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豆漿機,包括杯體和放置于杯體上的機頭,所述杯體頂部具有向外的水平翻邊,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翻邊的外沿設置有向外延伸的水平支撐面,所述水平翻邊與水平支撐面連接形成杯體頂部的杯沿,所述機頭上設置有與水平支撐面相對應的水平搭持面,所述水平搭持面搭持于水平支撐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撐面與水平搭持面上設置有定位結構,機頭安裝于杯體上后,所述定位結構隱藏于杯沿的外沿所形成的杯體輪廓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結構為定位孔與定位柱的配合結構;
或者,所述定位結構為定位凸起與定位凹腔的配合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結構包括設置于水平支撐面上的下耦合器及設置于水平搭持面上的上耦合器,所述下耦合器與上耦合器耦合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在通過杯體中心的豎直截面上,所述水平支撐面的截面最大寬度為L1,其中L1至少大于20mm。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在位于水平支撐面上,所述下耦合器距離杯沿的內沿的最短距離為L2,其中L2≥5mm。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耦合器通過旋合的方式與下耦合器連接,且機頭上設置有旋合時避讓下耦合器的旋合槽。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撐面的面積為S1,杯口的面積為S2,其中,S1≤2/3S2。
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豆漿機的幾何中心與豆漿機的重心不重合。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豆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撐面由水平翻邊的外沿向杯體同一側合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