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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移動零售推車的安全設備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199222閱讀:305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用于移動零售推車的安全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移動零售推車的安全設備。該安全設備具體但 并不絕對地提供用于控制訪問航空公司零售推車的內容和監控售貨車內 容的裝置。
背景技術
航空公司日益關注作為另一收入來源的飛行中的零售。典型地,在 食品和飲料車在飛行中進行更新的情況中,推車(或者也稱作手推車) 在大型零售商店或廚房裝載貨物(例如,免稅產品)。推車經常由第三 方后勤公司送到飛機,并且經常在到達飛機前經過另外的安全檢査。
在飛行期間,客艙機組人員打開推車,銷售貨物,并在飛機后端關 閉和鎖定推車。在后續飛行期間,重復以下操作打開、銷售和關閉推 車。在短途業務的情況中,在每天10次或更多班次的航班上,可以使用 推車。
雖然有多種允許記錄飛行中銷售和監控存貨的手動系統和基于計算 機的系統,但是控制訪問推車的方法仍然非常基礎。
典型地,推車利用相同的掛鎖提供保護,并且需要訪問推車的所有 人員均發給鑰匙。鑰匙被發給倉庫工作人員、外面的備貨人員、保安公 司、機組人員和客戶等。
在航空公司業務中,鑰匙是標準的。在使用一套新鎖的日子里,鑰 匙常會丟失。鑰匙還可能被偷(被航空公司人員或其它人員)。因為帶 著鑰匙的個人可訪問航空公司業務內的任何推車,所以丟失鑰匙會導致 系統整體性失靈。因此,存在落入未經授權人員手中的鑰匙會被用于打 開(并可能偷盜)航空公司的任何推車的危險。由于訪問推車團體的數 量和很難保持系統整體性的事實,存貨損失很高。
此外,確定損失的原因和確定為損失負責的犯罪人(一個或多個)和出現損失的時間尤其困難。
在推車/掛鎖上可設置編號的封條,所述封條提供被損壞時的破壞證 據。然而,這并未給出何時和由誰損壞的指示。

發明內容
因此,需要提高航空公司零售系統的安全性。本發明考慮到了前述情況。
根據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具有用于存儲將被銷售的貨物的可鎖定室 的移動零售推車的安全設備。所述安全設備包括用于確保室的閉合部 安全的電子鎖單元,該電子鎖單元包括用于讀取電子鑰匙設備的裝置, 和用于響應于所述電子鑰匙設備而鎖定和打開關室的裝置;和存儲器裝
置,所述存儲裝置用于記錄從電子鑰匙設備讀取的數據和與室的鎖定和/ 或打開有關的信息。優選地,該安全設備是用于存儲飛機上將被銷售的 貨物的零售推車用的航空安全設備。
優選地,該安全設備是機內(self-contained)單元,所述機內單 元可改裝到現有推車或安裝到新推車中。與傳統的掛鎖系統相比,由于 電子鑰匙的管理比機械鑰匙的管理更容易,該安全設備改進了系統整體 性。
優選地,用于讀取電子鑰匙設備的裝置是用于從智能卡讀取信息的 智能卡讀取器。智能卡方便攜帶并且制造便宜,并因此如果需要可以更 換。每個智能卡可提供唯一的身份,并因此避免了每個職員攜帶相同鑰 匙的不安全系統。
在一個實施例中,用于鎖定和打開閉合部的裝置為電控螺栓機構。 便利地,使用電磁鎖定機構。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電磁鎖定機構包括 螺線管。
可提供傳感器,用于感測閉合部每次被鎖定和打開的時間。 優選地,存儲器裝置存儲指示智能卡是否有效或無效的信息。可提 供通過阻止無效智能卡限制或拒絕訪問推車中存儲的貨物的裝置。使智 能卡有效和失效提供了一種管理誰可以和不可以訪問推車的內容的容易 并有效的方法。
5與室的鎖定和/或打開有關的信息可包括如下信息的一種或多種插 入智能卡讀取器的智能卡的身份;室打開和/或鎖定的時間;和打開或鎖 定室的試圖是否成功。這允許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簡單的方式保持對存貨 和智能卡使用的跟蹤。
優選地,安全設備還包括用于掃描設置在推車的可鎖定室內存儲的
貨物上的RFID標簽標識符的RFID掃描器。存儲器裝置另外可存儲來 自RFID掃描器的信息。安全設備還可包括用于檢查艙室內的物品存貨 以確定每個項目存在或缺少的裝置。用于檢查存貨的裝置可用于提供任 何貨物是否在沒有相應銷售的情況下已被錯誤地移走的指示。
