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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調節器的制造方法

文檔序號:4645929閱讀:204來源:國知局
空氣調節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空氣調節器,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包括:本體,通過空氣吸入口吸入室內空氣來進行空氣調節之后,通過空氣排出口排出,照明面板,設置于本體;照明面板包括:照明面板底座,第一蓋,配置于照明面板底座,發光機構,在照明面板底座和第一蓋之間向照明面板底座和第一蓋之間的外側方向照射光,第二蓋,與第一蓋之間具有縫隙,反射體,通過縫隙將發光機構照射的光反射至第一蓋的前表面;由此,本發明具有不會從外部看到發光機構的同時,能夠在第一蓋的前表面顯示鮮明形狀的照明圖案的優點。
【專利說明】空氣調節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空氣調節器,尤其,涉及在本體設置照明面板的空氣調節器。

【背景技術】
[0002]通常,空氣調節器,是指利用由壓縮機、冷凝器、膨脹機構、蒸發器構成的制冷劑的冷凍循環系統對室內進行制冷制熱,或者利用過濾器來凈化空氣,從而帶給用戶更加舒適的室內環境的設備。
[0003]空氣調節器形成有空氣吸入口和空氣排出口,上述空氣吸入口用于吸入室內的空氣,上述空氣排出口用于向外部排出在空氣調節器的內部調節了的空氣。空氣調節器的內部可設置使制冷劑與空氣進行熱交換的熱交換器。在空氣調節器可設置對空氣中的異物進行凈化的過濾器。
[0004]空氣調節器長期設置于室內的房間或客廳,占據空間的同時,主要僅以制冷及制熱為主要功能來使用,與其他家電產品相比,實際使用期限較短。
[0005]在空氣調節器的內部設置照明燈的情況下,照明燈能夠提高空氣調節器的裝飾美,且照明燈的光能夠間接地照射室內。空氣調節器中室內機的一部分可以由透明部構成,在將照明燈設置于透明部的后方的情況下,從照明燈照射的光可透過透明部,向透明部的前方照射。
[0006]但是,若在空氣調節器的透明部的后方設置照明燈,向透明部向前方放出光,則具有以下問題,即,在斷開照明燈時,可通過透明部看到照明燈,并且,從照明燈向前方放出的光會向透明部的前方大面積發散,而難以鮮明地顯示特定形狀的照明圖案。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夠形成鮮明的照明圖案的空氣調節器。
[0008]用于達成上述目的的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包括:本體,通過空氣吸入口吸入室內空氣來進行空氣調節之后,通過空氣排出口排出,以及照明面板,設置于上述本體;上述照明面板包括:照明面板底座,第一蓋,配置于上述照明面板底座,發光機構,在上述照明面板底座和上述第一蓋之間向上述照明面板底座和上述第一蓋之間的外側方向照射光,第二蓋,與上述第一蓋之間具有縫隙,以及反射體,通過上述縫隙將上述發光機構照射的光反射至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
[0009]可在上述反射體的內側形成有用于配置上述發光機構的空間。
[0010]上述反射體能夠以包圍上述照明面板底座和第一蓋之間的方式配置。
[0011]上述反射體能夠以包圍上述第一蓋的外周的方式配置。
[0012]上述反射體的內徑可大于上述第一蓋的外徑。
[0013]上述第一蓋只有前表面的一部分可與上述反射體相向。
[0014]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能夠以向前方凸出的方式呈圓弧狀,上述反射體可具有用于向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反射光的反射面。
[0015]上述反射體可包括依次反射由上述發光機構照射的光的多個反射面。
[0016]上述多個反射面可包括:第一反射面,向前方反射由上述發光機構照射的光;以及第二反射面,向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反射被上述第一反射面反射的光。
[0017]上述第二蓋可形成有使上述第一蓋向外部露出的開口部。
[0018]上述開口部的大小可小于上述第一蓋。
[0019]上述縫隙可形成于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和上述開口部的周邊部之間。
[0020]上述照明面板還可以包括透光蓋,上述透光蓋使被上述反射體反射的光透射,并保護上述反射體。
[0021]上述發光機構以放射狀照射光的方式配置多個發光二極管而成。
[0022]上述發光機構可具有在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形成的照明圖案的大小和位置中的至少一種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
[0023]上述發光機構可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中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數量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
[0024]上述發光機構可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中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位置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
[0025]上述發光機構具有照明圖案的形狀隨時間變化的可變發光模式。
[0026]如上所述地構成的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具有以下優點,S卩,不會從外部看到發光機構的同時,可在第一蓋的前表面顯示鮮明形狀的照明圖案。
[0027]并且,具有以下優點,S卩,能夠防止顯示于第一蓋的前表面的照明圖案過度發散,還能顯示可在遠距離也能識別的鮮明的照明圖案。
[0028]并且,具有以下優點,S卩,根據顯示于第一蓋的前表面的照明圖案的大小及位置,能夠從外部清楚地看到空氣調節器的運轉信息或各種信息。
[0029]并且,具有以下優點,S卩,空氣調節器的前表面的設計簡潔,還能通過照明圖案來顯示空氣調節器的運轉信息或各種信息。
[0030]并且,具有以下優點,S卩,能夠通過簡單的結構來顯示大小和位置中的至少一個相異的各種照明圖案。
[0031]并且,具有以下優點,S卩,可將部件數最小化的同時,形成遠距離也能容易識別的照明圖案,并能保護發光機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2]參照以下附圖及后述的本發明的實施例的詳細說明,能夠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特征及多個優點,上述附圖中:
[0033]圖1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運轉時的立體圖。
[0034]圖2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停止時的立體圖。
