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桶蓋,包括坐墊、上蓋和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器包括活動設于所述坐墊上而能夠沿所述坐墊周向移動的清潔本體,所述清潔本體上設有用于噴液至所述坐墊的噴液裝置、用于擦拭所述坐墊的擦拭裝置和用于發出電磁波輻射所述坐墊的輻照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器還包括控制器和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的驅動裝置,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所述驅動裝置驅動所述清潔本體沿所述坐墊周向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監測所述坐墊上是否存在污漬的污漬檢測裝置,所述污漬檢測裝置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污漬檢測裝置反饋的信息控制所述清潔器工作。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檢測使用者是否離開所述坐墊的感應裝置,所述感應裝置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感應裝置反饋的信息控制所述清潔器工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墊上設有沿該坐墊的周向延伸的導軌,所述清潔本體活動設于所述導軌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墊的內側和外側上均設有所述導軌,所述清潔本體的一端與所述坐墊的內側上的導軌對應,所述清潔本體的另一端與所述坐墊的外側上的導軌對應,各所述導軌與所述清潔本體之間均通過滾珠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本體包括本體頂壁、本體外側壁和本體內側壁,所述本體頂壁與所述坐墊的正面相對,所述本體外側壁與所述坐墊的外側相對,所述本體內側壁與所述坐墊的內側相對,所述擦拭裝置包括設于所述本體頂壁和所述坐墊正面之間的第一清潔件、設于所述本體外側壁和所述坐墊外側之間的第二清潔件及設于所述本體內側壁和所述坐墊內側之間的第三清潔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輻照裝置包括深紫外LED,所述本體頂壁、所述本體外側壁和/或所述本體內側壁設有所述深紫外LED。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器或所述坐墊上還設有用于對所述擦拭裝置進行除濕的加熱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本體上設有儲液箱,所述噴液裝置包括壓力泵、噴液管和用于形成噴出液霧的噴頭,所述噴液管一端伸入所述儲液箱,另一端連接所述噴頭,所述壓力泵設于所述噴液管上并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進液管和設于進液管上的電磁閥,所述電磁閥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儲液箱上設有進液口,在所述清潔器復位時所述進液管與所述進液口密封連接。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桶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充電器,所述清潔器還包括順序連接的充電電池、充電線和充電口,在所述清潔器復位時所述充電器與所述充電口連接。
13.馬桶,包括馬桶座,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馬桶蓋,所述馬桶蓋設于所述馬桶座上。
14.馬桶坐墊清潔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控制器的控制下驅動裝置驅動所述清潔器的清潔本體沿坐墊的周向移動;并在所述清潔本體移動的過程中進行如下步驟:
設于所述清潔本體上的所述噴液裝置噴液至所述坐墊,以對所述坐墊進行潤濕;
設于所述清潔本體上的所述擦拭裝置擦拭經潤濕的所述坐墊,以對所述坐墊進行清潔;以及
設于所述清潔本體上的所述輻照裝置發出電磁波輻射所述坐墊,以對所述坐墊進行殺菌。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馬桶坐墊清潔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清潔本體移動的過程中還實現如下步驟:
污漬檢測裝置檢測所述坐墊是否存在污漬;若是,則暫停所述清潔本體沿所述坐墊的行進,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驅動裝置驅動所述清潔本體在污漬處往復移動而使所述擦拭裝置反復擦拭所述污漬,直至污漬去除;若否,則繼續所述清潔本體沿所述坐墊的行進。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馬桶的坐墊清潔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感應裝置檢測使用者是否離開;若是,所述清潔器開始清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