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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持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3070150閱讀:215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一種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持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持工具,其包括一個工具體,一個在該工具體中的內燃機以及多個功能部件,至少該功能部件中之一的一個支架形成了工具體的一部分或者連接到工具體上,而該工具體通過多個防震元件懸掛在一個手持系統(6,7)上。本發明還涉及該防震元件本身。
背景技術
通常,震動對于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持工具是個十分嚴重的問題,并且其對于切割機尤其如此,該切割機也稱為機動切割工具。這種工具包括一個轉動的切削刀片,其工作的時候會產生震動,這也疊加到了內燃機產生的震動上面。這樣的問題同樣也存在于其它內燃機驅動的工具,例如鏈鋸上。
業已知道將包括發動機和切割或鋸設備的工具體通過防震元件懸掛在手持系統中的技術。該手持系統和防震元件被設計用來降低震動水平以及使用起來盡可能的舒適。然而,由于許多技術原因使得可移動的最大量受到限制。并且,當工具被使用的時候,從工具單元傳來的力將會在相對手持系統的縱向方向上推動工具體。防震元件的剛度必須非常大,因而在工作情況下,其基本上不能克服縱向方向上的最大懸掛。因此,在橫向方向的懸掛也是非常有限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正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并且是為了進一步改善前述類型的工具的防震性能。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種形式,其獲得如下-至少一種防震元件,其包括一個彈簧板,該彈簧板具有一個第一端部分,一個第二端部分,以及一個在所述端部分之間的平的中間柔性部分,-該彈簧板的第一端部分連接到具有連接支架的所述工具體和所述手持系統之一上,-一個彈性橡膠體固定在該彈簧板的第二端部分,其在橫向方向從該彈簧板突出,
-所述彈性橡膠體在該彈簧板與帶有連接支架的所述工具體以及手持系統的另一個之間形成了一個連接,并且-該彈簧板的第二端部分支撐著該彈性橡膠體,其可以在工具產生的震動下在該第二端部分的平面的橫向方向擺動,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元件之間的橫向方向上的所述震動的傳播可以得到緩沖。
因此相較于現有的手持系統,該彈簧板可以增進橫向方向可能的懸掛,從而可以更好地緩沖總的震動。本發明的其它形式和特點均體現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或者也可以通過下面的詳細說明來進行理解。


在本發明的下述詳細說明中,將要參照下述附圖,其中,圖1是實施本發明的切割機的左側透視圖,圖2顯示的是從右邊斜著看的同一工具的后部,圖3是后把手的后部的分解視圖,其中包括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防震元件,圖4是后把手的后部的側視圖,圖5顯示的是后把手的后部的后視圖,圖6是圖3中所示的第一實施例的防震元件的橫截面圖,圖7顯示的是用于與本發明的防震元件的第一實施例相配合的、連接到工具體上的一個部件的半部,圖8是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個防震元件以及前把手與后把手連接部件的縱向橫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首先參照圖1和2,一個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持切割機用1來表示。它包括一個具有一個發動機的工具體2以及一個具有一個可轉動的切割刀片4的切割單元3。該工具體2和切割單元3通過防震元件懸掛在一個手持系統(把手組件)上,該防震元件中的一個或多個是根據本發明設計而成的。該手持系統包括一個前把手6和一個后把手7。前把手6的前部底部部分8通過一個第一防震元件12連接到工具體2上。
