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轉移物品的裝置以及具有這種裝置的輸送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將一能在軌道系統上移動的輸送小車從軌道系統的第一軌段轉移(轉運)到軌道系統的第二軌段上的裝置,所述第一軌段設置在第一高度上,所述第二軌段設置在與該第一高度不同的第二高度上。這種裝置例如在具有設置在不同高度上的軌道系統軌段的電動架空輸送機/電氣架空道中是必需的。此外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于輸送物品的輸送設備,其包括a)軌道系統,該軌道系統包括第一軌段和第二軌段,所述第一軌段設置在第一高度上,所述第二軌段設置在與該第一高度不同的第二高度上;b)多個能驅動的輸送小車,借助所述輸送小車能使至少一種物品在所述軌道系統上移動;c)轉移裝置,利用該轉移裝置能將輸送小車從第一軌段轉移到第二軌段。
背景技術:
在這種輸送設備的軌段之間的高度差例如可以通過傾斜的軌段來跨接/橋接。但是這種傾斜軌段相對于水平面的斜度不允許太大,以使輸送小車能夠沒有困難地渡過上升段或下降段。因此,這種傾斜軌段沿輸送方向的長度始終取決于所要克服的、設置在兩個不同高度上的軌道系統軌段之間的高度差和設置在它們之間的傾斜段的最大可能斜度。為了節省這種沿輸送方向必須的結構空間,有時采用開頭所述類型的裝置。由市場已知的這種裝置包括轉移滑板(滑車),所述轉移滑板能在對應于下軌段的高度與對應于軌道系統的上軌段的高度之間移動。這里,如果轉移滑板豎直移動,則沿輸送方向必須的結構空間最小。如果希望例如從軌道系統的下部軌段向上部軌段進行轉移,那么轉移滑板從下部軌段接收輸送小車,移向上部軌段,并在上部軌段處使輸送小車離開。然后,這時空載的轉移滑板重新移向下部軌段,在下部軌段處該轉移滑板接收另一輸送小車,等等。但是這種轉移裝置的運送能力(Durchsatz)有限。特別是在具有大量輸送小車的電動架空輸送機中,可能出現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將非常多的輸送小車從下部軌段轉移到上部軌段的狀況,或反向轉移的狀況。為了在轉移輸送小車時提高最大運送能力,通常采用兩個并聯的上述類型的轉移裝置,其中軌段分別通過一轉轍器/轉接裝置與兩個轉移裝置連接。但是這種方案成本比較高,因為需要兩個轉移裝置和兩個轉轍設備,其中轉轍設備還需要相應的控制元件。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改進開頭所述類型的裝置,從而以低成本的方式方法提高其運送能力。對于開頭所述類型的裝置,該目的通過如下方式實現所述裝置至少包括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所述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分別能夠攜帶至少一個待轉移的輸送小車,所述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能夠彼此反向地在所述兩個高度之間移動。通過使轉移裝置包括兩個可在兩個高度之間反向移動的轉移滑板,可以使裝置的運送能力翻倍。為此轉移滑板例如設置成,當一個轉移滑板處于與軌道系統的上部軌段相對應的高度上時,第二轉移滑板便位于與軌道系統的下部軌段相對應的高度上時。這樣便可以例如在下部使一個輸送小車移動到第二轉移滑板上,而在上部已利用第一轉移滑板轉移的輸送小車能移動到上部軌段上。然后,當第二轉移滑板向上移動時,第一轉移滑板在此期間可以向下移向軌道系統的下部軌段,使這兩個轉移滑板的位置互換。然后,在上部可使一輸送小車重新移出轉移裝置,而在下部使一輸送小車移入轉移裝置,可以在不必如已知的轉移裝置中那樣首先使位于上部的轉移滑板向下移動的情況下,重新進行轉移過程。本發明的有利的擴展方案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提出。如果轉移滑板分別能沿豎直的導軌移動,則特別有利。這樣便使轉移裝置所必須的沿輸送方向的結構空間最小化。對于在兩個高度之間的反向運動必須考慮,兩個轉移滑板在其移動路程上不受阻礙,特別是滑板之一不與由另外的轉移滑板攜帶的輸送小車碰撞。這一點通過如下方式實現兩個轉移滑板中的至少一個具有用于輸送小車的支承裝置,所述支承裝置以能繞一擺動軸線擺動的方式被支承。