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開窗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排煙窗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開窗系統。
背景技術:
國內外大量的火災案例表明,導致人員死亡的眾多因素中由于煙氣中毒、窒息的情況占多數,為此出現了一些自動排煙窗在火災發生時可以自動開啟,如公告號為CN101818609A的中國專利以及公告號為CN202073461U的中國專利均公開了自動開窗的相關技術,上述技術雖然可以解決在正常情況下排煙窗的開啟問題,但在異常狀態下(如消防信號不正常,消防電源不正常,設備自身機電有障礙等),上述排煙窗可能會出現開啟不正常甚至完全不能開啟的情況,一旦火災時出現這種情況后果不堪設想。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開窗系統,可以解決排煙窗在異常狀態下不能正常開啟的技術問題。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開窗系統,包括手動開啟器、第一連接繩、第一伸縮機構、第二連接繩、開銷機構、活動銷、第一滑塊、第二滑塊和開窗機,所述手動開啟器與所述第一連接繩的第一端連接,所述第一連接繩的第二端與第一伸縮機構連接,所述第二連接繩的第一端與第一伸縮機構連接,所述第二連接繩的第二端與所述開銷機構的第一端連接,所述開銷機構的第二端與所述活動銷連接,所述第一滑塊上設置第一銷孔,所述第二滑塊上與所述第一銷孔對應位置處設有第二銷孔,所述活動銷貫穿所述第一銷孔并插入所述第二銷孔,所述第一滑塊與所述第二滑塊嵌入式連接,所述第一滑塊與所述第二滑塊能相對滑動,所述第二滑塊與所述開窗機連接。所述開窗機通過支架與所述第二滑塊連接。
所述開窗機包括第一 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套接在所述第二伸縮桿上,所述第一伸縮桿與所述第二滑塊連接。所述第一連接繩、第二連接繩為鋼絲繩和鏈條中的一種。所述第一伸縮機構為配重塊、彈簧和橡膠條中的一種。所述開銷機構有一個及以上,所述活動銷對應的有一個及以上,所述一個及以上的開銷機構分別與所述一個及以上的活動銷一一對應連接。所述第二滑塊底端連接有第二伸縮機構。所述第二伸縮機構為配重塊、彈簧和橡膠條中的一種。進一步的,所述開窗系統還包括電動開啟器,所述電動開啟器與所述第一連接繩連接。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有如下優點:1、手動開啟,在失電情況下,通過手動啟動器拉開活動銷,促使滑塊下滑,同時帶動開窗機下滑,開啟排煙窗,實現自然排煙,解決電動排煙窗在異常狀態下不能正常開啟的問題,能夠實現在在異常狀態下(如消防信號不正常,消防電源不正常,設備自身機電有障礙等)的電動排煙窗通過手動可以開啟;2、通過將多個開銷機構連接,可以實現多個排煙窗的同時開啟;3、整個開窗系統結構簡單,方便操作。
圖1所示為本發明開窗系統的結構示意圖。圖2所示為本發明中滑塊連接結構示意圖。圖3所示為圖1中活動銷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能夠更清楚地理解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進一步的詳細描述。在下面的描述具體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發明,但是本發明還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來實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的實施列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如圖1到圖3所示,本實施例開窗系統包括:手動開啟器10、第一連接繩20、第一伸縮機構30、第二連接繩40、 開銷機構50、活動銷60、第一滑塊70、第二滑塊80和開窗機90 ;開窗機90包括第一伸縮桿91和第二伸縮桿92,第二伸縮桿92固定,第一伸縮桿91套接在第二伸縮桿92上;第一伸縮機構30為配重塊;第一連接繩20、第二連接繩40均分別為鋼絲繩和鏈條中的一種;手動開啟器10與第一連接繩20的第一端連接,第一連接繩20的第二端與配重塊連接,第二連接繩40的第一端與配重塊連接,第二連接繩40的第二端與開銷機構50的第一端連接,開銷機構50的第二端與活動銷60連接,第一滑塊70上設置第一銷孔71,第二滑塊80上與第一銷孔71對應位置處設有第二銷孔81,活動銷60貫穿第一銷孔71并插入第二銷孔81,第一滑塊70與第二滑塊80嵌入式連接,第一滑塊70與第二滑塊80能相對滑動,,第一伸縮桿91通過支架100與第二滑塊80連接,第一連接繩20繞在第一轉軸120上,第二連接繩40繞在第二轉軸130上。通常情況下,手動開啟器10關閉,活動銷60貫穿第一銷孔71并插入第二銷孔81內,以阻止第一滑塊70與第二滑塊80相對滑動,此時排煙窗是關閉的。需要打開排煙窗時,打開手動開啟器10,配重塊下落,第一連接繩20在配重塊的作用下繞第一轉軸120滑動,帶動第二連接繩40繞第二轉軸130滑動,由于第二連接繩40與開銷機構50連接,可以使得與開銷機構50相連的活動銷60從第二銷孔81內拔出,此時開銷機構50打開,第二滑塊80在自身重力作用下與第一滑塊70作相對滑動,支架100與第二滑塊80連接,在第二滑塊80滑動的作用下帶動第一伸縮桿91及第二伸縮桿92同時移動,從而打開排煙窗。在其他的實施例中,第一伸縮機構30還可以為彈簧和橡膠條中的一種。當選用彈簧或橡膠條時,通常情況下,彈簧或橡膠條被拉伸,此時排煙窗是關閉的。