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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及擴展應用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1381484閱讀:286來源:國知局
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及擴展應用的制造方法

本發明涉及停車設備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在升降橫移停車設備開放式出入口設置擺臂式阻車裝置,以及在安裝有阻車裝置或自動門的各種類型停車設備的擴展應用。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停車場地不足的問題日趨明顯,機械式停車設備已得到廣泛應用。其中,升降橫移停車設備的車輛出入口設置成開放式,沒有設置阻車裝置,車輛可以自由駛入或者駛出,這種做法存在安全隱患。而安裝有阻車裝置(包括自動門)的停車設備,其相關裝置有擴展應用的現實需求和可能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點與不足,提供一種在升降橫移停車設備開放式出入口設置的擺臂式阻車裝置,使得只有當操作者要求調度的載車板已經處于車輛出入口位置的時候、對應的阻車裝置才能打開,使得車輛只能在阻車裝置已經打開的車輛出入口位置駛入或者駛出,使得所有阻車裝置都處于復位關閉的狀態下停車設備才能運行;在相關人員有需要進入設備停車區域時,通過操作打開阻車裝置、禁止設備運行之后才進入,退出設備停車區域之后操作該阻車裝置復位、使得設備恢復允許運行狀態,以確保人員進入的安全。另外,當停車設備設置有阻車裝置或者自動門,而把自動門視為廣義的阻車裝置,則阻車裝置或自動門可以在原來的阻車功能之上進行擴展應用。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車裝置使用可擺動的擺臂阻止車輛進入,稱為擺臂式阻車裝置,包括擺臂、驅動單元、檢測單元、控制單元和機座,安裝在升降橫移停車設備出入車層出入車位置一側的設備橫梁下方,每一個出入車位置安裝一個。

所述擺臂為桿狀器件,受機座和驅動單元約束,工作時擺臂的其中一端為阻車端,具備以下兩個狀態:狀態之一是阻車端向上擺動至設定的極限位置、使得對應出入車位置的車輛出入口處于非阻車狀態,車輛可以在擺臂下方自由出入;狀態之二是阻車端向下擺動至設定的極限位置、使得對應出入車位置的車輛出入口處于阻車狀態,車輛不可以在擺臂下方出入。

所述驅動單元的作用是驅動擺臂擺動,采用電機驅動或者采用電磁驅動。

所述電機驅動是指動力源是安裝在設備橫梁或機座之上的電機加上減速裝置;電機驅動包含以下兩種方式:方式之一是擺臂的一端與減速裝置的最后一級轉動部件徑向或偏心連結,擺臂的另一端為阻車端,該轉動部件的旋轉中心即為擺臂的擺動中心,控制單元發出信號使得電機作正向或者反向轉動,帶動減速裝置轉動,減速裝置的最后一級轉動部件轉動從而驅動擺臂的阻車端擺動;然后,通過檢測單元的位置檢測和控制單元的控制,使得擺臂的阻車端在上方極限位置或者下方極限位置停留;方法之二是增加設置安裝在機座之上的擺臂座,擺臂受擺臂座約束、可作上/下擺動,即擺臂座夾持擺臂并使得擺臂能夠圍繞擺臂座的轉軸或轉軸孔的中心線作擺動,減速裝置的最后一級轉動部件的外表面為凸輪狀,擺臂的一端其中與擺動中心線平行的一個平面緊貼凸輪的表面,擺臂的另一端為阻車端,控制單元發出信號使得電機作正向或者反向轉動,帶動減速裝置轉動,減速裝置的最后一級轉動部件轉動,該轉動部件的凸輪狀外表面驅動擺臂擺動從而驅動擺臂的阻車端擺動;然后,通過檢測單元的位置檢測和控制單元的控制,使得擺臂的阻車端在上方極限位置或者下方極限位置停留。

所述電磁驅動是指動力源是安裝在設備橫梁或機座之上的雙向牽引電磁鐵或者彈簧復位單向牽引電磁鐵;電磁驅動包含以下方式:增加設置安裝在機座之上的擺臂座,擺臂受擺臂座約束、可作上/下擺動,即擺臂座夾持擺臂并使得擺臂能夠圍繞擺臂座的轉軸或轉軸孔的中心線作擺動,擺臂的一端與電磁鐵的活動塊連結,擺臂的另一端為阻車端,電磁鐵活動塊的移動方向與擺臂的擺動中心線垂直,電磁鐵往復運動、驅動擺臂的一端往復擺動,從而驅動擺臂的阻車端上/下擺動,電磁鐵的往復極限位置對應擺臂阻車端擺動的上/下極限位置;為使得擺臂的擺動動作盡量平緩,建議增加液壓緩沖元件。具體是電磁鐵往復運動驅動一個帶阻尼的往復運動的活塞,再通過活塞驅動擺臂擺動。

