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軟性通風管生產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軟性通風管生產的新型塑料熱合機。
背景技術:
通風管道是現代建筑通風系統中必不可少的組成構件,是控制室內粉塵、有害氣體或蒸汽和改善室內微小氣候的重要設備,主要作用在于排出室內帶污染的或潮濕、過熱或過冷的空氣,送入外界清潔空氣,這樣就需要一種堅固穩定的通風管道,能夠長時間保證室內良好的環境。
現有的一種軟性通風管包括外部包裹的PVC材料,PVC材料首先要加工成環狀,以進行下一步工序的生產,但是,現有PVC材料為人工加工成環形,其加工效率低,加工質量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缺點,提供了一種用于軟性通風管生產的新型塑料熱合機,其粘合結實,產品質量好,加工效率高。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用于軟性通風管生產的新型塑料熱合機,包括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設有底部支撐輥和支撐架,所述支撐架設有上原料限位裝置,所述機架對應所述上原料限位裝置設有下原料限位裝置,所述支撐架對應所述底部支撐輥設有壓輥,所述支撐架通過固定圈固定熱吹風裝置,所述上原料限位裝置包括豎向架,所述豎向架設有上限位件,所述上限位件設有向一側開口的上U形槽。
所述上原料限位裝置包括一安裝桿,所述安裝桿通過卡扣連接所述豎向架。
所述下原料限位裝置設有下限位件,所述下限位件設有下U形槽,所述下U形槽和上U形槽開口相反。
所述機架設有移動塊,所述移動塊固接所述下限位件。
所述下限位件向所述底部支撐輥方向延伸壓片,所述壓片位于所述壓輥和底部支撐輥之間,所述壓片對應所述壓輥設有缺口。
所述熱吹風裝置包括熱吹風管和連接片,所述連接片的中部鉸接于所述機架,所述連接片的一端固接所述熱吹風管,所述機架設有橫向驅動桿,所述連接片遠離所述熱吹風管的一端鉸接所述橫向驅動桿的一端。
所述支撐架對應固定圈設有若干卡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用于軟性通風管生產的新型塑料熱合機,包括機架,機架設有底部支撐輥和支撐架,支撐架設有上原料限位裝置,機架對應上原料限位裝置設有下原料限位裝置,機架還設有支架,支架對應底部支撐輥設有壓輥,支架設有熱吹風裝置,條狀PVC材料的兩端分別通過上原料限位裝置和下原料限位裝置,底部支撐輥和壓輥將條狀PVC材料的兩端壓合在一起,熱吹風裝置使兩端粘合在一起,條狀PVC材料的兩端粘合整齊,產品質量好,生產效率高。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用于軟性通風管生產的新型塑料熱合機的主視圖;
圖2是熱吹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上限位件和下限位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架; 2——底部支撐輥;
3——支撐架; 4——壓輥;
5——豎向架; 6——上限位件;
7——上U形槽; 8——安裝桿;
9——下限位件; 10——下U形槽;
11——熱吹風管; 12——連接片;
13——橫向驅動桿; 14——移動塊;
15——壓片; 16——固定圈。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至3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用于軟性通風管生產的新型塑料熱合機,包括機架1,機架1設有底部支撐輥2和支撐架3,支撐架3設有上原料限位裝置,機架1對應上原料限位裝置設有下原料限位裝置,支撐架3對應底部支撐輥2設有壓輥4,支撐架3設有熱吹風裝置。
上原料限位裝置包括豎向架5,豎向架5設有上限位件6,上限位件6設有向一側開口的上U形槽7,安裝桿8通過卡扣連接豎向架5,安裝桿8固接支撐架3,條狀PVC材料的一端通過上U形槽7。
下參閱圖3,原料限位裝置設有下限位件9,下限位件9設有下U形槽10,下U形槽10和上U形槽7開口相反。
熱吹風裝置包括熱吹風管11和連接片12,連接片12的中部鉸接于支撐架3,連接片12的一端固接熱吹風管11,支撐架3設有橫向驅動桿13,連接片12遠離熱吹風管11的一端鉸接橫向驅動桿13的一端,熱吹風管11通過固定圈16固定于連接片12,支撐架3對應固定圈16設有若桿卡扣,固定圈16可以固定于不同的卡扣位置,以調整熱吹風管11的位置,橫向驅動桿13為氣動桿,通過氣動桿可以使熱吹風管11離開粘合位置,方便工人操作。
機架1設有移動塊14,移動塊14固接下限位件9,移動塊14可調整下限位件9的位置,下限位件9向底部支撐輥2方向延伸壓片15,壓片15位于壓輥4和底部支撐輥2之間,壓片15對應壓輥4設有缺口,條狀PVC材料的兩端分別通過上限位件6和下限位件9,使兩端對齊,然后條狀PVC材料的兩端重疊在一起,通過熱吹風管11讓兩端粘合。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但是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