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連體水槍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消防水槍,尤其是寫字樓、公寓樓、住宅樓內與消防 栓配套的水槍。
背景技術:
所有的建筑物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寫字樓、公寓樓、住宅樓配備的消防設 施相對簡單,除了可以移動的滅火器外,就是消防栓、水龍帶、水槍。在平常 沒有發生火災的時候,也就是在備用期,消防栓、水龍帶、水槍分別置于消防 栓箱內,相互并不連接;發生火災時,需要通過快速搭扣把水龍帶的兩端分別 連接到消防栓和水槍,打開消防栓,水經過水龍帶從水槍噴出就可以噴水滅火。 多數住宅樓、寫字樓,每層有兩處以上的消防栓,每個消防栓只配一節水龍帶。 水龍帶通過搭扣與水槍連接,這種連接方式不僅結構復雜,組成零件達6-7種 之多,制造成本高,而且連接過程需要多花費10秒到30秒時間,對分秒必爭 的滅火時間造成一定的延誤。發明內容為了能更迅速的實施滅火,同時簡化結構,降低制造成本,本實用新型提 出一種連體水槍,該連體水槍在備用期始終和水龍帶連接在一起,在發生火災 時可以提前10到30秒投入滅火。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方案是連體水槍具有通常消防水槍相同的空心錐筒槍身,該空心錐筒槍身的大直徑端與一段圓筒連接為一體,我們 稱所述圓筒為連接筒,連接筒的外徑等于水龍帶的內徑,連接筒的外徑處有兩 個環形槽,這就是連體水槍的基本構造。連體水槍的連接筒插入水龍帶一端,在環形槽的部位使用卡箍把水龍帶與連體水槍緊密連接。連體水槍和水龍帶連 成一體是這種消防設備的常備狀態,發生火災時只要通過快速搭扣連接好水龍 帶和消防栓,打開消防栓就可以實施滅火,能減少10-30秒的準備時間;滅火 后從消防栓處旋松搭扣,取下水龍帶,就可以把水龍帶拿去晾曬。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火災發生時提前10秒一30秒實施滅火行動, 有效提高滅火成功率,降低火災損失,同時簡化結構,降低制造成本,節約原 材料。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圖l是連體水槍的結構圖。圖2是連體水槍和水龍帶的連接圖。圖中1是槍身,2是連接筒,3是環形槽,4是水龍帶,5是卡箍。
具體實施方式
在圖1中,連體水槍具有空心錐筒槍身(1),槍身(1)的大直徑端與連接 筒(2)連接為一體,連接筒(2)的外徑處有兩個環形槽(3)。在圖2中,連接筒(2)的外徑等于水龍帶(4)的內徑,連接筒(2)插入 水龍帶(4),在環形槽(3)的位置箍緊卡箍(5),使水龍帶(4)牢牢的緊固 在連接筒(2)上,連體水槍和水龍帶連為一體成為常備狀態。
權利要求1.一種連體水槍,該連體水槍具有空心錐筒槍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錐筒槍身的大直徑端與連接筒連為一體。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體水槍,其特征在于連接筒的外徑等于水龍帶的內 徑。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體水槍,其特征在于在連接筒外徑處有環形槽。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消防水槍——連體水槍。連體水槍具有空心錐筒槍身,該槍身的大直徑端與連接筒連為一體,連接筒的外徑等于水龍帶的內徑,連接筒的外徑處有環形槽,這是連體水槍的基本構造。連體水槍的連接筒插入水龍帶一端,在環形槽的部位使用卡箍把水龍帶與連體水槍緊密連接。連體水槍和水龍帶連成一體是這種消防設備的常備狀態,發生火災時只要通過快速搭扣連接好水龍帶和消防栓,打開消防栓就可以實施滅火,能提前10-30秒實施滅火。
文檔編號A62C31/02GK201216828SQ200720173090
公開日2009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07年9月12日 優先權日2007年9月12日
發明者剛 李 申請人:剛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