所述檢測單元為現有通用的位置檢測元件,在驅動單元采用電機驅動時設置,其作用是檢測擺臂阻車端的上/下擺動極限位置,當擺動到位時發出信號、使得驅動單元停止電機的運行;若檢測單元采用搖臂開關、位置開關一類絕對位置檢測元件,則檢測單元安裝在設備橫梁或者機座之上;若檢測單元采用編碼器一類測量轉角的相對位置檢測元件,則檢測單元安裝在減速裝置末級部件的旋轉中心。所述檢測單元在驅動單元采用電磁驅動時并無設置的必要。

所述控制單元的作用是使得阻車裝置的驅動單元能夠從設備控制裝置獲得擺臂擺動的動作驅動信號以及使得阻車裝置的檢測單元的擺臂到位信號能夠被設備控制裝置獲取;相關功能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的任意一種來實現:

方式之一是由設備控制裝置實現相關功能,具體做法是:阻車裝置與設備控制裝置信號連接,使得設備控制裝置能夠直接發出信號驅動阻車裝置的驅動單元,使得設備控制裝置能夠直接讀取阻車裝置的檢測單元發出的擺臂到位信號。

方式之二是由人機界面裝置實現相關功能,具體做法是:阻車裝置與人機界面裝置信號連接,而人機界面裝置已經與設備控制裝置信號連接,設備控制裝置通過人機界面裝置間接控制阻車裝置,使得人機界面裝置能夠從設備控制裝置獲得信號、然后直接驅動阻車裝置的驅動單元,使得人機界面裝置能夠接收到阻車裝置的檢測單元發出的擺臂到位信號、然后發送至設備控制裝置。

方式之三是由阻車裝置獨立設置的控制單元實現相關功能,具體做法是:控制單元由單片機或者plc作為主控芯片,與設備控制裝置信號連接,采取間接控制或者主動控制方式;所述間接控制是指:控制單元接受設備控制裝置的驅動指令,然后驅動阻車裝置的驅動單元;控制單元接受設備控制裝置的讀取狀態指令,然后讀取阻車裝置的檢測單元的擺臂到位信號、發往設備控制裝置;所述主動控制是指:控制單元通過設備控制裝置獲得設備的當前運行狀態、獲得已經執行完畢的操作者當前調度載車板的停放位置,從而能夠自主決定發出驅動阻車裝置的驅動單元的指令;控制單元主動接收阻車裝置的檢測單元發出的擺臂到位信號,然后發送至設備的控制裝置。

所述機座用于安裝阻車裝置其中位置相對固定的部件及器件;若驅動單元采用電機驅動,機座用于安裝電機、減速裝置、擺臂座以及檢測單元;若驅動單元采用電磁驅動,機座用于安裝電磁鐵的固定部件以及擺臂座;或者,上述阻車裝置其中位置相對固定的部件及器件有部分直接安裝在設備橫梁之上,其余安裝在機座之上;或者,上述阻車裝置其中位置相對固定的部件及器件直接安裝在設備橫梁之上,而無需設置專門的機座。

以下為阻車裝置獨立設置控制單元、且采用主動控制方式的描述。

阻車裝置控制單元的主控芯片與設備控制裝置采用雙向通訊連接,設備控制裝置在接到操作者當前調度載車板的指令之后,即檢測該載車板是否已經處于車輛出入口。

若載車板已經處于車輛出入口,則:設備控制裝置向阻車裝置控制單元發出載車板調度完成的信號,阻車裝置控制單元發出指令,使得阻車裝置驅動單元動作、打開該車輛出入口的阻車裝置擺臂,使得操作者、車輛可以進出;當操作者進入設備停車區域的操作完成,操作并使得阻車裝置控制單元發出信號、使得驅動單元驅動擺臂復位;阻車裝置的擺臂復位信號通過阻車裝置控制單元發往設備控制裝置,表示操作完成。

若載車板并非處于車輛出入口,則:前述“載車板已經處于車輛出入口”的相關動作進程在執行之前須先進行載車板調度。具體是:設備控制裝置通知所有阻車裝置的控制單元報送擺臂狀態,在確認所有阻車裝置的擺臂均處于復位關閉狀態,即運行載車板調度指令,使得操作者需要的載車板調度至車輛出入口。載車板經過上述調度,已經處于車輛出入口,之后的動作進程如前所述。

