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屬于房屋建筑領域,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倒置的T型,所述底座的上端固接有水平設置的下螺母,所述下螺母的上端垂直設有與之配合的調節螺桿,所述調節螺桿的中部固接有與之配合的調節螺母,所述調節螺桿遠離所述下螺母的一端設有配合連接的上螺母,所述上螺母的上端固接有水平設置的支座,所述支座對應所述上螺母的螺孔部分為空置區,所述上螺母和所述下螺母相對所述調節螺母的水平中心線對稱設置。本發明結構簡單、承載重量大、施工簡便,可快速調節高度,以達到上部平臺水平平整要求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
【專利說明】
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集成房屋建筑領域,尤其是涉及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
【背景技術】
[0002]快速集成房屋多是輕型房,適用于戶外營地的快速建設,戶外快捷酒店旅館的建設,旅游觀光建筑的建設,周期短,成本低,方便快捷,現有集成房屋的結構形式皆為比較規則的方形或者矩形的盒子結構,各個構件的受力情況和門式鋼架類似,俗稱盒子結構,在底面相對潮濕的區域或者雨季比較頻繁的區域,快速集成屋的底部容易被腐蝕,從而影響輕型房屋整個結構的穩定性,因為在此情況下,需要在底部進行支撐以保證特殊環境下使用的穩定性要求,而且考慮實際安裝過程中,降低安裝成本,底面的高度有一定的落差,所說支撐座的高度要設計成可調節的,市場上有的成品液壓支座可實現此功能,但造價較高,性價比低,無法在輕型房支撐方面得到廣泛的應用。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結構簡單、承載重量大、施工簡便,可快速調節高度,以達到上部平臺水平平整要求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倒置的T型,所述底座的上端固接有水平設置的下螺母,所述下螺母的上端垂直設有與之配合的調節螺桿,所述調節螺桿的中部固接有與之配合的調節螺母,所述調節螺桿遠離所述下螺母的一端設有配合連接的上螺母,所述上螺母的上端固接有水平設置的支座,所述支座對應所述上螺母的螺孔部分為空置區,所述上螺母和所述下螺母相對所述調節螺母的水平中心線對稱設置,所述上螺母和所述下螺母與所述調節螺母的配合旋向反向設置。
[0005]進一步的,所述調節螺桿的規格為M24,外螺距為3.0。
[0006]進一步的,所述支座為豎向設置的槽鋼結構,槽鋼結構的所述支座的槽內設有第一加強筋,槽鋼結構的所述支座的槽內寬度大于所述調節螺桿的調節距離。
[0007]進一步的,所述所述支座包括下端面和上端面,所述上螺母設在所述下端面的上部或下部。
[0008]進一步的,所述底座包括橫向板和豎向板,所述豎向板居中且垂直與所述橫向板設置,所述豎向板在橫向的兩側對稱設有第二加強筋。
[0009]進一步的,所述底座為槽鋼結構,規格為150X400X5mm。
[0010]進一步的,所述上螺母與所述支座之間設有周向的焊縫,焊縫高度一致為5mm,所述下螺母與所述底座之間設有周向的焊縫,焊縫高度一致為5mm。
[0011]進一步的,所述上螺母的下端面與所述調節螺母上端面之間的距離為50mm。
[0012]進一步的,所述底座遠離安裝輕型屋的一端設有螺紋鋼,所述螺紋鋼從上到下向遠離輕型屋的一側傾斜設置,所述螺紋鋼的上端與底座螺紋連接,所述螺紋鋼的下端打入地面。
[0013]進一步的,所述螺紋鋼的軸線與豎直線的銳角夾角為30度。
[00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發明采用的調節結構可實現上下同時調節,調節快速,效率高,而且此結構簡單,操作方便,使用扳手或者其他治具直接旋轉調節螺母即可實現,可使得輕型房脫離地面,避免底部收到腐蝕,提升壽命壽命,而且高度可調節方案,可彌補底面不平帶來的安裝誤差,保證輕型屋的安裝面位于同一水平面上,提升固定的強度和穩定性。
【附圖說明】
[0015]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6]圖1是本發明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的正視圖;
[0017]圖2是本發明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的左視圖;
[0018]圖3是本發明四個可調節支座配合輕型屋使用的示意圖;
[0019]圖4是本發明六個可調節支座配合輕型屋使用的示意圖;
[0020]圖5是本發明調節螺桿、上螺母和支座的位置關系示意圖;
[0021]圖6是本發明調節螺桿和調節螺母配合的局部放大圖。
[0022]附圖標記說明:
[0023]1-底座;11-第二加強筋;12-橫向板;13-豎向板;2-調節螺桿;3-調節螺母;4-下螺母;5-上螺母;6-支座;61-第一加強筋;62-下端面;63-上端面;7-螺紋鋼。
