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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042734閱讀:289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家具的制作方法
家具本發明涉及一種家具,其具有家具基礎部件、特別是家具支架;可相對于該家具 基礎部件運動的家具部件、特別是臺板;用于驅動該家具部件的調節傳動裝置;和用于旋 轉操作該調節傳動裝置的傳動軸的操作裝置。該家具例如是寫字臺和/或供站著工作用的斜面桌子(S tehpult),在所述寫字臺 和/或供站著工作用的斜面桌子上,臺板可進行斜度調節或者高度調節。在這種家具中通 常使用可用曲柄操作的齒輪傳動裝置。作為替代方案,可運動的家具部件、例如臺板可通過 馬達進行高度調節或斜度調節。馬達方案相對費事。用手柄進行手動操作繁瑣。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在本文開頭所述類型的家具中提供一種簡單但是可舒適 操作的調節傳動裝置。為了實現所述目的,在本文開頭所述類型的家具中提出,用于旋轉操作調節傳動 裝置的操作裝置具有可手動操作的、繩狀或帶狀的牽引機構,該牽引機構纏繞在至少在操 作所述操作裝置期間與所述傳動軸旋轉耦合的纏繞部上,并且在牽引操作時使所述傳動軸 旋轉。所述繩狀、帶狀的牽引機構例如是牽引繩或牽引帶。雖然該牽引機構可以至少區 段地具有齒結構,但是優選的是,該牽引機構是簡單的帶或簡單的繩。對于繩狀或帶狀也理 解為牽引幅帶。調節傳動裝置最好是自鎖的,從而將可運動的家具部件保持在其各自的位置中。 可以理解的是,該調節傳動裝置也可以具有彼此耦合的傳動裝置部件,例如設置在家具基 礎部件的兩個或多個支腳或柱中的傳動裝置部件。纏繞部可直接設置在調節傳動裝置的傳動軸上。因此,牽引機構纏繞所述調節傳 動裝置。一個替代的實施方式提出,纏繞部設置在傳動線軸上,該傳動線軸設置在所述傳動 軸上。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在該傳動線軸與該傳動軸之間也可以設置另外的傳動裝置機 構、例如齒輪。為了與調節傳動裝置進行旋轉耦合,對于傳動線軸提出了不同的變型方案傳動線軸例如可具有齒結構,該齒結構與傳動線軸上的齒結構嚙合。此外,也可以 的是,傳動線軸與例如設置在同一個軸上的齒輪旋轉耦合。此外,也可以的是,傳動線軸具 有突出于該傳動線軸的旋轉軸或具有用于該調節傳動裝置的傳動軸的容納部。設置在傳動線軸上的旋轉軸有利地可沿著其旋轉軸線軸向移動,從而該旋轉軸為 了與調節傳動裝置以反向的旋轉方向旋轉耦合而分別突出于傳動線軸的對置的端側。優選 旋轉軸鎖止在這兩個位置中。但是也可以的是,在傳動線軸的兩個端側上分別設置齒結構 或齒輪,從而傳動線軸例如可以被翻轉,以便以不同的旋轉方向作用在調節傳動裝置上。操作裝置有利地具有在牽引所述牽引機構時張緊到其拉出位置中的復位彈簧或 其他復位彈簧機構,所述復位彈簧或其他復位彈簧機構將牽引機構復位到靜止位置中。在 此可以的是,牽引機構在拉出時已經在拉出位置中被操作。但是拉出位置也可以是所謂的 位于在操作動作前面的位置,從而該牽引機構在其拉出位置中處于準備操作調節傳動裝置的狀態。在該變型方案中特別有利的是,牽引機構具有可被操作者抓住的圈環 (Schlinge),所述圈環在拉出位置中處于準備以滑動運動或回環運動的方式進行操作的狀 態。復位彈簧機構例如基本上橫向于牽引機構的牽引方向作用在該牽引機構上。由 此,復位彈簧機構將牽引機構可以說牽引回到家具的輪廓后面。在操作時,牽引機構被牽引 到家具前面,從而該牽引機構在其拉出位置中處于準備操作狀態、例如處于前述回環運動 的狀態。牽引機構在靜止位置中最好被拉回到靜止位置空間中。該靜止位置空間例如可以 是家具的內空間或空心空間。但是該靜止位置空間也可以設置在操作裝置本身中復位機構例如被構造用于使牽引機構纏繞在所述纏繞部上或纏繞在單獨的纏繞 線軸上。該纏繞部可以如所述的那樣直接設置在傳動軸上或傳動線軸上。有利的是,在調節傳動裝置或操作裝置中設置無載運轉裝置。該無載運轉裝置在 牽引機構復位到靜止位置中時使得牽引機構與旋轉操作解耦合,從而該牽引機構能夠以無 載運轉復位到靜止位置中。無載運轉裝置在牽引機構復位到靜止位置中時使該牽引機構與 傳動軸的旋轉耦合取消。