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踏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行車踏板,系包含有:一踏板軸,該踏板軸上樞設一踏板主體,該踏板主體的一面或二面上設有一扣片扣持結構,該踏板主體的該扣片扣持結構后側設有一缺槽,該缺槽處樞設具有彈性體的一樞轉踏板后撐,據以鞋底的扣片扣于該踏板扣片扣持結構固定,鞋前端及鞋扣片兩側底面為該踏板主體穩固支撐,鞋扣片后側底面則為該樞轉踏板后撐配合彈性體頂推,而緊貼撐持于該鞋扣片后側底面,形成扣片周邊四方向穩固撐持鞋底,使其踩踏動力可確實傳遞至自行車。
【專利說明】自行車踏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的【技術領域】,尤指其技術上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其踏板主體的一面或二面設有一扣片扣持結構,該踏板主體的扣片扣持結構后側設有一缺槽,該缺槽處樞設具有彈性體的一樞轉踏板后撐,該樞轉踏板后撐緊貼撐持于鞋扣片后側鞋底,使踩踏動力可確實傳遞至自行車者。
【背景技術】
[0002]按,現今的自行車有相當多種的型式可供選擇,如其是越野自行車、公路自行車、淑女車、折迭車等,而其中越野自行車與公路自行車,又有提供一種具有扣片扣持結構的踏板供車手選購,以搭配車手腳上穿著的具有扣片的鞋子,如此在車手騎乘該自行車時,扣片得扣住自行車踏板的扣片扣持結構,而得以確保其施力踩踏的正確位置,并得以鏈接鞋子與踏板,如此得以提供采踏力量的同時也可以提供拉動踏板的拉力。
[0003]惟,習用的自行車踏板,其雖有提供相關的扣片扣持結構,得以騎乘時扣住腳上的鞋子的扣片,提供相關的踩踏力量輸出的正確性,及拉動踏板的拉力輸出,但是鞋子的扣片扣住踏板的扣片扣持結構僅為一點的支撐,如果再配合扣片前方鞋底的與踏板接觸支撐,或扣片兩側鞋底的凸塊與踏板表面接觸支撐,然而扣片后方鞋底則與踏板表面有一距離而呈現懸空,如此的懸空使得踩踏力量會在懸空處呈現損失,也會使的踩踏動作不確實及鞋子在踏板上晃動不穩定的情形,為其缺失者。
[0004]是以,針對上述習知結構所存在的問題點,如何開發一種更具理想實用性的創新結構,實消費者所殷切企盼,亦系相關業者須努力研發突破的目標及方向。
[0005]有鑒于此,創作人本于多年從事相關產品的制造開發與設計經驗,針對上述的目標,詳加設計與審慎評估后,終得一確具實用性的本創作。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其踏板主體的一面或二面設有一扣片扣持結構,該踏板主體的扣片扣持結構后側設宥一缺槽,該缺槽處樞設具有彈性體的一樞轉踏板后撐,該樞轉踏板后撐緊貼撐持于鞋扣片后側鞋底,使踩踏動力可確實傳遞至自行車者。
[0007]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系包含有:一踏板軸,該踏板軸上樞設一踏板主體,該踏板主體的一面或二面上設有一扣片扣持結構,該踏板主體的該扣片扣持結構后側設有一缺槽,該缺槽處樞設具有彈性體的一樞轉踏板后撐,據以鞋底的扣片扣于該踏板扣片扣持結構固定,鞋前端及鞋扣片兩側底面為該踏板主體穩固支撐,鞋扣片后側底面則為該樞轉踏板后撐配合彈性體頂推,而緊貼撐持于該鞋扣片后側底面,形成扣片周邊四方向穩固撐持鞋底,使其踩踏動力可確實傳遞至自行車者。
[0008]有關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手段及其功效,茲舉一較佳實施例并配合圖式詳細說明于后,相信本實用新型上述的目的、構造及特征,當可由之得一深入而具體的了解。【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系本實用新型其一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0010]圖2系本實用新型其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0011]圖3系本實用新型其一實施例的平面剖示圖。
[0012]圖4系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0013]圖5系本實用新型又一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0014]圖6系本實用新型又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0015]圖7系本實用新型又一實施例的平面剖示圖。
[0016]圖8系本實用新型再一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0017]圖9系本實用新型其一實施例的頂抵鞋底實施狀態平面剖示圖。
[0018]其中:10、踏板軸;
[0019]20、踏板主體;21、缺槽;211、凹孔;22、第一面;23、第二面;30、扣片扣持結構;
[0020]40、樞轉踏板后撐;41、彈性體;41a、彈片;41b、彈簧;411、彎曲頂抵面;412、第一端;413、第二端;42、限位塊;50、鞋;51、鞋底;52、扣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21]本實用新型系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的設計者。
[0022]為使貴審查委員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及功效能夠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識,茲配合實施方式及圖式詳述如后:
[0023]參閱圖1至圖3及圖9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系包含有:
