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建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建筑,所述建筑的上方設置有電動卷繩器,所述電動卷繩器包括電機、卷筒,上述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卷筒上卷繞有一卷拉繩,拉繩的末端連接有重物或滅火噴槍或消防水槍,上述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或外部與控制器連接。
【專利說明】一種建筑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屬于一種具有火災救援設備的建筑。
【背景技術】
[0002]世界第二高塔,540米高的俄羅斯奧斯坦金諾電視塔火災,導致俄羅斯各大電視臺的節目全部停播,莫斯科所有尋呼臺和內務部、莫斯科急救系統的通信中斷,4人困在電梯里死亡,多人受傷,電視塔結構遭到嚴重破壞,震驚世界,高層建筑的火災一直都在牽引著人們視線,但在火災時消防電梯的可靠性問題更值得深思。還有現有消防救生采用的舉臂登高消防車,一般可實施53米高的火災撲救和救人,即大約相當于15層的高度,一旦15樓以上高層發生火災,除徒步拎水帶上樓滅火,更多的時候消防官兵只能望“火”興嘆,更別提上樓救人。消防云梯車的登高是有極限的,通常消防云梯車只能升至限定值的80%左右,如果地面風力達到4至5級,消防云梯車就無法升高作業。這樣50米以上的高層建筑一旦起火或有人員被困,消防云梯就難以發揮作用,一般情況被困人員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逃生,而部分高層建筑的消防設施不全,消火栓門存在被居民用雜物堵住等各種現象,更是給救火逃生帶來阻力。隨著樓房高度的增加和日益密集,樓房的安全隱患也越來越多,在發生火災等危急情形下,人們行之有效的滅火救援手段卻非常少,而消防滅火救生的手段和滅火救生高度又受限制,如今研究開發高樓滅火救援的有效方法成為迫切的問題,我們急需有效的高樓滅火救援手段。
【發明內容】
[0003]本申請的目的是解決現有高層建筑或超高層建筑火災救援難的問題。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申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建筑,所述建筑的上方設置有電動卷繩器,所述電動卷繩器包括電機、卷筒,上述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卷筒上卷繞有一卷拉繩,拉繩的末端連接有重物或滅火噴槍或消防水槍,上述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或外部與控制器連接。所述拉繩末端連接的重物還可是一卷繩索,上述繩索與所述拉繩的末端連接。
[0006]其中,所述拉繩一直接或通過連接件與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的中間部分連接并有連接點,在上述連接點的兩側的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上或在連接點兩側的連接件上各連接有一根或多根牽引繩。
[0007]其中,所述重物設置在托板上或吊桿上或吊繩上或軌道上或電磁夾上。
[0008]其中,所述托板或吊桿或吊繩或軌道或電磁夾設置在建筑上方的懸臂構件上或建筑的上方的結構上。
[0009]其中,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懸臂構件上或所述建筑的屋面層或避難層或上方樓層上或所述建筑的下方。
[0010]其中,所述建筑的屋面層或避難層或上方樓層或下方樓層設置有所述的電動卷繩器,具體結構包括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0011]在所述建筑的上方外墻上設置電動卷繩器,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所述拉繩,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作,使用人在所述建筑下方使用降落下的拉繩直接與滅火噴槍的中間部分連接,在上述連接點兩側的滅火噴槍上與牽引繩連接,上述滅火噴槍通過膠管與細水霧滅火設備連接,這樣使用人在所述建筑的下方使用控制器或使用控制拉繩或使用遙控裝置控制電動卷繩器轉動即可控制連接在拉繩上的滅火噴槍上升進行滅火,使用人拉動上述牽引繩即可控制滅火噴槍的位置和方向;
[0012]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設置電動卷繩器、懸臂,懸臂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側,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穿過防脫線滑輪的線槽后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上,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作上升動作,使用人在所述建筑下方使用降落下的拉繩直接與滅火噴槍的中間部分連接,在上述連接點兩側的滅火噴槍上與牽引繩連接,上述滅火噴槍通過膠管與細水霧滅火設備連接,這樣使用人在所述建筑的下方使用控制器或使用控制拉繩或使用遙控裝置控制電動卷繩器轉動即可控制連接在拉繩上的滅火噴槍上升進行滅火,使用人拉動上述牽引繩即可控制滅火噴槍的位置和方向;
