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模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靈活的具有定位結構的O型圈模具。
背景技術:
O型密封圈適用于裝在各種機械設備上,在規定的溫度、壓力、以及不同的液體和氣體介質中,于靜止或運動狀態下起密封作用。在機床、船舶、汽車、航空航天設備、冶金機械、化工機械、工程機械、建筑機械、礦山機械、石油機械、塑料機械、農業機械、以及各類儀器儀表上,大量應用著各種類型的密封元件。O型密封圈主要用于靜密封和往復運動密封,用于旋轉運動密封時,僅限于低速回轉密封裝置,O型密封圈一般安裝在外圓或內圓上截面為矩形的溝槽內起密封作用, O型密封圈在耐油、酸堿、磨、化學侵蝕等環境依然起到良好密封、減震作用,目前市場上O型圈的規格較多,且制作中需要用到沖壓模具,但常規的沖壓模具,更換模具時難以定位,生產過程中產品次品率高,因此往往只能使用固定的模具,一次性制作不同直徑的O型圈,以節省材料,無法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調節產出,不利于企業發展。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具有定位結構的O型圈模具。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定位結構的O型圈模具,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固定有支架,且底座的一側外壁上設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控制鍵和顯示屏,所述支架的頂部固定有第一伸縮電機,且第一伸縮電機的第一輸出軸延伸至支架的下方,且第一輸出軸連接有沖壓頭,所述沖壓頭上設有感應點,所述底座內設有第二伸縮電機,且第二伸縮電機的第二輸出軸連接有第一模塊,且第一模塊的頂部設有第一模塊孔,所述第一模塊孔內嵌裝有感應器,且感應器與感應點相配合,所述第一模塊的外壁上滑動連接有第二模塊,所述第一模塊上設有第一O型槽,所述第二模塊上設有第二O型槽。
優選的,所述第一模塊的高度小于第二模塊的高度。
優選的,所述第一伸縮電機、第二伸縮電機和感應器均與控制器連接。
優選的,所述第一輸出軸與沖壓頭、第二輸出軸與第一模塊均通過螺紋連接。
本發明中,第一模塊的高度小于第二模塊的高度,第一輸出軸與沖壓頭、第二輸出軸與第一模塊均通過螺紋連接,沖壓頭上設有感應點,第一模塊孔內嵌裝有感應器,且感應器與感應點相配合,感應器和第二伸縮電機配合,調節第一模塊以及第二模塊的高度,可單獨沖壓第一O型圈和第二O型圈或同時沖壓第一O型圈和第二O型圈,靈活度更高,且模具和沖壓頭更換方便,沖壓范圍可調節,通過控制器,定位簡單,操作方便,提高了成品率,降低了生產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具有定位結構的O型圈模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支架、3控制器、4第一伸縮電機、5沖壓頭、6感應點、7第二伸縮電機、8第一模塊、9感應器、10第二模塊、11第一模塊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一種具有定位結構的O型圈模具,包括底座1,底座1上固定有支架2,且底座1的一側外壁上設有控制器3,控制器3包括控制鍵和顯示屏,支架2的頂部固定有第一伸縮電機4,且第一伸縮電機4的第一輸出軸延伸至支架2的下方,且第一輸出軸連接有沖壓頭5,沖壓頭5上設有感應點6,底座1內設有第二伸縮電機7,且第二伸縮電機7的第二輸出軸連接有第一模塊8,且第一模塊8的頂部設有第一模塊孔11,第一模塊孔11內嵌裝有感應器9,且感應器9與感應點6相配合,第一模塊8的外壁上滑動連接有第二模塊10,第一模塊8上設有第一O型槽,第二模塊10上設有第二O型槽,第一模塊8的高度小于第二模塊10的高度,第一輸出軸與沖壓頭5、第二輸出軸與第一模塊8均通過螺紋連接,沖壓頭5上設有感應點6,第一模塊孔11內嵌裝有感應器9,且感應器9與感應點6相配合,感應器9和第二伸縮電機7配合,調節第一模塊8以及第二模塊10的高度,可單獨沖壓第一O型圈和第二O型圈或同時沖壓第一O型圈和第二O型圈,靈活度更高,且模具和沖壓頭5更換方便,沖壓范圍可調節,通過控制器,定位簡單,操作方便,提高了成品率,降低了生產成本。
本發明中,第一模塊8的高度小于第二模塊10的高度,第一伸縮電機4、第二伸縮電機7和感應器9均與控制器3連接,第一輸出軸與沖壓頭5、第二輸出軸與第一模塊8均通過螺紋連接,第一模塊8的高度小于第二模塊10的高度,第一輸出軸與沖壓頭5、第二輸出軸與第一模塊8均通過螺紋連接,沖壓頭5上設有感應點6,第一模塊孔11內嵌裝有感應器9,且感應器9與感應點6相配合,感應器9和第二伸縮電機7配合,調節第一模塊8以及第二模塊10的高度,可單獨沖壓第一O型圈和第二O型圈或同時沖壓第一O型圈和第二O型圈,靈活度更高,且模具和沖壓頭5更換方便,沖壓范圍可調節,通過控制器,定位簡單,操作方便,提高了成品率,降低了生產成本。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