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磷渣水泥專用助磨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出了一種磷渣水泥專用助磨劑,由以下重量份組成:二乙醇單異丙醇胺20?25重量份、磷渣活性激發劑15?20重量份、掩蔽劑5?10重量份和水50?75重量份。本發明在助磨劑的配方上進行了調整,用磷渣活性激發劑替換了原助磨劑中的工業鹽(含量有所增大),并且去掉了具有緩凝作用的糖蜜,從而得到一種新型助磨劑。該助磨劑因為含有磷渣活性激發劑,當水泥加水后,活性激發劑開始水解形成硅鋁酸鈣及硫鋁酸鈣,同時使水泥漿料pH值增大,促使磷渣玻璃體中的Si?O?Si化學鍵斷裂,從而加速了磷渣水泥的水化,提高了磷渣水泥早期強度增進率。
【專利說明】
-種磯渣水泥專用助磨劑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設及一種憐渣水泥專用助磨劑。
【背景技術】
[0002] 對于使用了憐渣作為混合材料的水泥,由于憐渣的固有特性,會導致憐渣水泥凝 結時間長、早期強度增進率偏低。現有助磨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憐渣水泥的早期強度, 但是在縮短凝結時間上是無貢獻甚至是負貢獻的。凝結時間長運一缺點導致了憐渣水泥在 工民建領域普遍不受歡迎,使得憐渣水泥的銷售量一直沒有較大的突破。
【發明內容】
[0003] 本發明提出了一種憐渣水泥專用助磨劑,縮短了憐渣水泥的凝結時間、提高了其 早期強度增進率。
[0004] -種憐渣水泥專用助磨劑,由W下重量份組成:二乙醇單異丙醇胺20-25重量份、 憐渣活性激發劑15-20重量份、掩蔽劑5-10重量份和水50-75重量份。
[0005] 優選地,所述憐渣活性激發劑為娃酸鋼/鐘、侶酸鋼/鐘和硫酸鋼/鐘中的至少一 種。
[0006] 優選地,所述掩蔽劑為憐酸根和氣離子鋼/鐘鹽的至少一種。
[0007] 本發明在助磨劑的配方上進行了調整,用憐渣活性激發劑替換了原助磨劑中的工 業鹽(含量有所增大),并且去掉了具有緩凝作用的糖蜜,從而得到一種新型助磨劑。該助磨 劑因為含有憐渣活性激發劑,當水泥加水后,活性激發劑開始水解形成娃侶酸巧及硫侶酸 巧,同時使水泥漿料抑值增大,促使憐渣玻璃體中的Si-0-Si化學鍵斷裂,從而加速了憐渣 水泥的水化,提高了憐渣水泥早期強度增進率。
【具體實施方式】
[000引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 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 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 保護的范圍。
[0009] 實施例1:
[0010] 由W下重量份組成:二乙醇單異丙醇胺20kg、憐渣活性激發劑(均量的娃酸鋼、侶 酸鐘和硫酸鋼)20kg、掩蔽劑(氣化鋼)7kg和水50kg,通過常規方法混合制成助磨劑。
[00川實施例2:
[0012]由W下重量份組成:二乙醇單異丙醇胺25kg、憐渣活性激發劑(娃酸鋼)1化g、掩蔽 劑(氣化鋼)5kg和水75kg,通過常規方法混合制成助磨劑。
[001引實施例3:
[0014]由W下重量份組成:二乙醇單異丙醇胺22kg、憐渣活性激發劑(侶酸鋼)18kg、掩蔽 劑(憐酸鐘)10kg和水60kg。
[0015] 將上述實施例、常用市售助磨劑、不添加助磨劑Ξ種情況下進行憐渣水泥的凝結 情況進行比較(數據如下表):
[0016] 表1助磨劑效果對比
[0017]
[001引基于上述表格,該助磨劑因為含有憐渣活性激發劑,當水泥加水后,活性激發劑開 始水解形成娃侶酸巧及硫侶酸巧,同時使水泥漿料pH值增大,促使憐渣玻璃體中的Si-0-Si 化學鍵斷裂,從而加速了憐渣水泥的水化,提高了憐渣水泥早期強度增進率。活性激發劑作 為助磨劑成分預先在水泥粉磨階段加進去,能夠使其更加均勻的分布于水泥中,增強了憐 渣水泥品質的穩定性。相對于使用原助磨劑,水泥企業使用本助磨劑后,縮短了憐渣水泥凝 結的時間、提高了它的早期強度增進率,可使憐渣水泥在工民建領域的使用量大大增加;憐 渣水泥用量的增加又加快了憐渣的綜合利用,減少了±地的占用和環境的污染,社會效益 不可估量。
[0019] W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W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 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 一種磷渣水泥專用助磨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組成:二乙醇單異丙醇胺20-25重量份、磷渣活性激發劑15-20重量份、掩蔽劑5-10重量份和水50-75重量份。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磷渣水泥專用助磨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磷渣活性激發劑為 硅酸鈉/鉀、鋁酸鈉/鉀和硫酸鈉/鉀中的至少一種。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磷渣水泥專用助磨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掩蔽劑為磷酸根和 氟離子鈉/鉀鹽的至少一種。
【文檔編號】C04B24/12GK105948555SQ201610482217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7日
【發明人】鄒君, 譚靜進, 江元華
【申請人】湖北鑫統領萬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