[0035]圖3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運轉時的橫向剖視圖。
[0036]圖4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運轉時的縱向剖視圖。
[0037]圖5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面板的內部的主視圖。
[0038]圖6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面板的局部放大剖視圖。
[0039]圖7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圖案的圖。
[0040]圖8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圖案另一例的圖。
[0041]圖9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圖案又一例的圖。
[0042]圖10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二實施例的照明面板的局部放大剖視圖。
[0043]圖11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三實施例的剖視圖。
[0044]圖12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四實施例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5]以下,參照附圖對能夠具體實現上述目的的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說明。
[0046]參照圖1及圖2,空氣調節器包括:本體1,通過空氣吸入口吸入室內空氣,并進行空氣調節之后,通過空氣排出口排出;以及照明面板2,設置于本體I。
[0047]本體I中形成空氣吸入口,上述空氣吸入口向本體I的內部吸入室內空氣。本體I中形成空氣排出口,上述空氣排出口向本體I的外部排出在本體I的內部調節了的空氣。本體I中可形成多個空氣排出口。本體I可包括后殼體12和設置于后殼體12的前方的前殼體13。后殼體12和前殼體13可形成本體I的外觀。
[0048]照明面板2能夠以進退的方式配置于本體I。照明面板2可向靠近本體I的方向后退,也可向遠離本體I的方向前進。當前進時,照明面板2可與本體I形成空氣吸入流路P。空氣吸入流路P能夠以沿上下方向開放的方式形成于照明面板2與本體I之間。在空氣吸入流路P沿上下方向開放的情況下,空氣吸入流路P的上面及下面可分別開放,照明面板2可呈上面、下面及背面分別開放的同時前表面、左側面及右側面分別被遮擋的形狀。當照明面板2處于前進的位置時,室內的空氣可從空氣吸入流路P的下側向空氣吸入流路P上升,從而流入空氣吸入流路P,室內的空氣可從空氣吸入流路P的上側向空氣吸入流路P下降,從而流入空氣吸入流路P。
[0049]圖3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運轉時的橫向剖視圖,圖4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運轉時的縱向剖視圖,圖5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面板的內部的主視圖,圖6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面板的局部放大剖視圖,圖7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圖案的圖。
[0050]可在本體I的前表面形成空氣吸入口 4。除了前表面之外,在本體I可形成多個空氣排出口 6、8。多個空氣排出口 6、8能夠以向互不相同的方向排出空氣的方式形成。多個空氣排出口 6、8能夠以分散的方式形成在本體I的多個位置。本體I中,可在左側和右側中的至少一側形成側空氣排出口 6,并在下部形成下空氣排出口 8。就本體I而言,可在本體I的左側和右側分別形成側空氣排出口 6。本體I中,可在左側形成左側空氣排出口6A,可在右側形成右側空氣排出口 6B。在本體I的內部調節了的空氣可通過左側空氣排出口 6A、右側空氣排出口 6B以及下空氣排出口 8向三個方向分散地排出。以下,在分別區分說明左側空氣排出口 6A和右側空氣排出口 6B的情況下,稱為左側空氣排出口 6A和右側空氣排出口 6B進行說明,除此之外的情況下,將左側空氣排出口 6A和右側空氣排出口 6B稱為側空氣排出口 6進行說明。可在本體I設置送風單元14和熱交換器15。送風單元14和熱交換器15可設置于后殼體12與前殼體14之間。
[0051]后殼體12可形成空氣的流路。由送風單元14送風的空氣可被引向后殼體12,從而向空氣排出口流動。后殼體12可形成本體I的背面外觀。后殼體12可形成本體I的上、下、左、右四個周面外觀和背面外觀。可在后殼體12的左側形成左側空氣排出口 6A,可在后殼體12的右側形成右側空氣排出口 6B。左側空氣排出口 6A能夠以沿左右方向開口的方式形成在后殼體12的左側。右側空氣排出口 6B能夠以在后殼體12的右側沿左右方向開口的方式形成。在后殼體12的下部還可以形成下空氣排出口 8。下空氣排出口 8能夠以沿上下方向開口的方式形成在后殼體12的下部。
[0052]前殼體13可形成本體I的前表面的外觀。可在前殼體13形成空氣吸入口 4。空氣吸入口 4能夠以沿前后方向開口的方式形成在前殼體13。可在前殼體13形成用于保護本體I的內部的吸入格柵13a。吸入格柵13a能夠以位于空氣吸入口 4的方式形成。吸入格柵13a能夠以橫穿空氣吸入口 4的方式形成。
[0053]送風單元可經由空氣吸入口 4吸入空氣,并使空氣通過熱交換器15之后,向空氣排出口 6、8排出。送風單元可由吸入前方的空氣并沿著圓周方向送風的離心式送風單元構成。送風單元14可包括設在后殼體12的馬達16、和設在馬達16的旋轉軸的鼓風機17。送風單元14還可以包括向鼓風機17引導空氣的節流孔18。馬達16能夠以旋轉軸朝向前方的方式設置。鼓風機17可以是吸入其前方的空氣并沿著圓周方向送風的渦輪風扇等離心風扇。節流孔18可與后殼體12—起形成由鼓風機17送出的空氣的流路。可在后殼體12形成引導由鼓風機17送出的空氣的空氣引導件。后殼體12可起到包圍馬達16及鼓風機17的風扇罩的功能。可在節流孔18形成使空氣通過的空氣孔19。空氣孔19可形成于鼓風機17與熱交換器15之間的位置。
[0054]熱交換器15能夠以與空氣吸入口 4相向的方式設置。熱交換器15能夠以位于前殼體13和節流孔18之間的方式設置。熱交換器15能夠以垂直于前殼體13和節流孔18中的至少一個的方式設置。
[0055]空調器可包括對經由空氣吸入口 4吸入的空氣進行凈化的過濾器20。過濾器20能夠以左右滑動裝拆的方式設置于前殼體13的前表面。可在前殼體13形成滑動引導件,上述滑動引導件引導過濾器20使其左右滑動。
[0056]本體I包括側排出葉片22和下排出葉片24,上述側排出葉片22向照明面板2的旁邊引導經由側空氣排出口 6排出的空氣,上述下排出葉片24向下空氣排出口 8引導空氣。
[0057]側排出葉片22可包括左側排出葉片22A和右側排出葉片22B,上述左側排出葉片22A引導經由左側空氣排出口 6A排出的空氣,右側排出葉片22B引導經由右側空氣排出口6B排出的空氣。左側排出葉片22A能夠通過以垂直旋轉中心為中心向左右方向旋轉的方式設置設在本體I的左側,當向本體I的左側方向突出地旋轉時,可引導經由左側空氣排出口 6A排出的空氣。右側排出葉片22B能夠通過以垂直旋轉中心為中心沿左右方向旋轉的方式設置在本體I的右側,當向本體I的右側方向突出地旋轉時,可引導由右側空氣排出口6B排出的空氣。當空氣調節器運轉時,左側排出葉片22A和右側排出葉片22B可按旋轉方向向相反的方向旋轉,除了旋轉方向之外的其他結構及作用均可相同,以下,分別區分說明左側排出葉片22A和右側排出葉片22B的情況下,稱為左側排出葉片22A和右側排出葉片22B進行說明,對于除此之外的共同結構,稱為側排出葉片22進行說明。
