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兩用型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燈具,特別是指一種可當做燈具使用亦可當做手電筒使用的兩用型燈具。
背景技術:
目前,照明用的燈具有多種,例如床頭燈、臺燈或壁燈等,都各具各的使用位置及使用時機。但無論何種燈具,都需電性連接市電才能提供照明,換言之,一旦遭遇不正常斷電或跳電時即無法使用,因此而有手電筒的誕生,手電筒主要在遭遇斷電或跳電時,借由內部電池的供電而用以手持照明。然而,手電筒使用電池作為電力來源,只能在斷電或跳電時提供手持使用,至于燈具除了僅能在市電正常供電時使用而無法在斷電或跳電時使用之外,更無法提供手持照明功能,因此,人們的住所或辦公場所都需同時配備一般照明用的燈具以及一些手電筒,除了增加使用成本,在斷電或跳電狀態下摸黑找尋手電筒更是一件不容易且危險的事。因此,如何改善上述現有缺點,為本實用新型所亟欲解決的一大課題。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兩用型燈具,借由特殊的結構設計,將照明模塊可組卸地安裝于支撐結構就能當做燈具使用,將照明模塊自支撐結構拆離就能當做可手持且可由充電電池組供電的手電筒來使用,從而兼具燈具和手電筒的兩用功倉泛。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兩用型燈具,借由可組卸地彼此連接的組接部和承接部的設計,且該組接部和該承接部分別設有可插拔地彼此電性連接的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因此,只要將照明模塊的承接部連接于支撐結構的組接部,就能同時讓第二電連接器電性連接于第一電連接器,以由第一電連接器供電給發光單元;且只要將照明模塊的承接部自支撐結構的組接部分離,就能同時讓第二電連接器自第一電連接器脫離,以利用充電電池組供電給發光單元,亦即具有“即拔即亮”的功效,完全不需再另行插拔電連接線、或再經由額外的開關來切換。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兩用型燈具,該兩用型燈具包括:支撐結構,包含支撐臂,該支撐臂的一端形成組接部,該組接部設置有第一電連接器;以及,照明模塊,包含承載體及設置于該承載體的發光單元、充電電池組和控制單元,該承載體形成有與所述組接部相對應的承接部,該承接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電連接器相對應的第二電連接器,該承接部可組卸地連接于所述組接部,同時使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可插拔地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電連接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所述發光單元和所述充電電池組都電性連接于所述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通過所述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之間的插拔而選擇性切換為由所述第一電連接器供電或由所述充電電池組供電。[0009]進一步地,所述控制單元設有調光器,該調光器調整所述發光單元的亮度范圍為微売到最売之間。進一步地,所述支撐結構還包含底座,該底座連接于該支撐臂的另一端,該底座還設置有開關,該開關控制所述照明模塊的所述發光單元為亮或不亮。 進一步地,所述充電電池組包含至少一個充電電池。進一步地,所述控制單元為控制電路板,所述調光器電性連接于所述控制電路板上。進一步地,所述調光器為調光旋鈕。進一步地,所述發光單元為一種包含有多數個LED的發光體。進一步地,所述照明模塊的所述承載體包含彼此對合的前殼和背殼,所述發光單元、所述充電電池組和所述控制單元設置于所述背殼的內面,所述前殼罩覆于所述背殼的內面,所述前殼開設有開口,所述發光單元對應設置于所述前殼的所述開口位置,所述承載體的所述承接部為腔室,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對應設置于所述腔室內,所述承載體的所述承接部套接于所述支撐臂的所述組接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電連接器。進一步地,所述支撐臂為可撓性彎曲的臂體。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電連接器為母型USB連接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為公型USB連接器。相較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功效:既能在第一、二電連接器彼此電性連接時,借由控制單元而自動切換為由該 第一電連接器來供應市電以當做燈具使用,亦能在第一、二電連接器彼此分離時,借由控制單元而自動切換為充電電池組供電的手電筒來使用,兼具燈具和手電筒的雙重使用功能,除了降低使用成本外,在斷電或跳電狀態下亦僅需將燈具的照明模塊直接拆下即可當做手電筒來使用,大幅減少摸黑找尋手電筒的危險;且照明模塊還具有“即拔即亮”的手電筒使用功效,完全不需再另行插拔電連接線、或再經由額外的開關來切換。