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纖維素纖維的用途的制作方法
纖維素纖維的用途本發明涉及用脫乙酰殼多糖(Chitosan)改性的纖維素纖維的用途。為了本發明的目的,“用脫乙酰殼多糖改性的纖維素纖維”將被理解為包含引入的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和/或在它們的表面上具有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的纖維素纖維。在表面上具有脫乙酰殼多糖(或脫乙酰殼多糖鹽)的纖維在下面也被稱作“用脫乙酰殼多糖浸潰的”纖維。脫乙酰殼多糖由聚-(1,4)-2-氨基-2-脫氧-β -D-葡萄糖組成并且通過甲殼質(聚-(1,4)-2-乙酰胺-2-脫氧-β-D-葡萄糖)脫乙酰基化制備。由于溶解度的原因一甲殼質不溶于水、有機溶劑、稀的酸和堿液一可溶于稀酸、含水甲醇和甘油的脫乙酰殼多糖具有顯著更大的重要性。用脫乙酰殼多糖改性的纖維素纖維是已知的
具有引入的甲殼質/脫乙酰殼多糖的粘膠纖維可以例如在商品名Crabyon (QmikenshiCo公司)和Chitopoly (Fuji Spinning Co公司)下獲得。這些纖維例如通過將具有小于
10Mffl的粒度的粉末形式的脫乙酰殼多糖或乙酰化脫乙酰殼多糖以O. 5 — 2重量%的量分散在水中,并且將其加入粘膠紡絲溶液制備(US 5,320,903)。因此,纖維根據常用的粘膠或波里諾西克方法(Polynosicverfahren)制備。包含具有商品名“Crabyon”的纖維的糖尿病襪(Diabetikersock)可商購獲得。用于引入脫乙酰殼多糖的粘膠纖維的其它制備方法描述于US-A 5,756,111 (復雜的在低溫下預溶解和后溶解方法,以獲得添加到粘膠溶液中用的堿性甲殼質-脫乙酰殼多糖溶液)、US-A 5,622,666 (將微晶脫乙酰殼多糖和可溶于水和/或堿的天然聚合物例如藻酸鈉作為分散體加入粘膠紡絲溶液,所述藻酸鈉可與脫乙酰殼多糖形成離子鍵)以及PCT/FI90/00292和FI 78127 (將微晶脫乙酰殼多糖加入紡絲物料)中。在DE 195 44 097中描述了一種通過將纖維素和第二種多糖溶解在可與水混溶的、還可包含第二溶劑的有機多糖溶劑(優選ΝΜΜ0)中由多糖混合物制備成型體(Formkorper)的方法。此外,在KR-A 9614022中描述了通過以下方式制備甲殼質-纖維素纖維,也稱為“Chitulose”:將甲殼質和纖維素溶于來自二甲基咪唑啉/LiCl、二氯乙酸鹽/氯代烴、二甲基乙酰胺/LiCl、N-甲基吡咯烷酮/LiCl的組的溶劑中,并且按照濕紡方法制備紗線。在EP-A O 883 645中特別要求保護將脫乙酰殼多糖作為改性化合物加入溶液中,以增加食品用包裝的柔韌性。所述改性化合物必須與纖維素/NMMO/水-溶液混溶。KR-A-2002036398描述了將復雜制備的具有季銨基團的脫乙酰殼多糖衍生物引入纖維中。在DE-A 100 07 794中,描述了包含可生物分解的聚合物和得自海洋植物和/或海洋動物的殼的材料的聚合物組合物的制備以及所述組合物的成型體的制備。還要求保護將得自海洋植物、海洋動物的材料以粉末形式、粉末懸浮液或液體形式加入根據萊賽爾方法制備的纖維素溶液中。此外,在最終報告“Erzeugnisse aus Polysaccharidverbunden,,(Taeger,E. ; Kramer, Η. ; Meister, F. ; Vorwerg, ff. ; Radosta, S; TITK - ThiiringischesInstitut fiir Textil- und Kunststoff-Forschung, 1997,第 1-47頁,Report-Nr. FKZ95/NR 036 F)中描述了將脫乙酰殼多糖溶于稀的有機或無機酸中并且然后在含水NMMO溶液中沉淀。以該方式得到細脫乙酰殼多糖晶體于纖維素溶液中的懸浮液,然后將其進行紡絲。制備用脫乙酰殼多糖改性的纖維素纖維的另一些方法描述于WO 2004/007818.W02009/092121 以及 PCT/AT2009/000334 (沒有預先公開)中。EP I 243 688描述了脫乙酰殼多糖納米顆粒用于制備纖維、紗線、針織物或平面構型織物(textilen Flachengebilde)的用途。納米脫乙酰殼多糖是指具有10 — 300 nm平均直徑的接近球形固體,由于它們小的粒徑可以嵌在原纖之間。納米脫乙酰殼多糖的制備通過噴霧干燥、蒸發技術或者超臨界溶液的膨脹(Entspannung)進行。在WO 01/32751中描述了制備具有10 — 1000 nm的粒徑的用于化妝品和藥物制劑的納米顆粒脫乙酰殼多糖的方法,其中在表面改性劑的存在下將脫乙酰殼多糖的含水酸溶液的PH增至導致脫乙酰殼多糖沉淀的程度。此外,在WO 91/00298中描述了微晶脫乙酰殼多糖分散體和具有O. I - 50 μπι的粒徑的粉末的制備,其中將脫乙酰殼多糖的含水酸溶液的PH增至導致脫乙酰殼多糖沉淀的程度。WO 97/07266描述了用脫乙酰殼多糖的O. 5%乙酸溶液處理萊賽爾纖維。AT 8388 U描述了引入脫乙酰殼多糖或脫乙酰殼多糖鹽和/或在纖維表面上具有脫乙酰殼多糖或脫乙酰殼多糖鹽的纖維素纖維在非織造織物(nicht-gewebten Textil)和/或吸收性衛生產品中的用途。配備有功能性活性成分例如化妝劑的紡織制品是已知的。在這方面提出的措施包括將包含活性成分的微膠囊引入紡織制品中。WO 09/124686 A描述了用所謂的“微球”改性紡織制品,與微膠囊不同,微球當使用時不被破壞并且據信能“重新裝載(nachgeladen) ”活性成分。DE 199 40 239 A描述了護理或愈合繃帶(Heilverband),在其內側可以固定有可
