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民族管弦樂器,尤其涉及一種管弦共鳴且低音拓延的管弦樂器。 屬于民族樂器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中國民族樂隊“交響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改革和研發中國民族樂隊低音拉弦樂器是民族樂隊“交響化”建設中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問題。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我國樂器制造者、民族樂器演奏家們先后研發和制造出第一代和第二代低音拉弦樂器一 “低音二胡”(低胡)和” “低音革胡”,這為完善現代意義的民族管弦樂團建制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由于音頻震動遲緩,音量較小,音色暗淡等因素,仍有不少的民族樂團使用西洋大提琴和低音提琴作為民族樂團的低音聲部樂器。這無論從外型還是音色融和性等方面,也都存在著與民族樂團所具有的民族風格極不協調的狀況,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中國民族樂器 “低音化”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I)從傳統民族音樂的發展歷史來看,各種樂音樂器都是以單一的形式獨立存在的,或為管樂器,或為弦樂器。而管弦共鳴、合一的民族樂器還不曾有過。在當前中國民族管弦樂器的大家庭中恰恰迫切需要一件集管樂的振奮與弦樂的悠揚于一身的新型民族樂器。(2)中國民族樂器之間的音色或偏重高音、或偏重中音,相差很大,但對于低音樂器至今沒有相對理想的產品。(3)在傳統的中國民族管弦樂隊中,因傳統流行單線條的音樂織體,沒有功能和聲,沒有所謂“低音聲部”,因此各種樂器以演奏旋律的為多,也沒有一種專門擔當低音主奏及伴奏角色的樂器。所以民族管弦樂隊在對音樂作品的表現中很難演奏出音色非常融合并具有“交響性”和聲支體語言。
發明內容
本發明為了解決目前民族低音拉弦樂器存在的音頻震動遲緩,音量較小,音色暗淡,而利用西洋大提琴和低音提琴作為整個樂團的低音聲部樂器,這無論從外型還是音色融和性等方面,都存在著與民族樂團所具有的民族風格極不協調的問題,提供了一種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它包括主要由琴筒、琴桿、琴膜皮、琴弦、弦架、琴弓、弦枕及琴碼構成的琴體;所述琴桿設計成空心管狀,作為主共鳴腔體琴筒的附共鳴腔體;所述琴筒的側面由仿聲琴膜皮圍成;所述琴弦為至少六根金屬弦,琴弦的上端經弦架,置于管狀琴桿上端的琴枕上;琴弦的下端經琴碼置于琴筒下端的弦鈕上;通過琴弓拉動均布于管狀琴桿和琴筒上的琴弦,使互通的主、附共鳴腔體產生立體共振;再通過主、附共鳴腔體表面篆刻出的若干個揚聲口,使音頻得到進一步過濾;所述琴筒的底部中心設有琴腳,以360°轉角與托架旋轉連接。本發明的特點及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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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在傳統拉弦樂器聲音共鳴特征的基礎上,充分運用現代樂器聲學理論,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低音胡琴與革胡將琴筒作為共鳴腔體單一型的結構,突出了主體圓形共鳴腔體(琴筒)與管狀附共鳴腔體(琴桿)產生立體共振設計理念,同時,在主共鳴腔體 (琴筒)表面設計出傳統篆刻元素圖案,并在圖案中隱藏若干個揚聲口,使樂器音頻得到進一步的過濾,有效地消減噪音和雜音,從而保證了音質、音量以及音色更加均衡而悠揚。對有效音域的設定對有效音域的設定是本課題研制的關鍵,由于現代音樂作品突出體現“交響性”音樂思維與傳統單線條音樂特征有較大的差異,因此,作曲家、指揮家以及演奏者們對樂器音響性能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經過對低音樂器音頻的科學測算,將命名為“舒格琴”的本發明的音域設定在三個半八度范圍內,即大字一組、大字組、小字組及小字一組音域范圍內,其中有效演奏音域為C----a2(琴弦之間基本采用純五度原則定音,六根弦分別按C、G、d、a、e1、b1定音)。