通過該措施,使得當兩個轉移滑板反向地從彼此旁邊經過時,其中一個轉移滑板的形成干擾的部件能從迎面過來的另一轉移滑板的影響區或者說可能由該另一轉移滑板攜帶的輸送小車的影響區中擺出。這里,如果擺動軸線水平延伸,則特別有利。在這方面另外可能有益的是兩個轉移滑板中的至少一個能水平移動。由此也能夠防止迎面過來的轉移滑板相碰撞。這一點例如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實現轉移滑板由一支承結構引導,該支承結構能水平移動。在這種情況下,兩個轉移滑板例如不是能夠相對彼此(水平)移動,而是與引導它的支承結構一起水平移動。對此有利的是,支承結構借助滾子在水平的導軌中運行。這樣便可以實現強制引導的、精確的運動。在一種變型方案中有利的是,用于轉移滑板的豎直的導軌包括上段、中段和下段, 設有驅動單元,借助該驅動單元使所述上段和下段能水平運動。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使轉移滑板與可運動的上段或下段一起水平運動,由此實現兩個轉移滑板沿水平方向的相對運動。這里有利的是,所述驅動單元設置(eingerichtet)成,使得轉移滑板能彼此獨立地水平運動。這樣便能在轉移輸送小車時到達特定的狀況。另外以這種方式方便了維護。特別有利的是,導軌包括第一中段和第二中段,所述第一中段和第二中段設置成在水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其中豎直的導軌的上段和下段分別能在各自的第一位置與各自的第二位置之間運動,所述上段和下段在各自的所述第一位置中與第一中段對準,所述上段和下段在各自的所述第二位置中與第二中段對準。這意味著,不是給兩個轉移滑板的每一個都分別配設下軌段、中軌段和上軌段。而是(兩個)轉移滑板共有唯一一個下段和唯一一個上段。
本發明的目的還在于,提供一種考慮上述構想的、開頭所述類型的輸送設備。基于開頭所述類型的輸送設備,該目的通過如下方式實現d)設置一按權利要求1至10之任一項的轉移裝置作為轉移裝置。如果輸送設備按電動架空輸送機的類型設計,便可以特別良好、有效地使用本發明的轉移裝置。
下面借助于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附圖中圖1示出用于輸送物品的輸送設備的一分段的側視圖,其中示意性地示出了用于在兩個設置在不同高度上的軌段之間轉移輸送小車的裝置;圖2至5分別示出轉移裝置的第一實施例在輸送方向上的視圖,其中示出了輸送小車從軌道系統的下軌段轉移到上軌段時的不同階段;圖6示出轉移裝置的第二實施例的相應于圖2至5的視圖;圖7示出轉移裝置的第三實施例的相應于圖6的視圖;圖8示出轉移裝置的第四實施例在輸送方向上的視圖;圖9示出圖8的轉移裝置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圖1中用10總體表示一按照電動架空輸送機的類型設計的、用于輸送物品的輸送設備,其中示出了一局部。輸送設備10包括一軌道系統12,該軌道系統包括第一支承軌 14和第二支承軌16,所述第一支承軌和第二支承軌在底部(地面)18上方在不同的高度水平上延伸。第一支承軌14設置在第一高度上,第二支承軌16設置在第二高度上,該第一高度位于該第二高度下方。支承軌14和16按常規方式設計成工字形型材并按已知的方式懸掛在此處未示出的支承結構上。此外,輸送設備10包括多個輸送小車20,其中三個輸送小車20a、20b、20c在圖1 中示出,所述多個輸送小車能在支承軌14、16上移動。用箭頭22表示借助輸送設備沿支承軌14、16對待輸送物品進行輸送的輸送方向。沿支承軌14、16延伸有未專門示出的滑接線/觸線,所述滑接線用于給輸送小車 20供電和傳輸信號。這種滑接線相應于現有技術。每個輸送小車20都包括抓住支承軌14或16的移動機構對,該移動機構支承至少一個支承滾子26(參見圖2至7和圖9),所述支承滾子在支承軌14或16上滾動并且吸收由輸送小車20輸送的負荷。每個輸送小車20借助一這里未專門示出的電機來驅動,通過所述滑接線以常規方式和方法為該電機供電并對該電機進行驅控,通過已知的措施來防止移動機構M相對于豎直平面和水平平面翻倒和傾斜。為了能夠用輸送小車20輸送物品,該輸送小車包括一掛送裝置觀,該掛送裝置通過一連接元件30與輸送小車20的移動機構M連接。