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組合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拆離后的照明模塊的立體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圖3的使用狀態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彎曲狀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100支撐結構I支撐臂11組接部111第一電連接器12端蓋2底座21開關300照明模塊3承載體31背殼32 前殼321 開口[0031]322開孔33承接部331第二電連接器4發光單元5充電電池組6控制單元61調光器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能夠更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征、特點和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然而所附附圖僅作為說明用途,并非用于局限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兩用型燈具,平常可當做一般燈具使用,在斷電或跳電時又可借由拆下的照明模塊來當做手電筒使用。如圖1和圖2所示在揭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的立體組合示意圖和立體分解示意圖,如圖3所示在揭示本實用新型拆離后的照明模塊的立體示意圖,如圖4所示在揭示手持照明模塊當做手電筒使用的使用狀態示意圖,如圖5所示在揭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的彎曲狀態示意圖。請參閱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燈具電性連接于市電(圖中未示出),其包括:可組卸地彼此連接的支撐結構100以及照明模塊300。支撐結構100包含支撐臂I,較佳地,如圖所示還包含底座2,且支撐臂I還可為可撓性彎折的臂體。支撐臂I具有兩端,其中的一端形成組接部11,其中的另一端則連接于底座2。組接部11設置有與所述市電電性連接的第一電連接器111 ;底座2設置有開關21,以控制照明模塊300是否照明。其中,組接部11還可拆出端蓋12,以利于安裝或維修第一電連接器111。
照明模塊300包含:承載體3、發光單元4、充電電池組5和控制單元6,發光單元
4、充電電池組5和控制單元6都設置于承載體3。承載體3對應于前述組接部11的一處形成有承接部33,承接部33設置有與第一電連接器111相對應的第二電連接器331,承接部33可組卸地連接于組接部11,并同時使第二電連接器331可插拔地電性連接于第一電連接器111,其中,第二電連接器331、發光單元4和充電電池組5都電性連接于控制單元6。充電電池組5包含至少一個充電電池,如圖所示為兩個充電電池。必須注意的是,控制單元6能通過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111、331之間的插拔(插接或拔離)而選擇性切換為:由第一電連接器111來供應市電、或由充電電池組5來供應電池的電力,換言之,在欲當做燈具使用時,只要將照明模塊300的承接部33連接于支撐結構100的組接部11,即會同時使第二電連接器331電性連接于第一電連接器111,并使控制單元6自動切換供電來源,亦即自動切換為將市電由第一電連接器111通過第二電連接器331而供電給發光單元4,使燈具能正常利用市電來進行照明,只要控制底座2上的開關21,即能控制照明單元4的開啟(照明)或關閉(停止照明);當發生斷電或跳電而欲當做手電筒使用時,人們亦僅需反過來將照明模塊300的承接部33自支撐結構100的組接部11分離,即會同時使第二電連接器331自第一電連接器111脫離,并使控制單元6自動切換供電來源,亦即自動切換為讓充電電池組5供電給發光單元4,使照明模塊300可被當做手電筒來使用(如圖3和圖4所示)。簡言之,只要將照明模塊300的承接部33連接于支撐結構100的組接部11,就能同時讓第二電連接器331電性連接于第一電連接器111,以由第一電連接器111通過第二電連接器331來供電給發光單元4 ;且只要將照明模塊300的承接部33自支撐結構100的組接部11分離,就能同時讓第二電連接器331自第一電連接器111脫離,以利用充電電池組5供電給發光單元4,亦即具有“即拔即亮”的功效,完全不需再另行插拔電連接線、或再經由額外的開關來切換。較佳地,控制單元6還設有調光器61,調光器61用以調整發光單元4的亮度范圍為微亮到最亮之間,亦即調光器61并無法調至完全不亮。其中,控制單元6可為如圖所示的控制電路板,調光器61則電性連接于控制電路板上而利于控制;調光器61可為調光旋鈕,以借由旋轉調光旋鈕而調整亮度;發光單元4可為一種內具多數個LED(圖中未示出)的發光體,以具有較佳的節電功效。再者,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111、331為可插拔地彼此電性連接的USB連接器,如圖所示,第一電連接器111可為母型USB連接器,第二電連接器331則可為公型USB連接器。此外,如圖1和圖2所示,前述承載體3包含可彼此對合的前殼32和背殼31,發光單兀4、充電電池組5和控制單兀6都固設于背殼31的內面,前殼32則罩覆于背殼31的內面,使發光單元4、充電電池組5和控制單元6都位于前、背殼32、31之間,且使承載體3的承接部33為如圖3所示的腔室,第二電連接器331對應設置于腔室內,如此,承載體3的承接部33乃能套接于支撐臂I的組接部11 (請同時參閱圖1、圖2和圖3),并同時使第二電連接器331電性連接于第一電連接器111。前殼32開設有開口 321和開孔322,發光單元4對應設置于前殼32的開口 321位置,且調光器61對應設置于前殼32的開孔322位置,使發光單元4和調光器61都能露出于前殼32而分別利于照明和調整。請參閱圖5,本實用新型的燈具借由支撐臂I具有可撓性彎曲的功能,能夠輕易且方便地調整燈具在市電供電下的照明角度。