[0058]下排出葉片24可一邊以水平旋轉中心為中心向上下旋轉,一邊調節經由下空氣排出口 8排出的空氣的上下風向。下排出葉片24可以由水平旋轉中心位于本體I的內部。
[0059]空氣調節器包括使側排出葉片22旋轉的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4和使下排出葉片24旋轉的下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8。
[0060]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可設置于本體I,側排出葉片22可與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相連接。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可包括設置于本體I的側排出葉片驅動馬達。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可包括使左側排出葉片22A旋轉的左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A和使右側排出葉片22B旋轉的右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B。以下,分別區分說明左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A和右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B的情況下,稱為左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A和右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B進行說明,對于除此之外的共同的結構,稱為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進行說明。
[0061]下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8可設置于本體1,下排出葉片24可與底部排出液驅動機構28相連接。下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8可包括設置于本體I的下排出葉片驅動馬達。
[0062]照明面板2的大小可大于空氣吸入口 4。照明面板2可位于空氣吸入口 4的前方,并遮擋空氣吸入口 4,從外部無法看到空氣吸入口 4。照明面板2能夠起到用于提高空氣調節器的裝飾美的裝飾用品的作用,但也能起到顯示信息的顯示裝置的作用。照明面板2可形成能夠從外部看到的照明圖案。照明面板2能夠形成環形狀的照明圖案,也能形成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而且,還能形成點(Spot)狀的照明圖案。在此,一側開口的環形狀如同“C”字形狀,開口區域的角度可以小于9°,也可形成半環形狀,當然,也可使開口區域的角度大于180°且小于270°,并且,可包括并非環形狀和點形狀的曲線形狀。
[0063]空氣調節器可包括使照明面板2進退的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可包括馬達42、小齒輪44及齒條46。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可設置多個,多個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可使照明面板2的整體進退。在馬達42設置于本體I的情況下,小齒輪44可設置于馬達的旋轉軸,齒條46可設置于照明面板2。在馬達42設置于照明面板2的情況下,小齒輪44可設置于馬達的旋轉軸,齒條46可設置于本體I。當空氣調節器運轉時,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可使照明面板2向前方移動。當空氣調節器停止時,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可使照明面板2向后方移動。
[0064]空氣調節器還可包括控制部,上述控制部用于控制照明面板2、送風單元4、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及下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8。當空氣調節器運轉時,控制部可使送風單元14驅動,使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以前進模式驅動,并分別使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及下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8以開放模式驅動。當空氣調節器運轉時,控制部能夠控制控制照明面板2處于運轉顯示模式,而運轉顯示模式可以是以特定照明圖案顯示制冷運轉、制熱運轉或除霜運轉等運轉模式的模式。當空氣調節器停止時,控制部可停止送風單元14,使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以后退模式驅動,并分別使側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6及下排出葉片驅動機構28以封閉模式驅動。當空氣調節器停止時,控制部能夠控制照明面板2處于信息顯示模式,信息顯示模式能夠以與運轉顯示模式的照明圖案相異的照明圖案來顯示與空氣調節器的運轉模式無關的信息。
[0065]以下,對照明面板2進行詳細說明。
[0066]照明面板包括:照明面板底座50 ;第一蓋60,配置于照明面板底座50 ;發光機構70,在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向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的外側方向照射光;第二蓋80,與第一蓋60之間具有縫隙78 ;以及反射體90,通過縫隙78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反射從發光機構照射的光。若從發光機構70照射光,則光可從照明面板底座50與第一蓋60之間向反射體90照射,向反射體90照射的光可從反射體90朝向縫隙78反射。從反射體90中朝向縫隙反射的光可在通過縫隙78之后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照射,在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可形成照明圖案。S卩,從位于第一蓋60的后方的發光機構生成的光可在不透射第一蓋60的情況下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照射。
