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頭部氣囊模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汽車,尤其是轎車的頭部氣囊模塊,一種頭部氣囊模塊系統
和一種帶有這種頭部氣囊模塊的汽車,以及涉及一種給這種氣囊模塊的頭部氣囊充氣的方 法。
背景技術:
所謂的頭部氣囊也稱作窗簾氣囊("curtain airbag")或窗式氣囊 ("windowairbag"),在發生事故時,該頭部氣囊基本上在汽車內側展開,以便在汽車側面碰 撞或傾翻時尤其是保護乘客的頭部和胸部區域并防止乘客的頭部在發生事故時不受保護 地向外伸出打開的側窗。 另外,例如由US 6, 276, 712 Bl和GB 2 393 154 A中公開了將折疊的頭部氣囊布 置在車頂容納部件的容納部件中。通過填充由氣體發生器產生的填充氣體,該頭部氣囊展 開并由此從容納部件中釋放。在US 6,648,368B2中,氣體通道與氣袋同時充氣,以便張緊 所述氣袋。 US 2006/0208466 Al中公開了一種按現有技術的頭部氣囊模塊,其帶有頭部氣囊 和容納折疊的頭部氣囊的容納部件,其中,通過頭部氣囊中的折邊限定氣體通道和氣袋或 腔格。該頭部模塊設計為,首先給在頭部氣囊的下邊緣上的水平氣體通道充氣,并由此使頭 部氣囊的中間部分從容納部件中釋放出來。由于充氣,前氣袋和后氣袋也從容納部件中釋 放出來。 因此,在所有已知的系統中,給所述氣袋充氣并因此才完全從容納部件中釋放。這 時,如果向頭部氣囊的氣體輸送被干擾,例如由于障礙物侵入車輛,該障礙物損壞氣體發生 器或損害氣體發生器與頭部氣囊的連通,這樣會阻礙或延遲頭部氣囊完全展開。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改進一種形成類型的頭部氣囊系統。 按本發明的頭部氣囊模塊包括可充氣的頭部氣囊和容納未充氣的、折疊的頭部氣
囊的容納部件。該容納部件可具有例如單獨的殼體、外罩和/或壓縮器件,尤其是可斷開的
帶,和/或設置在汽車內,尤其是可拆卸或不可拆卸的固定在汽車上,或者例如以汽車內部
空間內襯下面的空隙或凹槽等的形式集成在汽車中。 所述頭部氣囊具有一個或多個氣體通道和一個或多個氣袋。所述氣體通道和所述
氣袋例如通過頭部氣囊的兩個外部件沿給定的縫線或粘合線恰當的,尤其是材料的連接,
即,通過所謂的收縮接縫或鉸鏈相互結合為一體,或同樣分開的材料制成,并然后優選例如
材料結合地相互連接。而一體的結構可以減小材料消耗和包裝尺寸,單獨的結構使得能夠
使用不同的材料,并可以尤其是在造型復雜的情況下簡化單個零件的制造。 現在,根據本發明這樣設計所述頭部氣囊模塊,使得所述頭部氣囊在給一個或多
個氣袋充氣前,就首先通過給至少一個氣體通道充氣已經基本上完全從容納部件中釋放。因此,即便之后在氣袋填充過程中不利地影響氣體輸送,該頭部氣囊也能可靠地從所述容納部件中釋放出來,并且因此在氣袋未充氣或僅部分充氣的時候仍然可以發揮一定的(剩余)保護作用。 在一種有利的實施形式中可以這樣設計所述頭部氣囊模塊,S卩,該頭部氣囊從容
納部件中釋放后位于尤其是要保護的區域中,例如乘客的頭部和/或胸部區域,并且所述氣袋從這個狀態開始被完全充滿氣體。因此,通過現在充氣的氣袋和已經充氣的氣體通道首先覆蓋尤其是要保護的區域。此外,可以通過仍未充氣的氣袋較小的慣性和減小的空氣阻力縮短將該頭部氣囊從容納部件移動到規定的展開區域所需要的時間。 可以用多種方式實現氣體通道和氣袋的多級充氣。這例如可以通過對填充氣體相
應的引導控制,例如通過氣體通道該氣袋充氣,并這樣設計,使得氣袋的充氣僅在氣體通道完全充滿氣體和/或頭部氣囊已經從容納部件中釋放出來時才進行。這例如可以通過相應的節流位置或閥實現,該節流位置和閥僅在氣體通道已經填充或頭部氣囊釋放時才朝氣袋打開。這種節流位置或閥例如可以通過頭部氣囊在氣體通道和氣袋之間的相應構造形成。附加地或可選地,向氣袋的氣體輸送例如也可以單獨地通過頭部氣囊前的閥門控制,或通過第二氣體發生器提供氣體,并且相應地,例如時間延遲地控制該第二氣體發生器。 優選這樣設計所述頭部氣囊模塊,S卩,也或者基本上僅從下往上給氣袋充氣,其中,當前方向確定始終與在汽車中安裝和充氣狀態有關。有利地將容納部件布置在車頂的側面區域,以便在不激活頭部氣囊時允許由車門上車(Tilreinstige)。在傳統的頭部氣囊從頂部的容納部件出發,基本上從下往上充氣時,在優選的實施形式中,可以通過氣體通道將尚未充氣的氣袋基本上置于例如A-柱.B-柱和C-柱頂線或腰線的高度,即,基本上在側窗開口的一半高度或在側窗開口的下邊緣的高度,以便從腰線高度出發向上,或從頭部高度出發朝上和朝下充氣。