【具體實施方式】
[0024]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25]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0026]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002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做詳細說明。
[0028]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為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包括底座I,底座I為倒向設置的T字型,底座I的上端面63居中設有下螺母4,下螺母4與底座I采用周焊接的方式固定連接,下螺母4與底座I之間的焊縫高度均等為5mm,保證焊接的美觀性和焊接的強度;底座I與下螺母4的螺孔部分對應的區域為空置區,與下螺母4配合設置有調節螺桿2,調節螺桿2與下螺母4同軸設置,調節螺桿2居中位置設有調節螺母3,調節螺母3與調節螺桿2固定連接,優選方式為焊接為一體,調節螺母3的上端配合設置有上螺母5,上螺母5的上端面63固定連接支座6的下端面62,優選地,上螺母5與支座6采用周焊接的方式固定連接,上螺母5與支座6之間的焊縫高度均等,為5mm,保證焊縫的美觀性和焊接強度,支座6的上端面63水平設置且與輕型房屋的下端面62連接,支座6與上螺母5的螺孔部分對應的區域為空置區,避免在調節升降過程中,調節螺桿2與支座6和底座I干涉,上螺母5與下螺母4相對調節螺母3厚度方向的中心線對稱設置,上螺母5和下螺母4與調節螺母3的配合旋向反向設置,上螺母5與調節螺桿2的配合方式為正扣,下螺母4與調節螺桿2的配合方式為反扣,實現了驅動調節螺母3,上下兩端同時上升或者同時下降,相對常見的螺紋調節結構,將調節效率提升了一倍,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勞動成本。
[0029]優選地,上螺母5的下端面62距離調節螺母3的上端面63之間的距離為50mm,下螺母4的上端面63與調節螺母3的下端面62之間的距離為50mm,保證10mm的調節余量,解決底面高度差引起的安裝固定不方便等問題,而且調節余量適中,既節約了材料也滿足是實際應用的需求,性價比高。
[0030]優選地,調節螺桿2的規格為M24,外螺距為3.0mm,長度為200mm,螺紋的抗剪切是本結構抗剪切最薄弱的部位,需要對調節螺桿2的強度進行校正,實際計算如下:
[0031 ]鋼材的抗剪強度= 215N/mm2 X0.6 = 129N/mm2
[0032]螺紋的有效抗剪面積=24X3.14X3X3 = 678.24mm2
[0033]螺紋可抵抗剪切力=螺紋的有效抗剪面積X鋼材的抗剪強度=678.24mm2 X 129= 87493N=87.493KN=8.7T
[0034]其中215N/mm2為調節螺桿2的抗剪切強度,0.6為旋和有效系數,24為調節螺桿2的外螺紋直徑,3.14為Π常數,兩個3分別代表調節螺桿2的螺距和螺母與調節螺桿2的有效配合螺牙數量,如圖6所示,上螺母5、下螺母4和調節螺母3的規格一致,與調節螺桿2的有效配合螺牙數量均為三個。
[0035]輕型屋的重量均小于3T,以3T進行計算,如圖3所示,如采用四個本結構的支座6進行支撐,每個支座6承受的重量為2.2t,由以上計算得知,調節螺栓的剪切力滿足要求,輕型房屋的底部也可采用四個以上的本結構進行支撐,如圖4所示為采用六個調節支座6進行支撐的結構示意圖。
[0036]調節螺桿2除了承受橫向剪切力,還起到頂部的支撐作用,頂部的失穩強度校正也是一個重要的參數,實際計算如下:
[0037]F = II2EI/(yL)2 = 3.142 X200GPaX0.016286/(0.7 X0.2)2 = 1638504546938.78N= 163850454693.88KG = 163850454.69T
[0038]其中,F =螺桿失穩頂壓力,Π = 3.144 =鋼材的彈性模量=2006?&,1 =調節螺桿2的慣性矩= 0.016286,μ =計算長度系數= 0.7,L =調節螺桿2長度L = 0.2m,計算結果遠遠大于2.2T,所以調節螺桿2滿足頂部穩定強度要求。
[0039]優選地,支座6采用豎向設置的槽鋼,槽鋼是市購品,容易采購,采購周期短,而且強度高,成本低支座6包括下端面6262和上端面6363,上端面63和下端面6263設有第一加強筋6161,提升支座6的強度,保證支座6對輕型房屋支撐的穩定性;如圖5所示,上螺母55焊接在下端面6262的上部,優選地,上螺母55居中焊接在下端面6262的下部,因下部是平度的焊接更加牢固,上部有一定的斜度,焊接不易操作且焊接不牢固;優選地,下端面6262和上端面6363相鄰一側的垂直距離大于50mm,保證給調節螺桿2預留出足夠的調節空間。