后把手7包括一個柄15和一個后端部分16,該后端部分通過一個第二防震元件18連接在一個支架17上。該防震元件18乃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優選實施例來設計的,下面將參照附圖3-7對其進行詳細說明。支架17剛性連接在工具體2上。前把手6的右手后部部分9剛性連接在后把手7的右手前部部分10上。形成整體的手持系統在其前后把手之間的連接區域通過一個第三防震元件19連接在工具體2上。該第三防震元件19乃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優選實施例來設計的,下面將參照附圖8對其進行某些詳細說明。該兩個實施例當然也可以單獨或者合在一起來使用。
柄15和后端部分16分別由兩個半部15A,15B和16A,16B構成。柄右手半部15A延伸形成了圖2中的后把手7的所述右手前部部分10。在圖3中,僅僅只顯示出了柄的后部部分的半部15A,15B。
防震元件18由一個平的彈簧板22構成,該彈簧板也可以稱作板簧或片簧,其由彈簧鋼或普通鋼以及一個橡膠體23制成。根據該實施例,彈簧板22的厚度為1.5mm,并且大體具有一個雙向折彎的形狀,其包括一個第一端部分22A,一個中間部分22B以及一個第二端部分22C。彈簧板22的寬度和輪廓大致相應于后端部分16的寬度和輪廓。
彈簧板22的第一端部分22A在后端部分16A,16B的頂部部分區域從鼻尖21向線L1沿柄15的方向延伸。該第一端部分22A夾在柄的半部15A和15B之間,并且通過圖4的螺釘25固定在圖5的夾持位置,其中螺釘25穿過了所述第一端部分22A中的孔26。沒有被夾住的中間部分22B從線L1向與其平行的線L2延伸,其中線L2靠近第二端部分22C的橡膠體23。中間部分22B在其縱向方向的長度D1,即線L1和L2之間的距離,大于橡膠體23在彈簧板橫向方向的總長D2。中間部分22B的尺寸與彈簧鋼的特性結合在一起為彈簧板22提供了緩沖從工具體向懸掛工具體2和切割單元3的手持系統在橫向方向傳播震動所需的性能。
彈簧板22的中間部分22B形成了一個相對第一端部分22A的大約100-110°的角度,并且在后端部分16內側沿其整個長度并在半部16A和16B之間延伸,并且具有與后端部分16基本上相同的寬度。然而,所述半部16A和16B的互相面對的部分27A,27B具有對稱的凹陷,從而同時在彈簧22的第一側(間隙28)和第二側(間隙29)上形成了一個中間間隙。這些間隙28,29具有足夠的寬度,從而允許彈簧板22在震動的時候可以在后端部分的側向(橫向)方向偏斜、擺動,使得這種震動在工具1的側向方向,也就是彈簧板22靜止平面的橫方向上得到緩沖。中間部分22B中的孔31A在所有方向上都要比一個從右手后端部分半部16A延伸穿過孔31A進入左手后端部分半部16B中的接收插孔中的突出物31B的尺寸稍大,其用于加強組裝后的后端部分元件16。
彈簧板22的第二端部分22C形成了一個相對中間部分22B的大約110°的角度,并伸入到支架17中,其同樣由兩個半部17A,17B構成。支架左半部17B顯示在圖7中。在支架半部17A,17B之間,在其后部具有一個凹陷的間隙32,該間隙同樣具有足夠的寬度,從而允許彈簧板22的端部分22C在側向/橫向方向上偏斜、擺動。此外,一個肖氏硬度大約38-42°的彈性橡膠體23固定在所述第二端部分22C上。該橡膠體本身具有公知的設計,如圖6所示,其包括兩個截圓錐突出物形式的相同部分23A,23B,它們分別在彈簧板22橫向向相反的方向伸出。該突出物以公知的方式伸入支架半部17A,17B相應形狀的插槽34中。左手支架半部17B中的一個這樣的插槽34顯示在圖7中。彈性橡膠突出物23A,23B構成了手持系統和工具體2之間,特別是在后把手7和工具體2之間的彈性防震連接,其中橡膠突出物23A,23B以公知的方式對平行于彈簧板22座落的平面的工具體2的震動傳播進行緩沖,同時彈簧板22的那些沒有被夾位的粉22B和22C卻可以以擺動來對橫向/側向方向的震動傳播進行緩沖。在橡膠體23前面的第二端部分22C還具有一個孔35。一個沒有顯示出來的安全銷穿過孔35固定在支架半部17A,17B的支座上。支架半部17B上的一個這樣的支座36顯示在圖7中。
除了通過如上所述作為連接安裝在工具1的最后部分的防震元件18來改進工具1的防震特性之外,還可以根據另一種問題解決方式來對后把手7提供足夠質量的配重。更具體的,這種配重適合布置在后端部分元件16之上或之內,這是配重作為防震元件最有效的位置。對于工具1而言,估計這種配重的總質量必須達到約500克,才能達到與本發明的防震元件18相同等級的防震效果。配重的方式毫無疑問具有一些明顯的優點,但是這多出的500克質量對于工具來說確實太多了。因此這種問題解決方式并未采用,至少未全部采用,至少對于本發明的主權利要求而言是如此。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然而,采用一個或幾個中等質量的配重的措施與防震元件18配合在一起使用。在圖1,3和4中,兩個配重分別用38A,38B來表示。配重38A通過螺釘25連接并固定在后端部分16的右手側,并覆蓋著后端部分半部16A,而配重38B相應地連接在相反的一側,并覆蓋著左手側上的端部半部16B。兩個配重38A,38B在后端部分16的后側相互接觸,并且配重38A上的一個肋片38C以及在相對的配重38B中對應設計和布置的槽(未顯示)提供了一種密封效果,從而防止了灰塵和雜物進入到間隙29中以及從后面進入到后端部分16內部,從而防止了對防震元件18正常工作的干擾。根據該實施例,配重38A和38B由鋅制成,這只是可以接受的幾種材料之一,并且其總重為237克。
