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包括機架、連接機架的拋光輪、連接拋光輪且驅動拋光輪轉動的輪驅動裝置、用于噴出磁流變液體的噴嘴、設于機架上的工作臺、設于工作臺上且用于夾緊棱鏡的升降治具和磁流變液體循環結構;拋光輪設于升降治具上方,工作臺設有拋光液回收口,拋光液回收口連接磁流變液體循環結構的收集器,磁流變液體循環結構的出口連接噴嘴,噴嘴朝向升降夾具,噴嘴的位置和拋光輪的位置相配合且與升降夾具的位置相配合;拋光輪包括輪本體和伸入輪本體內的磁場發生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磁流變液體循環結構還包括連接所述收集器的液體冷卻系統和水泵,水泵的入水口連接液體冷卻系統,水泵的出水口連接所述噴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磁場發生裝置由釹鐵硼或鐵氧體磁石制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輪本體的外表面形成網格槽。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升降治具包括治具臺、治具升降氣缸、設于治具臺上且用于支撐所述棱鏡的支撐架、設于支撐架右側的右導軌、用于卡住棱鏡右側的右滑塊、設于支撐架左側的左導軌和用于卡住棱鏡左側的左滑塊;治具升降氣缸連接治具臺的底部且驅動治具臺升降;左滑塊活動連接左導軌且沿著左導軌位移,右滑塊活動連接右導軌且沿著右導軌位移,左滑塊和右滑塊位移到位并配合實現卡緊棱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支撐架的頂部形成用于容納所述棱鏡的容納槽。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左導軌和所述右導軌沿著水平方向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輪本體21由鋼材料制成。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棱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左滑塊、所述右滑塊治具臺、所述支撐架、所述右導軌、所述右滑塊、所述左導軌和所述左滑塊均為塑料材料制成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