操作裝置與調節傳動裝置的耦合有利地可以脫開。從而操作裝置例如可以從家具 上取下或者以不同的旋轉方向與調節傳動裝置連接。有利的是,設置彈簧裝置,該彈簧裝置將操作裝置保持在與調節傳動裝置耦合的 位置中。操作裝置最好可在第一傳動位置中和第二傳動位置中與調節傳動裝置連接,其 中,該操作裝置在這兩個傳動位置中以相反的轉向或以相反的旋轉方向作用到調節傳動裝 置上。為此,例如可以的是,操作裝置在第一與第二傳動位置之間可運動地、例如可旋轉地 支承在家具上。一個在此有利的構型提出,具有纏繞部的傳動線軸可旋轉運動地支承在旋 轉保持裝置上。該旋轉保持裝置在所述兩個傳動位置之間為了以相反的旋轉方向進行耦合 而可旋轉地支承在旋轉保持裝置上。該旋轉保持裝置具有用作支承元件的管部件,通往傳 動線軸的牽引機構被引導穿過所述管部件。可以理解的是,也可以設置兩個具有該結構類 型的管部件,通過傳動線軸并從傳動線軸離開的牽引機構分別被引導穿過所述管部件。叉 狀地包圍傳動線軸的保持臂或其他保持結構在這兩個管部件之間延伸。但是,操作裝置也可以被從家具上取下。例如該操作裝置可以插接到或旋擰到調 節傳動裝置上。家具上的其他保持裝置也是可以的,操作裝置可以插接到所述其他保持裝 置上,以便提供與調節傳動裝置的耦合。用于操作裝置的保持裝置(該保持裝置可以與該操作裝置脫開地連接)最好允許 在操作裝置上旋轉運動。其可以在操作牽引機構時一同旋轉,直到該牽引機構以正切的方 式從操作裝置的拉出開口中被拉出為止。但是,有利的是,在該保持裝置與操作裝置之間設 置摩擦裝置或夾緊裝置,從而使得所述旋轉運動并非是不可控制的。調節傳動裝置有利地將輸入側的旋轉運動轉換為直線運動。但是,特別是在可調 節斜度的、可運動的家具部件中可以的是,調節傳動裝置將旋轉運動轉換為家具部件沿著
5彎曲的運動軌道進行的運動。代替操作裝置與調節傳動裝置以不同的轉向進行連接的方案,也可以的是,操作 裝置具有兩個以彼此相向的旋轉方向作用在調節傳動裝置上的牽引機構。當相應另外的牽 引機構被操作時,借助于無載運轉裝置最好可將這些牽引機構分別置于無載運轉中。在美觀方面優選的是,牽引機構在其靜止位置中不突出于家具的外輪廓,但可被 拉出到該家具外輪廓前面。在所述家具或操作裝置中可以設置轉向輪裝置,以便使牽引機 構的牽引運動轉向。所述家具部件可以利用調節傳動裝置進行高度調節或斜度調節。特別優選的是,本發明應用在辦公家具、兒童家具和青少年家具中,所述家具借助 于本發明的操作裝置分別可以被調節到舒適的、在人機工程學方面有利的工作位置中。所 述家具部件例如是寫字臺板或家具上部。下面借助于附圖闡述本發明的實施例。附圖中

圖1是寫字臺家具后部的示意性的、部分剖割的主視圖;圖2是圖1中的家具的傾斜的部分示圖,其大致相應于局部A,其具有從家具上取 下的操作裝置;圖3是操作裝置的側視圖;圖4a是圖1中的A部分的示圖,具有以第一轉動方向裝配在家具上的操作裝置;圖4b與圖4a相應的視圖,但是具有以相反的轉動方向裝配的操作裝置;圖5是家具的第二實施例的部分俯視圖,具有固定的牽引繩操作裝置,其中,可以 看見家具的支腳;圖6a是大致沿著圖5中的線D_D進行剖割的、按照圖5的家具的側剖視圖;圖6b是按照圖6a的家具的局部C的部分視圖;圖7是按照圖6的家具的部分斜視圖,其大致相應于局部C ;圖8是本發明的家具的第三實施例的側視圖,具有可調節斜度的臺板和操作裝 置,其大致相應于按照圖1至4的家具;圖9是按照圖8的家具的俯視圖;圖10是本發明的家具的第四實施例的側視圖,其具有兩個牽引繩;圖11是按照圖10的家具的俯視圖;圖12是按照本發明的家具的第五實施例的側視圖,其具有可調節斜度的臺板;圖13是按照圖12的家具的俯視圖;圖14是具有可調節斜度的板的家具的側視圖,其中,牽引機構直接纏繞在調節傳 動裝置的傳動軸上;圖15是按照圖1的操作裝置的側視圖;圖16是沿著線A-A剖割的按照圖15的操作裝置的剖視圖;圖17是沿著線B-B剖割的按照圖15的操作裝置的剖視圖;圖18是沿著線C-C剖割的按照圖15的操作裝置的剖視圖;圖19是按照圖15-18的用作手工工具的操作裝置的傾斜透視圖,其具有螺絲刀部 件;和圖20是按照圖19的手工工具的俯視圖。