[0013]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設置電動卷繩器、懸臂,懸臂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的外墻內側,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穿過防脫線滑輪的線槽后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上,在上述重物的下方的屋面上設置有斜面滑板,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并使拉繩上的重物降落到斜面滑板后向下滑動到所述建筑的外側再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作,使用人在所述建筑下方使用降落下的拉繩直接與滅火噴槍的中間部分連接,在上述連接點兩側的滅火噴槍上與牽引繩連接,上述滅火噴槍通過膠管與細水霧滅火設備連接,這樣使用人在所述建筑的下方使用控制器或使用控制拉繩或使用遙控裝置控制電動卷繩器轉動即可控制連接在拉繩上的滅火噴槍上升進行滅火,使用人拉動上述牽引繩即可控制滅火噴槍的位置和方向;
[0014]在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電動卷繩器,所述建筑的屋面上設置懸臂,懸臂的一邊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側,另一邊設置在屋面上,懸臂的兩端分別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一、防脫線滑輪二,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一卷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設置在預埋管內向上延伸穿過防脫線滑輪一的線槽后改變方向再穿過防脫線滑輪二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二上,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降落或繩索降落或上升,使用人在所述建筑下方使用降落下的拉繩直接與滅火噴槍的中間部分連接,在上述連接點兩側的滅火噴槍上與牽引繩連接,上述滅火噴槍通過膠管與細水霧滅火設備連接,這樣使用人在所述建筑的下方使用控制器或使用控制拉繩或使用遙控裝置控制電動卷繩器轉動即可控制連接在拉繩上的滅火噴槍上升進行滅火,使用人拉動上述牽引繩即可控制滅火噴槍的位置和方向;
[0015]在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電動卷繩器,所述建筑的屋面上設置懸臂,懸臂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的外墻內側,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一卷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設置在預埋管內向上延伸到所述建筑的屋面通過防脫線滑輪改變方向延伸并穿過懸臂上的防脫線滑輪的線槽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懸臂上的防脫線滑輪上,在重物的下方的屋面上設置有斜面滑板,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并使拉繩上的重物降落到斜面滑板后向下滑動到所述建筑的外側再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作,使用人在所述建筑下方使用降落下的拉繩直接與滅火噴槍的中間部分連接,在上述連接點兩側的滅火噴槍上與牽引繩連接,上述滅火噴槍通過膠管與細水霧滅火設備連接,這樣使用人在所述建筑的下方使用控制器或使用控制拉繩或使用遙控裝置控制電動卷繩器轉動即可控制連接在拉繩上的滅火噴槍上升進行滅火,使用人拉動上述牽引繩即可控制滅火噴槍的位置和方向;
[0016]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設置電動卷繩器、懸臂、支架,支架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屋面上,懸臂可滑動設置在支架上的軌道上,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懸臂上,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穿過防脫線滑輪的線槽后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上,上述重物的下方設置有托板,托板可轉動連接在懸臂上,懸臂上設置打開電機可控制懸臂向下翻轉,上述卷繩電機、打開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可控制懸臂在上述軌道上滑動到所述建筑的外側,延時后再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作,使用人在所述建筑下方使用降落下的拉繩直接與滅火噴槍的中間部分連接,在上述連接點兩側的滅火噴槍上與牽引繩連接,上述滅火噴槍通過膠管與細水霧滅火設備連接,這樣使用人在所述建筑的下方使用控制器或使用控制拉繩或使用遙控裝置控制電動卷繩器轉動即可控制連接在拉繩上的滅火噴槍上升進行滅火,使用人拉動上述牽引繩即可控制滅火噴槍的位置和方向。
