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石材切割機刀頭的傳動輔助機構,屬于傳動機構領域。
背景技術:
傳動是指機械之間的動力傳遞。也可以說將機械動力通過中間媒介傳遞給終端設備,這種傳動方式包括鏈條傳動、摩擦傳動、液壓傳動、齒輪傳動以及皮帶式傳動等。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01221031.5一種輪椅傳動輔助機構。本實用新型于輪椅架前部設前輪,后部設兩軸座,于每一軸座設轉軸,并于轉軸樞設后輪,后輪轉軸固設鏈輪,并于鏈輪套設鏈條,且于輪椅架近前部以軸而樞設轉體,該轉體延伸一桿體,并于桿體設握把,所述鏈條一端延伸一拉索而固定于轉體,該鏈條另一端連接一彈簧,并以該彈簧末端固定于輪椅架上的固定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增進行車安全、避免手部受傷、操作靈活順暢,及在安全可靠的操作環境下適當提高行車速度。現有的石材切割機刀頭的傳動輔助機構在對準石材調整刀頭時的精準度和穩定性,無法做到尺寸毫無偏差。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石材切割機刀頭的傳動輔助機構,以解決現有的石材切割機刀頭的傳動輔助機構在對準石材調整刀頭時的精準度和穩定性,無法做到尺寸毫無偏差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石材切割機刀頭的傳動輔助機構,其結構包括位圈調整器、固定扣架、控制板、推力固定器、離心器,所述固定扣架中部連接有位圈調整器,所述固定扣架連接有控制板,所述控制板設有推力固定器,所述控制板連接有離心器,所述位圈調整器包括分析器、結構板、調整圈,所述分析器連接有結構板,所述結構板設有調整圈,所述固定扣架包括固定扣體和對接板,所述控制板包括控制底板、測定條、磁圈,所述控制底板設有測定條和磁圈,所述推力固定器包括活動頂板、柱體頂桿、柱體固定器、固定側板、結構簧器,所述活動頂板連接有固定側板,所述柱體固定器底部連接有固定側板和結構簧器,所述柱體頂桿連接有結構簧器,所述離心器包括離心板、離心固定器、位芯,所述離心板設有位芯,所述離心板連接有離心固定器。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扣體連接有對接板。
進一步地,所述測定條連接有磁圈。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側板一側連接有結構簧器。
進一步地,所述柱體頂桿貫穿柱體固定器連接有結構簧器。
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石材切割機刀頭的傳動輔助機構,推力固定器包括活動頂板、柱體頂桿、柱體固定器、固定側板、結構簧器,活動頂板連接有固定側板,柱體固定器底部連接有固定側板和結構簧器,柱體頂桿連接有結構簧器,在對準石材調整刀頭時的精準度和穩定性,做到了尺寸毫無偏差。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石材切割機刀頭的傳動輔助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推力固定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離心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位圈調整器-1、固定扣架-2、控制板-3、推力固定器-4、離心器-5、分析器-6、結構板-7、調整圈-8、固定扣體-9、對接板-10、控制底板-11、測定條-12、磁圈-13、活動頂板-14、柱體頂桿-15、柱體固定器-16、固定側板-17、結構簧器-18、離心板-20、離心固定器-21、位芯-22。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其結構包括位圈調整器1、固定扣架2、控制板3、推力固定器4、離心器5,所述固定扣架2中部連接有位圈調整器1,所述固定扣架2連接有控制板3,所述控制板3設有推力固定器4,所述控制板3連接有離心器5,所述位圈調整器1包括分析器6、結構板7、調整圈8,所述分析器6連接有結構板7,所述結構板7設有調整圈8,所述固定扣架2包括固定扣體9和對接板10,所述控制板3包括控制底板11、測定條12、磁圈13,所述控制底板11設有測定條12和磁圈13,所述推力固定器4包括活動頂板14、柱體頂桿15、柱體固定器16、固定側板17、結構簧器18,所述活動頂板14連接有固定側板17,所述柱體固定器16底部連接有固定側板17和結構簧器18,所述柱體頂桿15連接有結構簧器18,所述離心器5包括離心板20、離心固定器21、位芯22,所述離心板20設有位芯22,所述離心板20連接有離心固定器21,所述固定扣體9連接有對接板10,所述測定條12連接有磁圈13,所述固定側板17一側連接有結構簧器18,所述柱體頂桿15貫穿柱體固定器16連接有結構簧器1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對準石材調整刀頭時的精準度和穩定性,做到了尺寸毫無偏差。
在進行使用時,將傳動輔助機構安裝在刀頭的內安裝架上,當刀頭轉動時,分析器接收數據;位圈調整器進行距離調整;離心器輔助推力固定器穩固機體,從而實現整體操作。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