一個橡膠制成的柱銷39通過一個橫向突出物40固定在兩個配重38A和38B的底端,該突出物壓入并固定在兩個配重38A和38B相應設計的槽41中。
現在參見圖8,其顯示的是前把手6的右手后端部分和后把手7的右手前端部分之間的剛性接頭的縱向橫截面,并且在所述接頭區域,通過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設計的第三防震元件19在手持系統和工具體2之間有一個柔性連接。
該防震元件19包括一個彈簧板46和一個肖氏硬度約44-48°的彈性橡膠體45。該彈簧板46具有一個第一端部分46A,一個第二端部分46C以及一個中間部分46B。該第一部分46A通過一個第一螺釘51連接在工具體2上。前把手6的右手后部9的端部與后把手7的右手前部10的端部夾在一起并通過第二和第三螺釘52,53連接。相較于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防震元件18,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防震元件19僅僅只包括單獨一個套筒狀的彈性橡膠體45,該橡膠體從第二端部分46C在橫向方向突出。更具體來說,該橡膠體45在朝向工具體2(示意性顯示在圖8中)的橫向方向突出,也就是在工具1的縱向和彈簧板46的縱向的橫向突出。該橡膠體/套筒45的內側面是圓筒形的,而外側為截圓錐形,其關于彈性橡膠元件本身的設計是公知的。橡膠體45的一個內端粘接在所述第二端部分46C上,而一個螺母48粘接在該橡膠體娟的外端。該第二螺釘52還用于通過螺母48將手持系統連接到橡膠體45的突出端上。
應當理解,防震元件19的第二實施例還可以用于手持系統和工具之間的其它位置,例如通過適當的改變之后替代防震元件12以對其進行固定。此外,它還可以用于一種類似的手持系統中,其中支架17整體集成在該手特系統中,通常其與油箱或者化油器、空氣過濾器一起形成在一個較大的手持系統單元中。這種防震元件較好的位置是在工具體2的右邊底部。
彈簧板46的中間部分46B進一步包括兩個平的部分,一個第一部分46A的延伸部分46B′,一個第二平的部分46B″形成了彈簧板46的端部46A和46C之間的角度過渡部分。由于首先第一平的中間部分46B′,彈簧板46就可以在所述側向/橫向方向傾斜、擺動,從而在該方向上,從工具體2到手持系統的震動傳播就可以得到緩沖了。為了這個目的,彈簧板在平的部分46B′和46B″的材料、寬度、厚度以及長度應當選擇使其具有所需的彈性特性。典型的,至少46B′的長度,但任選46B″的長度,超過橡膠體45的軸向長度。在平行于切割盤4的平面方向的震動可以通過本實施例的橡膠體45的方式來緩沖,這是用一種傳統公知的方法來設計的。
由彈簧鋼或普通鋼制成的彈簧板的兩個實施例已經進行了探討。然而,該彈簧板還可以由其它合適的金屬材料或者塑料材料來制成,例如玻璃纖維或碳纖維增強塑料。此外,該手持工具還可以具有其它類型的發動機,例如電動、液壓或者氣動的,因為它們對于減震并非是決定性的。
權利要求
1.一種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持工具(1),其包括一個工具體(2),一個在該工具體中的內燃機,以及多個功能部件,至少其中之一的一個支架(17)形成了該工具體的一部分或者連接到該工具體上,而該工具體通過多個防震元件(12,18,19)懸掛在一個手持系統(6,7)上,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防震元件(18;19),其包括一個彈簧板(22;46),該彈簧板具有一個第一端部分(22A,46A),一個第二端部分(22C;46C),以及一個在所述端部部分之間的平的中間柔性部分(22B;46B′,46B″),-該彈簧板的第一端部分(22A,46A)連接到具有連接支架(17)的所述工具體及所述手持系統(6,7)之一上,-一個彈性橡膠體(23,23A,23B;45)固定在該彈簧板的第二端部分,其在橫向方向從該彈簧板突出,-所述彈性橡膠體在該彈簧板與具有連接支架(17)的所述工具體及所述手持系統(6,7)的另一個形成了一個連接,并且-該彈簧板的第二端部分支撐著該彈性橡膠體,其可以在工具產生的震動下在該第二端部分的平面的橫向方向擺動,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元件之間的橫向方向上的所述震動的傳播可以得到緩沖。