[0067]照明面板底座50可設置于本體I。照明面板底座50可形成照明面板2的背面外觀。照明面板底座50能夠以位于本體I的外部的方式與本體I相連接。照明面板底座50可與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相連接,并借助照明面板驅動機構40移動。在照明面板底座50可設置馬達42和齒條46中的一種。照明面板底座50可形成本體I的前表面和空氣吸入流路P。照明面板底座50的背面可成為空氣吸入引導面。照明面板底座50當前進時,可以與本體I形成空氣吸入流路P,空氣可通過照明面板底座50的背面與本體I的前表面之間經由空氣吸入口 4吸入。在照明面板底座50可設置發光機構70。在照明面板底座50可設置第一蓋60。在照明面板底座50可設置第二蓋80。
[0068]第一蓋60可設置于照明吧底座50。從照明面板2的外部能夠看到第一蓋60,第一蓋60可構成照明面板2的前表面側的外觀的一部分。照明面板2中,第一蓋60和照明面板底座50之間可形成用于收容發光機構70的空間。。第一蓋60的外周61可以與反射體90的內周圍分隔。第一蓋60可呈朝向前方凸出的形狀。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以朝向前方以凸出的方式形成。第一蓋60可只有前表面64的一部分與反射體60相向。第一蓋60中,前表面64的一部分區域與反射體90相向,而前表面64的其他區域不與反射體90相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包括:第一區域,沿左右方向與反射體90的內周面相向;以及第二區域,不沿左右方向與反射體90的內周面相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包括形成照明圖案的照明圖案形成部和不形成照明圖案的照明圖案未形成部。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照射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中與反射體90相向的一部分區域(第一區域),而第一蓋60的前表面只有在與反射體90相向的一部分區域(第一區域)可以形成照明圖案。在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中不與反射體90相向的其他區域(第二區域)有可能不形成照明圖案,且形成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的照明圖案有可能不會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的整體大面積地發散,而是主要在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中與反射體90相向的一部分區域(第一區域)鮮明地顯示。第一蓋60能夠以背面63與照明面板底座50相向的方式設置。第一蓋60的背面可凹陷形成。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朝向空氣調節器的前方。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能夠以朝向前方凸出的方式呈圓弧狀,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照射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當發光機構70接通時,第一蓋60能夠成為用于形成照明圖案的照明圖案形成面。第一蓋60能夠以大于發光機構70的整體大小的方式形成,并能起到遮蔽部的作用,上述遮蔽部從外部遮蔽發光機構70,使發光機構70不會從外部看到。第一蓋60能夠起到用于顯示照明面板2所要顯示的照明圖案L的照明板的作用。能夠以不透明的方式形成第一蓋60,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可通過縫隙78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照射,而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照射的光可顯不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在第一蓋60可形成第一蓋緊固部66,上述緊固部66由第一蓋60通過螺栓等緊固部件與照明面板底座50相緊固。第一蓋緊固部66可從第一蓋60的背面63朝向照明面板底座50突出。第一蓋緊固部66可以由形成于第一蓋60的至少一個凸臺部構成。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以為白色,并且,形成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的照明圖案的顏色,可根據被反射體60反射的光的顏色進行變更。
[0069]發光機構70可配置于形成于反射體90的內側的空間S。發光機構70可具有形成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的照明圖案的大小和照明圖案的位置中的至少一種相異的多個模式。
[0070]如圖7所不,發光機構70可具有形成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的照明圖案的大小相異的至少兩種發光模式。發光機構可具有形成第一大小的照明圖案的和第一發光模式和形成小于第一大小的第二大小的照明圖案的第二發光模式。發光機構70并不局限于兩種發光模式,而是可根據照明圖案的大小具有三種以上的發光模式L1、L2、L3,并且,可具有基于照明圖案的大小的多種發光模式。發光機構70可將大小相異的多個照明圖案中的特定照明圖案維持預定時間。
[0071]如圖8所不,發光機構70可具有形成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的照明圖案的位置相異的至少兩種發光模式。發光機構70可根據照明圖案的區域(位置)具有多種發光模式。發光機構70可具有在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區域中的第一區域形成照明圖案的第一發光模式和在位置與第一區域相異的第二區域形成照明圖案的第二發光模式。作為一例,發光機構70可具有以照明面板2的垂直中央線為基準在左側區域形成照明圖案L4的第一發光模式和以照明面板2的垂直中央線為基準在右側區域形成照明圖案L5的第二發光模式。發光機構70可具有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在左側區域、右側區域、上側區域、下側區域的四個區域分別形成照明圖案L4、L5、L6、L7的第一發光模式、第二發光模式、第三發光模式、第四發光模式。
[0072]發光機構70可具有照明圖案的大小及照明圖案的區域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并可通過照明圖案的大小及照明圖案的區域的組合,具有更加多樣的發光模式。
