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飯鍋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電飯鍋的掛蓋裝置及具有其的電飯鍋。
背景技術:
現有的電飯鍋上基本都沒有設置掛蓋裝置,人們在打開鍋蓋向電飯鍋中放入東西,或者打開鍋蓋從電飯鍋中盛東西出來,又或者打開鍋蓋攪拌電飯鍋中烹煮的食物時,鍋蓋必須用一只手拿著或者另外找一個地方來放置鍋蓋,這在人們使用電飯鍋的過程中就顯得極其的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為克服上述現有技術所述的至少一種缺陷,提供一種電飯鍋的掛蓋裝置及具有其的電飯鍋。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以讓人們在打開電飯鍋鍋蓋后,很方便的將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鍋身或者鍋身附近的固定物上。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飯鍋的掛蓋裝置,其中,包括蓋掛扣和與所述蓋掛扣相配合的掛鉤或掛孔,所述蓋掛扣設在電飯鍋的鍋蓋上,所述掛鉤或掛孔設在電飯鍋的鍋身或固定物上。通過蓋掛扣與掛鉤或掛孔的相互配合,在打開電飯鍋的鍋蓋后,可以很方便的將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或者鍋身附近的固定物上,這樣就不需要占用一只手來拿著鍋蓋,也不需要再另外找個地方來放置鍋蓋,使得人們在使用電飯鍋的過程中更方便操作。
進一步的,所述蓋掛扣包括掛扣主體和設在所述掛扣主體兩側的掛臂,至少一個所述掛臂上設有掛扣孔,所述掛扣主體上設有螺絲孔。使用螺絲釘穿過掛扣主體上的螺絲孔可以將蓋掛扣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蓋上,優選的,蓋掛扣固定在電飯鍋鍋蓋的內表面上,當然蓋掛扣也可以固定在鍋蓋的其他地方。掛扣主體兩側的掛臂可以插入到設在電飯鍋的鍋身或者固定物上的掛孔中,而掛扣主體又是和電飯鍋的鍋蓋固定連接的,所以這樣就把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了電飯鍋的鍋身或者固定物上了;在掛臂上設置掛扣孔是為了與掛鉤配合, 掛鉤可以設在電飯鍋的鍋身上,也可以設在固定物上,通過掛扣孔與掛鉤的配合也可以將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或者固定物上。通過這樣的設計,在電飯鍋的鍋蓋上設置蓋掛扣,可以使得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任意設有掛鉤或掛孔的地方。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帶有上述掛蓋裝置的電飯鍋,包括鍋身和蓋合在所述鍋身頂部的鍋蓋,其中,所述鍋蓋上設有蓋掛扣,所述鍋身上設有與所述蓋掛扣配合的掛鉤或掛孔。通過蓋掛扣與掛鉤或掛孔的相互配合,在打開鍋蓋后,可以很方便的將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上;當然,掛鉤或掛孔也可以設在其他固定物上,這樣鍋蓋就可以固定在其他固定物上。
進一步的,所述蓋掛扣包括掛扣主體和設在所述掛扣主體兩側的掛臂,至少一個所述掛臂上設有掛扣孔,所述掛扣主體上設有螺絲孔。使用螺絲釘穿過掛扣主體上的螺絲孔可以將蓋掛扣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蓋上,優選的,蓋掛扣固定在電飯鍋鍋蓋的內表面上,當然蓋掛扣也可以固定在鍋蓋的其他地方。掛扣主體兩側的掛臂可以插入到設在電飯鍋的鍋身或者固定物上的掛孔中,而掛扣主體又是和電飯鍋的鍋蓋固定連接的,所以這樣就把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了電飯鍋的鍋身或者固定物上了;在掛臂上設置掛扣孔是為了與掛鉤配合, 掛鉤可以設在電飯鍋的鍋身上,也可以設在固定物上,通過掛扣孔與掛鉤的配合也可以將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或者固定物上。
進一步的,所述鍋身上設有手挽,優選的,所述掛鉤或掛孔設在所述手挽上,這樣在打開鍋蓋后,就可以將鍋蓋固定在手挽上。