[0017]其中,所述建筑的屋面層或避難層設置有軌道,軌道上設置有所述的電動卷繩器,其方案包括米用下列方式之一:
[0018]所述電動卷繩器的底部可嵌入設置在軌道內,上述電動卷繩器設置有移動拉繩一和移動拉繩二,上述移動拉繩一和移動拉繩二可通過轉輪改變方向設置沿所述建筑的兩側的延伸下來,所述建筑下方的救援人員可拉動拉繩一和移動拉繩二讓上述電動卷繩器在軌道上滑動而改變位置;
[0019]其中,所述電動卷繩器的底部可嵌入設置在軌道上,上述電動卷繩器設置有電機,上述電機可帶動電動卷繩器在軌道上滑動而改變位置,上述電機連接有帶有控制開關的控制電纜,上述控制電纜與一塊控制電路板連接或上述控制電纜可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底部或外部與上述控制開關連接。
[0020]其中,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的位置包括下列方式之一:
[0021]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懸臂構件上,上述懸臂構件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側,重物或滅火噴槍懸掛在電動卷繩器上,電機啟動可控制重物帶動拉繩沿所述建筑外墻降落;
[0022]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墻內側邊,重物或滅火噴槍設置在斜面滑板上并掛拉在電動卷繩器上,電機啟動可控制重物帶動拉繩沿所述建筑外墻降落;
[0023]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墻內側,重物或滅火噴槍吊掛在外墻的外側,電機啟動可控制重物帶動拉繩沿所述建筑外墻降落。
[0024]其中,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防火栓,所述防火栓通過消防水帶與所述消防水槍連接,上述消防水槍的金屬接頭之間連接有鋼絲或繩索,上述鋼絲或繩索的長度小于上述金屬接頭之間的水帶長度。
[0025]其中,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細水霧滅火設備,所述細水霧滅火設備通過膠管與所述的滅火噴槍連接,所述膠管上連接有膠管拉繩,具體方式或特征包括采用下列方式之
[0026]每隔一段距離的膠管上或膠管接頭上連接有膠管拉繩;
[0027]每隔一段距離的膠管上或膠管接頭上連接有膠管拉繩,膠管拉繩伴隨膠管卷繞在卷管器或電動卷管器上;
[0028]每隔一段設定的距離的膠管接頭之間連接設置有膠管拉繩,上述膠管拉繩的長度小于上述設定的距離;
[0029]所述膠管連接有膠管接頭,上述膠管接頭上設置有用于連接膠管拉繩的連接結構,連接結構包括用于穿繩或穿鋼絲用的孔洞;
[0030]所述膠管連接有膠管接頭,上述膠管接頭上設置有用于連接膠管拉繩的管夾,管夾上設置有孔洞;
[0031]每隔一段設定的距離的膠管之間連接設置有膠管拉繩,上述膠管拉繩的長度小于上述設定的距離;
[0032]所述膠管設置有管夾,上述管夾設置有孔洞;
[0033]每隔一段設定的距離的膠管和膠管接頭之間連接設置有膠管拉繩,上述膠管拉繩的長度小于上述設定的距離;
[0034]在所述膠管接頭的兩側的膠管上設置有膠管拉繩或連接件。
[0035]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發生火災時,救援人員就可在所述建筑下方的外墻上使用控制器或拉動控制拉繩,這樣就可讓上述拉繩垂落到地面或接近地面的位置或著垂落到附屬層的屋面或接近附屬層屋面的位置,救援人員就可把上述降落到地面的拉繩與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或救援人或救援物連接,救援人員就可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帶動拉繩連接的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或救援人或救援物上升到目標處。當所述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設置在一個排架上,所述拉繩與上述排架的中間部分連接或拉繩與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的中間部分連接并均有連接點,在上述連接點的左右兩側和前后兩側的排架上連接有牽引繩,所述牽引繩可被人牽引調整所述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的位置和方向,上述排架的前面部分還可設置有彎鉤,當上述排架上升到著火層的窗戶時,救援人員可調整上述牽引繩方向和力量使上述排架上的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對準窗戶,并可用上述排架前部的彎鉤伸進窗戶并鉤住窗戶內側的邊緣,保證水槍出水時產生反坐力對水槍的方向產生的抖動影響。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就可解決現有消防車噴水高度受限制的弊端,這樣當超過現有消防車的噴射高度的樓層發生火災時就可通過上述方案滅火救生。