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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0931341閱讀:643來源:國知局
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包括支架和安裝在所述支架上的、半透明的燈板;所述支架是由多個面圍合而成的、其中具有用于放置照明燈具的空間的柱狀體;所述支架的一面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燈板的缺口,所述支架通過其另一面安裝在所述智能快件箱上。本實用新型還涉及一種使用上述照明裝置的智能快件箱。實施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該智能快件箱的使用更為方便,不會受到環境因素的限制。同時,上述照明裝置自成一體,與智能快件箱是分離的,僅在需要的情況下安裝在智能快件箱上,所以其使用較為靈活。
【專利說明】
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用于郵寄或快遞物品的設備,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
【背景技術】
[0002]智能快件箱是用于收納快遞的一種設備,是解決快遞最后一公里的一種有效的手段。在現有技術中,通常快遞員會將快遞送到收件人家里,方便收件人。在是在很多情況下,如果收件人不在家或不在收件地址,快遞員將無法投遞,只能約好時間,再次上門,造成時間和成本上的浪費。智能快件箱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出現的一種設備,在設置有智能快件箱的地方,快遞員只要將快遞放入其中,再將取物密碼發給收件人,收件人就可以在設定期限內自行將快遞取走,節省雙方時間。一般來講,智能快件箱安裝在小區或社區的公共區域,在大多數情況下,收件人都會在下班后取走快遞。這樣,在夜晚時,可能安裝智能快件箱的區域沒有照明或照明比較差,這樣,取件人在智能快件箱取件時就不方便,限制了智能快件箱的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取件不方便、使用受到限制的缺陷,提供一種使用方便、不受光線限制的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包括支架和安裝在所述支架上的、半透明的燈板;所述支架是由多個面圍合而成的、其中具有用于放置照明燈具的空間的柱狀體;所述支架的一面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燈板的缺口,所述支架通過其另一面安裝在所述智能快件箱上。
[0005]更進一步地,所述支架與所述智能快件箱連接的另一面為其底板,所述底板上設置有多個螺釘孔,用于與設置在所述智能快件箱的前面板上相應位置的螺釘孔配合,使螺釘穿過而將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智能快件箱上。
[0006]更進一步地,所述支架還包括與所述底板連接的頂板和與所述頂板連接的面板,安裝所述燈板的缺口設置在所述面板上。
[0007]更進一步地,所述面板還與所述底板的一側連接,所述支架為其橫截面為三角形的柱狀體。
[0008]更進一步地,所述支架的底板和頂板垂直相交,所述面板分別連接所述頂板和底板,且與所述底板之間的夾角為15-60度。
[0009]更進一步地,還包括用于防止雨水進入所述支架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結合部的防水板。
[0010]更進一步地,所述防水板設置在所述頂板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頂面上,覆蓋所述支架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結合部,并分別固定在所述頂板和所述智能快件箱頂面。
[0011]更進一步地,還包括設置在所述頂板以及頂面之間的防水條;所述防水板上設置有多個用于供螺釘穿過從而使得所述防水板被固定在所述頂面及所述頂板上的螺釘孔。
[0012]更進一步地,所述缺口設置在所述面板的中央位置,所述燈板通過螺釘或粘膠固定在所述缺口上并覆蓋所述缺口 ;所述燈板和所述面板的重疊部分設置有與所述缺口形狀相同的防水條。
[0013]本實用新型還涉及一種智能快件箱,包括主柜和至少一個與所述主柜連接的副柜,所述副柜正面的頂部設置有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是上面任意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
[0014]實施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由于該照明裝置具有放置照明燈具的空間,該照明燈具發出的光通過燈板照亮智能快件箱的正面,所以在光線不好的情況下也不會對用戶存取物品帶來影響,使得該智能快件箱的使用更為方便,不會受到環境因素的限制。同時,上述照明裝置自成一體,與智能快件箱是分離的,僅在需要的情況下安裝在智能快件箱上,所以其使用較為靈活。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實施例的照明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是所述實施例中照明裝置安裝在智能快件箱上的位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作進一步說明。
[0018]如圖1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及其智能快件箱實施例中,該裝置包括支架I和安裝在所述支架I上的、半透明的燈板2;所述支架I是由多個面圍合而成的、其中具有用于放置照明燈具(圖中未示出)的空間的柱狀體;所述支架I的一面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燈板的缺口 14,所述支架I通過其另一面安裝在所述智能快件箱上。具體來講,所述支架I與所述智能快件箱4(請參見圖2)連接的另一面為其底板11,所述底板11上設置有多個螺釘孔,用于與設置在所述智能快件箱的前面板上相應位置的螺釘孔配合,使螺釘穿過而將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智能快件箱上。支架I還包括與所述底板11連接的頂板12和與所述頂板12連接的面板13,安裝所述燈板2的缺口 14設置在所述面板13上。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面板13還與所述底板11的一側連接,所述支架I為其截面為三角形的柱狀體。在本實施例中,上述支架I的橫截面的三角形是一個直角三角形,在其兩個銳角處有圓弧形的過渡,體現在圖1中,就是在頂板12和面板13的連接處,以及面板13和底板11的連接處有圓弧形的倒角面,使得該支架I在安裝后不會具有尖銳的外形,不會對使用的人員帶來危害。當然,從整體上來講,支架I的橫截面還是一個三角形狀的。
