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產品鍍膜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真空鍍膜機中的籠架。
背景技術:
現有的真空鍍膜機支架,是在一根直桿上設置不同形狀的槽來固定鍍膜產品,直桿的上端直接與真空鍍膜機的U形槽接觸,在直桿下端由圓臺帶動旋轉時,直桿的上端僅靠滑動摩擦力來旋轉,轉動時經常卡住,且產生很大的噪音。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解決至少上述問題,并提供至少后面將說明的優點。
本實用新型還有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減小轉動摩擦力,提高轉動穩定性的籠架。
為了實現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這些目的和其它優點,提供了一種真空鍍膜機中的籠架,所述真空鍍膜機包括可旋轉的工架,所述工架的上端設有用于卡設所述籠架的U形槽,所述工架的下端設有承載所述籠架的、可轉動的圓臺,所述籠架的上端設有軸承,所述軸承的外徑與所述U形槽的開口寬度一致。
優選地,所述圓臺的側面設有凸起,所述籠架的下端設有可沿豎直方向伸縮的彈性支座,所述彈性支座上設有與所述凸起匹配的限位槽。
優選地,所述籠架上沿長度方向設有四層水平設置的支桿。
優選地,任意一層所述支桿上設有與電機連接的齒輪,所述齒輪與軸承座嚙合傳動,所述軸承座上支承用于盛放待鍍膜構件的構件槽。
本實用新型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在籠架的上端設置軸承,軸承的外圈與U形槽卡設后固定不動,軸承的內圈和籠架的上端固定連接,這樣在籠架下端由可旋轉的圓臺驅動旋轉時,上端在軸承的作用下輕松實現穩定的同步轉動,不會再發生摩擦干涉,使籠架的旋轉更順暢。
2、圓臺和籠架的固定采用如下方法:在圓臺的側面設有凸起,同時在籠架的下端設有可沿豎直方向伸縮的彈性支座,所述彈性支座上設有與所述凸起匹配的限位槽,這樣在使用時只需要將彈性支座向上壓縮,再將彈性支座上的限位槽與凸起對齊,彈性支座自動向下伸張,即完成固定,十分方便。
3、籠架上沿長度方向設有四層水平設置的支桿,相比設置三層支桿能夠放置更多的待鍍膜構件,節約空間。
4、在支桿上設立可旋轉的構件槽,使構件槽不僅能夠做公轉運動,還能夠做自轉運動,使待鍍膜構件能夠全方位鍍膜,大大提高了產品的質量。
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優點、目標和特征將部分通過下面的說明體現,部分還將通過對本實用新型的研究和實踐而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理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圓臺處的放大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支桿處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參照說明書文字能夠據以實施。
需要說明的是,下述實施方案中所述實驗方法,如無特殊說明,均為常規方法,所述試劑和材料,如無特殊說明,均可從商業途徑獲得;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術語“橫向”、“縱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并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真空鍍膜機中的籠架,所述真空鍍膜機包括可旋轉的工架1,所述工架1的上端設有用于卡設所述籠架2的U形槽,所述工架1的下端設有承載所述籠架2的、可轉動的圓臺3,所述籠架2的上端設有軸承4,所述軸承4的外徑與所述U形槽的開口寬度一致,軸承4的外圈與所述U形槽卡緊,軸承4的內圈和籠架2固定連接,以使得籠架2轉動的更加平滑。
如圖2所示,所述圓臺的側面設有凸起301,所述籠架2的下端設有可沿豎直方向伸縮的彈性支座201,所述彈性支座上設有與所述凸起匹配的限位槽202。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籠架2上沿長度方向設有四層水平設置的支桿5。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任意一層所述支桿5上設有與電機連接的齒輪6,所述齒輪6與軸承座7嚙合傳動,所述軸承座7上支承用于盛放待鍍膜構件的構件槽8。
本實用新型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在籠架2的上端設置軸承,軸承的外圈與U形槽卡設后固定不動,軸承的內圈和籠架2的上端固定連接,這樣在籠架2下端由可旋轉的圓臺3驅動旋轉時,上端在軸承的作用下輕松實現穩定的同步轉動,不會再發生摩擦干涉,使籠架2的旋轉更順暢。
2、圓臺3和籠架2的固定采用如下方法:在圓臺3的側面設有凸起,同時在籠架2的下端設有可沿豎直方向伸縮的彈性支座,所述彈性支座上設有與所述凸起匹配的限位槽,這樣在使用時只需要將彈性支座向上壓縮,再將彈性支座上的限位槽與凸起對齊,彈性支座自動向下伸張,即完成固定,十分方便。
3、籠架2上沿長度方向設有四層水平設置的支桿,相比設置三層支桿能夠放置更多的待鍍膜構件,節約空間。
4、在支桿上設立可旋轉的構件槽,使構件槽不僅能夠做公轉運動,還能夠做自轉運動,使待鍍膜構件能夠全方位鍍膜,大大提高了產品的質量。
盡管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于各種適合本實用新型的領域,對于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和這里示出與描述的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