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煤礦礦井經常發生瓦斯爆炸現象,產生瓦斯爆炸的原因主要是由明火及電源照明系統引起,杜絕煤礦礦井下的明火及電源照明可避免煤礦礦井瓦斯爆炸的惡性事件發生。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安全性能高的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本發明的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包括集光器、光纜光纖、光纖發光器,其特點是集光器上設有凸透鏡、凹透鏡,光纜光纖端頭在凹透鏡下方,集光器上安裝轉動機構, 可人工或自動跟蹤太陽光,光纜光纖接至煤礦礦井中,光纜光纖上安裝有光纖發光器,集光器的上端設有電光源。本發明的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的工作原理是,集光器收集陽光,通過凸透鏡收集并聚光,再經過凹透鏡將陽光變成較小平行光束,照射在光纜光纖端頭,通過光纜光纖將陽光傳輸到煤礦礦井下的光纖發光器上,夜間無陽光或光線不足時,開通電光源,集光器通過電照明光源照射,將電源光傳輸到井下。本發明的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可實現無電光源防爆照明,安全性能高;白天利用陽光照明,節能環保,并從根本上杜絕了瓦斯爆炸現象的發生。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一種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包括集光器1、光纜光纖2、光纖發光器4,其特點是集光器1上設有凸透鏡6、凹透鏡5,光纜光纖端頭在凹透鏡5下方,集光器1上安裝轉動機構3,可人工或自動跟蹤太陽光,光纜光纖2接至煤礦礦井中,光纜光纖2上安裝有光纖發光器4,集光器1的上端設有電光源7。
權利要求
1. 一種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包括集光器(1)、光纜光纖(2)、光纖發光器(4), 其特征在于集光器(1)上設有凸透鏡(6)、凹透鏡(5),光纜光纖端頭在凹透鏡(5)下方,集光器(1)上安裝轉動機構(3 ),光纜光纖(2 )接至煤礦礦井中,光纜光纖(2 )上安裝有光纖發光器(4),集光器(1)的上端設有電光源(7)。
全文摘要
一種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包括集光器、光纜光纖、光纖發光器,其特點是集光器上設有凸透鏡、凹透鏡,光纜光纖端頭在凹透鏡下方,集光器上安裝轉動機構,可人工或自動跟蹤太陽光,光纜光纖接至煤礦礦井中,光纜光纖上安裝有光纖發光器,集光器的上端設有電光源。本發明的煤礦礦井陽光防爆照明系統,可實現無電光源防爆照明,安全性能高;白天利用陽光照明,節能環保,并從根本上杜絕了瓦斯爆炸現象的發生。
文檔編號F21V25/12GK102506380SQ20111034889
公開日2012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8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8日
發明者付春生, 姚偉, 張岐生, 朱江峰, 林麗君, 滕元祥, 滕愛萍, 章小印, 肖海明, 蘇璇 申請人:江西工業工程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