進一步的,所述手挽相對設置在所述鍋身的外壁上,所述手挽的內部為中空結構,手挽的內部設有螺絲柱。螺絲釘穿過鍋身外壁與手挽內部的螺絲柱連接,將手挽固定在鍋身的外壁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掛蓋裝置通過蓋掛扣與掛鉤或掛孔的相互配合,在打開電飯鍋的鍋蓋后,使人們可以很方便的將電飯鍋的鍋蓋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或者鍋身附近的固定物上,這樣就不需要占用一只手來拿著鍋蓋,也不需要再另外找個地方來放置鍋蓋,使得人們在使用電飯鍋的過程中更方便操作。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中蓋掛扣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中蓋掛扣與鍋蓋的連接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帶有掛蓋裝置的電飯鍋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中手挽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為了更好說明本實施例,附圖某些部件會有省略、放大或縮小,并不代表實際產品的尺寸;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附圖中某些公知結構及其說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圖中描述位置關系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
實施例1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電飯鍋的掛蓋裝置,其中,包括蓋掛扣1和與所述蓋掛扣1相配合的掛鉤或掛孔2,所述蓋掛扣1設在電飯鍋的鍋蓋6上,所述掛鉤或掛孔2設在電飯鍋的鍋身5或固定物上。通過蓋掛扣1與掛鉤或掛孔2的相互配合,在打開電飯鍋的鍋蓋6后,可以很方便的將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5或者鍋身附近的固定物上,這樣就不需要占用一只手來拿著鍋蓋6,也不需要再另外找個地方來放置鍋蓋6,使得人們在使用電飯鍋的過程中更方便操作。
如圖1所示,所述蓋掛扣1包括掛扣主體11和設在所述掛扣主體11兩側的掛臂12,其中一個掛臂12上設有掛扣孔4,所述掛扣主體11上設有螺絲孔3。使用螺絲釘穿過掛扣主體11上的螺絲孔3可以將蓋掛扣1固定在電飯鍋鍋蓋6的內表面上,當然蓋掛扣1也可以固定在鍋蓋6的其他地方。掛扣主體11兩側的掛臂12可以插入到設在電飯鍋的鍋身5或者固定物上的掛孔2中,而掛扣主體11又是和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連接的,所以這樣就把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在了電飯鍋的鍋身5或者固定物上了;在掛臂12上設置掛扣孔4是為了與掛鉤配合,掛鉤可以設在電飯鍋的鍋身5上,也可以設在固定物上,通過掛扣孔4與掛鉤的配合也可以將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5或者固定物上。通過這樣的設計,在電飯鍋的鍋蓋5上設置蓋掛扣1,可以使得電飯鍋的鍋蓋5固定在任意設有掛鉤或掛孔2的地方。
實施例2
如圖2到圖4所示,一種帶有實施例1所述掛蓋裝置的電飯鍋,包括鍋身5和蓋合在所述鍋身5頂部的鍋蓋6,其中,所述鍋蓋6上設有蓋掛扣1,所述鍋身5上設有與所述蓋掛扣1配合的掛鉤或掛孔2。通過蓋掛扣1與掛鉤或掛孔2的相互配合,在打開鍋蓋6后,可以很方便的將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5上;當然,掛鉤或掛孔2也可以設在其他固定物上,這樣鍋蓋6就可以固定在其他固定物上。
如圖2到圖4所示,所述蓋掛扣1包括掛扣主體11和設在所述掛扣主體11兩側的掛臂12,至少一個所述掛臂12上設有掛扣孔4,所述掛扣主體11上設有螺絲孔3。使用螺絲釘穿過掛扣主體11上的螺絲孔3可以將蓋掛扣1固定在電飯鍋鍋蓋6的內表面上,當然蓋掛扣1也可以固定在鍋蓋6的其他地方。掛扣主體11兩側的掛臂12可以插入到設在電飯鍋的鍋身5或者固定物上的掛孔2中,而掛扣主體11又是和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連接的,所以這樣就把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在了電飯鍋的鍋身5或者固定物上了;在掛臂12上設置掛扣孔4是為了與掛鉤配合, 掛鉤可以設在電飯鍋的鍋身5上,也可以設在固定物上,通過掛扣孔4與掛鉤的配合也可以將電飯鍋的鍋蓋6固定在電飯鍋的鍋身5或者固定物上。
如圖3和圖4所示,所述鍋身5上設有手挽7,優選的,所述掛鉤或掛孔2設在所述手挽7上,這樣在打開鍋蓋6后,就可以將鍋蓋6固定在手挽7上。
如圖3和圖4所示,所述手挽7相對設置在所述鍋身5的外壁上,所述手挽7的內部為中空結構,手挽7的內部設有螺絲柱71。螺絲釘穿過鍋身5外壁與手挽7內部的螺絲柱71連接,將手挽7固定在鍋身5的外壁上。
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