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鑄件注塑用模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包括:動模;以及相對設置在動模上方的定模;以及活動塊,活動塊的下端面與嵌鑄件相鄰,活動塊的上端面與活動嵌件的下端面相抵,活動嵌件與活動塊之間設有彈性件。定模包括:定模本體;活動嵌件,活動嵌件上下可以移動地與所述定模連接;活動塊、活動嵌件設置在定模的內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通過在活動嵌件與活動塊之間設置彈性件,在自行調整活動塊與動模之間形成的鑄模腔的高度的同時,可以緩沖活動塊對嵌鑄件的注塑壓力,滿足嵌鑄件的厚度公差的要求,避免了由于注塑壓力過大而造成嵌鑄件的變形或損壞,降低了產品跑批峰的可能性,使產品得到良好的外觀效果。
【專利說明】嵌鑄件注塑用模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模具【技術領域】,具體而言,特別涉及一種嵌鑄件注塑用模具。
【背景技術】
[0002]嵌件注塑廣泛應用于各個行業中,尤其是電子產品行業。如果嵌件,如不銹鋼,玻璃,陶瓷等作為外觀件并需要用來封膠就很容易出現跑批峰或損壞嵌件的問題。原因是由于加工工藝的限制,厚度上公差好的也在±0.05,差的±0.15的都有,這樣放入模具中注塑時,如果嵌件偏薄,會跑批峰,影響外觀;如果偏厚,模具合模時,會把嵌件壓變形或破裂如玻璃,不但增加嵌件成本,嚴重時甚至會破壞模具。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上述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適用于不同厚度的嵌鑄件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
[0004]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包括:動模;以及相對設置在所述動模上方的定模,所述定模包括:定模本體;活動嵌件,活動嵌件上下可以移動地與所述定模連接;活動塊,所述活動塊的下端面與嵌鑄件相鄰,所述活動塊的上端面與所述活動嵌件的下端面相抵,所述活動嵌件與所述活動塊之間設有彈性件;活動塊、活動嵌件設置在所述定模的內部。
[0005]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通過在活動嵌件與活動塊之間設置彈性件,在自行調整活動塊與動模之間形成的鑄模腔的高度的同時,可以緩沖活動塊對嵌鑄件的注塑壓力,滿足嵌鑄件的厚度公差的要求,避免了由于注塑壓力過大而造成嵌鑄件的變形或損壞,降低了產品跑批峰的可能性,使產品得到良好的外觀效果。
[0006]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000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活動嵌件的上端與注塑流道相連。
[000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定模具有貫通所述定模的容置腔,所述活動嵌件和所述活動塊設在所述容置腔內。
[000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活動嵌件底部具有凸緣,所述定模本體上設有與所述凸緣的上端面相鄰的第一臺階部。
[00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活動塊包括第一活動塊和設在所述第一活動塊下方的第二活動塊,所述第二活動塊的底面與所述嵌鑄件相對,所述第一活動塊與所述第二活動塊可拆卸連接。
[00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嵌鑄件注塑用模具進一步包括限位件,所述限位件設在所述容置腔內并與所述容置腔的側壁連接,所述第一活動塊和所述第二活動塊之間形成有槽體,所述限位件具有伸入所述槽體內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的高度小于所述槽體的寬度。[00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槽體為環形。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二活動塊上端面的中部設有凸臺,所述凸臺的側壁與所述第一活動塊的下端面及所述第二活動塊的上端面構造成所述槽體。
[0014]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彈性件為彈簧。
[001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彈簧為多個。
[0016]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的定模的剖視示意圖。
[0018]附圖標記:
[0019]定模100,
[0020]定模本體10,第一臺階部11,
[0021]活動嵌件20,凸緣21,
[0022]活動塊30,第一活動塊31,第二活動塊32,凸臺321,限位槽34,
[0023]彈性件40,注塑流道50,
[0024]限位件60,限位部61,
[0025]嵌鑄件70。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7]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
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8]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29]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30]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31]下面參考附圖來詳細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
[0032]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包括:動模(未示出)以及定模100。
[0033]具體而言,定模100相對設置在動模上方。定模100包括:定模本體10、活動嵌件20以及活動塊30。具體地,活動嵌件20上下可以移動地與定模100連接。活動塊30的下端面與嵌鑄件70相鄰,活動塊30的上端面與所述活動嵌件20的下端面相抵,活動嵌件20與活動塊30之間設有彈性件40 ;所述活動塊、活動嵌件設置在所述定模的內部。
[0034]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通過在活動嵌件20與活動塊30之間設置彈性件40,在自行調整活動塊30與動模之間形成的鑄模腔的高度的同時,可以緩沖活動塊30對嵌鑄件70的注塑壓力,滿足嵌鑄件70的厚度公差的要求,避免了由于注塑壓力過大而造成嵌鑄件70的變形或損壞,降低了產品跑批峰的可能性,使產品得到良好的外觀效果。
[0035]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活動嵌件20的上端與注塑流道50相連。由此,注塑膠料可以通過注塑流道50流向嵌鑄件7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定模本體10上構造有貫通定模本體10的容置腔,活動嵌件20和活動塊30設在容置腔內。