[0040]優選地,底座I由規格150X400X5的槽鋼焊接而成,采購周期短,強度高,成本低,優選地,底座I包括橫向板12和豎向板13,豎向板13居中且垂直設置在橫向板12上,豎向板13在橫向方向的兩側對稱且居中設有第二加強筋11,第二加強筋11上端與豎向板13固定連接處的高度大于豎向板13高度的1/2,提升支撐的強度和力度,保證底座I的強度;更優選地,第二加強筋11的規格為100 X 100X5的三角形鋼板,下料方便,而且采用三角形固定遠離,支撐強度高。
[0041 ]優選地,底座I與地面之間設有螺紋鋼,螺紋鋼由上到下向遠離輕型屋的外側傾斜設置,螺紋鋼的軸線與豎直線的銳角夾角為30度,采用此角度支撐效果好,螺紋鋼的上端與底座I遠離輕型屋的一側螺紋固鎖連接,另一端打入地面,更優選地,螺紋鋼的直徑為16_,螺紋鋼的長度為200mm,在保證支撐強度的作用下盡量節省材料。
[0042]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輕型屋需比地面抬高400mm,本結構調節支架的總高度為350mm,高度的調節余量為10mm,輕型屋的質量如在3T以下,采用至少四個本結構的調節支座6在底部進行支撐,如果輕型屋的重量超過3T,調節支座6的數量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調整,調節支座6需均布在輕型屋的底部,承重效果好,安裝過程中,需要調節幾個支座6在同一水平高度,采用扳手或者其他安裝治具旋轉調節螺母3,即可實現支架的升降,調節安裝完成后,采用螺紋鋼將底座I與地面進行固定,保證整個結構的穩定性,整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承載重量大、施工簡便,可快速調節高度,以達到上部平臺水平平整要求,經濟適用性佳。
[0043]以上對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
【主權項】
1.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I),所述底座(I)的倒置的T型,所述底座(I)的上端固接有水平設置的下螺母(4),所述下螺母(4)的上端垂直設有與之配合的調節螺桿(2),所述調節螺桿(2)的中部固接有與之配合的調節螺母(3),所述調節螺桿(2)遠離所述下螺母(4)的一端設有配合連接的上螺母(5),所述上螺母(5)的上端固接有水平設置的支座(6),所述支座(6)對應所述上螺母(5)的螺孔部分為空置區,所述上螺母(5)和所述下螺母(4)相對所述調節螺母(3)的水平中心線對稱設置,所述上螺母(5)和所述下螺母(4)與所述調節螺母(3)的配合旋向反向設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螺桿(2)的規格為124,外螺距為3.0。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6)為豎向設置的槽鋼結構,槽鋼結構的所述支座(6)的槽內設有第一加強筋(61),槽鋼結構的所述支座(6)的槽內寬度大于所述調節螺桿(2)的調節距離。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支座(6)包括下端面(62)和上端面(63),所述上螺母(5)設在所述下端面(62)的上部或下部。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包括橫向板(12)和豎向板(13),所述豎向板(13)居中且垂直與所述橫向板(12)設置,所述豎向板(13)在橫向的兩側對稱設有第二加強筋(11)。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為槽鋼結構,規格為150 X 400 X 5_。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螺母(5)與所述支座(6)之間設有周向的焊縫,焊縫高度一致為5mm,所述下螺母(4)與所述底座(I)之間設有周向的焊縫,焊縫高度一致為5mm。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螺母(5)的下端面(62)與所述調節螺母(3)上端面(63)之間的距離為50mm。9.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遠離安裝輕型屋的一端設有螺紋鋼(7),所述螺紋鋼(7)從上到下向遠離輕型屋的一側傾斜設置,所述螺紋鋼(7)的上端與底座(I)螺紋連接,所述螺紋鋼(7)的下端打入地面。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輕型房屋用可調節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鋼(7)的軸線與豎直線的銳角夾角為30度。
【文檔編號】E04B1/36GK106013463SQ201610542727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7月11日
【發明人】張志強
【申請人】格瑞(天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