在傳統的從上方進行的充氣時首先保護了乘客根本不在的頂部區域,并且直至所述氣袋朝下展開,乘客的胸部都沒有得到保護,在優選的實施形式中通過使所述氣袋從乘客的胸部和/或頭部區域出發朝上或朝上和朝下充氣,首先保護乘客的胸部和/或頭部區域。 所述氣體通道優選基本上延伸經過整個頭部氣囊,例如基本上沿頭部氣囊的下邊緣或基本上在頭部氣囊一半的高度上延伸。如果所述氣體通道使通過該氣體通道置于頂線或腰線高度上的氣袋進行充氣,則對于上述實施形式是尤其有利的。 優選在基本上在氣體通道的高度上在氣體通道中設置一個或多個氣體入口接口。因此可以縮短氣體路程并從而縮短填充時間。尤其出于該目的,也可以有利地將氣體發生器設置在基本上氣體通道的高度,例如設置在A-柱、B-柱和C-柱中。
本發明其它有利的改進方案由各屬權利要求以及以下對優選的實施形式的說明得出。為此,附圖部分示意示出了 圖1A是帶有按本發明的第一種實施形式的頭部氣囊系統的、處于第一充氣階段的汽車的剖切的側視圖; 圖1B是按圖1A的汽車局部的剖切前視 圖1C是按圖1A的、處于第二充氣階段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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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ID是按圖IB的、處于第二充氣階段的汽車的局部;以及 圖2A-2D是帶有按本發明的第二種實施形式的頭部氣囊系統的汽車與圖1A-1D相應的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分別在側視圖(圖1A, 1C)和前視圖(圖1B, ID)示出了在第一充氣狀態(圖1A, IB)和第二充氣狀態(圖1C, ID)下的汽車,該汽車帶有按本發明的第一種實施形式的頭部氣囊系統。 在汽車的車頂區域,在內部空間內襯(未示出)后為頭部氣囊1設計一容納部件2。尤其是車身側面的上部區域、車頂的側邊橫梁等被稱作車頂區域。 在非激活狀態下,所述頭部氣囊1折疊地收納在容納部件2中,并通過內部空間內襯覆蓋。在側面碰撞或傾翻的情況下,(未示出的)控制裝置激活氣體發生器3。該氣體發生器產生填充氣體,填充氣體通過氣體入口接頭流入頭部氣囊1的氣體通道1. 1中,在這個時刻,氣囊仍折疊地收納在容納部件2中。氣體通道1. 1通過相應的鉸鏈(該鉸鏈例如可以通過頭部氣囊1里面的半部和外面的半部之間的粘合縫或焊縫形成)在頭部氣囊1下面的縱向邊緣上與氣袋1. 2 —體地構造,當所述頭部氣囊1完全充滿氣體時(圖1C, 1D),該氣袋在氣體通道l. l上方延伸。 通過本身填充氣體的并且在此沿汽車縱向縮短的氣體通道1. l,頭部氣囊1突破內襯,完全從容納部件2中釋放并拉到圖1所示的位置,在該位置上所述氣體通道1. 1基本上沿腰線,即,沿汽車的側窗下邊緣延伸。該運動在圖1A,1B中通過向下的垂直箭頭標出。
所述氣袋1. 2通過(未示出的)節流口與氣體通道1. 1連通。在氣體通道1. 1充氣的第一充氣階段,頭部氣囊1從容納部件2中釋放并置于圖1中所示的位置,氣袋1. 2基本上沒有充氣,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很少有填充氣體通過節流位置流入氣袋。未充氣的氣袋1. 2較小的慣性和空氣阻力縮短了第一充氣階段的充氣時間,S卩,到達圖1A, 1B所示狀態的時間,在該狀態中已展開的頭部氣囊1已經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乘客,尤其是防止從側窗甩出。 如果所述氣體通道1. 1充滿氣體并達到圖1A, 1B所示的狀態,節流位置打開,因此,這時在第二充氣階段,還通過氣體通道l. l經由節流位置由氣體發生器3給所述氣袋1. 2充氣,并且頭部氣囊1發揮其全部的保護作用。這種從下到上的填充在圖1C, 1D中通過朝下的垂直箭頭示出。 為了使氣體路程保持較短,所述氣體發生器3在大約氣體通道1. 1 (在頭部氣囊1充氣時)的高度布置在汽車的A-柱內。 圖2A至2D以與圖1A至1D相應的視圖示出了一種帶有按本發明的第二種實施形式的頭部氣囊系統的汽車。與第一種實施形式相應的特征用相同的附圖標記標示,因此下面僅對這兩種實施形式的區別進行說明。 在第二種實施形式中,當頭部氣囊l充滿氣體時,所述氣體通道l. l基本上布置在頭部氣囊1 一半的高度,即,大約在側窗口高度的一半。氣體發生器3布置在汽車C-柱的中間區域中,并經過填充管與氣體通道l. 1的氣體入口接頭連通,該氣體入口接頭布置在氣體通道1. 1的高度,以便縮短氣體路程。