[003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所示,活動嵌件20底部具有凸緣21,定模本體10上設有與凸緣21的上端面相鄰的第一臺階部11,以限定活動嵌件20向上(參見圖1)移動的距離。
[0037]如圖1所示,為了方便將活動塊30裝配到定模本體10上,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活動塊30包括第一活動塊31和第二活動塊32。具體地,第二活動塊32設在第一活動塊31下方,第二活動塊32的底面與嵌鑄件70相對,第一活動塊31與第二活動塊32可拆卸連接。裝配時,可以先將第一活動塊31裝配到活動嵌件20的底面上,然后再將第二活動塊32裝配到第一活動塊31的底面上。
[0038]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嵌鑄件70注塑用模具進一步包括限位件60。限位件60設在容置腔內并與容置腔的側壁連接,第一活動塊31和第二活動塊32之間形成有槽體,限位件60具有伸入槽體內的限位部61,限位部61的高度小于槽體的寬度。需要說明的是,限位部61的高度是指限位部61的上端面與下端面之間的距離;槽體的寬度是指第一活動塊31的下端面與第二活動塊32的上端面之間的距離。也就是說,限位件60在限位部61的帶動下,可以在槽體內沿豎直方向移動。
[0039]進一步地,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第二活動塊32上端面的中部設有凸臺321。凸臺321的側壁與第一活動塊31的下端面及第二活動塊32的上端面構造成槽體。需要說明的是,凸臺321的高度高于限位部61的高度,限位件60在限位部61的帶動下,可以在槽體內沿豎直方向移動。
[0040]可以理解的是,凸臺321的位置并不限于此,只要其可與第一活動塊31的下端面、第二活動塊32的上端面構造成槽體即可。例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凸臺321也可以設置在第一活動塊31的下端面的中部上。
[0041]由于第二活動塊32上凸臺321的高度高于限位部61的高度,當限位件60的下端面與第二活動塊32的上端面貼合時,限位部61的上端面、凸臺321的側壁以及第一活動塊31的下端面構造成限位槽34。可以理解的是,限位槽34的高度取決于嵌鑄件70的厚度公差。
[0042]例如,當嵌鑄件70厚度公差為±0.075時,限位槽34的高度可以為0.15mm。當定模100與動模合模時,靠兩個彈簧的力先讓嵌鑄件70和動模預貼合。當注塑時,靠注塑方向的壓力,推動活動嵌件20運動,使嵌鑄件70和動模緊密貼合。厚度在0.925?1.075mm之間的嵌鑄件70在注塑過程中,就可以避免因嵌鑄件70過厚而被壓裂或因嵌鑄件70過薄而發生跑批峰。由此,提高了產品的合格率,降低了生產成本。
[004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槽體可以為環形。可以理解的是,對于限位件60的個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只要其可滿足第一活動塊31的限位要求即可,例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限位件60可以為多個,且均勻分布容置腔的內側壁上。
[0044]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彈性件40可以為彈簧,彈簧可以為一個或者多個。當彈簧為一個時,彈簧設置在活動嵌件20的中部;當彈簧為多個時,多個彈簧均勻分布在活動嵌件20上。由此,可將注塑時注塑方向的壓力均勻傳遞到嵌鑄件70上,從而降低了嵌鑄件70由于受力不均勻而發生變形或者損壞的可能性。
[0045]下面參照圖1來詳細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的定模100的裝配過程。
[0046]第一,將活動嵌件20裝配在定模本體10的上部,并使活動嵌件20的凸緣21與定模本體10上的第一臺階部11相適配;
[0047]第二,第一活動塊31通過彈簧與活動嵌件20的底部連接;
[0048]第三,使限位部61的上端面位于第一活動塊31的下方,并將限位件60固定在容置腔內側壁上;
[0049]最后,將第二活動塊32固定在第一活動塊31的底部。
[0050]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 一個實施例”、“ 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進行接合和組合。
[0051]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權利要求】
1.一種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動模;以及 相對設置在所述動模上方的定模,所述定模包括: 定模本體; 活動嵌件,所述活動嵌件上下可以移動地與所述定模連接; 活動塊,所述活動塊的下端面與嵌鑄件相鄰,所述活動塊的上端面與所述活動嵌件的下端面相抵,所述活動嵌件與所述活動塊之間設有彈性件;所述活動塊、活動嵌件設置在所述定模的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嵌件的上端與注塑流道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模具有貫通所述定模的容置腔,所述活動嵌件和所述活動塊設在所述容置腔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嵌件底部具有凸緣,所述定模本體上設有與所述凸緣的上端面相鄰的第一臺階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塊包括第一活動塊和設在所述第一活動塊下方的第二活動塊,所述第二活動塊的底面與所述嵌鑄件相對,所述第一活動塊與所述第二活動塊可拆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限位件,所述限位件設在所述容置腔內并與所述容置腔的側壁連接,所述第一活動塊和所述第二活動塊之間形成有槽體,所述限位件具有伸入所述槽體內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的高度小于所述槽體的寬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槽體為環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活動塊上端面的中部設有凸臺,所述凸臺的側壁與所述第一活動塊的下端面及所述第二活動塊的上端面構造成所述槽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為彈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嵌鑄件注塑用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為多個。
【文檔編號】B29C45/26GK203779783SQ201320863455
【公開日】2014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6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6日
【發明者】毛定文, 韋中躍 申請人:惠州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