在下支承軌14和上支承軌16之間設有轉移裝置32 (在圖1中僅示意性示出),借助該轉移裝置能將一來自于下支承軌14的輸送小車20抬高并轉移到上支承軌16上。通過轉移裝置32,輸送小車20能夠克服在下支承軌14和上支承軌16之間的高度差,而無需為此設置軌道系統12的上升段,與轉移裝置32相比該上升段必然在輸送方向上具有較大的延伸長度。在圖2中示出轉移站34作為轉移裝置32的第一實施例。該轉移站設計成門式并包括支承框架36,該支承框架具有第一豎直導軌38和第二豎直導軌40。沿輸送方向觀察, 豎直導軌38和40分別在由沿豎直方向彼此上下設置的支承軌14和16規定的豎直平面的左側和右側延伸。通過第一豎直導軌38引導第一轉移滑板42,使得該轉移滑板僅能沿在圖2中通過雙箭頭44表示的豎直方向移動。為此,第一轉移滑板42包括一滑板移動機構46,該滑板移動機構用與第一豎直導軌38協同工作的引導滾子48支承,所述引導滾子能分別繞一平行于輸送方向22水平延伸的轉動軸線轉動。在滑板移動機構46上鉸接一懸臂50,所述懸臂能通過一鉸接機構52繞一水平的擺動軸線M在一支承位置和一空載運行(在圖5中可以看到)之間擺動,該水平的擺動軸線平行于輸送方向22延伸。懸臂50的位于鉸接機構52對面的自由端56支撐有一軌段58, 該軌段具有與支承軌14和16相同的工字形輪廓。懸臂50的尺寸和軌段58在該懸臂上的布置被協調/調整成,使得當第一轉移滑板42的懸臂50處在其支承位置時,軌段58被設置在由支承軌14和16規定的豎直平面內。在懸臂50的空載運行位置中,該懸臂繞擺動軸線M向上擺動,使得軌段58與由支承軌14和16規定的豎直平面相距一定間距。對此下文仍要再次說明。此外,轉移站34還包括第二轉移滑板60,該第二轉移滑板在結構方面基本上與第一轉移滑板42相同,因此,與第一轉移滑板42的部件相對應的部件在第二轉移滑板中以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第二轉移滑板60也利用其引導滾子48在第二豎直導軌40上這樣移動,使得該第二轉移滑板只能在豎直方向(參見雙箭頭44)上移動。與第一轉移滑板42不同,軌段58不是直接安裝在懸臂50的自由端56上。而是第二轉移滑板60的懸臂50的自由端56帶有抓住其軌段58的保持結構62,使得第二轉移滑板60的軌段58支承在與第一轉移滑板42的懸臂50的軌段58相同的一側。因此,在第二轉移滑板60的軌段58和該第二轉移滑板的懸臂50的自由端56之間留出一距離,使得輸送小車20的移動機構M能移動到第二轉移滑板60的軌段58上,并在此同樣被保持結構62抓住(參見圖5)。第一轉移滑板42和第二轉移滑板60的懸臂50包括一支承桿64,當相應的懸臂 50處在其支承位置時,該支承桿64貼靠相應的滑板移動機構46。由此,在轉移滑板42和 60中,當所述懸臂處在其支承位置時阻止懸臂50另外地向下擺動。轉移站34的支承框架36包括一頂部橫梁66,該頂部橫梁支承兩個轉向滾子68和 70,所述轉向滾子各自能繞一水平轉動軸線轉動,所述水平轉動軸線平行于輸送方向22延伸。在轉向滾子68和70之間設有一可借助電機72驅動的驅動小齒輪74。轉移滑板42和 62各自朝向上方的端面76通過一鏈條78相互連接,該鏈條在轉向滾子68、驅動鏈輪74和轉向滾子70上運行。轉向滾子68和70定位成,使得鏈條78從轉向滾子68基本上豎直向下延伸到第一轉移滑板42,而從轉向滾子70基本上豎直向下延伸到第二轉移滑板60。
在一種變型方案中,代替鏈條78也可以采用拉索、皮帶等連同與它們相匹配的已知的驅動單元。借助于電機72可以選擇性地使驅動小齒輪74沿由箭頭80表示的第一方向轉動, 或者沿由箭頭82表示的、與第一方向相反的方向轉動。如果使驅動小齒輪74沿箭頭80的方向轉動,則使第一轉移滑板42向上移動,而第二轉移滑板60向下移動。而如果使驅動小齒輪74沿箭頭82的方向轉動,則第一轉移滑板42向下運動,第二轉移滑板60向上運動。 第一轉移滑板42和第二轉移滑板60能反向移動。這一點在本實施例中通過如下的方法來實現第一轉移滑板42和第二轉移滑板60通過鏈條78相互連接。上述轉移站;34的工作原理如下在圖2中示出的第一轉移滑板42處在其最低位置,在該最低位置處該第一轉移滑板處于第一高度。在第一轉移滑板42的該最低位置中,第一轉移滑板的軌段58與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對準。而第二轉移滑板60處在其最高位置,在該最高位置處第二轉移滑板處于第二高度。