從以上所述可知,阻車裝置擺臂打開的最初的指令實際上由設備控制裝置發出。而“操作并使得阻車裝置控制單元發出信號、使得驅動單元驅動擺臂復位”,最簡單的做法是操作者在現場對阻車裝置進行直接操作;或者,由操作者在人機界面裝置進行某阻車裝置需要關閉的相關操作,然后由人機界面裝置或者由人機界面裝置通知設備控制裝置發出指令,使得阻車裝置的控制單元發出擺臂復位信號、關閉該阻車裝置。

而通過增加設置檢測裝置以便自動確認進入設備停車區域的操作者、車輛已經全部離開,由阻車裝置的控制單元確認安全之后自動發出擺臂復位信號,也是可行方法。

進一步地,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車裝置設置有專門檢測對應設備停車區域是否存在物體的反射波檢測裝置,該反射波檢測裝置安裝在擺臂的阻車端,其檢測范圍為對應設備停車區域的下方位置;所述反射波檢測裝置與控制單元信號連接,由設備控制單元發出信號觸發檢測,檢測到“是否存在物體”的信號發送至設備控制單元。

以上所述的“反射波檢測裝置”優選為現有通用形式的超聲波檢測裝置或者雷達波檢測裝置。本技術方案能夠自動確認操作者的取車操作是否完成。具體是:假設為取車操作,當對應載車板被調度至地面層車輛出入口,對應阻車裝置的控制單元使得阻車裝置的擺臂從關閉狀態轉為打開狀態,同時觸發在該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開始連續檢測,并把檢測到“是否存在物體”的信息發往控制單元。取車操作從載車板調度到位、操作者進入設備停車區域、開動車輛、到車輛和操作者一并離開載車板,整個過程均被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和設備自身設置的人車誤入檢測裝置檢測到,其先后順序是:存放有車輛的載車板調度到位,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檢測到“有物體(即車輛)存在”;操作者進入,觸發人車誤入檢測裝置檢測到物體(即操作者)的遮蔽和離開;車輛開始離開設備停車區域,觸發人車誤入檢測裝置檢測到物體(即操作者駕駛的車輛)的持續遮蔽;期間,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持續檢測到“有物體存在”;車輛完全離開載車板區域,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檢測到“物體已經不存在”,但人車誤入檢測裝置當時仍被車輛阻擋、檢測到有物體遮蔽;最后,車輛完全離開設備停車區域,人車誤入檢測裝置已經檢測不到物體遮蔽;期間,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持續檢測到“物體不存在”。上述一個完整的檢測過程即可判斷操作者已經駕駛車輛離開設備停車區域、完成取車操作。因此,阻車裝置在進行適當的延時確認之后,即可自動執行復位關閉的動作。

若操作者為存車操作,則情況相對復雜。當對應的空載車板調度至地面層車輛出入口,對應阻車裝置的控制單元使得阻車裝置的擺臂從關閉狀態轉為打開狀態,同時觸發在該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開始連續檢測,并把檢測到“是否存在物體”的信息發往控制單元。存車操作從空載車板調度到位、操作者開車進入設備停車區域、停放妥當、然后操作者離開載車板,整個過程均被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和設備自身設置的人車誤入檢測裝置檢測到,其先后順序是:空載車板調度到位、上面沒有車輛,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檢測到“無物體存在”;操作者開車進入,觸發人車誤入檢測裝置檢測到物體(即操作者駕駛的車輛)的持續遮蔽;當車輛開始駛入載車板區域,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持續檢測到“有物體(即操作者駕駛的車輛)存在”,且人車誤入檢測裝置仍被車輛阻擋、持續檢測到有物體遮蔽;車輛完全進入設備停車區域,人車誤入檢測裝置已經檢測不到物體遮蔽,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繼續檢測到“有物體(即車輛)存在”;最后,操作者離開設備停車區域,觸發人車誤入檢測裝置檢測到物體(即操作者)的遮蔽和離開。但是,關鍵問題在于:剛才所述“觸發人車誤入檢測裝置檢測到物體遮蔽和離開”的信號并不足以作為操作者已經離開設備停車區域的確認信號,因為不能排除操作者在即將跨出設備停車區域的時候又重新進入設備停車區域,而操作者進入或者離開設備停車區域所觸發人車誤入裝置所檢測到的信號幾乎完全相同!即使加上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檢測到“有物體存在”的信號判斷,也無法確定當時在設備停車區域是只有車輛存在、操作者已經離開,或者是車輛和操作者都還存在。因此,上述一個完整的檢測過程并不能夠絕對安全地判斷操作者已經完成存車操作,除非阻車裝置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還具備活動物體檢測功能。