在下面的實施例中,相同或相同類型的構件設有相同的附圖標記。在圖1所示的家具10a中,家具部件11、例如臺板12可運動地支承在家具基礎部 件13a上。家具基礎部件13a包含家具支架14a的至少一個下部,臺板12固定在該家具支 架的上側上。家具支架14a的可伸縮的柱15立于支腳16上,這些支腳具有水平地伸長的 形狀。柱下部17與支腳16固定連接,而柱上部18可相對于柱下部17移動,從而通過柱上 部18的移動可調節由所述柱上部18保持的家具部件11的高度。柱下部和柱上部17和18 彼此插入。在這兩個柱之間也可設置用于使家具支架14a穩定的橫向連接承載件。調節傳動裝置20a用于調節家具10a的上部19的高度,該上部包括所述可運動的 家具部件11的柱上部18。給每個可運動的柱15都配置分傳動裝置21a,在本例中是錐齒 輪傳動裝置,所述分傳動裝置被設置用于調節各個柱15的高度。這些分傳動裝置21a借助 于耦合軸22旋轉耦合。分傳動裝置21a的傳動齒輪23分別驅動與絲杠25抗扭轉連接的 從動齒輪24。齒輪23、24以及絲杠25可轉動地支承在柱上部18上,絲杠螺母26抗扭轉地 坐置于各自的柱下部17中,從而通過對絲杠25的旋轉操作可調節柱上部18的高度,進而 可調節家具上部19的高度。與耦合軸22抗扭轉連接的耦合齒輪27例如坐置于耦合軸的 縱向端部上,這些耦合齒輪同樣與從動齒輪24嚙合,并且由此產生這些分傳動裝置21a之 間的旋轉耦合。這些分傳動裝置21a以及沿豎直方向延伸的絲杠25設置在所述柱15的內 空間28中。現在,雖然原則上可以例如借助于曲柄或其他旋轉把柄(Drehhandhabe)來操作 調節傳動裝置20a,但是按照本發明選擇另一種方案S卩,為了對調節傳動裝置20a進行旋轉操作,規定利用牽引繩進行操作。操作裝置 30a可耦合到調節傳動裝置20a上,以便對其進行旋轉操作。然后,耦合件32、例如操作裝置 30a的由也適合于作為工具保持裝置的保持裝置33保持的多邊形軸件,在家具10a的保持 裝置35上產生與傳動容納部34的旋轉耦合。保持裝置33和傳動容納部34例如是多角邊 容納部、例如六邊形容納部。傳動容納部34設置在傳動齒輪23上。傳動齒輪23例如設置 在調節傳動裝置20a的傳動軸36a上或者包括傳動軸36a。在對牽引機構31a進行牽引操 作時,保持裝置33被置成旋轉,其中,該旋轉通過耦合件32傳遞給傳動軸36a。傳動軸36a 的旋轉運動通過從動齒輪24以及借助于耦合齒輪27和耦合軸22的耦合而傳遞給兩個絲 杠25,這最終引起家具上部19的高度調節。保持裝置33可用作工具保持裝置,其中,操作裝置30a于是可用作例如用于裝配 家具10a的手工工具。然后,例如可將鉆孔或旋擰工具101a、101b或101c代替該耦合件32 插入到保持裝置33的適合于作為工具容納部的容納部37中來代替耦合件32。然后,操作裝置30a的或者說手工工具100的殼體38構成手柄部分39,該手柄部 分可被舒適地抓握。殼體38的橢圓形的、扁平的結構方式也有助于所述舒適的抓握。在兩個柱上部18上,分別在家具10的外側設置保持裝置35。保持裝置35包含保 持容納部40、例如塑料成型件,所述保持容納部設置在柱上部18的上端部區域的外側。操 作裝置30a被插入到保持容納部40中,其中,保持裝置35的鎖止機構41與操作裝置30a 的鎖止機構43鎖止。鎖止機構41例如是環形的、分段的鎖止突起42,這些鎖止突起在工 具容納部37的區域中插入到殼體38上的圓環形鎖止容納部44中。對鎖止突起42的分段 設計允許鎖止機構41與鎖止機構43的彈性的插入和鎖止。鎖止突起42以及鎖止容納部44的圓環形的構型允許操作裝置30a相對于保持裝置35轉動,從而借助手柄部件45a拉出 牽引機構31a的拉出過程中,殼體38在各自的牽引方向上(牽引機構31a在該方向上被牽 引)、例如在箭頭46的方向上旋轉。于是,手柄部件45a不再處于用實線表示的位置,而是 處于用虛線表示的旋轉位置。此外,從圖4a和4b可以看出,操作裝置30a在沿著箭頭47 (圖2)接到家具10a 上之后在視覺上被認為是家具10a的整體組成部分。即殼體38至少部分地由殼狀的保持 容納部40接收,從而使得操作裝置30a僅僅稍突出于相應的柱15。牽引機構31a可以被從殼體38中例如向前沿著臺板12的前側的方向拉出。當操 作裝置30a例如在圖4a所示的位置中法蘭連接在調節傳動裝置20a上時,則臺板12向上 移動。在相反的方向上,為了使調節家具部件11向下移動,操作裝置30a在圖4b所示的翻 轉位置中被固定在、例如插接在保持裝置35上。為此,在兩個端側48和49上分別設置用 于耦合件32以及對應的鎖止機構43的容納部37。此外,可以的是,操作裝置30a在家具10a的兩個橫邊上法蘭連接在該家具上,因 為這兩個柱15對于每個分傳動裝置21a都存在用于操作裝置30a的保持裝置35。