在該最高位置中,第二轉移滑板60的軌段58與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對準。在下支承軌14上滾動的輸送小車20a(參見圖1)這時到達轉移站34,其中該輸送小車移動到第一轉移滑板42的軌段58上。在這個位置中,輸送小車20a借助一制動裝置 (這里未專門示出的)固定在第一轉移滑板42的軌段58上。這時,借助電機72使驅動小齒輪74沿箭頭80的方向運動,使得第一轉移滑板42 帶著輸送小車20a向上移動,而空載的第二轉移滑板60向下移動。這在圖3中示出。當第二轉移滑板60向下運動時,通過鉸接機構32使該第二轉移滑板的懸臂50向上擺動,如圖3 中可見,從而使第二轉移滑板60的帶有保持結構62和軌段58的懸臂50不與由第一轉移滑板42保持的輸送小車20a碰撞。第二轉移滑板60的懸臂50的這種擺動例如可以借助于一電機(這里未專門示出)或通過一實際已知的滑槽導向機構(Kulissenfuehrimg)來實現。第一轉移滑板42帶著輸送小車20a—直向上移動,直到該第一轉移滑板處于其在轉移站34內的最高位置,在該最高位置中該第一轉移滑板處于一與此前第一轉移滑板42 在其最高位置時(所處的高度)相同的高度上(參見圖4)。這時第一轉移滑板42的軌段58與軌道系統12的上軌段16對準。這時,輸送小車20a從第一轉移滑板42的軌段58移動到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上,并從那里繼續向其特定地點移動。在這一時刻,第二轉移滑板60處在其在轉移站34內的最低位置處,在這個最低位置中第二轉移滑板處于一與第一轉移滑板42在其最低位置中時(所處的高度)相同的高度上,第二轉移滑板60的懸臂50這時重新處在其支承位置,使得軌段58沿輸送方向22與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對準。當在(轉移站的)上部、輸送小車20a離開第一轉移滑板42時,在下部在轉移站中另一輸送小車20d移動到第二轉移滑板60的軌段58上。然后借助電機72使驅動小齒輪74沿箭頭82的方向運動,由此使第一轉移滑板42在空載情況下向下運動,而第二轉移滑板60帶著輸送小車20d向上運動。另外第一轉移滑板42的懸臂50處在其空載運行位置,在這個空載運行位置處,當懸臂向下運動時該懸臂繞擺動軸線M向上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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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動小齒輪74 —直沿箭頭82的方向運動,直至第一滑板42處在其在圖2中所示的最低位置,而第二轉移滑板60處在其同樣在圖2中可以看到的在轉移站34中的最高位置。第一轉移滑板42的懸臂50再次移動到其支承位置。這時,當在上部、輸送小車20d從第二轉移滑板60移動到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上時,在下部另一輸送小車20可以移動到第一轉移滑板42上,并可以重復上述過程。轉移站34也可以用于將輸送小車20從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轉移到下支承軌14。在這種情況下,當轉移滑板40和60向上運動時,該轉移滑板的懸臂50分別處在其空載運行位置。原則上,當轉移滑板42和60從旁邊經過彼此時,便使轉移滑板42和60的懸臂50處在空載運行位置。在圖6中示出一轉移站1034作為轉移裝置32的第二實施例。在該轉移站中與按圖2至5的轉移站34的部件相對應的部件以相同附圖標記與1000之和表示。轉移站1034的轉移滑板1042和1060與轉移滑板42和60的區別主要在于,各懸臂1050分別與相應的滑板移動機構1046剛性連接。轉移滑板1042和1060的懸臂1050設計成,使它們的軌段1058不在一公共的豎直平面內延伸,而是沿輸送方向22觀察布置成相互側向錯開,使得轉移滑板1042和1060 能在各自的懸臂1050不相互碰撞的情況下從旁邊經過彼此。為了能夠將一來自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的輸送小車20轉移到上支承軌16 上,轉移站1034的支承框架1036能沿一水平方向往復運動,該水平方向垂直于輸送方向 22。