改善了低音弦樂器音質,使其即可完美融入樂隊,又可以鮮明個性進行獨奏因此,無論是以六根弦還是以八根弦均可完成幾乎所有音樂作品的演奏,而且低音區音色豐滿醇厚且扎實、共鳴振動且穿透力強。音色特點要求渾厚、堅實、共鳴感強。目前管弦樂隊存在的極限最低音大概是在五線譜低音譜表下加兩線的D0,(在鋼琴上顯示是大字組的C),極限最高音在五線譜高音譜表上加兩線的DO (在鋼琴上顯示是小字三組的c),中間相隔四個八度。根據“舒格琴”的研發概念,完全可以達到甚至超出管弦樂隊中對于低音聲部的音域要求;改善中國民族管弦樂隊低音較差的劣勢,我們借鑒西方樂器制作技術(如共鳴原理、腔體結構等),結合當前中國民族弦樂器的具體藝術形態(如音色、材質等),從而形成具有鮮明中國民族特色的、低音區豐滿且醇厚扎實的、共振共鳴且穿透力強的、大立體角且和聲傳播的、舒雅格尊且管弦合一的民族樂器。
圖I、圖2為本發明中管弦共鳴樂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看圖I、圖2,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它包括主要由琴筒I、琴桿2、琴膜皮12、 琴弦7、弦架4、琴弓13、弦枕5及琴碼11構成的琴體;所述琴桿2設計成空心管狀,作為主共鳴腔體琴筒I的附共鳴腔體;所述琴筒I的側面由仿聲琴膜皮12圍成;所述琴弦7為至少六根金屬弦,琴弦的上端經弦架4,置于管狀琴桿上端的琴枕5上;琴弦的下端經琴碼11 置于琴筒下端的弦鈕14上;通過拉動均布于管狀琴桿和琴筒上的琴弦,使互通的主、附共鳴腔體產生立體共振;再通過主、附共鳴腔體表面篆刻出的若干個揚聲口,使音頻得到進一步過濾;所述琴筒I的底部中心設有琴腳9,以360°轉角與托架10旋轉連接。所述琴弓13采用開放式。所述琴桿2頂端加工處理形成鏤空擴散狀及在所述琴桿上的琴頭采用我國北方原始鳥“鶇狳”造型原始藝術元素作為裝飾物。所述琴弦為六根弦或八根弦(琴弦之間基本采用純五度原則定音。六根弦分別按 C、G、d、a、e1、b1定音;八根弦分別按C、G、d、a、e1、b1、e2、b2定音,由于b1、f2是減五度屬于不協和音程,這兩根弦采用b1、e2純4度定音)。
所述琴筒的揚聲口 8設計成龍鳳紋樣、祥云圖案、棋子、陰陽、五行、八卦民族傳統元素。所述琴桿的音窗3設計成多方向的。所述弦架4為圓環狀,周邊均布有與琴弦個數相應的凹口,其材質與琴身用材保持一致為紫檀木質,通過琴弦達到共振(如設計成金屬材質琴弦振動,弦架會對琴弦造成損傷甚至斷裂);在所述弦架4的環形端面外設有護罩;通過護罩內側均布的滾珠與弦架
(4)環形端面上的滑道雙向360°旋轉連接,并通過護罩上的缺口觸弦;琴肩6固定在所述護罩上。所述琴腳9為帶有鎖緊裝置的可伸縮桿。
實施例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外形設計,琴身總體長度為800mm ;有效弦長650mm ;主共鳴腔體(琴筒)200_;管狀共鳴腔體(琴桿)800_。琴體造型采用本民族傳統審美造型藝術特點,琴頭采用“鶇狳”開放性造型加以裝飾。琴體結構包括主共鳴腔體I (琴筒), 琴筒的側面由琴膜皮12 (仿聲皮模如蟒皮)圍成,上面板和底面均采用紫檀木,在上面板篆刻出多個琴筒揚聲口 8 (協調共振),管狀附共鳴腔體2 (紫檀木琴桿)置于琴筒上,其上多方向篆刻有音窗3 (輔助振動),琴弦7采用張6根或8根金屬弦,利用琴肩6支撐觸弦、 換弦,通過千斤4起到固定和切弦作用,通過琴腳9調節琴身的高度,并與托架10共同實現 360°旋轉,琴弓13采用與琴主體分離的開放式設計,并由馬尾制成。琴弦的上端經弦架4, 置于管狀琴桿上端的琴枕5上;琴弦的下端經琴碼11置于琴筒下端的弦鈕14上。其中琴筒I作為主共鳴腔體,采用具有中國傳統審美寓意的圓體結構,并在琴筒表面刻有龍鳳紋樣、祥云圖案等傳統元素篆刻圖案,在圖案內隱藏若干個揚聲口 8。琴身整體材料為紫檀木質(加強木質密度)突出中國傳統審美特征。琴膜皮12采用仿聲皮模如蟒皮、蛇皮;琴弦7設計為六根弦,根據不換把的原則計算,六根弦可以完成三組半八度的音階。六根弦中最高音琴弦增加換把可達到四組八度的音階(琴弦之間基本采用純五度原則定音,六根弦分別按Cj'cUa^^b1定音);或所述琴弦為八根弦,最高音琴弦增加換把可達到五組八度的音階(琴弦之間基本采用純五度原則定音,八根弦分別按C、G、d、a、e1、b1、e2、b2定音,由于b1、f2是減五度屬于不協和音程, 這兩根弦采用b1、e2純4度定音)。琴弦的上端經弦架4置于管狀琴桿上端的琴枕5上以及琴弦的下端經琴碼11置于琴筒下端,通過琴筒底端的弦鈕14調整琴弦;通過琴筒I的底部中心設有可調節高度的琴腳9,使琴體以360°轉角與托架10旋轉連接。通過琴肩6實現琴體360°轉體,用琴弓來拉動均布于管狀琴桿和琴筒上的琴弦,并通過護罩上的缺口觸弦。使互通的主、附共鳴腔體產生立體共振;再通過主、附共鳴腔體表面篆刻出的揚聲口,使音頻得到進一步過濾,有效地消減噪音和雜音,從而保證了音質、音量以及音色更加均衡而悠揚。在此基礎上對琴桿頂端加工處理形成鏤空擴散狀,進而使聲音共鳴得到完全釋放,形成低音拓延的管、弦合一的新型共鳴樂器。本發明的“舒格琴”的音域設定在三個半八度范圍內,S卩大字一組、大字組、小字組及小字一組音域范圍內,其中有效演奏音域為C一一a2(琴弦之間基本采用純五度原則定音,六根弦分別按(^G'cUa、^1定音)。可取代外籍低音樂器,承擔民族樂隊低音聲部演奏任務。