[0073]發光機構70可以由至少一個發光二級管選擇性地顯示多個照明圖案。一個發光二極管可發出顏色及照度互不相同的多種光,根據一個發光二極管發出的光的顏色及照度的組合,可發出顏色和照度中的至少一種相異的多種光。發光機構70可包括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可同時或選擇性地控制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發光機構70可包括設置有發光二極管的印刷電路板74。發光機構70可包括多個印刷電路板,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可分散地配置于多個印刷電路板。多個印刷電路板74可相互分隔地進行配置。發光機構70可在相同的印刷電路板74同時設置至少兩個發光二極管。發光機構70可沿著圓形虛擬線O依次設置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并且能夠以放射狀照射光。發光機構70可按不同的發光模式在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形成相異的照明圖案。發光機構70可包括用于設置多個印刷電路板74的主印刷電路板75。多個印刷電路板74可分隔地設置于主印刷電路板75。多個印刷電路板74能夠以朝向互不相同的方向的方式設置于主印刷電路板75。多個印刷電路板74能夠一面分別與反射體90的內周圍相向的方式設置。發光二極管71、72可設置于印刷電路板74的雙面中與反射體90相向的一面,發光二級管71、72可分別向向反射體90的內周圍的方向照射光。發光機構70可配置成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以放射狀照射光。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能夠同時接通,并且,也能在一部分接通時其余部分斷開。發光機構70可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中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數量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發光機構70可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都接通的第一發光模式和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中有一部分發光二級管接通時其余的發光二級管斷開的第二發光模式。第一發光模式和第二發光模式在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顯不的照明圖案的大小可能會相異。在第一發光模式和第二發光模式中,某一模式可以為運轉模式顯不模式,在第一發光模式和第二發光模式中,另一模式可以為信息顯示模式。在此,運轉模式顯示模式可以為分別顯示制冷運轉、制熱運轉、除濕運轉、凈化運轉等空氣調節器的運轉模式的模式。并且,信息顯示模式可以為利用特定照明圖案來顯示早晨或晚上等特定時段或利用特定照明圖案來顯示溫度、濕度、清潔度、天氣等信息的模式。
[0074]發光機構70可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中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位置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發光機構70可包括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中位于左側的發光二級管接通的第一發光模式(參照圖8的(d)部分)和在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中位于右側的發光二極管接通的第二發光模式(參照圖8的(e)部分)。發光機構70還可以包括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中位于上側的發光二級管接通的第三發光模式(參照圖8的(f)部分)和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中位于下側的發光二極管接通的第四發光模式(參照圖8的(g)部分)。發光二級管的接通位置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參照圖8的(d)、(e)、(f)、(g)部分)可顯示互不相同的信息。
[0075]發光機構70中,印刷電路板74和設置于印刷電路板74的多個印刷電路板71、72可構成一個發光模塊,發光機構70可包括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可同時或分別控制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當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同時接通時,可形成如圖7的(a)部分所示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1:第一照明圖案)。當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中的兩個或三個接通而其余都斷開時,可形成如圖7的(b)部分所示的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2:第二照明圖案)。當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中的單個接通而其余都斷開時,可形成如圖7的(c)部分所示的點(Spot)狀的照明圖案(L3:第三照明圖案)。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可將分別圖示于圖7的(a)、(b)、(c)部分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1、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2及點(Spot)狀的照明圖案L3形成為隨時間變化變更的可變照明圖案。發光機構70可隨時間變化,先顯示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I和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2中的某一種,經過預定時間之后,再顯示另一個。發光機構70可交替地顯示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I和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2。隨時間變化而,發光機構70可依次顯示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I和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2。隨時間變化而,發光機構70可對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1、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L2及點(Spot)狀的照明圖案L3進行多種組合,而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順序。另一方面,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都能發出相同顏色的光。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能夠使一部分發光組發出與其他發光組相異的顏色的光。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都能發出相同照度的光。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能夠使一部分發光組發出與其他發光組相異的照度的光。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能夠以留有時間差的方式依次被控制。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可根據時間的經過依次接通。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可根據時間的經過依次斷開。
