作木質產品的時候,往往會產生大量的木屑,而這些木屑有的都被浪費了,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這些木屑是可以回收利用的,目前市面上還沒有這種用來清理回收木屑的裝置,傳統的清理方法對于小的木屑清理起來比較困難,而且在清理過程中會有大量的灰塵混雜在里面,如果是在一些拐角處,那么清理起來就會更加的麻煩,光線不好時往往會發生遺漏,浪費了人力,效率還很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木屑清理回收裝置,解決了現有技術中木屑清理不徹底,清理效率低,回收的木屑不干凈的問題,使木屑清理更加高效,徹底,也使木屑更加干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一種木屑清理回收裝置,包括清潔圈、照明燈、蓋板、濾網、濾塵袋、轉軸、抽風管、電機、抽風機、木屑槽、管體和控制倉,所述管體由所述控制倉和所述木屑槽組成,所述管體的一端分別固定連接有所述抽風管和所述照明燈,所述抽風管的一端活動連接有所述轉軸,所述轉軸上設有所述清潔圈,所述抽風管的頂端設有所述電機,所述控制倉的內部設有所述抽風機,所述控制倉的一端設有所述木屑槽,所述木屑槽的頂端設有所述蓋板,所述木屑槽內固定連接有所述濾網,所述管體的另一端通過所述抽風機與所述濾塵袋活動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濾塵袋與所述管體的連接處設有膠布。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控制倉的頂端設有開關,且所述控制倉的內部設有電池。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管體上設有絕緣套。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開關、所述轉軸均與所述電機電性連接。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種木屑清理回收裝置,通過設有抽風機,為裝置提供足夠的動力來吸收木屑和灰塵,通過設有轉軸及清潔圈,有利于對死角的完全清理,通過設有照明燈方便了在光線較暗的條件下進行清理,通過設有濾網來分隔木屑和灰塵,通過設有濾塵袋來過濾灰塵。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清潔圈;2、照明燈;3、開關;4、蓋板;5、濾網;6、濾塵袋;7、轉軸;8、抽風管;9、電機;10、抽風機;11、木屑槽;12、管體;13、控制倉。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木屑清理回收裝置,包括清潔圈1、照明燈2、蓋板4、濾網5、濾塵袋6、轉軸7、抽風管8、電機9、抽風機10、木屑槽11、管體12和控制倉13,管體12由控制倉13和木屑槽11組成,管體12的一端分別固定連接有抽風管8和照明燈2,抽風管8用于吸收木屑和灰塵,照明燈2為在光線不良的條件下提供光源,抽風管8的一端活動連接有轉軸7,轉軸7通過轉動來帶動清潔圈1的轉動,轉軸7上設有清潔圈1,通過轉動來清理死角內的木屑,抽風管8的頂端設有電機9,帶動轉軸7的轉動,控制倉13的內部設有抽風機10,抽風機10通過產生強大的吸力和壓力來吸收木屑,控制倉13的一端設有木屑槽11,用于收集木屑,木屑槽11的頂端設有蓋板4,當木屑槽11裝滿木屑時,可通過打開蓋板4將木屑倒出,并收集起來,木屑槽11內固定連接有濾網5,防止木屑被抽風機10吸進濾塵袋6,與濾塵袋6中的灰塵摻雜,管體12的另一端通過抽風機10與濾塵袋6活動連接,用于過濾收集灰塵。
進一步的,塵袋6與管體12的連接處設有膠布,方便濾塵袋6的取下與安裝。
進一步的,控制倉13的頂端設有開關3,控制整個裝置的工作,且控制倉13的內部設有電池,為裝置提供電能。
進一步的,管體12上設有絕緣套,避免由于電池漏電而發生觸電。
進一步的,開關3、轉軸7均與電機9電性連接,開關3可通過控制電機9來控制轉軸7的轉動來帶動清潔圈1的工作。
該種木屑清理回收裝置,通過在控制倉13和管體12的一端設有抽風機10,為裝置提供足夠的動力來吸收木屑和灰塵,通過在抽風管8的一端設有轉軸7以及在轉軸7上設有清潔圈1,有利于對死角的完全清理,通過在管體6另一端的設有照明燈2方便了在光線較暗的條件下進行清理,通過在木屑槽11的內部設有濾網5來分隔木屑和灰塵,防止木屑與灰塵摻雜在一起,通過在管體12的一端設有濾塵袋6來過濾掉灰塵。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