為此,轉移站1034的支承框架1036支承在滾子1084上,所述滾子在錨固在輸送設備10的底部18上的導軌1086中滾動。轉移站1034的支承框架1036與一液壓缸1090 的活塞桿1088連接,由此使支承框架1036可在兩個位置之間往復運動,其中在一個位置處第一轉移滑板1042的軌段1058可以與軌道系統112的下支承軌14或上支承軌16對準, 而在另一位置處第二轉移滑板1060的軌段1058可以與軌道系統112的下支承軌14或上支承軌16對準。在轉移過程中,例如首先使轉移站1034的支承框架1036移動到如下位置,在該位置中第一轉移滑板1042的軌段1058在其最低位置中與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對準。 然后,一輸送小車20移動到第一轉移滑板1042上,并如上所述地被向上輸送,直至第一轉移滑板1042的軌段1058與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對準為止。此刻,在這一時刻處在其在轉移站1034中的最低位置的第二轉移滑板1060相對于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側向錯位。在輸送小車20從第一轉移滑板1042移動到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上以后, 通過相應地驅控液壓缸1090使轉移站1034的支承框架1036移動到一如下的位置在該位置處使處于其最低位置的第二轉移滑板1060的軌段1058這時與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 14對準。這時另一輸送小車20可以從下支承軌14移動到第二轉移滑板1060上,并相應地被轉移到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上。然后,通過相應地驅控液壓缸1090使支承框架1036重新運動到一如下的位置在該位置處這時重新處在其在轉移站1034中的最低位置的第一轉移滑板1042被布置成使得其軌段1058與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對準。
在圖7中,作為轉移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示出一轉移站2034,其中與圖6的轉移站 1034的部件相對應的部件具有相同的附圖標記再加1000。代替支承框架1046,轉移站2034具有支柱2092,所述支柱在相互背對的(兩) 側面上分別形成豎直的導軌2038和2040,所述導軌與第一轉移滑板2042和第二轉移滑板 2060共同作用。這里,鏈條2078僅通過驅動小齒輪2074引導,該驅動小齒輪的尺寸設計成,使得鏈條2078分別基本上豎直地向下延伸到相應的轉移滑板2042和2060。在轉移站34和1034中轉移滑板42和60或1042和1060的懸臂50或1050分別彼此面對,而轉移站2034的轉移滑板2042和2060的懸臂2050則相互背對。但在其他方面轉移站2034與上面針對按圖6的轉移站1034所述的工作原理相同。圖8和9中作為轉移裝置32的另一實施例示出一轉移站3034,其中與按圖7的轉移站2034的部件相同的部件用同樣的附圖標記加1000表示。轉移站3034包括一支承結構3094,該支承結構沿側向在軌道系統12的支承軌 14、16的旁邊錨固在輸送設備10底部18上。在支承結構3094朝向支承軌14、16的前側上設有一前豎直導軌3096,該前豎直導軌設計成工字形型材,而在支承結構3094背向支承軌14、16的背側上設有一結構相同的后豎直導軌3098。這些導軌3096、3098在一區域3100中在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上方并且在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下方延伸,這些導軌3096、3098長度相同并且在上部和下部分別相互齊平地布置。在導軌3096、3098上方設有一豎直的上部導向軌3102,該上部導向軌的橫截面分別與導軌3096和3098的橫截面相對應,該上部導向軌3102可以在一最后位置(位于最后面的位置)與一最前位置(位于最前面的位置)之間水平移動,在該最后位置中該上部導向軌與后導軌3098對準,而在該最前位置中該上部導向軌與前導軌3096對準。