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相較于現有技術具有以下功效:借由特殊的結構設計,使照明模塊300既可安裝于支撐結構100的組接部11而當做燈具使用(使用市電的電力),亦可將照明模塊300自支撐結構100拆離而當做可手持且可由充電電池組5供電的手電筒來使用,以兼具燈具和手電筒的兩用功能,除了能降低使用成本外,在斷電或跳電狀態下亦僅需將燈具的照明模塊300直接拆下即能馬上當做手電筒來使用,無需任何開關的切換(控制單元6通過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111、331是否電性連接,而自動切換供電來源為市電或充電電池組5),大幅減少摸黑找尋手電筒的危險。再者,借由這些設計,人們只要將照明模塊300的承接部33連接于支撐結構100的組接部11,就能同時讓第二電連接器331電性連接于第一電連接器111,以由第一電連接器111通過第二電連接器331來供電給發光單元4;并且,人們只要將照明模塊300的承接部33自支撐結構100的組接部11分離,就能同時讓第二電連接器331自第一電連接器111脫離,以利用充電電池組5供電給發光單元4,亦即具有“即拔即亮”的功效,完全不需再另行插拔電連接線、或再經由額外的開關來切換。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的具體說明,并非用以局限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其它任何等效變換均應屬于本申請的權利要求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兩用型燈具包括: 支撐結構,包含支撐臂,該支撐臂的一端形成組接部,該組接部設置有第一電連接器;以及 照明模塊,包含承載體及設置于該承載體的發光單元、充電電池組和控制單元,該承載體形成有與所述組接部相對應的承接部,該承接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電連接器相對應的第二電連接器,該承接部可組卸地連接于所述組接部,同時使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可插拔地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電連接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所述發光單元和所述充電電池組都電性連接于所述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通過所述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之間的插拔而選擇性切換為由所述第一電連接器供電或由所述充電電池組供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設有調光器,該調光器調整所述發光單兀的売度范圍為微売到最売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結構還包含底座,該底座連接于該支撐臂的另一端,該底座還設置有開關,該開關控制所述照明模塊的所述發光單元為売或不売。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電池組包含至少一個充電電池。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為控制電路板,所述調光器電性連接于所述控制電路板上。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調光器為調光旋鈕。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單元為一種包含有多數個LED的發光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塊的所述承載體包含彼此對合的前殼和背殼,所述發光單元、所述充電電池組和所述控制單元設置于所述背殼的內面,所述前殼罩覆于所述背殼的內面,所述前殼開設有開口,所述發光單元對應設置于所述前殼的所述開口位置,所述承載體的所述承接部為腔室,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對應設置于所述腔室內,所述承載體的所述承接部套接于所述支撐臂的所述組接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電連接器。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臂為可撓性彎曲的臂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用型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連接器為母型USB連接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為公型USB連接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兩用型燈具,該一種兩用型燈具包括支撐結構,包含形成有組接部的支撐臂;以及,照明模塊,包含形成有承接部的承載體及設于承載體的發光單元、充電電池組和控制單元,組接部和承接部分別設有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承接部可組卸地連接于組接部,同時使第二電連接器可插拔地電性連接于第一電連接器,第二電連接器、發光單元和充電電池組都電性連接于控制單元,控制單元通過第一和第二電連接器之間的插拔而選擇性切換為由第一電連接器供電或由充電電池組供電,借此,本實用新型兼具燈具和手電筒的兩用功能。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3052578SQ201220544758
公開日2013年7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23日
發明者徐榮華, 林光輝 申請人:弘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