[0024]一踏板軸 10 ;
[0025]一踏板主體20,該踏板軸10上樞設該踏板主體20,使該踏板主體20可在
三百六十度范圍內自由擺動;
[0026]一或二扣片扣持結構30,該踏板主體20的一面或二面上組設有該扣片扣持結構30,該踏板主體20的該扣片扣持結構30后側設有一缺槽21 ;以及
[0027]一或二樞轉踏板后撐40,該踏板主體20該缺槽21處樞設具有一彈性體41的該樞轉踏板后撐40,據以鞋50的鞋底51的扣片52扣于該踏板主體20該扣片扣持結構30固定,鞋50前端及鞋50扣片52兩側底面可為該踏板主體20穩固支撐,鞋50扣片52后側底面則為該樞轉踏板后撐40配合該彈性體41頂推,而緊貼撐持于鞋50扣片52后側底面,形成于扣片52周邊四方向穩固撐持鞋底51,使其鞋50的踩踏動力可確實傳遞至自行車者。
[0028]所述的自行車踏板,其中該彈性體41為一或數彈簧41b,使該彈簧41b的一第一端412抵于該樞轉踏板后撐40自由端底面,該彈簧41b的一第二端413抵于該踏板主體20該缺槽21頂面。
[0029]所述的自行車踏板,其中該樞轉踏板后撐40自由端底面突設一或數限位塊42,以該限位塊42插設于該彈簧41b第一端412,該缺槽21頂面凹設一或數凹孔211,以該凹孔211套設于該彈簧41b第二端413,使該彈簧41b不會任意移動。
[0030]參閱圖4所示,該踏板主體20包含一第一面22及一第二面23,其中只有單面的第一面22設該扣片扣持結構30及該樞轉踏板后撐40,而另一面的第二面23則設成普通踏板。
[0031]參閱圖5至圖7及圖9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系包含有:
[0032]一踏板軸 10 ;
[0033]一踏板主體20,該踏板軸10上樞設該踏板主體20,使該踏板主體20可在
三百六十度范圍內自由擺動;
[0034]一或二扣片扣持結構30,該踏板主體20的一面或二面上組設有該扣片扣持結構30,該踏板主體20的該扣片扣持結構30后側設有一缺槽21 ;以及
[0035]一或二樞轉踏板后撐40,該踏板主體20該缺槽21處樞設具有一彈性體41的該樞轉踏板后撐40,據以鞋50的鞋底51的扣片52扣于該踏板主體20該扣片扣持結構30固定,鞋50前端及鞋50扣片52兩側底面可為該踏板主體20穩固支撐,鞋50扣片52后側底面則為該樞轉踏板后撐40配合該彈性體41頂推,而緊貼撐持于鞋50扣片52后側底面,形成于扣片52周邊四方向穩固撐持鞋底51,使其鞋50的踩踏動力可確實傳遞至自行車者。
[0036]所述的自行車踏板,其中該彈性體41為一彈片41a,該彈片41a—體成型于該樞轉踏板后撐40自由端底面,并該彈片41a往該踏板主體20該缺槽21方向形成一彎曲頂抵面411。
[0037]參閱圖8所示,該踏板主體20包含一第一面22及一第二面23,其中只有單面的第一面22設該扣片扣持結構30及該樞轉踏板后撐40,而另一面的第二面23則設成普通踏板。
[0038]由其上述可知,本實用新型的自行車踏板,確為業界首見而符合新型專利的新穎性要件者,而其全面性的創新設計,符合新型專利的進步性要件,而其樞轉踏板后撐緊貼撐持于鞋扣片后側鞋底,使踩踏動力可確實傳遞至自行車,符合較佳的產業利用性者。
[0039]前文系針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為本創作的技術特征進行具體的說明;惟,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當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與原則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變更與修改,而該等變更與修改,皆應涵蓋于如下申請專利范圍所界定的范疇中。
[0040]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系提供一種自行車踏板,其確已達到本實用新型的所有目的,另其組合結構的空間型態未見于同類產品,亦未曾公開于申請前,已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因此,依法提出申請。
【權利要求】
1.一種自行車踏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踏板軸; 一踏板主體,該踏板軸上樞設該踏板主體,使該踏板主體可在三百六十度范圍內自由擺動; 一或二扣片扣持結構,該踏板主體的一面或二面上組設有該扣片扣持結構,該踏板主體上的該扣片扣持結構后側設有一缺槽;以及 一或二樞轉踏板后撐,該踏板主體該缺槽處樞設具有一彈性體的該樞轉踏板后撐,使鞋的鞋底的扣片扣于該踏板主體該扣片扣持結構固定,鞋扣片后側底面則為該樞轉踏板后撐配合該彈性體頂推,而緊貼撐持于鞋扣片后側底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踏板,其特征在于:該彈性體為一彈片,該彈片一體成型于該樞轉踏板后撐自由端底面,并該彈片往該踏板主體該缺槽方向形成一彎曲頂抵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踏板,其特征在于:該彈性體為一或數彈簧,使該彈簧的一第一端抵于該樞轉踏板后撐自由端底面,該彈簧的一第二端抵于該踏板主體該缺槽頂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行車踏板,其特征在于:該樞轉踏板后撐自由端底面突設一或數限位塊,以該限位塊插設于該彈簧第一端,該缺槽頂面凹設一或數凹孔,以該凹孔套設于該彈簧第二端,使該彈簧不會任意移動。
【文檔編號】B62M3/08GK203544276SQ201320699273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6日
【發明者】謝金龍 申請人:謝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