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該彈簧板的第一端部(22A)連接在工具的一個后把手(7)的后端部分(16),并且所述彈性橡膠體在該彈簧板和支架(17)之間形成了一個連接,該支架剛性連接在該工具體上并從該工具體的后端底部向后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的工具,其特征在于,片簧(46)的第一端部分(46A)連接在工具體(2)上,并且在該彈簧板(46)和該手持系統(6,7)之間,所述彈性橡膠體在將一個前把手(6)的后部部分(9)與一個后把手(7)的前部部分(10)連接在一起的接頭區域形成了一個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板的中間柔性部分(22B;46B′,46B″)的長度在所述第一和第二部分之間的方向上超出了該橡膠體從該彈簧板的一側橫向方向突出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2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橡膠體(23A,23B)從該彈簧板的相對兩側橫向突出,所述彈簧板的中間柔性部分(22B)的長度超出了該橡膠體在橫向方向上的總長。
6.根據權利要求1-2之一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該彈簧板中心定位在縱向間隙(28,29,32)中,該間隙位于后把手(7)的后端部分(16)和支架(17)上,所述間隙允許所述彈簧板的中間柔性部分(22B)以及所述第二端部分(22C)在橫向方向擺動。
7.根據權利要求1-6之一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板由1-2mm厚的彈簧鋼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1-6之一的工具,其特征在于,在后把手(7)的后稍部分(16)上固定配重(38A,38B)。
9.根據權利要求6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該配重至少覆蓋所述后端部分(16)中的間隙(28,29)的一部分。
10.一種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持工具,其包括一個工具體,一個在該工具體中的內燃機以及一個包括一個前把手和一個后把手的手持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把手的一個后部部分的兩側都固定有配重。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之一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該工具是一種具有一個可轉動的切割盤的切割機。
全文摘要
一種內燃機驅動的便攜式手動工具(1)包括一個工具體(2),一個在該工具體中的內燃機以及多個功能部件,至少其中之一的一個支架(17)形成了該工具體的一部分或者連接到該工具體上,而該工具體通過多個防震元件(12,18,19)懸掛在一個手持系統(6,7)上。該防震元件(18;19)包括一個彈簧板(22;46),該彈簧板具有一個第一端部分(22A,46A),一個第二端部分(22C;46C),以及一個在所述端部部分之間的平的中間柔性部分(22B;46B′,46B″)。該彈簧板的第一端部分(22A,46A)連接到具有連接支架(17)的所述工具體和所述手持系統(6,7)之一上。一個彈性橡膠體(23,23A,23B;45)固定在該彈簧板的第二端部分,其在橫向方向從該彈簧板突出,該彈性橡膠體在該彈簧板與具有連接支架(17)的所述工具體及所述手持系統(6,7)的其他部分之間形成了一個連接,并且該彈簧板的第二端部分支撐著該彈性橡膠體,其可以在工具產生的震動下在該第二端部分的平面的橫向方向擺動,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元件之間的橫向方向上的所述震動的傳播可以得到緩沖。
文檔編號B23D45/16GK1718376SQ20041007661
公開日2006年1月11日 申請日期2004年7月7日 優先權日2004年7月7日
發明者霍坎·拉松, 馬騰·里布哈根 申請人:電氣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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