這種存貨監控使得丟失/被盜的零售貨物最少。通過使推車中需要多 少存貨的判斷方便和使存貨根據需要和需要時重新補充,這也改善了銷 售管理。
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RFID掃描器還可被操作用于掃描密封包裹 以識別包裹或現金袋的存在的RFID標簽,其中包裹的開啟可破壞 RPID標簽。包裹或現金袋例如可包括現金和信用卡收條,或包括與貨物 相關的信息的文件,諸如存貨清單或類似物。
有利地,使用智能卡& RFID技術的組合提供了一種控制對推車訪 問和監控推車內容的方便又安全的方法。
在一個實施例中,處理設備可被設置用于從安全設備下載和/或分析 信息。如果任何貨物在沒有相應銷售的情況下己經錯誤地被移走,處理 設備可被構造成禁止對推車的訪問。處理設備可被構造成分析下載數 據,以提供下述任何一個或多個指示從推車移走的貨物;通過與已售 貨物的記錄比較,確定所述移走貨物是否被授權或未授權;打開述推車 用于移走貨物的物品的智能卡的識別;閉合部打開和/或鎖定的時間;是 否進行鎖定/打開所述閉合部的任何無效試圖;以及是否對推車的任何訪 問被禁止。


以下將參照附圖通過實例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其中
圖1是在適當位置的航空公司貨物推車中的、根據本發明任何實施例的安全設備的等比例視圖2a是圖2c和2b的實施例的外部前視圖2b是圖2a中所示的實施例的內部側視圖;以及
圖2c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航空公司安全設備的內部俯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圖1,航空公司安全系統或'SmartSecure 設備10顯示位 于航空公司零售推車或手推車12內部的適當位置。將設備10放在手推 車12內使系統10被損壞的危險最小。手推車12具有可鎖的門14 和其中可以存儲貨物(例如,免稅產品或食品/飲用飲料)的室16。安全 設備10朝向推車12的前面定位,并且部分安全設備10可以接觸關 閉時的門14以實現鎖定。在所示實施例中,安全設備10朝向推車12 的上表面18定位,這是方便職員訪問安全設備IO的高度。
參照圖2a-2c,顯示了安全設備10的細節。圖2a顯示了安全設 備10的前表面。智能卡讀取器21被設置用于從屬于航空公司職員、倉 庫職員、外部供貨商、保安公司、艙內機組人員、顧客等中的某一位的 智能卡(未顯示)讀取數據。狹槽20設置在智能卡讀取器21內,智 能卡可插入所述狹槽中。相對應的狹槽(未顯示)設置在推車12的門 14中。
電磁鎖23被設置以將門14緊固到安全設備10 (所述安全設備利 用固定件22永久固定在推車12的內部)。電磁鎖包括在安全設備10 內設置的螺線管24,所述螺線管可容納在門14的內表面上設置的鎖支 架26內。電源(通常為電池)28被設置用于給安全設備10的部件供 電。
傳感器30設置在安全設備10的前表面上,所述傳感器從所述前 表面突出使得當門14打開或關閉(或鎖定或未鎖定)時,所述傳感 器被啟動。在所示實施例中,門傳感器30包括具有限制開關設備,所 述限制開關設備可被壓入外殼34內的中央按鈕32。按鈕32在外殼 34內的運動產生由中央處理單元(CPU) 38記錄和記錄的電信號。
CPU可包括用于存儲多種信息的存儲器,所述多種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
-通過智能卡讀取器21讀取的數據,包括智能卡識別和推車12
的鎖定/開鎖的時間;
-有效智能卡的清單; -有效和/或無效訪問試圖的記錄; -推車12內存儲的貨物清單; -從推車12移走的貨物記錄;
-移走貨物是否被授權(即,有效銷售)或未經授權(即,無相應的 銷售)的指示;
為了跟蹤從推車12銷售/移走或例如如果具有交換貨物被返回的貨 物,設置RFID掃描儀36。掃描器36被構造成掃描推車12內的物品 上設置的RFID標簽標識符。如在上述清單中指示,CPU 38存儲應在 推車12內存儲的物品清單,并且RFID掃描器36可以被編程僅掃描 來自所述清單的物品(并且因此未記錄在附近的其它推車中存在物品)。
CPU 38還可被構造成分析記錄數據,以實現何人和何時銷售與/或 移走存貨的最新監控。如果確定智能卡的擁有者執行未授權交易,CPU 38還可被構造成禁止對特定智能卡的訪問。
可選地,在飛行后,在可存儲信息和監控多個不同卡12的中央處 理站處可以通過分離的處理設備執行分析。