替換的治療有效覆層。用活性成分或化妝劑處理的另一些紡織制品例如描述于US 2004/082239A、WO06/106546 A 和 WO 06/068418 A 中。采用迄今提出的這些類型的改性織物,迄今還沒有驗證到實際的積極效應,并且織物具有必須定期修復(“重新裝載”)功效(也即引入的活性成分的功能)的缺點。在這方面,醫藥和化妝品領域的現有技術通過以下測量參數表征皮膚的狀態皮膚濕潤度(Hautfeuchte)、經表皮的水分損失(Transepidermaler Wasserverlust)、皮膚彈性、皮膚表面輪廓(Hautoberfljichenprofil)、皮膚粗糙度、皺紋深度、微觀評價、皮膚的pH、皮膚菌群拭取標本(Hautfloraabstriche)。測量這些參數例如以提供化妝處理的效應評價。對于參數皮膚濕潤度和經表皮的水分損失,特別地如下測量用以評價皮膚狀態的區域
權利要求
1.纖維素纖維用于制備當使用時以O.OOl N/cm2彡P〈 O. 24 N/cm2的平均壓力P與活體哺乳動物的皮膚接觸的制品的用途,其中所述纖維素纖維包含引入的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和/或在表面上具有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其中所述纖維素纖維配備在所述制品的當使用時與皮膚接觸的部位的至少一部分中。
2.根據權利要求I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制品是選自以下的紡織制品緊身衣服、床上用品、床單、睡衣例如寬大睡衣或長睡衣、內衣、短襪、長枕頭、裹腿、牛仔褲、T恤衫、眼罩、塑身衣、鞋墊、繃帶、棉紗繃帶、彈性繃帶、丁字帶和圓筒形針織物繃帶。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制品是彈性的。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纖維素纖維是選自粘膠纖維、波里諾西克纖維、莫代爾纖維和萊賽爾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人造纖維素纖維。
5.根據權利要求4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纖維素纖維是具有O.I重量%和更多,優選O.2重量% - I重量%,特別優選O. 4 — O. 6重量%的脫乙酰殼多糖含量的萊賽爾纖維。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制品施加在皮膚上的平均壓力P滿足0.01 N/cm2 < p,優選 O. 05 N/cm2 ^ P,尤其優選 O. I N/cm2 ^ p。
7.用于以O.001 N/cm2≤p〈 O. 24 N/cm2的平均壓力p與活體哺乳動物的皮膚相接觸的制品,該制品的當使用時與皮膚接觸的部位的至少一部分中包含這樣的纖維素纖維,所述纖維素纖維包含引入的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和/或在表面上具有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
8.根據權利要求7的制品,為選自以下的紡織制品形式緊身衣服、床上用品、床單、睡衣例如寬大睡衣或長睡衣、內衣、短襪、長枕頭、裹腿、牛仔褲、T恤衫、眼罩、塑身衣、鞋墊、繃帶、棉紗繃帶、彈性繃帶、丁字帶和圓筒形針織物繃帶。
9.根據權利要求8的制品,特征在于所述制品是彈性的。
10.根據權利要求7和8任一項的制品,特征在于所述纖維素纖維是選自粘膠纖維、波里諾西克纖維、莫代爾纖維和萊賽爾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人造纖維素纖維。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制品,特征在于所述纖維素纖維是具有O.I重量%和更多,優選O. 2重量% — I重量%,尤其優選O. 4 — O. 6重量%的脫乙酰殼多糖含量的萊賽爾纖維。
12.根據權利要求7— 11任一項的制品,特征在于所述制品施加在皮膚上的平均壓力P 滿足0.01 N/cm2 < p,優選 O. 05 N/cm2 ^ P,尤其優選 O. I N/cm2 ^ p。
13.根據權利要求7- 12任一項的制品用于皮膚的化妝處理的用途。
14.根據權利要求7- 12任一項的制品用于傷口愈合和減少疤痕形成的用途。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纖維素纖維用于制備當使用時以0.001N/cm2≤p<0.24N/cm2的平均壓力p與活體哺乳動物的皮膚接觸的制品的用途,其中所述纖維素纖維包含引入的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和/或在表面上具有脫乙酰殼多糖和/或脫乙酰殼多糖鹽,其中所述纖維素纖維配備在所述制品的當使用時與皮膚接觸的部位的至少一部分中。
文檔編號D01F1/10GK102803587SQ201180015902
公開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15日 優先權日2010年3月25日
發明者S.雷德林格, G.克羅納 申請人:連津格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