因此,前述存車操作最終判別操作者是否已經離開設備停車區域,最穩妥的做法是增加一道由操作者完成的動作,比如二次刷卡,比如輸入車輛停放的標識——這就涉及下述的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

一種停車設備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其技術方案之一的特征在于:所述停車設備為安裝有多個阻車裝置的升降橫移停車設備,且同一時間只允許其中一個車輛出入口的阻車裝置處于打開狀態,所述停車設備存放車輛的操作步驟為:操作者駕駛車輛從阻車裝置處于打開狀態的車輛出入口駛入,車輛停放妥當,操作者退出設備停車區域,然后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而且,該標識能夠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并與當前停放該車輛的載車板的編號唯一對應,作為在該車輛取車操作時設備控制裝置調度載車板的證據。

進一步地,一種停車設備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其技術方案之二的特征在于:所述停車設備只設置有一個安裝有自動門的車輛出入口,或者設置有多個分別安裝有自動門的車輛出入口、但同一時間只允許其中一個車輛出入口的自動門處于打開狀態,則所述自動門視同阻車裝置,所述停車設備存放車輛的操作步驟為:操作者駕駛車輛從自動門處于打開狀態的車輛出入口駛入,車輛停放妥當,操作者退出設備停車區域,然后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而且,該標識能夠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并與當前停放該車輛的載車板的編號唯一對應,作為在該車輛取車操作時設備控制裝置調度載車板的證據。

進一步地,以上技術方案之一和技術方案之二所述一種停車設備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為人機界面裝置設置的讀卡器能夠讀取的ic卡或id卡,操作者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為刷卡操作,ic卡或id卡的信息被讀卡器讀取,并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或者,所述標識為人機界面裝置設置的數字鍵盤的按鍵輸入,操作者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為輸入一組數字的操作,并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

進一步地,以上技術方案之一和技術方案之二所述一種停車設備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為手機二維碼圖形或者卡片二維碼圖形,人機界面裝置位置設置有二維碼讀碼器,操作者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為刷二維碼操作,二維碼的信息被讀碼器讀取,并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

進一步地,以上技術方案之一和技術方案之二所述一種停車設備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為操作者指紋,人機界面裝置位置設置有指紋識別器,操作者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為指紋讀取操作,指紋的信息被指紋識別器提取,并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

進一步地,以上技術方案之一和技術方案之二所述一種停車設備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為書寫或者印刷在紙質介質的任意符號,人機界面裝置位置設置有拍照裝置,操作者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為標識拍照操作,紙質介質的符號信息被拍照裝置提取,并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

進一步地,以上技術方案之一和技術方案之二所述一種停車設備阻車裝置的擴展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為現場錄制的聲音,人機界面裝置位置設置有錄音裝置,操作者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為聲音錄制操作,相關的聲音信息被錄音裝置提取,并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為了避免遺忘,建議操作者的錄音信息為讀取車牌的部分號碼,使得取車時容易回憶并復述。

很明顯,作為“標識”的ic卡/id卡或一組數字或二維碼或指紋或符號或聲音,都可以在停車設備上反復使用,但同一個“標識”不能同時用于不同的車輛,否則將出現同一個“標識”對應不同載車板編號的錯誤。當然,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在接收和辨識相關標識的時候,須檢索當前存儲的載車板編號對照表并排除重復的標識,發現標識重復時提示另行提供;而當車輛被取出之后,在設備控制裝置對應存儲的“標識”將被刪除。

本發明其中擴展應用的技術方案能夠為現有停車設備提供更多的載車板調度操作手段。

現有升降橫移停車設備以及大多數的其他類型停車設備,其載車板調度除了在人機界面裝置直接輸入載車板編號之外,需依靠一個“載車板編號與ic卡編號對照表”,通過讀卡裝置讀取ic卡編號然后查出對應的載車板編號來實現。也就是說,載車板編號與ic卡編號的對應關系已經事先設定,不能采用動態發卡或臨時發卡的做法,無卡存取車或者采用其他標識更難以實現,這為在公共停車性質的場合推廣使用停車設備帶來一定的障礙。而本發明其中擴展應用所述做法:“車輛停放妥當,操作者退出設備停車區域,然后在人機界面裝置位置進行提交車輛標識的操作;而且,該標識能夠被人機界面裝置或者設備控制裝置辨識,并與當前停放該車輛的載車板的編號唯一對應,作為在該車輛取車操作時設備控制裝置調度載車板的證據”,即可解決以上問題。同時,該輸入車輛標識的操作即作為操作者存車完成、已經離開設備停車區域的觸發控制信號。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確保人員和車輛安全進入設備停車區域的優點,同時可以使得升降橫移停車設備達到更高的智能控制水平。本發明還可以應用于其他類型的停車設備。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其中一個實施例的設置示意圖(為正面視圖)。圖中,1設備橫梁;21擺臂一;22擺臂二;23擺臂三;31人機界面及標識輸入裝置一;32人機界面及標識輸入裝置二;41車輛一;42車輛二;43車輛三;51載車板一;52載車板二;53載車板三;61反射波檢測裝置一;62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3反射波檢測裝置三;7人車誤入檢測裝置;81阻車裝置一;82阻車裝置二;83阻車裝置三。