需要打開排煙窗時,打開手動開啟器10,此時彈簧或橡膠條復位,在彈簧或橡膠條復位力的作用下,第二連接繩40繞第二轉軸130滑動,從而開銷機構50打開。在其他的實施例中,第二滑塊80底端連接有第二伸縮機構110,第二伸縮機構110為配重塊、彈簧和橡膠條中的一種,第二伸縮機構110的設置,使得開銷機構50打開的情況下,第二滑塊80更易相對第一滑塊70滑動。第二伸縮機構110的工作原理與第一伸縮機構一樣。在其他的實施例中,開銷機構50包括一個及以上,活動銷60對應的有一個及以上,一個及以上的開銷機構50分別與一個及以上的活動銷60對應連接,每個開銷機構50對應實現一個或若干個排煙窗的開啟,可以通過一個開窗系統實現多個排煙窗的開啟。在其他的實施例中,上述開窗系統還包括電動開啟器(圖中未示出),電動開啟器與第一連接繩20連接。通常情況下,開窗機可以電動開啟或關閉,實現排煙窗的開啟或關閉,在失電情況下,啟動手動開啟器即可控制排煙窗的開啟和關閉。根據上述說明書的揭示和教導,本發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變更和修改。因此,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的一些修改和變更也應當落入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此外,盡管本說明書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術語,但這些術 語只是為了方便說明,并不對本發明構成任何限制。
權利要求
1.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手動開啟器(10)、第一連接繩(20)、第一伸縮機構(30)、第二連接繩(40)、開銷機構(50)、活動銷(60)、第一滑塊(70)、第二滑塊(80)和開窗機(90),所述手動開啟器(10)與所述第一連接繩(20)的第一端連接,所述第一連接繩(20)的第二端與第一伸縮機構(30)連接,所述第二連接繩(40)的第一端與第一伸縮機構(30)連接,所述第二連接繩(40)的第二端與所述開銷機構(50)的第一端連接,所述開銷機構(50)的第二端與所述活動銷(60)連接,所述第一滑塊(70)上設置第一銷孔(71),所述第二滑塊(80)上與所述第一銷孔(71)對應位置處設有第二銷孔(81),所述活動銷(60)貫穿所述第一銷孔(71)并插入所述第二銷孔(81),所述第一滑塊(70)與所述第二滑塊(80)嵌入式連接,所述第一滑塊(70)與所述第二滑塊(80)能相對滑動,所述第二滑塊(80)與所述開窗機(90)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開窗機(90)通過支架(100)與所述第二滑塊(80)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開窗機(90)包括第一伸縮桿(91)和第二伸縮桿(92),所述第一伸縮桿(91)套接在所述第二伸縮桿(92)上,所述第一伸縮桿(91)與所述第二滑塊(80)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繩(20)、第二連接繩(40)分別為鋼絲繩和鏈條中的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縮機構(30)為配重塊、彈簧和橡膠條中的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銷機構(50)為一個及以上,所述活動銷(60)對應的有一個及以上`,所述一個及以上的開銷機構(50)分別與所述一個及以上的活動銷(60) —一對應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 6任一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塊(80)底端連接有第二伸縮機構(11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伸縮機構(110)為配重塊、彈簧和橡膠條中的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開窗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動開啟器,所述電動開啟器與所述第一連接繩(20)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排煙窗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開窗系統。本發明的目的是解決排煙窗在異常狀態下不能正常開啟的技術問題。因此,本發明提供一種開窗系統,手動開啟器與第一連接繩的連接,第一連接繩與第一伸縮機構連接,第二連接繩與第一伸縮機構連接,第二連接繩與開銷機構連接,開銷機構與活動銷連接,第一滑塊、第二滑塊上均設置銷孔,活動銷貫穿其中一銷孔并插入另一銷孔,第一滑塊與第二滑塊嵌入式連接,第一滑塊與第二滑塊能相對滑動,第二滑塊與開窗機連接。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采用手動啟動器,在失電情況下,通過手動啟動器開啟排煙窗,解決電動排煙窗在異常狀態下不能正常開啟的問題。
文檔編號E05F11/04GK103225462SQ20131013174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15日 優先權日2013年4月15日
發明者解宏, 解兵, 解俊峰, 解劍, 解文焱 申請人:解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