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著火層的逃生人員固定連接在上述拉繩后可在電動卷繩器的牽引下緩慢安全降落,這就增加了火災時的逃生通道。還有如上述技術方案,火災時救援人員就可在所述建筑下方的外墻上使用控制器或按動控制開關或拉動控制拉繩,這樣就可讓上述連接有滅火噴槍的拉繩垂落到地面,救援人員就可把與上述拉繩連接的滅火噴槍與地面上高壓細水滅火設備的膠管快速連接,并在滅火噴槍的前后兩側連接上牽引繩,救援人員就可利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轉動并通過拉繩帶動滅火噴槍、牽引繩、膠管上升到目標處,利用牽引繩調整滅火噴槍的方向進行滅火。還有如上述技術方案,火災時救援人員就可在所述建筑下方的外墻上使用控制器或按動控制開關或拉動控制拉繩,這樣就可讓上述連接有滅火噴槍的拉繩降落,上述滅火噴槍連接有一段盤卷的膠管,然后利用電動卷繩器轉動讓滅火噴槍和膠管降落到火災目標處與設置在外墻的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的膠管接頭快速連接,著火層的逃生人員就可利用滅火噴槍的方向進行滅火,這樣就可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滅火并保護著火層的逃生人員,著火層的逃生人員還可用滅火噴槍進入著火房間內進行深入滅火,并且設置在外墻上的膠管接頭直徑在5厘米左右,可設置在很小的盒體內并設置在外墻上或窗戶的洞口上或窗戶內側的墻體內,這對設計影響不大且不影響外觀。還有如上述技術方案,火災時救援人員就可在所述建筑下方的外墻上使用控制器,這樣就可讓上述連接有滅火噴槍的拉繩降落,上述滅火噴槍的前后兩側連接有牽引繩,牽引繩先垂落到地面,然后利用拉繩和牽引繩讓滅火噴槍先降落到火災目標處,如著火層有逃生人員,逃生人員就可利用設置在窗戶旁側的與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連接的一卷膠管快速連接,著火層的逃生人員就可利用滅火噴槍的方向進行滅火,這樣就可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滅火并保護著火層的逃生人員,著火層的逃生人員還可用滅火噴槍進入著火房間內進行深入滅火,如果著火層沒有人,那么就利用電動卷繩器控制拉繩和滅火噴槍降落到地面與地面上的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的膠管連接后再控制拉繩上的滅火噴槍上升到目標處,救援人員利用牽引繩調整滅火噴槍的方向進行滅火,這方案有雙重使用滅火噴槍的方案,既可最快速度提供給著火層的逃生人員使用,也可提供給地面救援人員使用,此方案還有節約滅火噴槍數量的優點,即用一把滅火噴槍可提供給豎向所有的樓層使用,并且高壓滅火噴槍造價高,需經常維保,滅火噴槍設置在屋面便于物業統一管理和維護并節約造價。所述技術方案還具有以下優點:充分利用了膠管的耐磨、耐高溫、耐高壓等特性以及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的優點,并且如上所述,每隔一段距離的膠管上或膠管接頭上連接有膠管拉繩,上述膠管拉繩與降落到建筑下方的拉繩連接后被救援人員牽拉,在膠管和滅火噴槍上升的過程,膠管拉繩受到拉繩的拉力提升,由于采取上述技術方案后,每段設定距離的上升的膠管的重量是通過膠管拉繩傳遞的,不會受到建筑高度的影響,所以無論所述建筑有多高,上升的膠管的總重量就可分割成多段依附在膠管拉繩上,避免膠管的抗拉能力和接頭、咬管部分的抗壓能力、咬管部分的抗拉能力等技術指標滿足不了隨著高度的增加、重量增加產生對膠管的要求,這樣上述膠管就可滿足各種建筑高度的需求,也就是上述膠管可以被提升到任何高度。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6]圖1為本申請第一實施例正視的剖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7]如圖1所示,圖1為本申請第一實施例正視的剖面示意圖。所述建筑地面27設置細水霧霧滅火設備23,在所述建筑的屋面I設置電動卷繩器3、懸臂13、支架2,支架2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屋面I上,懸臂13可滑動設置在支架2上的軌道29上,懸臂13上設置移動電機11,移動電機11通過鏈帶與齒輪12連接,移動電機11可帶動齒輪12在軌道29上轉動并把懸臂13移動到屋面I的外側,電動卷繩器3設置在屋面I上,懸臂13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16、防脫線滑輪15,上述電動卷繩器3包括卷繩電機、卷筒5,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5轉動,卷筒上卷繞有一卷拉繩28,上述拉繩28從卷筒5延伸出來穿過防脫線滑輪16和防脫線滑輪15的線槽后延伸出來與重物或滅火噴槍18連接,上述重物或滅火噴槍18設置在托板17上,托板17可轉動連接在懸臂13上,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6連接,移動電機11與控制電纜7連接,控制電纜6和控制電纜7設置在外墻10內的預埋管9內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8連接,救援人員在地面27使用控制器8控制移動電機11轉動并帶動懸臂13在上述軌道20上滑動到所述建筑的屋面I的外側,當懸臂13伸出屋面的外側后托板17就受重力作用向下翻轉,這樣設置在托板17上的重物或滅火噴槍18就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救援人員在所述建筑下方使用降落下的拉繩28解除重物后直接與滅火噴槍18的中間部分連接并有連接點19,在上述連接點19前后兩側的滅火噴槍18上與牽引繩21、牽引繩20連接,上述滅火噴槍18通過膠管22與細水霧滅火設備23連接。如上述拉繩28已連接有滅火噴槍18,那僅需把滅火噴槍18與牽引繩21、牽引繩20連接,這樣救援人在所述建筑的下方使用控制器8或使用控制拉繩或使用遙控裝置控制電動卷繩器3轉動即可控制連接在拉繩28上的滅火噴槍18上升進行滅火,救援人25拉動牽引繩21、救援人26拉動牽引繩20即可控制滅火噴槍18的位置和方向并進行滅火動作。