原則上 這也允許用于操作調節傳動裝置20a的操作裝置30a以不同的旋轉方向、可選地向右或向 左法蘭連接在這些分傳動裝置21a之一上。于是不再需要的是,在兩個端側48和49上分 別存在用于耦合件32的容納部37。例如殼體38的端側48可以用蓋子50封閉。此外,作為替代方案也可以考慮的是,例如軸件代替可更換的耦合件32固定地與 家具10a或者操作裝置30a連接并且突出于相應的部件10a、30a。牽引機構31a由纏繞在傳動線軸52a的纏繞部51a上的牽引帶53a構成。當牽引 帶53a被穿過殼體38的開口 54拉出時,該牽引帶53a引起傳動線軸52a的旋轉動作。牽 引帶53a借助于固定機構、例如夾緊件55與傳動線軸52a固定地連接。傳動線軸52a為了 實現對牽引機構31a的側面導向而具有徑向突出的環形壁56。相對于殼體38可旋轉運動地被支承的傳動線軸52a,通過包含耦合爪58的耦合機 構而驅動從動部件57,該從動部件具有工具保持裝置33并且同樣可旋轉運動地被接收在 殼體38中。耦合爪58借助于擺動軸承59可擺動地支承在從動部件57上。彈簧機構、例 如突出于耦合爪58的彈簧臂60,沿著傳動線軸52a的齒結構61的方向、例如沿著徑向外部 加載耦合爪58,從而使耦合爪58插入到齒結構61中。齒結構61設置在傳動線軸52a的 內圓周上。在將牽引機構31a從操作裝置30a或手工工具100拉出時,耦合爪58與齒結構 61鉤住,從而使得傳動線軸52a帶動從動部件57。然后,耦合爪58的端側區域由于彈簧臂 60的加載而靠置在齒結構61的陡齒面上。相反,在將牽引帶53a纏繞到傳動線軸52a上時,傳動線軸52a處于無載運轉。然 后,耦合爪58的平坦或傾斜的滑動側62沿著齒結構61的在纏繞方向上平緩地傾斜的滑動 面滑動,從而耦合爪58與齒結構61 —起形成無載運轉裝置64。當牽引機構31a復位到其 處于殼體38中的靜止位置時,該無載運轉裝置64允許從動部件57與傳動線軸52脫離旋 轉華禹合。為了實現所述復位,設置具有扭轉彈簧66的復位彈簧機構65a。扭轉彈簧66的 端部67例如通過插入到處于殼體38的軸承容納部69上的凹部68中而支撐在殼體38上。 扭轉彈簧66的另一端部70插入到從動部件57的凹部71中。該端部70優選鉤狀地彎曲。例如該端部70具有U形構型,用于在凹部71的區域中與從動部件57鉤接。在將牽引機構 31a拉離操作裝置30a時,扭轉彈簧66張緊,其中,其彈簧組72的至少幾匝的直徑變小,并 且該扭轉彈簧在最大程度地拉出的情況下至少部分地支撐在殼體38的環形壁73的外圓周 上。該環形壁73設置在殼體38的殼體部件74上并且包含所述軸承容納部69。殼體 部件74被另一個殼體部件75封閉,該另一個殼體部件在與所述軸承容納部69對置的內側 上同樣具有帶有軸承容納部的環形壁。該軸承容納部以及上述軸承容納部69支承從動部 件57,該從動部件插入到這兩個具有軸承端部76的軸承容納部中。這些軸承端部76是管 狀的工具保持裝置33的縱向端部區域,在該工具保持裝置的縱向端部上分別構造有工具 容納部37。工具保持裝置33具有貫通通道77,耦合件32例如軸向可移動地支承在該貫通通 道中,從而該耦合件分別從所述兩個端側48和49的一個中突出。耦合件32以及旋擰工具 101a-101c可以利用鎖止機構78、例如鎖止球鎖止到工具容納部37中。殼體部件74、75最好可彼此鎖止。在殼體38的徑向外圓周上設置用于手柄部件 45a的凹部79。該凹部79的外輪廓與該手柄部件45a的內輪廓匹配。該手柄部件45a最 好具有網紋80,用于舒適地抓住,特別是用于從凹部79中拉出。在將牽引機構31a拉出時, 手柄部件45a上的箭頭標識81表明家具部件11的移動方向(向上或向下)和/或工具保 持裝置33的旋轉方向。牽引帶53a在手柄部件45a的縱向端部之間固定在該手柄部件上, 從而該手柄部件45a可以被例如兩個手指抓住,牽引帶53a在這兩個手指之間延伸。傳動線軸52a可旋轉地支承在從動部件57上。工具保持裝置33的圓柱形外圓周 例如伸過(durchgreifen)傳動線軸52a的軸承凹部82。殼體38最好具有用于接收鉆孔或旋擰工具lOla-lOlc的軸承容納部83。這些軸 承容納部83用于帶動這些工具lOla-lOlc。這些軸承容納部83可以用蓋84封閉,所述蓋 84具有取出開口 85。該取出開口 85可以運動到各個軸承容納部83的區域中。為此,該蓋 84例如可以進行旋轉運動。