為此,上部導向軌3102與一相應取向的液壓缸3110的活塞桿3108剛性連接,該液壓缸起移動機構的作用。因此,上部導向軌3102跟隨活塞桿3108的平移運動。此外,上部導向軌3102與活塞桿3108的剛性連接防止了上部導向軌3102相對于豎直平面傾斜。以類似的方式在導軌3096、3098下方設置一豎直的下部導向軌3112,該下部導向軌的橫截面與導軌3096、3098和上部導向軌3102的橫截面相對應。下部導向軌3112也可以在一最后位置與一最前位置之間水平移動,在該最后位置中該下部導向軌與后導軌3098 對準,而在該最前位置中該下部導向軌與前導軌3096對準。為此,下部導向軌3112與一相應取向的液壓缸3120的活塞桿3118剛性連接,該液壓缸起用于下部導向軌3112的移動機構的作用。在這個實施例中,兩個轉移滑板3042和3060結構相同,即在兩個轉移滑板3042、 3060中懸臂3050的自由端攜帶軌段3058。轉移滑板3042和3060在導軌3096、3098或導向軌3102、3112中運行,其中所述轉移滑板的滑板移動機構3046設計成,使得它們抓住導軌3096、3098或導向軌3102、3112。所述轉移滑板的懸臂3050分別朝向軌道系統12的支承軌14、16的方向伸出。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還支承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和3114 (參見圖8),所述引導滾子可以在上部水平軌道3106和下部水平軌道3116中滾動,該上部水平軌道設置在上部導向軌3012的高度上,該下部水平軌道設置在下部導向軌3112的高度上。轉移站3034包括兩個支承在支承結構3094上的下轉向滾子3122、3124,所述下轉向滾子固定在一公共的驅動軸31 上,該驅動軸可借助一電機31 驅動,驅動軸31 的軸線平行于輸送設備10的輸送方向22。此外,轉移站3034包括一在上方支承在支承結構上的上轉向滾子3130,該上轉向滾子與下轉向滾子3122沿豎直方向對準;該轉移站還包括在上方支承在支承結構上的另一上轉向滾子3132,該另一上轉向滾子沿豎直方向與下轉向滾子31M對準。上轉向滾子 3130、3132不被驅動。在沿豎直方向上下設置的轉向滾子對3122、3130上運行一環形鏈條3134,在沿豎直方向上下設置的轉向滾子對31M、3132上運行一環形鏈條3136。環形鏈條3134、3136設有帶動件(這里未專門示出),所述帶動件可以與轉移滑板3042和3060共同作用。分別與上部水平軌道3106的端部和下部水平軌道3116的端部相鄰地設有上止擋 3138和下止擋3140,所述上止擋和下止擋與轉移滑板3042和3060的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 和3114以下面說明的方式共同作用。轉移站30;34的工作原理如下在轉移過程的圖8和9所示的階段中,通過相應地驅控液壓缸3110使移動到其最后的位置中,第一轉移滑板3042的引導滾子3048位于上部導向軌3108中,而其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和3114貼靠在上止擋3138上,由此阻止第一轉移滑板3042繼續向上運動。通過相應地驅控配設給下部導向軌3112的液壓缸3120使該下部導向軌移動到其最前位置。第二轉移滑板3060的引導滾子3048位于下部導向軌3108中,該第二轉移滑板處在一使其軌段3058與輸送設備10的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對準的豎直位置中。此時,該第二轉移滑板的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和3114貼靠在下止擋3140上,從而阻止第二轉移滑板3060向下運動。輸送設備10的輸送小車20已經從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移動到第二轉移滑板3060上,或者說移動到其軌段3058上。這時,借助電機31 使下轉向滾子3122、31M轉動,使得第一轉移滑板3042向下移動,而第二轉移滑板3060帶著輸送小車20向上移動。