[0076]如圖9所示,發光機構70可具有照明圖案的形狀隨時間變化的可變發光模式h、
1、j。發光機構70可形成隨時間變化而大小變更的照明圖案。發光機構70可在形成如圖9的(h)部分所示的第一大小的照明圖案L8之后,如圖9的(i)部分所示,形成大小小于第一大小的照明圖案L8的第二大小的照明圖案L9。發光機構70可在形成如圖9的(i)部分所示的第二大小的照明圖案L9之后,如圖9的(j)所示,形成大小小于第二大小的照明圖案L9的第三大小的照明圖案L10。發光機構70能夠以照明圖案的大小隨著時間的經過逐漸縮小的方式形成,并且,也能以照明圖案的大小隨著時間的經過逐漸增大的方式形成。發光機構70可具有多種可變發光模式,并能選擇性地實施多種可變發光模式。多種可變發光模式的照明圖案的大小縮小的位置可能會相異。多種可變發光模式的照明圖案的大小增大的位置可能會相異。
[0077]多種可變發光模式可包括照明圖案的大小隨時間變化而逐漸縮小且大小縮小的照明圖案的區域為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下側區域的可變發光模式。S卩,可變發光模式下,發光機構70可在發光模式初期形成大小較大的照明圖案,并在改變模式的后期,在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下側區域形成大小較小的照明圖案。多種可變發光模式可以包括照明圖案的大小隨時間變化而逐漸縮小且大小縮小的照明圖案的區域為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上側區域的可變發光模式。即,可變發光模式下,發光機構70可在發光模式初期形成大小較大的照明圖案,并在改變模式的后期,在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上側區域形成大小較小的照明圖案。多種可變發光模式可以包括照明圖案的大小隨時間變化而逐漸增大且大小增大的照明圖案的區域為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下側區域的可變發光模式。即,可變發光模式下,發光機構70可在發光模式初期,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下側形成大小較小的照明圖案,并在改變模式的后期形成大小較大的照明圖案。
[0078]多種可變發光模式可包括照明圖案的大小隨時間變化而逐漸增大且大小增大的照明圖案的區域為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上側區域的可變發光模式。S卩,可變發光模式下,發光機構70可在發光模式初期,在以照明面板2的中央為基準的上側形成大小較小的照明圖案,并在改變模式的后期形成大小較大的照明圖案。
[0079]發光機構70還可包括用于設置主印刷電路板75的主印刷電路板支架76。發光機構70可包括發光機構緊固部77,上述發光機構緊固部77利用螺栓等緊固部件與照明面板底座50相緊固。發光機構緊固部77可形成于主印刷電路板支架76。發光機構緊固部77可由形成于主印刷電路板支架76的至少一個凸臺部構成。
[0080]第二蓋80可與第一蓋60 —同形成照明面板2的前表面外觀。第二蓋80能夠起到遮蔽反射體90的反射體遮蔽部件的作用。第二蓋80能夠起到保護反射體90的反射體保護部件的作用。第二蓋80可設置于照明面板底座50。在第二蓋80可形成使第一蓋60向外部露出的開口部82。開口部82的大小可小于第一蓋60。第一蓋60的外周61可以被第二蓋80遮擋。就第一蓋60而言,可以由開口部82的周邊部83遮擋第一蓋60的外周61。第二蓋80與第一蓋60之間的縫隙78可形成于第一蓋80的前表面64與開口部82的周邊部83之間。若更加詳細說明縫隙78話,縫隙78可形成于第一蓋80的前表面64中與反射體90相向的部分和第二蓋80的開口部82的周邊部83之間。第二蓋80可包括形成有開口部82的前主體84以及至少一個側主體86。前主體84可位于照明面板底座50的前方,能遮擋反射體90。側主體86可遮蔽照明面板底座50與主體I之間的縫隙的一部分。前主體84能夠以位于主體I的前方的方式設置。在空氣吸入流路P沿上下方向開放的情況下,側主體86可包括左側主體86A及右側主體86B。在側主體86包括左側主體86A及右側主體86B的情況下,當照明面板2前進時,空氣吸入流路P可形成于左側主體86A和右側主體86B之間。左側主體86A可遮蔽照明面板底座50和本體I之間的左側縫隙Tl。右側主體86B可遮蔽照明面板底座50和本體I之間的右側縫隙T2。左側主體86A及右側主體86B可分別形成于前主體84的側端。左側主體86A及右側主體86B可分別與前主體84正交。以下,分別區分說明左側排出葉片22A和右側排出葉片22B的情況下,分別稱為左側主體86A和右側主體86B進行說明,除此之外的情況下,將左側主體86A和右側主體86B成為側主體86進行說明。
[0081]反射體90能夠以包圍第一蓋60的外周61的方式配置。反射體90能夠以保衛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的方式配置。反射體90可以為環形狀。反射體90可在第一蓋60的前方形成環形狀的照明帶(照明圖案)。反射體90的內徑Dl可大于第一蓋60的外徑D2。反射體90可包括用于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反射光的反射面92。可包括多個反射面91、92,上述反射面91、92依次反射從發光機構70照射出的光。多個反射面91、92可包括第一反射面91和第二反射面92,上述第一反射面91向前方方向反射從發光機構70照射的光,上述第二反射面92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反射被第一反射面91反射的光。第一反射面91和第二反射面92可向相反的方向傾斜。第一反射面91與第二反射面92可形成于反射體90的內周面。在反射體90的可內周面形成凹陷的凹陷部,凹陷部可形成環形空間93。在反射體90,能夠以環形狀依次配置多個圓弧形狀的反射板93、94、95、96。就反射體90而言,考慮到第一反射面91與第二反射面92的成型,可通過結合多個反射板93、94、95、96來組裝為一個環形狀的反射體90。反射體90可根據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的接通數量,形成相異形狀的照明圖案。
