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燈頭罩(5)、燈具本體(3)、后蓋(1)和發光組件;所述發光組件包括LED燈(4)和驅動所述LED燈(4)的驅動板(2),所述燈頭罩(5)、所述燈具本體(3)和所述后蓋(1)合圍形成容置所述發光組件的容置空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列車車廂燈具通過彈性卡簧(6)可拆卸設置于安裝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本體(3)外周相對設置兩個所述彈性卡簧(6)。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罩(5)為PC材質。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罩(5)套設于所述燈具本體(3),所述燈頭罩(5)和所述燈具本體(3)具有設定距離的重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本體(3)包括設置于所述燈具本體(3)內部將內部空間分為兩部分的安裝板(31),所述LED燈(4)可拆卸安裝于所述安裝板(31),所述驅動板(2)可拆卸安裝于所述后蓋(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4)安裝于所述安裝板(31)前側,所述驅動板(2)可拆卸安裝于所述后蓋(1)的前側,所述LED燈(4)通過貫穿于所述安裝板(31)的導體結構與所述驅動板(2)相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列車車廂燈具包括與所述驅動板(2)相連的導線,所述導線的末端連接有連接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蓋(1)上開設有允許連接導線伸出的出線孔(11),該出線孔(11)上設置有用于保護導線的護套(8)。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9所述的列車車廂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蓋(1)上設置有用于安裝接地螺母(7)的安裝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