通過將來自氣體發生器3的氣體填充到氣體入口接頭,又首先在第一階段填充氣體通道1. l,并因此在氣袋1. 2仍未充氣時將所述頭部氣囊1置于圖2A,2B所示的位置,在該位置上已充氣的氣體通道1. 1基本上在乘客的頭部高度延伸,并且即便之后的氣體輸送被不利地影響,氣體通道也已經保護了乘客。緊接著,在第二充氣階段,通過節流位置自氣體通道1. 1從下面給所述氣袋1. 2充氣,其中,氣袋1. 2的另一部分同時從氣體通道1. 1從
上方充氣。與第一種實施形式相比,這樣縮短了充氣時間,因為氣袋每部分內的路程大致相等。附圖標記清單
1頭部氣囊1. 1氣體通道1. 2氣袋2容納部件3氣體發生器
權利要求
一種用于汽車,尤其是轎車的頭部氣囊模塊,帶有頭部氣囊(1)和收納折疊的所述頭部氣囊(1)的容納部件(2),其中,所述頭部氣囊(1)具有氣體通道(1.1)和氣袋(1.2),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氣囊模塊這樣設計,使得在所述氣袋(1.2)充氣之前,所述頭部氣囊(1)由于所述氣體通道(1.1)的充氣基本上完全從所述容納部件(2)中釋放出。
2. 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氣囊模塊這樣設計,使得在所述氣袋(1.2)被填充之前,所述頭部氣囊(1)從所述容納部件(2)中釋放后位于尤其要保護的區域。
3. 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氣囊模塊這樣設計,即,所述氣袋(1. 2)基本上通過所述氣體通道(1. 1)充氣。
4. 按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氣囊模塊這樣設計,即,所述氣袋(1.2)基本上從下往上充氣。
5. 按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通道(1. 1)基本上延伸經過整個頭部氣囊(1)。
6. 按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通道(1. 1)基本上沿所述頭部氣囊(1)的下邊緣延伸。
7. 按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通道(1. 1)基本上在所述頭部氣囊(1)高度的一半處延伸。
8. 按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在所述氣體通道(1. 1)的高度處設置有一與所述氣體通道(1. 1)連通的氣體入口接頭。
9. 一種頭部氣囊系統,帶有氣體發生器(3)和按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發生器(3)布置在基本上氣體通道(1. 1)的高度。
10. —種汽車,尤其是轎車,其帶有按權利要求9所述的頭部氣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部件(2)布置在所述汽車的車頂的側面區域。
11. 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發生器(3)布置在所述汽車的A-柱、B-柱或C-柱中。
12. —種用于給按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頭部氣囊模塊的頭部氣囊(1)充氣的多級方法,具有步驟a) 給所述氣體通道(1. 1)充氣;以及b) 給所述氣袋(1. 2)充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氣袋(1. 2)被充氣之前,所述頭部氣囊由于所述氣體通道(1. 1)的充氣基本上完全從所述容納部件(2)中釋放出。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汽車,尤其是轎車的頭部氣囊模塊,其帶有頭部氣囊(1)和裝入折疊頭部氣囊的容納部件(2),其中,所述頭部氣囊(1)具有氣體通道(1.1)和氣袋(1.2),并其中,所述頭部氣囊模塊這樣設計,在所述氣袋(1.2)充氣之前,所述頭部氣囊(1)通過給氣體通道(1.1)充氣基本上完全從容納部件中釋放。
文檔編號B60R21/2334GK101746340SQ20091026145
公開日2010年6月23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15日 優先權日2008年12月15日
發明者烏爾里克·里克 申請人:Gm全球科技運作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