在按照圖7、8、9的家具10b中實現了本發明的利用位置固定地設置在家具10b上 的操作裝置30b的操作方案。家具基礎部件13b基本上相應于家具基礎部件13a,其中,區 別在于基礎部件13b的柱15的柱上部18可伸縮地插入到柱下部17中,所述柱上部形成 家具支架14b。為了相對于柱下部17調節柱上部18,設置調節傳遞裝置20b,其中僅僅示出一個 分傳動裝置21b。該分傳動裝置21b可以按照調節傳動裝置20a的方案利用耦合軸(未示 出)與另一柱15中的、相對應的分傳動裝置21b配合作用。對于該旋轉耦合裝置僅僅示出 與調節傳動裝置20b的從動齒輪嚙合的耦合齒輪27。從動齒輪24以及傳動齒輪23和耦合 齒輪27分別是錐齒輪。從動齒輪24和傳動齒輪23設置在絲杠25的上端部上,該絲杠旋 擰到柱下部17上的絲杠螺母26中并且用于調節家具10b的臺板12的高度。調節傳動裝置20b可以用操作裝置30b進行操作。該操作裝置30b包括牽引機構 3lb、例如牽引繩53b,該牽引繩纏繞在傳動線軸52b的纏繞部51b上。牽引繩53b可借助于 手柄部件45b進行操作,例如可被朝向臺板12的前側拉出。牽引繩53b例如纏繞在纏繞部 51b上一至兩圈,并且在牽引操作時使傳動線軸52b旋轉。傳動線軸52b借助于齒輪86a、86b傳遞其旋轉,這些齒輪與傳動線軸52b抗扭轉地連接。這些齒輪86a、86b是錐齒輪。這 些齒輪86a、86b設置在軸87的縱向端部上,該軸穿過傳動線軸52b。該軸87與傳動線軸 52b以及這些齒輪86a、86b抗扭轉地連接。這些齒輪86a、86b用于以分別相反的旋轉方向 操作所述調節傳動裝置20b。復位彈簧機構65b用于將牽引繩53b復位到柱15的內空間28中。該復位彈簧機 構包括彈簧88。該彈簧88的端部與牽引繩53b連接,而另一端部與柱上部18固定連接,例 如鉸接在保持突起89上。與復位彈簧機構65a不同的是,該復位彈簧機構65b不是用于牽 引機構31b的纏繞,而是僅僅用于逆著其拉出方向加載。傳動線軸52b可旋轉地支承在家具支架14b上。為此設置旋轉保持裝置90,傳動 線軸52b可旋轉運動地支承在該旋轉保持裝置上。該旋轉保持裝置90又可旋轉運動地支 承在家具10b的旋轉軸承保持件91上,用于在兩個耦合位置之間轉換傳動線軸52b,在所述 耦合位置中,齒輪86a、86b分別與傳動齒輪23嚙合。旋轉軸承保持件91形成用于旋轉保 持裝置90的旋轉支承裝置91'的一部分。管部件92a、92b可旋轉地支承在旋轉軸承保持 件91的軸承容納部94中,叉狀地包圍傳動線軸52b并且可轉動地支承該傳動線軸的保持 臂93在這些管部件之間延伸。此外,這些管部件92可軸向移動到軸承容納部94中,從而 齒輪86a、86b可以在前部位置中與傳動齒輪23嚙合,而在后部位置中與該傳動齒輪23脫 離嚙合。彈簧95使相應的下部的齒輪86a、86b與傳動齒輪23保持嚙合。例如后部的管部 件92b穿過彈簧95,該彈簧一方面支撐在旋轉軸承保持件91上,另一方面支撐在所述兩個 保持臂93上。這些軸承容納部94例如設置在所述U形旋轉軸承保持件91的向上突出于基礎部 件的腿上。在軸96上設置齒輪23、24,該軸可旋轉地在這兩個腿之間支承在基礎部件上。旋轉保持裝置90可以克服彈簧95的力而軸向地從傳動齒輪23移動離開,在圖8a 中示出這一點,以便取消操作裝置30b與調節傳動裝置20b之間的旋轉耦合。于是例如可 以的是,復位彈簧機構65b將牽引繩53b復位到內空間28中。此外,還可以的是,將旋轉保 持裝置90翻轉,從而使相應的另一齒輪86a或86b與傳動齒輪23嚙合。牽引繩53b被引導穿過所述兩個管部件92a、92b。在操作裝置30b中也可以實現無載運轉裝置64'。由此例如傳動線軸52b可逆著 牽引機構31b的牽引方向被彈性加載。在圖8a所示的變型方案中實現了這一點,在該變型 方案中,管部件92a穿過彈簧95'。該彈簧95' —方面支撐在旋轉保持裝置90上,另一方 面支撐在旋轉軸承保持件91上,例如支撐在其向上突出的、支承管部件92a的腿上。在牽 引所述牽引機構31b時,相應的下部的齒輪86a或86b向著傳動齒輪23的方向沿牽引方向 移位,從而使得這些齒輪嚙合。同時,彈簧95'張緊。如果松開牽引機構31b,則彈簧95' 使得齒輪23、86a或86b脫離嚙合,從而產生無載運轉,并且復位彈簧88可將牽引繩53b在 操作裝置30b的無載運轉情況下拉回到所述空心空間或內空間28中。本發明的方案也可以在可調節斜度的家具部件中實現。結合下面的實施例描述這一點.