[0019]如前所述,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支架I的底板11和頂板12垂直相交,所述面板13分另Ij(通過過渡面)連接所述頂板12和底板11,且面板13與所述底板11之間的夾角為15-60度。
[0020]在本實施例中,上述裝置是作為一個外接的部件安裝在上述智能快件箱上的。由于在支架I上設置有照明燈具,就涉及到該照明燈具取得電源的問題,當然在一些情況下,可以用蓄電池安裝在上述支架內為該照明燈具供電或使用例如太陽能電池等新能源為該照明燈具供電,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該照明燈具還是使用智能快件箱內的電源供電,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將智能快件箱內部的電源線引入上述支架I內。在本實施例中,通常是在上述支架I的底板11上設置一個通孔,在智能快件箱的前面板的相應位置上設置另外一個通孔,這兩個通孔通常是對齊的,這樣,智能快件箱內的電源線就能夠通過這兩個通孔進入支架I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采取措施,雨水一旦進入智能快件箱的頂面,就會沿上述裝置和智能快件箱之間的縫隙和上述兩個通孔進入上述支架I和智能快件箱內部。所以,在本實施例中,該裝置還包括用于防止雨水進入所述支架I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結合部的防水板3。請參見圖2,圖2示出了本實施例中,該裝置安裝在智能快件箱上時二者的位置關系。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防水板3設置在所述頂板12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頂面41上,覆蓋所述支架I和所述智能快件箱4的結合部,并分別固定在所述頂板12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頂面41上。為了進一步提高防水效果,在本實施例中,還在上述底板11和智能快件箱的前面板所形成的縫隙上設置有防水條(圖中未示出);該防水條的是由一個底面和位于該底面寬度方向的中心位置且突出于該底面的凸起構成的,該底面和凸起的長度一致,使用時將該凸起放置在上述縫隙中,該底面分別與上述頂板12和頂面41接觸,并被防水板3壓在上述頂板12和頂面41上,使得雨水不會進入上述縫隙。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防水板3上設置有多個用于供螺釘穿過從而使得該防水板3被固定在所述頂面12及所述頂板41上的螺釘孔31。為了使得防水板3被固定時受力均勻,在本實施例中,上述螺釘孔31分別設置在上述頂板12和頂面41的上方,通過這些螺釘孔31的螺釘分別與頂板12和頂面41連接。
[0021 ]在本實施例中,缺口 14設置在面板13的中央位置,燈板2通過螺釘或粘膠固定在缺口 14上并覆蓋缺口 14,即燈板2的形狀與缺口 14的形狀是相同的,且燈板2的尺寸稍大于缺口 14的尺寸,這樣燈板2的變壓能夠與缺口 14的邊沿接觸并覆蓋,通過設置在燈板2邊沿的粘膠位置或螺釘孔,就能將燈板2固定在面板13上并覆蓋缺口 14;其中,燈板2和面板13的重疊部分設置有與缺口 14形狀相同的防水條(圖中未示出),以防止雨水由燈板2和面板13之間的縫隙進入支架I內部。
[0022]在本實施例中,還涉及一種智能快件箱,包括主柜和至少一個與所述主柜連接的副柜,所述副柜正面的頂部設置有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是上面所述的照明裝置。
[0023]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和安裝在所述支架上的、半透明的燈板;所述支架是由多個面圍合而成的、其中具有用于放置照明燈具的空間的柱狀體;所述支架的一面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燈板的缺口,所述支架通過其另一面安裝在所述智能快件箱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與所述智能快件箱連接的另一面為其底板,所述底板上設置有多個螺釘孔,用于與設置在所述智能快件箱的前面板上相應位置的螺釘孔配合,使螺釘穿過而將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智能快件箱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還包括與所述底板連接的頂板和與所述頂板連接的面板,安裝所述燈板的缺口設置在所述面板上。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還與所述底板的一側連接,所述支架為其橫截面為三角形的柱狀體。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底板和頂板垂直相交,所述面板分別連接所述頂板和底板,且與所述底板之間的夾角為15-60度。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防止雨水進入所述支架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結合部的防水板。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板設置在所述頂板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頂面上,覆蓋所述支架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結合部,并分別固定在所述頂板和所述智能快件箱的頂面上。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頂板以及頂面之間的防水條;所述防水板上設置有多個用于供螺釘穿過從而使得該防水板被固定在所述頂面及所述頂板上的螺釘孔。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智能快件箱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設置在所述面板的中央位置,所述燈板通過螺釘或粘膠固定在所述缺口上并覆蓋所述缺口 ;所述燈板和所述面板的重疊部分設置有與所述缺口形狀相同的防水條。10.一種智能快件箱,包括主柜和至少一個與所述主柜連接的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柜正面的頂部設置有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是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
【文檔編號】F21V21/00GK205619079SQ201521120275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0日
【發明人】黃秀云
【申請人】深圳市智萊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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