為此,環形鏈條3134和3136的上述帶動件(未專門示出)分別作用在轉移滑板3042、3060上,從而沿環形鏈條3134、3136 的相應的運行段(Trum)的運動方向帶動所述轉移滑板。此時,第一轉移滑板3042從上部導向軌3102移入后導軌3098中,而第二轉移滑板3060從下部導向軌3112中移入前導軌3096中。在轉移滑板3042、3060分別由后導軌和前導軌引導期間,借助配設給上部導向軌 3102的液壓缸3110使該上部導向軌移動到其最前位置,而借助配設給下部導向軌3112的液壓缸3120使該下部導向軌移動到其最后位置。然后,第二轉移滑板3060帶著輸送小車20從前導軌3096移入上部導向軌3102, 無載的第一轉移滑板3042從后導軌3098移入下部導向軌3112。下轉向滾子3122、31M — 直被驅動,直至第二轉移滑板3060的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和3114貼靠在支承結構3094的前側上的上止擋3138上。在該位置中,第二轉移滑板3060的軌段3058與輸送設備10的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對準。接著,輸送小車20從第二轉移滑板3060移動到軌道系統12的上支承軌16上并從那里駛向其指定地點。在此期間,借助配設給下部導向軌3112的液壓缸3120使該下部導向軌和在該下部導向軌中引導的第一轉移滑板3042 —起移動到最前位置。在此,第一轉移滑板3042首先以其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3114貼靠在位于支承結構3094的背側上的下止擋3140上。 然后,該第一轉移滑板的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和3114進入下部水平軌道3116中。由此阻止轉移滑板3042在下部導向軌3112中的下降運動。最后,第一轉移滑板3042的側向的引導滾子3104、3114到達位于支承結構3094前側上的下止擋3140上。在此,第一轉移滑板 3042沿豎直方向布置成,使其軌段3058與軌道系統12的下支承軌14對準,在該下支承軌上已有另一輸送小車20駛來。這時,該另一輸送小車20移動到第一轉移滑板3042上。同時,使上部導向軌3102 與第二轉移滑板3060 —起移動到其最后位置,該移動以與上面針對第一轉移滑板3042的水平運動說明的方式方法相同的方式方法進行。這時存在的情況與圖8和9所示的情況相對應,只是第一轉移滑板3042和第二轉移滑板3060的位置互換。這時相應地重復上述轉移過程。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將一能在軌道系統(12)上移動的輸送小車00)從軌道系統(12)的第一軌段(14)轉移到軌道系統(1 的第二軌段(16)上的裝置,所述第一軌段設置在第一高度上,所述第二軌段設置在與該第一高度不同的第二高度上,其特征為所述裝置(34 ; 1034 ;2034 ;3034)至少包括第一轉移滑板(42 ;1042 ;2042 ;3042)和第二轉移滑板(60 ;1060 ;2060 ;3060),所述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分別能夠攜帶至少一個待轉移的輸送小車(20),所述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能夠彼此反向地在所述兩個高度之間移動。
2.按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轉移滑板(42; 1042 ;2042 ;3042 ;60 ; 1060 ; 2060 ;3060)分別能沿豎直的導軌(38,40 ;1038,1040 ;2038, 2040 ;3096,3098,3012,3112)移動。
3.按權利要求1或2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兩個轉移滑板G2; 1042 ;2042 ;3042 ; 60 ; 1060 ;2060 ;3060)中的至少一個具有用于輸送小車(20)的支承裝置(50,58,62 ;1050, 1058,1062 ;2050, 2058, 2062 ;3050,3058),所述支承裝置以能繞一擺動軸線(54)擺動的方式被支承。