為了從CPU 38下載數據,和上載存貨數據和智能卡有效性數據到 設備10,使中央處理站與安全設備10之間能夠通信。雖然圖中未顯 示,這優選地通過在設備10上設置電纜/連接器可插入其中的端口實 現,且電纜/連接器可連接到中央處理站。可選地,數據/信息可利用無線 裝置通信,諸如例如經由無線電信號、藍牙接口、紅外通信等被通信。
在飛行期間使用前,推車12將裝載有相關貨物/存貨。每個貨物都 將設置有RFID標簽標識符。隨著推車12經過包裝站(例如,廚房、 保稅倉庫等),安全設備10的存儲器由推車12中物品的有效智能卡 和RFID標簽標識符的清單而被更新(從具有包裝站的處理設備)。同 時,活動記錄(涉及在先前國內飛行期間對推車12的訪問)從安全設備 10下載到包裝站處理設備。丟失或被盜智能卡從安全設備10刪除,從
8而去除持卡人訪問推車12的內容的能力。
為了訪問推車12的內容,持卡人將其智能卡插入推車10的門14 中的狹槽中,并且從而插入智能卡讀取器21的狹槽20。如果卡有效 (即,如果所述卡在存儲在安全單元10的存儲器中的有效即可接受卡 的清單中),螺線管24啟動,從而打開推車12的鎖。成功和不成功 訪問試圖均由CPU38的存儲器記錄。
打開或關閉(或鎖定/開鎖)門14觸發利用安全單元10的CPU 38進行的"存貨檢查"。單元10調查推車10中的RFID標簽,從而確 認每個標簽物品的存在或不存在。CPU 38可相對于存貨的理論清單比較 存貨檢查單,以查看是否所有銷售均被說明,或如果出現任何未經授權 的存貨從推車12移走。此外,或可選地,當返回包裝站進行進一步分 析時,該信息從安全設備10的存儲器下載。
作為捕獲信息的結果,可以確定
-誰訪問了推車10;
-何時訪問了推車10;
-在每次會話期間,什么物品從推車10移走(通過比較開啟和關閉 存貨檢査數據);以及
-是否進行了任何無效訪問試圖。
存儲器日志可與銷售活動比較以確定哪個物品在沒有相對應的銷售 的情況下被拿移走。
除了推車10中的貨物,密封包裹或類似的容器可被放置在推車 內,包裹包含關于推車內的貨物的信息(例如,存貨數據、貨物價值 等)。容器可以是包含例如現金和信用卡收據的現金袋。在一種特別方 便的布置中,容器、包裹或現金袋可由包含RFID標簽的封條密封。這 能夠使容器可由RFID掃描器跟蹤(采用與食品相同的方式)。此外, 如果容器被打開,RFID標簽封條將被破壞,從而提供損壞的證據。
禁止特定智能卡訪問推車10的能力與同時記錄對推車10的訪問 和從推車10移走的物品的能力一起防止對推車10的未經授權訪問, 并且還阻止由未經授權人員的偷盜。
本領域的人員將理解到在不背離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的情況下,可
9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多種修改。例如,除在飛機中使用外,安全設備可 被裝配在移動零售單元中(例如在火車和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上或送到醫 院病房等的推車中)。 一些零售推車在推車的兩端具有門,或在推車上 的其它處具有開口。對于這種推車,可以裝配多個安全設備一一為每個 門/開口裝配一個安全設備,或單個設備可以響應于與單個安全設備通信 的多個卡讀取器、螺線管、門傳感器。此外,代替智能卡,與用于讀取 信息的對應讀取器一起,可以使用其它人員識別設備(和相應的數據讀 取器/掃描器)(例如,安全標記、生物測定信息等)。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移動零售推車的安全設備,所述移動零售推車具有用于存儲將被銷售的貨物的、能夠鎖定的室,所述安全設備包括電子鎖單元,所述電子鎖單元用于確保所述室的閉合部的安全,所述電子鎖單元包括用于讀取電子鑰匙設備的裝置,和用于響應于所述電子鑰匙設備而鎖定和打開所述閉合部的裝置;和存儲器裝置,所述存儲裝置用于記錄從所述電子鑰匙設備讀取的數據和與所述室的鎖定和/或打開有關的信息。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所述用于讀取所述電 子鑰匙設備的裝置是用于從智能卡讀取信息的智能卡讀取器。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所述用于鎖定和 打開所述閉合部的裝置包括電磁鎖定機構。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所述電磁鎖定機構包 括螺線管。
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還包括用于感測 所述閉合部每次被鎖定和打開的時間的傳感器。
