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吊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燈盒,每一所述燈盒的上端設有一吊掛組件安裝槽;
至少一電路板,每一所述電路板水平安裝于所述燈盒的底部;
至少一燈珠,組裝于所述電路板上,所述燈珠向下;
一吊掛組件,該吊掛組件的下端連接至所述吊掛組件安裝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盒為長方體的盒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盒設有至少兩個,所述燈盒之間相互平行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掛組件安裝槽為直線導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掛組件包括
至少一對橫梁,相互平行設置;該橫梁包括多對上連接孔、下連接孔,每對上連接孔與下連接孔上下對應且連通;
至少一對連接件,該連接件包括一連接頭以及一螺桿,所述螺桿垂直連接于所述連接頭的中部;
其中,所述連接頭可調整的組接于所述直線導軌內,所述螺桿從所述直線導軌伸出并穿過所述下連接孔;每一所述連接件通過一螺母固定于所述橫梁。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橫梁為一“[”形的槽鋼,包括一上板、一下板以及一豎直板,所述上板垂直連接于所述豎直板的上邊;所述下板垂直連接于所述豎直板的下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連接孔為圓形孔,設于所述上板上;所下連接孔為U形孔,設于所述下板上。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掛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對吊繩,每一所述吊繩一端對應連接于所述螺桿上,另一端穿過所述上連接孔。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橫梁與所述燈盒成“十字”交叉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玻璃板,安裝于所述燈盒的下部,且位于所述燈珠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