【權利要求】
1.一種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的上方設置有電動卷繩器,所述電動卷繩器包括電機、卷筒,上述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卷筒上卷繞有一卷拉繩,拉繩的末端連接有重物或滅火噴槍或消防水槍,上述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或外部與控制器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繩一直接或通過連接件與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的中間部分連接并有連接點,在上述連接點的兩側的消防水槍或滅火設備的發射槍或細水霧滅火設備的滅火噴槍或通氣風口上或在連接點兩側的連接件上各連接有一根或多根牽引繩。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物設置在托板上或吊桿上或吊繩上或軌道上或電磁夾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或吊桿或吊繩或軌道或電磁夾設置在建筑上方的懸臂構件上或建筑的上方的結構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懸臂構件上或所述建筑的屋面層或避難層或上方樓層上或所述建筑的下方。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的屋面層或避難層或上方樓層或下方樓層設置有所述的電動卷繩器,具體結構包括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在所述建筑的上方外墻上設置電動卷繩器,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所述拉繩,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作; 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設置電動卷繩器、懸臂,懸臂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側,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穿過防脫線滑輪的線槽后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上,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作上升動作; 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設置電動卷繩器、懸臂,懸臂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的外墻內偵牝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穿過防脫線滑輪的線槽后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上,在上述重物的下方的屋面上設置有斜面滑板,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并使拉繩上的重物降落到斜面滑板后向下滑動到所述建筑的外側再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作; 在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電動卷繩器,所述建筑的屋面上設置懸臂,懸臂的一邊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側,另一邊設置在屋面上,懸臂的兩端分別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一、防脫線滑輪二,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一卷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設置在預埋管內向上延伸穿過防脫線滑輪一的線槽后改變方向再穿過防脫線滑輪二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二上,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降落或繩索降落或上升; 