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特別涉及應用于合成革后段工藝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同時本發明還公開了該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現有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需要精確控制溫度和長時間發泡的羊巴粉。應用這樣的絨感處理劑的合成革,其絨感細膩度、光澤、觸感、色澤,真皮絨感效果均不盡如人意。因此,需要一種改進的絨感處理劑。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
本發明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本發明所公開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包含以下組分:改性聚氨酯、丁醚、乙酯、丁酮、二氧化硅消光粉、有機硅油及玻璃微珠。
以樹脂的總重量為基準,本發明提供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可以為:改性聚氨酯30~33質量份,丁醚14~16質量份,乙酯14~16質量份,丁酮26~28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5質量份,有機硅油1~3質量份,玻璃微珠4~6質量份。
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聚氨酯30質量份,丁醚16質量份,乙酯16質量份,丁酮26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5質量份,有機硅油1質量份,玻璃微珠6質量份。
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聚氨酯33質量份,丁醚14質量份,乙酯14質量份,丁酮27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質量份,有機硅油3質量份,玻璃微珠6質量份。
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聚氨酯31質量份,丁醚15質量份,乙酯15質量份,丁酮28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4質量份,有機硅油3質量份,玻璃微珠4質量份。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1)將一部分改性聚氨酯、丁醚、乙酯、丁酮、二氧化硅消光粉、有機硅油均勻攪拌;;
2)在步驟1)得到的混合物中加入另一部分改性聚氨酯及玻璃微珠,均勻攪拌后即得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
本發明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制備方法中的各組分的配比可以如下:改性聚氨酯30~33質量份,丁醚14~16質量份,乙酯14~16質量份,丁酮26~28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5質量份,有機硅油1~3質量份,玻璃微珠4~6質量份。
優選地,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聚氨酯30質量份,丁醚16質量份,乙酯16質量份,丁酮26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5質量份,有機硅油1質量份,玻璃微珠6質量份。
更優選地,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聚氨酯33質量份,丁醚14質量份,乙酯14質量份,丁酮27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質量份,有機硅油3質量份,玻璃微珠6質量份。
更優選地,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聚氨酯31質量份,丁醚15質量份,乙酯15質量份,丁酮28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4質量份,有機硅油3質量份,玻璃微珠4質量份。
由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1.本發明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各組分相互協調、共同作用,絨感細膩獨特、光澤自然、觸感優越、色澤鮮艷,真皮絨感效果強;
2.本發明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與傳統處理劑相比,本絨感料處理劑能夠形成更細膩的絨感;
3.本發明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在現有合成革生產線上應用,工藝簡單,是后段印刷的一種新型材料,無需改變生產設備增加成本,配合合適的后期制作工藝,可以做出不同風格的類似真皮絨感的皮革制品;
4.本發明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可通過輥涂、印刷等多種工藝使用,適用性廣;
5.本發明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制備方法與傳統直接混合制備處理劑的工藝相比,由于不使用需要精確控制溫度和長時間發泡的羊巴粉,使得制備更為簡便,無需采用復雜的機械處理,節約了生產成本,適于工業化生產。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技術方案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所述實施例。
實施例1
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包含30質量份改性聚氨酯,16質量份丁醚,16質量份乙酯,26質量份丁酮,5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1質量份有機硅油,6質量份玻璃微珠。
上述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制備方法是:將20質量份改性聚氨酯,16質量份丁醚,16質量份乙酯,26質量份丁酮,5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1質量份有機硅油均勻攪拌;然后在所得的混合物中加入10質量份改性聚氨酯及6質量份玻璃微珠,均勻攪拌后即得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所得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性能指標見表1。
上述制備過程中所采用的攪拌等方法均為本領域內慣用的方法。
實施例2
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包含33質量份改性聚氨酯,14質量份丁醚,14質量份乙酯,27質量份丁酮,3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質量份有機硅油,6質量份玻璃微珠。
上述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制備方法是:將20質量份改性聚氨酯,14質量份丁醚,14質量份乙酯,27質量份丁酮,3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質量份有機硅油均勻攪拌;然后在所得的混合物中加入13質量份改性聚氨酯及6質量份玻璃微珠,均勻攪拌后即得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所得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性能指標見表1。
上述制備過程中所采用的攪拌等方法均為本領域內慣用的方法。
實施例3
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包含31質量份改性聚氨酯,15質量份丁醚,15質量份乙酯,28質量份丁酮,4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質量份有機硅油,4質量份玻璃微珠。
上述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制備方法是:將20質量份改性聚氨酯,15質量份丁醚,15質量份乙酯,28質量份丁酮,4質量份二氧化硅消光粉,3質量份有機硅油均勻攪拌;然后在所得的混合物中加入11質量份改性聚氨酯及4質量份玻璃微珠,均勻攪拌后即得所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所得到的合成革用絨感處理劑的性能指標見表1。
上述制備過程中所采用的攪拌等方法均為本領域內慣用的方法。
表1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如果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對本發明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均應涵蓋在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