家具10c的臺板12例如圍繞擺動軸承29可擺動地被支承,從而該臺板可以在水 平位置(用實線表示)與傾斜位置(用虛線表示)之間擺動。擺動軸承29例如設置在臺 板12的前側上。在通過家具支架14c構成的家具基礎部件13c上設置調節傳動裝置20c,用于調節該家具部件11的斜度。錐齒輪傳動裝置21c操作絲杠25,該絲杠通過位置固定地固定在家具支架14c上的絲杠螺母26被擰緊。傳動齒輪23與處于絲杠25的頭部上的從 動齒輪24嚙合。傳動齒輪23可以用傳動軸36c來操作,該傳動軸側向地突出于家具10c。 在上文中闡述的操作裝置30a可以與傳動軸36c耦合,例如側向地插上,從而實現本發明的 用于調節家具IOc的斜度的牽引操作裝置。在一種具有與家具IOc類似的支架結構的家具IOd中,設置有固定地裝配在家具 IOd上的操作裝置30d來代替可取下的操作裝置。形成家具基礎部件13d的家具支架14d 類似于家具支架14c地構成。牽引機構31d、31d'纏繞在傳動線軸52d和52d'的纏繞部 51d上。牽引機構31d、31d'被向著前側大致引導至臺板12的擺動軸承29的區域中,在那 里這些牽引機構可以被用手柄部件45d和45d'抓住。傳動線軸52d和52d'設置在傳動 軸98上,并且以彼此相反的旋轉方向作用在傳動軸98上。傳動軸98與形成調節傳動裝置 20d的傳動軸36d的絲杠25鉸接地耦合,例如以球鉸接頭的形式與多邊形輪廓的攜動件或 類似裝置耦合。在具有傳動線軸52d和52d'的傳動線軸裝置和絲杠25之間也可以考慮萬 向節式的傳動方案或耦合方案。與家具IOd相反的是,家具IOe和IOf分別設置僅僅唯一的一個用于操作本發明 的操作裝置30e和30f的牽引機構31e和31f。在家具IOe中,臺板12可擺動運動地支承 在形成家具基礎部件13e的家具支架14e上。為了對臺板12的遠離前面的臺邊緣的端部 區域進行斜度調節或高度調節,設置調節傳動裝置20e,該調節傳動裝置可借助于操作裝置 30e旋轉操作。牽引機構31e纏繞在傳動線軸52e的纏繞部51e上,該傳動線軸與調節傳動 裝置20e的形成該調節傳動裝置20e的傳動軸36e的絲杠25例如以萬向節的形式旋轉耦合。相反,家具IOf的操作裝置30f的牽引機構31f直接纏繞在形成傳動軸36e的傳動 絲杠25f的上端部上的纏繞部51f上,該家具具有形成家具基礎部件13f的家具支架14f。 牽引機構3Ie在一些繩導向部件99e上、牽引機構3If在繩導向部件99f上被導向。此外, 為了實現牽引機構31e、31f的轉向和導向,設置一些轉向輪和導向輪裝置,它們例如包括 用于水平地導向牽引機構31e、31f的轉向輪9。此外,在操作裝置30f中設有支撐或導向輪7,該支撐或導向輪在纏繞部51f的區 域中對牽引機構31f進行導向。牽引機構31e、31f在臺板12的下方分別向著其前側被導向。這兩個牽引機構31e、 31f以環的類型構成,這些環纏繞在相應的纏繞部51e、51f上。將借助于附圖13詳細闡述 該操作方案兩個牽引機構31e、31f分別通過復位彈簧88f保持在隱藏在家具IOe或IOf的外 輪廓后面的靜止位置中,在圖13中用虛線示出該靜止位置。彈簧88f設置在兩個轉向輪9 之間,并且橫向于、在本例中垂直于牽引機構分別加載這些牽引機構31e、31f。在拉出牽引 機構31e、31f時,復位彈簧機構65e、65f的彈簧88f在沒有纏繞部51e、51f的旋轉操作的 情況下張緊到用實線表示的拉出位置A中,從而牽引機構31e、31f的前部的、環狀的端部8 向前突出于家具10e、10f的家具輪廓。該環狀的端部8可以被操作者抓住,并且被以環形 運動操作。在此,用作支座的手柄部件45e或45f是有利的,其與所述繩狀的牽引機構31e、 31f固定連接。如果操作者松開牽引機構31e、31f,則復位彈簧機構65e或65f將相應的牽引機構31e、31f拉到臺板下方的靜止位置空間R中 。
權利要求