在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電動卷繩器,所述建筑的屋面上設置懸臂,懸臂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的外墻內側,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一卷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設置在預埋管內向上延伸到所述建筑的屋面通過防脫線滑輪改變方向延伸并穿過懸臂上的防脫線滑輪的線槽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懸臂上的防脫線滑輪上,在重物的下方的屋面上設置有斜面滑板,上述卷繩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并使拉繩上的重物降落到斜面滑板后向下滑動到所述建筑的外側再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作; 在所述建筑的屋面層設置電動卷繩器、懸臂、支架,支架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屋面上,懸臂可滑動設置在支架上的軌道上,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懸臂上,懸臂上設置有防脫線滑輪,上述電動卷繩器包括卷繩電機、卷筒,卷繩電機可帶動卷筒轉動,上述卷筒上連接并卷繞有一卷拉繩,上述拉繩從卷筒延伸出來穿過防脫線滑輪的線槽后與一重物連接,上述重物通過拉繩吊掛在防脫線滑輪上,上述重物的下方設置有托板,托板可轉動連接在懸臂上,懸臂上設置打開電機可控制懸臂向下翻轉,上述卷繩電機、打開電機與控制電纜連接,控制電纜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下方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使用控制器可控制懸臂在上述軌道上滑動到所述建筑的外側,延時后再控制電動卷繩器的卷繩電機轉動使所述拉繩沿所述建筑的外墻降落下來或做上升動 作。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的屋面層或避難層設置有軌道,軌道上設置有所述的電動卷繩器,其方案包括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所述電動卷繩器的底部可嵌入設置在軌道內,上述電動卷繩器設置有移動拉繩一和移動拉繩二,上述移動拉繩一和移動拉繩二可通過轉輪改變方向設置沿所述建筑的兩側的延伸下來,所述建筑下方的救援人員可拉動拉繩一和移動拉繩二讓上述電動卷繩器在軌道上滑動而改變位置; 其中,所述電動卷繩器的底部可嵌入設置在軌道上,上述電動卷繩器設置有電機,上述電機可帶動電動卷繩器在軌道上滑動而改變位置,上述電機連接有帶有控制開關的控制電纜,上述控制電纜與一塊控制電路板連接或上述控制電纜可向下延伸到所述建筑的底部或外部與上述控制開關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的位置包括下列方式之一: 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懸臂構件上,上述懸臂構件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側,重物或滅火噴槍懸掛在電動卷繩器上; 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墻內側邊,重物或滅火噴槍設置在斜面滑板上并掛拉在電動卷繩器上; 所述電動卷繩器設置在所述建筑的外墻內側,重物或滅火噴槍吊掛在外墻的外側。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防火栓,所述防火栓通過消防水帶與所述消防水槍連接,上述消防水槍的金屬接頭之間連接有鋼絲或繩索,上述鋼絲或繩索的長度小于上述金屬接頭之間的水帶長度。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的下方設置有細水霧滅火設備,所述細水霧滅火設備通過膠管與所述的滅火噴槍連接,所述膠管上連接有膠管拉繩,具體方式或特征包括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每隔一段距離的膠管上或膠管接頭上連接有膠管拉繩; 每隔一段距離的膠管上或膠管接頭上連接有膠管拉繩,膠管拉繩伴隨膠管卷繞在卷管器或電動卷管器上; 每隔一段設定的距離的膠管接頭之間連接設置有膠管拉繩,上述膠管拉繩的長度小于上述設定的距離; 所述膠管連接有膠管接頭,上述膠管接頭上設置有用于連接膠管拉繩的連接結構,連接結構包括用于穿繩或穿鋼絲用的孔洞; 所述膠管連接有膠管接頭,上述膠管接頭上設置有用于連接膠管拉繩的管夾,管夾上設置有孔洞; 每隔一段設定的距離的膠管之間連接設置有膠管拉繩,上述膠管拉繩的長度小于上述設定的距離; 所述膠管設置有管夾,上述管夾設置有孔洞; 每隔一段設定的距離的膠管和膠管接頭之間連接設置有膠管拉繩,上述膠管拉繩的長度小于上述設定的距離; 在所述膠管接頭的兩側的膠 管上設置有膠管拉繩或連接件。
【文檔編號】A62B1/06GK203663309SQ201320694799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5日
【發明者】吳旭榕 申請人:吳旭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