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浴缸,特別涉及一種便于兒童使用的浴缸。
背景技術:
浴缸通常被認為是一種衛浴設備,浴缸分為鑄鐵搪瓷浴缸、鋼板搪瓷浴缸、玻璃鋼浴缸、人造瑪瑙以及人造大理石浴缸、水磨石浴缸、木質浴缸、陶瓷浴缸等。現常用鑄鐵搪瓷浴缸、鋼板搪瓷浴缸和玻璃鋼浴缸,浴缸為人們洗澡通過方便,現有的兒童和嬰兒洗澡使用的浴缸,很少使用充氣浴缸,通過沒有足夠的安全,保護兒童和嬰兒的安全,同時兒童洗完澡后,處了浴池,十分的寒冷,沒有保暖措施,容易導致兒童生病感冒,現有的兒童使用的浴缸無法進行折疊保存,難以便捷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便于兒童使用的浴缸,通過安裝安全浴桶、充氣裝置、暖池和螺栓,有效的解決了現有的兒童使用的浴缸無法提供足夠的安全、無法進行保暖和便于使用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一種便于兒童使用的浴缸,包括浴缸、安全浴桶、橡膠氣圈、氣桿、浴池、氣墊、底座、充氣裝置、滑梯、暖池、保暖軟墊、加熱器、小型風機、控制器、螺栓和支架,所述浴缸的一側設有所述安全浴桶,且所述安全浴桶的一側設有所述浴池,所述浴缸的下端設有氣墊,所述氣墊的一側設有所述滑梯,且所述滑梯與所述暖池連接,所述暖池的下端設有所述保暖軟墊,且所述暖池的內部設有所述加熱器,且所述加熱器的下端設有若干所述小型風機,所述暖池的一側設有所述控制器,所述加熱器和所述小型風機均與所述控制器電性連接,所述氣墊的下端設有所述底座,所述底座中部的一側設有所述螺栓。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安全浴桶的上端設有所述橡膠氣圈,所述橡膠氣圈的邊側通過所述氣桿與所述安全浴桶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底座的邊側設有若干所述支架。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底座的一側設有所述充氣裝置,所述充氣裝置與所述氣墊連接,且所述充氣裝置與所述控制器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一種便于兒童使用的浴缸,通過安裝安全浴桶,有效的保護嬰兒和兒童的安全,安裝暖池進行加熱保暖,保護兒童身體健康,防止生病,通過安裝氣墊便于充氣洗澡,以及通過螺栓能夠進行折疊保存,進行靈活方便使用,安裝控制器更加便于管理,本實用新型所安全性能高,具有保暖和折疊保存的功能,便于兒童使用。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暖池內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浴缸;2、安全浴桶;3、橡膠氣圈;4、氣桿;5、浴池;6、氣墊;7、底座;8、充氣裝置;9、滑梯;10、暖池;11、保暖軟墊;12、加熱器;13、小型風機;14、控制器;15、螺栓;16、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便于兒童使用的浴缸,包括浴缸1、安全浴桶2、橡膠氣圈3、氣桿4、浴池5、氣墊6、底座7、充氣裝置8、滑梯9、暖池10、保暖軟墊11、加熱器12、小型風機13、控制器14、螺栓15和支架16,浴缸1的一側設有安全浴桶2,且安全浴桶2的一側設有浴池5,浴缸1的下端設有氣墊6,氣墊6的一側設有滑梯9,且滑梯9與暖池10連接,暖池10的下端設有保暖軟墊11,且暖池10的內部設有加熱器12,且加熱器12的下端設有若干小型風機13,暖池10的一側設有控制器14,加熱器12和小型風機13均與控制器14電性連接,氣墊6的下端設有底座7,底座7的中部一側設有螺栓15。安全浴桶2的上端設有橡膠氣圈3,橡膠氣圈3的邊側通過氣桿4與安全浴桶2連接,安全浴桶2有效的保護嬰兒與兒童的安全,底座7的邊側設有若干支架15,進行有效的固定。底座7的一側設有充氣裝置8,充氣裝置8與氣墊6連接,且充氣裝置8與控制器14電性連接,充氣使用浴缸以及折疊保存。
該種便于兒童使用的浴缸,首先可通過控制器14控制充氣裝置8開啟,進行充氣,加入適當溫度的熱水,當嬰兒使用時,可在安全浴桶2內進行洗澡,通過橡膠氣圈3進行固定嬰兒頸部進行洗澡,當兒童使用時,可直接在浴池5內洗澡,當冬天洗澡完畢,擦拭干凈,放到暖池10,且要提前開啟加熱器12,保證保暖軟墊11暖和,對兒童進行保暖,防止生病,當不是有時,可進行放氣再通過螺栓15進行折疊保存。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