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所述存儲器 裝置存儲智能卡是否有效或無效的信息。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設備,還包括用于通過阻止無效 智能卡限制或拒絕訪問推車中存儲的貨物的裝置。
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與所述室的 鎖定和/或打開有關的信息包括下述信息中的一條或多條插入到所述智能卡讀取器中的智能卡的身份; 所述室打開和/或鎖定的時間;以及 打開或鎖定所述室的試圖是否成功。
9.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還包括RFID掃 描器,所述RFID掃描器用于掃描RFID標簽標識符,所述RFID標簽 標識符設置在存儲在所述推車的所述能夠鎖定的室中的貨物上。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所述存儲器裝置還存儲來自所述RFID掃描器的信息。
11. 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安全設備,還包括用于檢査所 述室內的貨物存貨以確定每個物品存在或缺少的裝置。
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所述用于檢査存貨 的裝置提供任何貨物是否在沒有相應銷售的情況下己經被錯誤地移走的 指示。
13. 根據權利要求9到12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其中所述RFID掃描器還能夠操作用于掃描密封容器、包裹或現金袋的RFID標 簽以識別所述RFID標簽的存在,其中所述容器、包裹或現金袋的開啟 破壞所述RFID標簽。
1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所述安全設備是 用于存儲將在飛機上銷售的貨物的零售推車的航空公司安全設備。
15. —種零售推車,包括用于存儲將在飛機上銷售的貨物的、能 夠鎖定的室,和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
16. —種處理設備,所述處理設備用于下載和/或分析來自權利要求 1到14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設備的信息。
17. 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處理設備,所述處理設備被構造成 如果任何貨物在沒有相應銷售的情況下已經被錯誤移走,則禁止對所述 推車的訪問。
18. 根據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處理設備,所述處理設備被構 造成分析數據以提供下述任何一個或多個指示從所述推車移走的貨物;通過與已售貨物的記錄比較,確定所述移走貨物是否被授權或未授權;打開所述推車用于移走貨物的物品的智能卡的識別; 閉合部打開和/或鎖定的時間;是否進行鎖定/打開所述閉合部的任何無效試圖;以及 是否對所述推車的任何訪問被禁止。
19. 一種如參照附圖在下文描述的航空公司零售安全設備。
20. —種如參照附圖在下文描述的零售推車。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用于移動零售推車(12)的安全設備(10),所述移動零售推車(12)具有用于存儲將被銷售貨物的可鎖定室(16)。安全設備包括用于確保室的閉合部(14)安全的電子鎖單元,所述電子鎖單元包括用于讀取電子鑰匙設備的裝置(21),和用于響應于所述電子鑰匙設備(21)而鎖定和打開閉合部的裝置(23)。存儲器裝置記錄從電子鑰匙設備讀取的數據和與室的鎖定和/或打開有關的信息。安全設備適用作用于存儲在飛機上將被銷售的貨物的零售推車的航空公司安全設備。
文檔編號E05B47/00GK101675201SQ200780050756
公開日2010年3月17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30日 優先權日2006年12月2日
發明者基思·奈維勒 申請人:基思·奈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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