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動收碗桌,包括桌面(01)、桌框和桌腳(03),所述桌腳(03)與所述桌框連接,并用于支撐所述桌框;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框包括通過轉動機構(04)與所述桌面(01)的一端轉動連接的第一桌框(021),所述桌面(01)的另一端通過升降裝置(05)與所述桌腳(03)連接,還包括控制裝置(06),所述控制裝置(06)與所述升降裝置(05)電連接,并控制升降裝置(05)上下升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面(01)的一端下方設置有從動軸(07),所述從動軸(07)與所述桌面(01)或所述桌框連接,所述桌面(01)的另一端下表面上設置有主動軸(08),所述主動軸(08)與所述桌面(01)連接,所述從動軸(07)和所述主動軸(08)相互平行,還包括主動軸驅動裝置(09),所述控制裝置(06)與所述主動軸驅動裝置(09)電連接,并控制所述主動軸(08)轉動,所述主動軸(08)轉動后通過桌布帶動所述從動軸(07)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框或所述桌腳(03)上設置有限位開關(10),所述限位開關(10)與所述控制裝置(06)電連接,當所述桌面(01)接觸到所述限位開關(10)時,所述控制裝置(06)停止驅動所述升降裝置(0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06)還電連接有計時器,當所述桌面(01)接觸到所述限位開關(10)時,所述控制裝置(06)控制所述主動軸(08)轉動并計時,當計時達到設定值時,所述控制裝置(06)停止驅動所述主動軸(08)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軸(08)在所述設定值內轉動的圓周長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桌面(01)的長度。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面(0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有連接件,所述主動軸(08)與所述連接件可拆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2至5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框還包括位于所述桌面(01)兩側的第二桌框(022)和第三桌框(023),所述第二桌框(022)和所述第三桌框(023)的側面覆蓋所述桌面(01)轉動的扇形范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軸(07)的兩端與所述第二桌框(022)的內壁和所述第三桌框(023)的內壁可拆卸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2至5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軸驅動裝置(09)通過齒輪傳動裝置(11)驅動所述主動軸(08)轉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收碗桌,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無線發送組件(12)和移動控制終端(13),所述控制裝置(06)與所述無線發送組件(11)電連接,所述移動控制終端(13)設置有無線接收組件(14),所述無線發送組件(12)與所述無線接收組件(14)通信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