圖2是本發明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其中圖1所示實施例的設置示意圖(為中間位置的側面視圖)。圖中,1設備橫梁;22擺臂二;32人機界面及標識輸入裝置二;42車輛二;52載車板二;62反射波檢測裝置二;7人車誤入檢測裝置;82阻車裝置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如圖1所示為本發明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其中一個實施例的設置示意圖,該圖為升降橫移停車設備的局部的正面視圖。圖示狀態為取車操作其中載車板調度完成之后的流程:承載有目標車輛二42的載車板二52已經調度至設備的車輛出入口位置,與該車輛出入位置對應的阻車裝置82的擺臂22已經處于打開狀態,操作者可以從處于打開狀態的擺臂22的下方進入設備停車區域,然后把車輛二42從處于打開狀態的擺臂22的下方開走。

從圖中區域可見,開放式的車輛出入口包含三個車輛出入位置,分別設置有載車板一51、載車板二52和載車板三53;載車板上停放有車輛,分別為車輛一41、車輛二42和車輛三43;設備橫梁1下方的三個車輛出入位置安裝有三個阻車裝置,分別為阻車裝置一81、阻車裝置二82和阻車裝置三83;在各阻車裝置的最后一級轉動部件均徑向安裝有擺臂,分別為擺臂一21、擺臂二22和擺臂三23;在各擺臂的下方均分別設置有反射波檢測裝置,分別為反射波檢測裝置一61、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2和反射波檢測裝置三63。圖中可見,擺臂一21和擺臂三23處于關閉狀態,車輛一41和車輛三43不能在擺臂一21和擺臂三23的下方駛出/駛入,擺臂一21和擺臂三23所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一61和反射波檢測裝置三63處于非檢測狀態;而擺臂二22處于打開狀態,車輛二42可以在擺臂22的下方駛出/駛入,擺臂二22所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2處于檢測狀態。在圖示的左側和右側,分別設置有人機界面及標識輸入裝置一31和人機界面及標識輸入裝置二32;人車誤入檢測裝置7安裝在停車區域的外側,屬于現有設備的標準配置,為對射光電檢測裝置,從無物體遮蔽到有物體遮蔽的狀態改變或者從有物體遮蔽到無物體遮蔽的狀態改變均觸發對外發出跳變信號。

如圖2所示為本發明一種停車設備的阻車裝置其中圖1所示實施例的設置示意圖,該圖為圖1所示中間位置的側面視圖。從圖中可見,處于打開狀態的擺臂二22下方設置的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2處于檢測狀態,車輛二42被檢測到;安裝在停車區域外側的人車誤入檢測裝置7此時為無物體遮蔽狀態。假設車輛二42要從當前位置駛出,則:當車輛二42從當前位置駛出,首先將遮蔽人車誤入檢測裝置7、使得人車誤入檢測裝置7發出“有物體遮蔽”的跳變信號,而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2持續檢測到物體(即車輛二42)的存在;然后,車輛二42繼續駛出;當車輛二42快要完全離開載車板52時,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2已不能檢測到有物體存在,但人車誤入檢測裝置7仍持續處于“有物體遮蔽”的狀態;直至車輛二42完全駛離設備停車區域,人車誤入檢測裝置7已經改變為“無物體遮蔽”、發出“無物體遮蔽”的跳變信號。綜合上述檢測信號的變化狀態,設備控制裝置確認車輛二42已經完全離開,發出指令使得阻車裝置二82轉為關閉狀態,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2即轉為非檢測狀態,停車設備轉入等待下一次載車板調度和存取車操作。

若為存車操作,則車輛開入設備停車區域、操作員離開之后,須前往人機界面及標識輸入裝置一31或者人機界面及標識輸入裝置二32的位置進行車輛標識的輸入,確認存車操作完成,觸發阻車裝置二82轉為關閉狀態、反射波檢測裝置二62轉為非檢測狀態,停車設備轉入等待下一次載車板調度和存取車操作。

上述實施例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實質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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