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折疊便攜式古箏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彈撥弦樂器,具體地說是一種折疊便攜式古箏。
背景技術:
S型21弦尼龍纏弦古箏,琴長160厘米,這種古箏普及面較寬。該琴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琴體、琴架、琴凳,其音域寬廣、音色優美、表現力豐富,然而其箏體較長、攜帶不便。中國專利局公告了多種便攜式古箏,如中國專利實用新型說明書公告號CNM41207Y提供了一種《便攜式古箏》,該琴長90厘米,基本達到了方便攜帶的目的,然而琴弦只有13-15根, 音域較窄(古箏以一根弦為一個音域范圍,弦少則音域窄,弦多則音域寬),弦的長度偏短, 弦的振動距離也就短,此二者很是影響古箏的表現力,使用起來存在局限性。中國專利實用新型說明書公告號為CN1067980A的《一種便攜古箏》,它將琴架與琴身連體,使用完畢后琴架可以折疊至琴體底板,短距離搬運尚可,但琴體偏長、長距離攜帶仍然不變。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發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方便攜帶、音域寬廣的折疊便攜式古箏。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在于包括箏體和用于支撐琴弦的箏頭岳山、箏尾岳山、箏碼, 箏體由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活動連接構成;前一半箏體的頭端為箏頭,后一半箏體的尾端為箏尾,后一半箏體面上兩邊有滑槽,滑槽上裝有掛弦拖,掛弦拖上有弦眼,琴弦一頭裝于掛弦拖上的弦眼中,另一頭裝于箏頭內;古箏在伸開時,掛弦拖拖住琴弦順滑槽將掛弦拖的一部分插入箏尾內部;箏尾有掛弦拖穩定栓,用于將掛弦拖拴住使其穩定。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大于后一半箏體,前一半箏體、后一半箏體分別是兩段獨立的箱體,其上下四周都有箱板,內為空腔體,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對接處有通孔,兩段箏體共同形成共鳴箱。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大于后一半箏體,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底板均為平直形,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內腔相連通成一共鳴箱。所說的前一半箏體的尾端、后一半箏體的頭端為相吻合的凸凹結構、垂直結構、斜坡式結構。所說的凸凹結構為前一半箏體尾端為凸弧形,后一半箏體頭端為與前一半箏體尾端相吻合的凹弧形。所說的垂直結構、斜坡式結構在前一半箏體尾端為凸弧形,后一半箏體的頭端沒有凹弧形。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活動連接為在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底板有鉸鏈,古箏伸開后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底板在同一水平面上。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尾端的下部有凹槽,后一半箏體頭端為與前一半箏體尾端凹槽相吻合的凸臺,鉸鏈裝于凹槽和凸臺部位的底板之間,古箏伸開后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底板在同一水平面上。
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活動連接為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之間為插接式連接,在前一半箏體上有定位銷(或銷孔),后一半箏體上有對應設置的銷孔(或定位銷)。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活動連接為前一半箏體的箱體大于后一半箏體的箱體,后一半箏體的箱體套裝于前一半箏體的箱體內。所說的前一半箏體的箱體內有用于安裝后一半箏體的導軌,后一半箏體裝于導軌沿導軌拉出和收入。所說由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活動連接構成的箏體長度為120 200厘米,琴弦為12 30根。本發明將箏體分為兩段,采用對插、伸縮、鉸鏈的連接方式將其連接為一體,可折疊(收縮)攜帶,方便實用,解決了因古箏體積偏長在攜帶時不便的弊端,可遠距離攜帶參加比賽、演出、考試、表演等活動,用自己攜帶的古箏演奏時隨手,發揮的成績更好。本發明在使用時將其伸開保持了原有的弦長及音域范圍,保證了古箏原有的表現力、感染力、優美動聽性,保持了古箏原有的特定風格特點及演奏技術手法。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折疊過程示意圖。圖3為本發明折疊后結構示意圖。圖中,1、箏頭,2、箏頭蓋,3、箏頭岳山,4、箏碼,5、前一半箏體,6、后一半箏體,7、掛弦拖,8、箏尾岳山,9、箏尾,10、掛弦拖穩定栓,11、琴弦,12、滑槽。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圖2、圖3中,箏體長度為160厘米,琴弦為21根。