一種家具,具有家具基礎部件(13a-13f)、特別是家具支架;可相對于該家具基礎部件運動的家具部件(11)、特別是臺板(12);用于驅動該家具部件(11)的調節傳動裝置(20a-20f);用于旋轉操作該調節傳動裝置(20a-20f)的傳動軸(36a-36f)的操作裝置(30a-30f),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旋轉操作該調節傳動裝置(20a-20f)的操作裝置(30a-30f)具有可手動操作的、繩狀的或帶狀的牽引機構(31a-31f),該牽引機構纏繞在至少在操作所述操作裝置(30a-30f)期間與所述傳動軸(36a-36f)旋轉耦合的纏繞部(51a-51f)上,并且在牽引操作時使所述傳動軸(36a-36f)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纏繞部(51a-51f)直接設置在所述調節傳 動裝置(20a-20f)的傳動軸(36a-36f)上,或者設置在旋轉耦合到該傳動軸(36a_36f)上 的傳動線軸(52a_52e)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為了與所述調節傳動裝置(20a-20f)旋 轉耦合,傳動線軸(52a-52e)具有至少一個齒結構,和/或與齒輪(86a,86b)旋轉耦合,和/ 或具有突出于該傳動線軸(52a-52e)的旋轉軸,和/或具有用于所述傳動軸(36a_36f)或 用于耦合部件(32)的容納部(37)。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的旋轉軸(32)可 沿著其旋轉軸線軸向移動,從而該旋轉軸為了與所述調節傳動裝置(20a-20f)以反向的 旋轉方向旋轉耦合而相應地突出于傳動線軸(52a_52e)的對置的端側,或者在傳動線軸 (52a-52e)的兩個端側上分別設置齒結構或齒輪或用于所述傳動軸(36a_36f)或用于耦合 部件(32)的容納部(37)。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在將所述牽引機 構(31a-31f)牽引到拉出位置(A)中時具有可張緊的、用于使得所述牽引機構(31a-31f) 復位到靜止位置中的復位彈簧機構(65a-65f)。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復位彈簧機構(65a-65f)被構造用于 將牽引機構(31a_31f)纏繞到所述纏繞部(51a_51f)上或纏繞到與該纏繞部(51a_51f)分 開的、用于靜止位置的纏繞線軸上。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在調節傳動裝置(20a-20f)或操作裝 置(30a-30f)中設置無載運轉裝置(64;64'),該無載運轉裝置在調節傳動裝置復位到其 靜止位置中時在不驅動該調節傳動裝置(20a-20f)的情況下允許牽引機構(31a-31f)的無 載運轉。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在牽引到拉出位置(A)中時,牽引機構 (31a-31f)不操作調節傳動裝置(20a-20f),并且在該拉出位置(A)中處于旋轉操作該調節 傳動裝置(20a-20f)的準備狀態。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牽引機構(31a-31f)在其靜止位置中 有利地隱藏在家具輪廓的后面。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牽引機構(31a-31f)在其靜止位置中 被拉回到靜止位置空間(R)中。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與調節傳動裝置 (20a-20f)可脫開地連接。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可插接到或可旋擰到調節傳動裝置(20a-20f)上。
1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被彈簧裝置(95) 保持在與調節傳動裝置(20a-20f)耦合的位置中。
1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可在第一傳動位 置中和第二傳動位置中與調節傳動裝置(20a-20f)連接,其中,該操作裝置(30a-30f)在這 兩個傳動位置中以相反的旋轉方向作用到調節傳動裝置(20a-20f)上。
1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為了以相反的旋轉方向操作該調節傳 動裝置(20a-20f),操作裝置(30a-30f)在傳動位置之間相對于該調節傳動裝置(20a_20f) 可運動地、特別是可旋轉地支承在家具(lOa-lOf)上。