[0082]透光蓋100能夠以環形狀形成。透光蓋100可包括環形狀的環板102。透光蓋110可包括以中空的圓筒形狀形成的中空筒104。環板102可突出地形成于中空筒104的前端。中空筒104可與環板102正交地形成。環板102與中空筒104能夠以一體方式形成。環板102可位于反射體90和第二蓋80之間,中空筒104的至少一部分可位于反射體90和第一蓋60之間。環板102可固定于反射體90和第二蓋80之間。中空筒104可以防止異物向第一蓋60與第二蓋80之間滲透。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可穿過中空筒104,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照射。透光蓋100可以起到用于擴散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的擴散板的作用。透光蓋100可涂敷有用于擴散光的光擴散層。
[0083]對如上構成的本發明的作用進行說明如下。
[0084]首先,發光機構70可以同時接通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可分別照射光。從發光機構70照射的光能夠以放射形照射,從多個發光模塊A、B、C、D、E、F、G、H照射的光在通過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的同時,可向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的外側方向照射,而照射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可照射放射狀的光。放射形的光可從形成于反射體90的內側的空間S朝向反射體90的第一反射面91,在第一反射面91,光照射方向可變更為前方方向,并朝向第二反射面92。第二反射面92可向形成于反射體90的內側的空間S的方向重新照射光,被第二反射面92反射的光可通過第一蓋60與第二蓋80之間的縫隙,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照射。如圖7的(a)部分所示,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顯示環形狀的照明圖案。顯示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的環形狀的光的大小可小于反射體90,并通過第一蓋60與第二蓋80之間的縫隙78照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因而能夠以鮮明的環形狀進行照射。
[0085]另一方面,發光機構70可以為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的一部分接通而其余斷開。當多個發光二級管71、72的一部分接通時,發光機構70可接通設置于相鄰的兩個以上的發光模塊的發光二級管可接通。當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的一部分接通時,發光機構70可接通設置于一個發光模塊的所有發光二極管或僅接通設置于發光二極管的多個發光二級管中的一個發光二極管。設有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發光模塊可以照射光,而僅設有斷開的發光二級管的發光模塊中有可能不會照射光。從設有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發光模塊照射的光可在通過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的同時,向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的外側方向照射。向照明面板底座50和第一蓋60之間的外側方向照射的光與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都接通的情況一樣,能夠依次反射光,而在此時,反射體90可能不會由其整體沿著圓周方向照射光,而是僅由與設有接通的發光二級管發光模塊相向的一部分區域反射光。另一方面,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可通過第一蓋60與第二蓋80之間的縫隙78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照射,而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可顯示如圖7的(b)部分所示的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或顯示如圖7的(c)部分所示的點(Spot)形狀的照明圖案。只有在多個發光二極管71、72的一部分接通的情況下,發光機構70才能使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數量相異,并且,當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數量在3個以上時,可在相鄰的三個以上的發光二極管同時接通時,使發光機構70顯示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當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數量在I?2個時,可使發光機構70顯示點(Spot)形狀的照明圖案。顯示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的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或點(Spot)形狀的照明圖案的大小可以小于環形狀的照明圖案。由于顯示在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的一側開口的環形狀的照明圖案或點(Spot)形狀的照明圖案會通過第一蓋60與第二蓋80之間的縫隙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64照射,因而可以鮮明地顯示。
[0086]運轉顯示模式和信息顯示模式中的某一模式下,空氣調節器能夠顯示環形狀的鮮明的光,運轉顯示模式和信息顯示模式中其他模式下,能夠顯示一側開口的環形狀或點形狀的鮮明的光。
[0087]用戶通過觀察顯示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的照明圖案的形狀及照明圖案的位置,就能在遠距離確認當前的顯示模式,由此能夠輕易識別空氣調節器的運轉信息或各種信肩、O
[0088]圖10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二實施例的照明面板的局部放大剖視圖。
[0089]本實施例的空氣調節器中,反射體90’可包括主體部98以及形成于主體部98的光擴散部99,除了反射體90’包括主體部98和光擴散部99之外,其他結構及作用與第一實施例相同或類似,因而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對上述相同的附圖標記的詳細說明。
[0090]主體部98可由與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反射體90相同的形狀形成,且上述主體部98的材質可由合成樹脂或金屬材料組成。如本發明第一實施例,反射體90’可包括多個反射面91、92,多個反射面91、92可形成于光擴散部。光擴散部99可包括涂敷于主體部98的白色涂敷層。
[0091]圖11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三實施例的剖視圖。