4.按權利要求3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擺動軸線(54)水平延伸。
5.按權利要求1至4之任一項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兩個轉移滑板(1042;2042 ; 3042 ; 1060 ;2060 ;3060)中的至少一個能水平移動。
6.按權利要求5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轉移滑板(1042; 1060 ;2042 ;2060)由一支承結構(1036 ;2092)引導,該支承結構能水平移動。
7.按權利要求6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支承結構(1036;2092)借助于在水平的導軌 (1086 ;2086)中的滾子(1084 ;2084)運行。
8.按權利要求5的裝置,其特征為用于所述轉移滑板(3042,3060)的豎直的導軌 (3096,3098,3012,3112)包括上段(3012)、中段(3096,3098)和下段(3112),設有驅動單元 (3110,3120),借助該驅動單元使所述上段(301 和下段(311 能水平運動。
9.按權利要求8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驅動單元(3110、3120)設置成,使得轉移滑板 (3042、3060)能彼此獨立地水平運動。
10.按權利要求8或9的裝置,其特征為所述導軌(3096;3098 ;3012 ;3112)包括第一中段(3096)和第二中段(3098),所述第一中段和第二中段設置成在水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其中豎直的導軌(3096 ;3098 ;3012 ;3112)的上段(3012)和下段(3112)分別能在各自的第一位置與各自的第二位置之間運動,所述上段和下段在各自的所述第一位置中與所述第一中段(3096)對準,所述上段和下段在各自的所述第二位置中與所述第二中段(3098) 對準。
11.一種用于輸送物品的輸送設備,包括a)軌道系統(12),該軌道系統包括第一軌段(14)和第二軌段(16),所述第一軌段設置在第一高度上,所述第二軌段設置在與該第一高度不同的第二高度上;b)多個能被驅動的輸送小車(20),借助所述輸送小車能使至少一種物品在所述軌道系統(12)上移動;c)轉移裝置(32),利用該轉移裝置能將輸送小車00)從第一軌段(14)轉移到第二軌段(16),其特征為d)設有按權利要求1至10之任一項的轉移裝置(34 ; 1034 ;2034 ;3034)作為轉移裝置 (32)。
12.按權利要求11的輸送設備,其特征為該輸送設備按電動架空輸送機的類型設計。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將一能在軌道系統(12)上移動的輸送小車(20)從軌道系統(12)的第一軌段(14)轉移到軌道系統(12)的第二軌段(16)上的裝置,所述第一軌段設置在第一高度上,所述第二軌段設置在與該第一高度不同的第二高度上。所述裝置(34;1034;2034;3034)至少包括第一轉移滑板(42;1042;2042;3042)和第二轉移滑板(60;1060;2060;3060),所述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分別能夠攜帶至少一個待轉移的輸送小車(20),所述第一轉移滑板和第二轉移滑板能夠彼此反向地在所述兩個高度之間移動。此外,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輸送物品的輸送設備,其包括這種轉移裝置(34;1034;2034;3034)。
文檔編號B61B13/06GK102227533SQ200980147453
公開日2011年10月26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優先權日2008年11月29日
發明者A·舒爾巴, J-M·烏格寧 申請人:艾森曼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