箏體包括前一半箏體5和后一半箏體6,前一半箏體5和后一半箏體6的底板均為平直形,與現有古箏的弧形底板相比,其前一半箏體5(撥彈琴弦振動的部分)箱體加厚,從而增加箱體共鳴力度。前一半箏體5尾端為凸弧形,后一半箏體6頭端為與前一半箏體5尾端相吻合的凹弧形。前一半箏體5和后一半箏體6相接觸處有密封墊。箏頭1位于前一半箏體5,箏頭1上有箏頭蓋2, 箏頭1內有21個琴弦釘。箏尾9位于后一半箏體6,箏尾9有掛弦拖穩定栓10。箏頭岳山 3、箏尾岳山8、箏碼4用于支撐琴弦11。前一半箏體5尾端的下部有凹槽,后一半箏體6頭端有凸臺,此二者相吻合。凹槽和凸臺的底板之間裝有鉸鏈。前一半箏體5和后一半箏體 6通過鉸鏈活動連接在一起。前一半箏體5及后一半箏體6是獨立的兩段,上、下四周都有箱板,里面是空腔體。中間對接處有通孔,兩段共同形成共鳴箱。前一半箱體5(彈撥琴弦振動的部位)箱體偏大,以便增加共鳴力度。后一半箏體6面上兩邊有滑槽12,滑槽12上裝有掛弦拖7,掛弦拖7上有箏尾岳山8和穿弦的弦眼,21根琴弦一頭有栓,琴弦11從弦眼的下面穿上來自然掛住,琴弦11的另一頭繞在箏頭1內的琴弦釘上(箏頭1內的結構與現有的古箏箱頭里面的結構完全一樣)。本發明折疊后方便攜帶,使用時將其伸開,使前一半箏體5、后一半箏體6對接形成一個整體,將掛弦拖7沿滑槽12滑至后一半箏體6尾部內,用掛弦拖穩定栓10將其固定,將琴弦11調準后即可演奏,保持了原有的弦長及21根弦的音域范圍。
上述實施例中,除鉸鏈、琴弦、琴弦釘外,其余均為木工制作工藝。
權利要求
1.一種折疊便攜式古箏,包括箏體和用于支撐琴弦的箏頭岳山、箏尾岳山、箏碼,其特征在于箏體由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活動連接構成;前一半箏體的頭端為箏頭,后一半箏體的尾端為箏尾,后一半箏體面上兩邊有滑槽,滑槽上裝有掛弦拖,掛弦拖上有弦眼, 琴弦一頭裝于掛弦拖上的弦眼中,另一頭裝于箏頭內;箏尾有掛弦拖穩定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大于后一半箏體,前一半箏體、后一半箏體分別是兩段獨立的箱體,其上下四周都有箱板,內為空腔體, 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對接處有通孔,兩段箏體共同形成共鳴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大于后一半箏體,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底板均為平直形,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內腔相連通成一共鳴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的尾端、后一半箏體的頭端為相吻合的凸凹結構、垂直結構、斜坡式結構;所說的凸凹結構為前一半箏體尾端為凸弧形,后一半箏體頭端為與前一半箏體尾端相吻合的凹弧形。
5.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活動連接為在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底板有鉸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尾端的下部有凹槽,后一半箏體頭端為與前一半箏體尾端凹槽相吻合的凸臺,鉸鏈裝于凹槽和凸臺部位的底板之間,古箏伸開后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底板在同一水平面上。
7.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活動連接為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之間為插接式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的活動連接為前一半箏體的箱體大于后一半箏體的箱體,后一半箏體的箱體套裝于前一半箏體的箱體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前一半箏體的箱體內有用于安裝后一半箏體的導軌,后一半箏體裝于導軌沿導軌拉出和收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折疊便攜式古箏,其特征在于所說由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活動連接構成的箏體長度為120 200厘米,琴弦為12 30根。
全文摘要
一種折疊便攜式古箏,包括箏體和用于支撐琴弦的箏頭岳山、箏尾岳山、箏碼,箏體由前一半箏體和后一半箏體活動連接構成;前一半箏體的頭端為箏頭,后一半箏體的尾端為箏尾,后一半箏體面上兩邊有滑槽,滑槽上裝有掛弦拖,掛弦拖上有弦眼,琴弦一頭裝于掛弦拖上的弦眼中,另一頭裝于箏頭內;箏尾有掛弦拖穩定栓。本發明將箏體分為兩段,采用對插、伸縮、鉸鏈的連接方式將其連接為一體,可折疊(收縮)攜帶,解決了因古箏體積偏長在攜帶時不便的弊端,方便實用。本發明在使用時將其伸開保持了原有的弦長及音域范圍,保證了古箏原有的表現力、感染力、優美動聽性,保持了古箏原有的特定風格特點及演奏技術手法。
文檔編號G10D1/00GK102298919SQ201010216079
公開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23日 優先權日2010年6月23日
發明者朱夢崢, 朱福志, 謝奧運 申請人:朱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