[0092]如圖11所示,本實施例的空氣調節器還能包括用于引導從發光機構70照射的光的導光板130。除導光板130之外的其他結構及作用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或第二實施例相同或類似,因而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對上述相同的附圖標記的詳細說明。
[0093]導光板130可朝向光照射方向位于發光機構70和發射體90之間。導光板130可在將光的散射或減少最小化的同時,向反射體90傳輸光。導光板130可由中空的圓盤形狀或環狀形成。導光板130用于將從發光機構70照射的光引向反射體90,因而導光板130的內周面可與發光機構70相向,而外周與反射體90相向。導光板130可包括中空部132。中空部132可大于發光機構70,并可包圍發光機構70的外周。導光板130的外徑D3可小于反射體90的內徑Dl。導光板130的內徑D4可大于發光機構70的外徑D5。若從發光機構70照射光,貝U光可以通過導光板130的內周圍向導光板130照射,在透過導光板130之后,通過導光板130的外周進行照射。透過導光板130的外周的光可從反射體90的內周圍反射,從而通過第一蓋60與第二蓋80之間的縫隙78向第一蓋60的前表面照射。
[0094]圖12為示出本發明的空氣調節器的第四實施例的剖視圖。
[0095]如圖12所示,本實施例的空氣調節器的第一蓋60可包括內主體部68和外主體部69,上述外主體部69以傾斜或圓弧方式形成在內主體部68的周邊。除第一蓋60之外的其他機構及作用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至第三實施例中的一個相同或類似,因而省略詳細說明。
[0096]內主體部68和外主體部69可彎曲地形成。外主體部69可從內主體部68的外周以彎曲的形狀形成。內主體部68可位于第二蓋80的開口部82,外主體部69能夠朝向反射體90的內周圍的方向以或圓弧方式形成在內主體部68的外周。外主體部69的形狀可以是,從內主體部68越靠近后方方向,外徑越變大。內主體部68可由圓盤部構成,外主體部69形成于圓盤部的周邊,越靠近后方,外徑越變大。第一蓋60的外主體部69的前表面的一部分可以與反射體90相向,第一蓋60的內主體部68的前表面不與反射體90相向,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可在外主體部69的前表面形成照明圖案。被反射體90反射的光可在向內主體部68的前表面大面積發散的同時,在第一蓋60的外主體部69的前表面受限。內主體部68可以成為不形成照明圖案的照明圖案未形成部,外主體部69可以成為用于形成照明圖案的照明圖案形成部,并且,形成于第一蓋60的前表面的一部分的照明圖案可在外主體部69的前方位置鮮明地顯示顏色及形狀。
[0097]另一方面,本發明不限定于上述實施例,能夠在本發明所屬技術范疇內進行各種實施是顯而易見的。
【權利要求】
1.一種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包括: 本體,通過空氣吸入口吸入室內空氣來進行空氣調節之后,通過空氣排出口排出,以及 照明面板,設置于上述本體; 上述照明面板包括: 照明面板底座, 第一蓋,配置于上述照明面板底座, 發光機構,在上述照明面板底座和上述第一蓋之間向上述照明面板底座和上述第一蓋之間的外側方向照射光, 第二蓋,與上述第一蓋之間具有縫隙,以及 反射體,通過上述縫隙將上述發光機構照射的光反射至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反射體的內側形成有用于配置上述發光機構的空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反射體以包圍上述照明面板底座和第一蓋之間的方式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反射體以包圍上述第一蓋的外周的方式配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反射體的內徑大于上述第一蓋的外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蓋只有前表面的一部分與上述反射體相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以向前方凸出的方式呈圓弧狀, 上述反射體具有用于向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反射光的反射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反射體包括依次反射由上述發光機構照射的光的多個反射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個反射面包括: 第一反射面,向前方反射由上述發光機構照射的光;以及 第二反射面,向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反射被上述第一反射面反射的光。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二蓋形成有使上述第一蓋向外部露出的開口部。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開口部的大小小于上述第一至JHL ο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縫隙形成于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和上述開口部的周邊部之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照明面板還包括透光蓋,上述透光蓋使被上述反射體反射的光透射,并保護上述反射體。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發光機構以放射狀照射光的方式配置多個發光二級管而成。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發光機構具有在上述第一蓋的前表面形成的照明圖案的大小和位置中的至少一種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發光機構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中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數量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發光機構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中接通的發光二極管的位置相異的多種發光模式。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發光機構具有照明圖案的形狀隨時間變化的可變發光模式。
【文檔編號】F24F13/20GK104236049SQ201410038793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14日
【發明者】金悍國 申請人:Lg電子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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