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照明安全拖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日常生活用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通過踩壓照明的照明安全拖鞋。
技術背景拖鞋是鞋子的一種,后跟是全空的,只有前面有鞋頭,多為平底,材質經常是相當 輕軟的皮料、塑料、布料等。拖鞋的種類依穿著的場合及性能用途有所區分。例如海灘拖鞋, 就不會是布料制,而是塑料,這是為了要防水,好清洗的緣故,鞋頭的型式也特別設計,常被 稱為夾腳拖鞋。但冬天的室內拖鞋,則為了保暖,可能使用絨毛布,而不使用塑料,另有電子 廠及無塵車間常用的防靜電拖鞋。目前,現有和曾有的關于作為拖鞋的技術對拖鞋的結構和功能做出了很有成效的 努力,也曾設計過許多優秀的技術方案。如2010年中國專利局公告的由江蘇同康特種面料 服裝有限公司申報的,授權公告號為CN201444980U,中國專利號(ZL)為200920044896.8 號的實用新型,名稱是《拖鞋》的實用新型專利,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在作為拖鞋的結構和 功能技術方面,是一項很有價值的發明創造,它有效的解決了拖鞋透氣吸附能力差,易造成 細菌生長的問題,但是,還有許多不足它無法解決拖鞋功能單一的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就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可照明且具有安全保護功能的照明安全 拖鞋。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包括鞋底,其結構要 點鞋底內部后側固定有一端翹起的彈簧片,彈簧片翹起的一端的下方的鞋底內部固定有紐 扣電池;鞋底前部與鞋面相連,鞋面的前端固定有燈泡,燈泡分別與所述彈簧片和紐扣電池 通過導線相連;鞋底后端設置有反光帶。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本實用新型所述彈簧片通過強力膠固定在鞋底內部。作為另一種優選方案,本實用新型所述紐扣電池通過強力膠固定在鞋底內部。另外,本實用新型所述反光帶通過強力膠固定在鞋底后端。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1、照明方便且省電本實用新型鞋底內部后側固定有一端翹起的彈簧片,彈簧片翹起的一端的下方的 鞋底內部固定有紐扣電池;鞋底前部與鞋面相連,鞋面的前端固定有燈泡,燈泡分別與所述 彈簧片和紐扣電池通過導線相連;人腳一旦踩在鞋上,燈泡發光,所以本用實用新型照明方 便;人腳一旦離開鞋子,燈泡即滅,所以本實用新型省電。2、有安全保護功能本實用新型鞋底后端設置有反光帶;夜間穿著本實用新型在戶外行走時,當后方有車時,車燈會照到鞋底后端的反光帶,警告司機前方有人,所以本實用新型有安全保護功 能。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1中,1為反光帶、2為紐扣電池、3為彈簧片、4為鞋底、5為鞋面、6為燈泡。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鞋底4,鞋底4內部后側固定有一段翹起的彈簧片3, 彈簧片3翹起的一端的下方的鞋底4內部固定有紐扣電池2 ;鞋底4前部與鞋面5相連,鞋 面5的前端固定有燈泡6,燈泡6分別與所述彈簧片3和紐扣電池2通過導線相連;鞋底4 后端設置有反光帶1。所述彈簧片3通過強力膠固定在鞋底4內部。所述紐扣電池2通過強力膠固定在鞋底4內部。所述反光帶1通過強力膠固定在鞋底4后端。所述燈泡6可縫紉在鞋面5前端;既美觀又牢固。所述反光帶1可采用橙色或黃色反光帶;使反光效果更好。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 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 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 屬于本實用新型所提交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照明安全拖鞋包括鞋底G),其特征在于鞋底內部后側固定有一段翹起的彈簧 片⑶,彈簧片(3)翹起的一端的下方的鞋底⑷內部固定有紐扣電池(2);鞋底⑷前部 與鞋面(5)相連,鞋面(5)的前端固定有燈泡(6),燈泡(6)分別與所述彈簧片(3)和紐扣 電池(2)通過導線相連;鞋底(4)后端設置有反光帶(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照明安全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片(3)通過強力膠固定在 鞋底⑷內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照明安全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紐扣電池(2)通過強力膠固定 在鞋底⑷內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照明安全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帶(1)通過強力膠固定在 鞋底⑷后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照明安全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泡(6)縫紉在鞋面(5)前端。
專利摘要照明安全拖鞋屬于日常生活用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通過踩壓照明的照明安全拖鞋。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照明且具有安全保護功能的照明安全拖鞋。本實用新型包括鞋底,其結構要點鞋底內部后側固定有一端翹起的彈簧片,彈簧片翹起的一端的下方的鞋底內部固定有紐扣電池;鞋底前部與鞋面相連,鞋面的前端固定有燈泡,燈泡分別與所述彈簧片和紐扣電池通過導線相連;鞋底后端設置有反光帶。
文檔編號F21V23/04GK201839864SQ201020267200
公開日2011年5月25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22日 優先權日2010年7月22日
發明者林若曦 申請人:林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