16.根據權利要求15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包含纏繞部(51a-51f)的傳動線軸 (52a-52e)可旋轉運動地支承在旋轉保持裝置(90)上;該旋轉保持裝置(90)在所述兩個 傳動位置之間為了以相反的旋轉方向耦合傳動線軸(52a_52e)而可旋轉地支承在旋轉保 持裝置(91')上;該旋轉保持裝置(91')具有用作支承元件的管部件(92a,92b),通往 傳動線軸(52a_52e)的牽引機構(31a_31f)被引導穿過所述管部件。
1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可旋轉運動地支 承在家具(lOa-lOf)的保持裝置(35)上,從而該操作裝置可以沿著牽引方向旋轉,在該牽 引方向上牽引機構(31a-31f)相應地被牽引操作。
1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調節傳動裝置(20a-20f)將輸入側的 旋轉操作轉換為直線運動。
1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具有兩個以彼此 相向的旋轉方向作用在調節傳動裝置(20a-20f)上的牽引機構(31a-31f)。
20.根據權利要求19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當相應另一個牽引機構(31a-31f)被牽引操 作時,這些牽引機構(31a-31f)可借助于無載運轉裝置(64,64')置于無載運轉。
2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牽引機構(31a-31f)在牽引運動中可 以被拉出離開家具(lOa-lOf)。
2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牽引機構(31a-31f)被拉出到家具 (10a-10f)的外輪廓的前面。
2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牽引機構(31a-31f)是單股的。
2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家具部件(11)可以借助該調節傳動 裝置(20a-20f)調節高度和/或調節斜度。
2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30a-30f)可用作手工工具 (100),并且具有用于保持鉆孔工具或旋擰工具(lOla-lOlc)的工具保持裝置(33),所述手 工工具具有用于抓住該工具的手柄部(39)。
2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家具,其特征在于,該家具構成辦公家具,特別是寫字臺。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家具(10a-10f),其具有家具基礎部件(13a-13f)、特別是家具支架;可相對于該家具基礎部件運動的家具部件(11)、特別是臺板(12);用于驅動該家具部件(11)的調節傳動裝置(20a-20f);用于旋轉操作該調節傳動裝置(20a-20f)的傳動軸(36a-36f)的操作裝置(30a-30f)。針對該家具(10a-10f)提出,所述用于旋轉操作該調節傳動裝置(20a-20f)的操作裝置具有可手動操作的、繩狀的或帶狀的牽引機構(31a-31f),該牽引機構纏繞在至少在操作所述操作裝置(30a-30f)期間與所述傳動軸(36a-36f)旋轉耦合的纏繞部(51a-51f)上,并且在牽引操作時使所述傳動軸(36a-36f)旋轉。
文檔編號A47B9/04GK101801239SQ200880106769
公開日2010年8月11日 申請日期2008年8月19日 優先權日2007年9月13日
發明者H·盧澤 申請人:摩爾功能性家具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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