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板墻固定安裝工藝,具體涉及一種裝配式預制板墻固定安裝工藝及構造。
背景技術:
隨著新建筑技術和材料的不斷發展與進步,預制裝配式建筑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在許多建筑工業化發達的國家,預制裝配式建筑經歷了長期的實驗和應用,現代化的預制裝配式建筑產品已經可以高度集成建筑的各種功能,而且建筑的形式和構件非常精致。我國建設需求量大、建設速度快,很有必要發展預制裝配式建筑,那么對預制裝配式結構節點構造要求也越來越高。
技術實現要素:
發明目的: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設計合理,施工速度快,安裝精度高,可實現一次安裝到位,無需多次調整偏差,固定完畢采用水泥砂漿覆蓋連接節點,隱蔽性好,不影響結構整體美觀的一種裝配式預制板墻固定安裝工藝及構造。
技術方案:本發明所述的一種裝配式預制板墻固定安裝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結構層施工:結構層施工按照設計要求預留凹槽及螺栓預埋,凹槽尺寸采用160mm×160mm×30mm,預埋螺栓的偏差不大于2mm,并保證預埋螺栓頂部不得超過結構面層的標高;
(2)預制裝配式板墻工廠化生產:預留凹槽的尺寸、位置應與樓地層預留凹槽相對應,并嚴格控制預埋螺栓與對拉螺栓的偏差,保證固定角鋼能夠便于安裝;
(3)運輸、吊裝:在板墻從工廠運輸至吊裝現場過程中,應加強對板材凹槽處的保護,避免由于保護不當造成板材局部損壞,影響吊裝質量與吊裝速度;
(4)固定安裝:固定安裝選用高強螺栓;
(5)凹槽覆蓋:采用砂漿覆蓋封槽;
(6)養護。
進一步的,步驟(4)固定安裝選用不低于M12的高強螺栓,螺栓孔的尺寸應大于螺栓公稱直徑2-3mm,螺栓孔間距應不大于500mm。
進一步的,步驟(5)所述砂漿采用不低于M15的水泥砂漿。
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裝配式預制板墻固定安裝構造,包括裝配式板墻、樓地層、連接角鋼、樓地層預留凹槽、板墻預留凹槽,所述板墻預留凹槽分別設置在裝配式板墻的兩側,兩側的板墻預留凹槽與樓地層預留凹槽的連接處均通過連接角鋼連接固定,所述裝配式板墻通過對拉螺栓連接兩連接角鋼,所述連接角鋼同時通過預埋螺栓與樓地層連接固定。
進一步的,所述對拉螺栓兩端伸出的長度比板墻預留凹槽的深度小3-5mm。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角鋼與裝配式板墻、樓地層之間均設有調節墊片。
進一步的,所述調節墊片采用橡膠或者鋼墊片。
有益效果:本發明結構合理,施工速度快,安裝精度高,可實現一次安裝到位,無需多次調整偏差,固定完畢采用水泥砂漿覆蓋連接節點,隱蔽性好,不影響結構整體美觀。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裝配式預制板墻固定安裝構造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的一種裝配式預制板墻固定安裝構造,包括裝配式板墻1、樓地層2、連接角鋼3、樓地層預留凹槽6、板墻預留凹槽9,所述板墻預留凹槽9分別設置在裝配式板墻1的兩側,兩側的板墻預留凹槽9與樓地層預留凹槽6的連接處均通過連接角鋼3連接固定,所述裝配式板墻1通過對拉螺栓4連接兩連接角鋼3,所述連接角鋼3同時通過預埋螺栓5與樓地層2連接固定。
所述對拉螺栓4兩端伸出的長度比板墻預留凹槽9的深度小3-5mm。
所述連接角鋼3與裝配式板墻1、樓地層2之間均設有調節墊片7,所述調節墊片7采用橡膠或者鋼墊片。
預制裝配式板墻1由工廠集中制作,在與樓地層2連接固定端預留樓地層預留凹槽6,同樣,樓地層2與預制裝配式板墻1連接固定處也預留板墻預留凹槽9,用帶孔的連接角鋼3通過對拉螺栓4、預埋螺栓5進行固定連接,用調節墊片7靈活控制安裝偏差,最后用螺母8固定。安裝完畢后,在樓地層預留凹槽6處用水泥砂漿將裸露的凹槽填充覆蓋,完成固定安裝。
所述的預制裝配式板墻1底部在工廠預制時兩端設置樓地層預留凹槽6,便于安裝固定后封閉處理;所述樓地層2在結構層施工時預先也留有相應的凹槽,并按照安裝位置預埋螺栓5;所述帶孔的連接角鋼3根據樓地層預留凹槽6尺寸大小確定角鋼尺寸,并符合設計要求。
上述一種裝配式預制板墻固定安裝工藝,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4)結構層施工:結構層施工按照設計要求預留凹槽及螺栓預埋,凹槽尺寸采用160mm×160mm×30mm,預埋螺栓的偏差不大于2mm,并保證預埋螺栓頂部不得超過結構面層的標高;
(5)預制裝配式板墻工廠化生產:預留凹槽的尺寸、位置應與樓地層預留凹槽相對應,并嚴格控制預埋螺栓與對拉螺栓的偏差,保證固定角鋼能夠便于安裝;
(6)運輸、吊裝:在板墻從工廠運輸至吊裝現場過程中,應加強對板材凹槽處的保護,避免由于保護不當造成板材局部損壞,影響吊裝質量與吊裝速度;
(4)固定安裝:固定安裝選用高強螺栓;
(5)凹槽覆蓋:采用砂漿覆蓋封槽;
(6)養護。
本發明結構合理,施工速度快,安裝精度高,可實現一次安裝到位,無需多次調整偏差,固定完畢采用水泥砂漿覆蓋連接節點,隱蔽性好,不影響結構整體美觀。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