權利要求
1.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它主要由琴筒(I)、琴桿(2)、琴膜皮(12)、琴弦(7)、琴弓(13)、弦枕(5)及琴碼(11)構成的琴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琴桿(2)設計成空心管狀,作為主共鳴腔體琴筒(I)的附共鳴腔體;所述琴筒(I)的側面由仿聲琴膜皮圍成;所述琴弦(7) 為至少六根金屬弦,琴弦的上端經弦架(4),置于管狀琴桿的琴枕(5)上;琴弦的下端經琴碼(11)置于琴筒下端的弦鈕(14)上;通過琴弓拉動均布于管狀琴桿和琴筒上的琴弦,使互通的主、附共鳴腔體產生立體共振;再通過主、附共鳴腔體表面篆刻出的若干個揚聲口,使音頻得到進一步過濾;所述琴筒(I)的底部中心設有琴腳(9),以360°轉角與托架(10)旋轉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琴弓(13)采用開放式。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琴桿(2)上的琴頭加工成鏤空擴散狀。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琴桿(2)上的琴頭采用我國北方原始鳥“鶇狳”造型原始藝術元素。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琴弦為六根弦或八根弦。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琴筒的揚聲口(8)設計成龍鳳紋樣、祥云圖案、棋子、陰陽、五行、八卦民族傳統元素。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琴桿上設有多方向的音窗⑶。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弦架(4)為圓環狀,周邊均布有與琴弦個數相應的凹口,其材質與琴身用材保持一致為紫檀木質,通過琴弦達到共振;在所述弦架(4)的環形端面外設有護罩;通過護罩內側均布的滾珠與弦架(4) 環形端面上的滑道雙向360°旋轉連接;并通過護罩上的缺口觸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琴肩(6)固定在所述護罩上。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琴腳(9)為帶有鎖緊裝置的可伸縮桿。
全文摘要
低音拓延的管弦共鳴樂器,是為了解決目前民族低音拉弦樂器存在的音頻震動遲緩,音量較小,音色暗啞及利用西洋提琴作為低音聲部樂器與民族樂風格極不協調的問題而設計的,將琴桿設計成空心管狀作為主共鳴腔體琴筒的附共鳴腔體;琴膜皮采用仿聲皮模;琴弦為至少六根金屬弦,通過琴弓拉動均布于管狀琴桿和琴筒上的琴弦,使主、附共鳴腔體產生立體共振;再通過主、附共鳴腔體表面揚聲口使音頻得到進一步過濾。有益效果在傳統弦樂器聲音共鳴特征的基礎上運用現代樂器聲學理論,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低音胡琴與革胡將琴筒作為共鳴腔體單一型的結構,突出了主體圓形共鳴腔體琴筒與管狀附共鳴腔體琴桿產生立體共振,通過在琴筒及空心琴桿表面揚聲口,使樂器音頻得到進一步的過濾,有效地消減噪音和雜音,保證了音質、音量以及音色更加均衡而悠揚。
文檔編號G10D3/02GK102610217SQ20121010046
公開日2012年7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6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6日
發明者周和明, 寧淑云, 張輝, 張長生, 潘曉紅, 程巖 申請人: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