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化工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滾筒刮板干燥機雖然可以在干燥時對物料進行翻動,但是其內部的刮板設計并不能符合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要求。無論是內壁式刮板還是中軸式刮板,其刮板都沒有緩沖弧度,會造成物料被提升后以拋物線形式落下,容易破壞條狀鋁顏料的成型度。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上述背景技術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以防止條狀鋁顏料在干燥過程中其形狀被物理性破壞。
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包括:滾筒、位于滾筒內部的轉動軸、以及安裝在轉動軸上的攪拌葉,其中:
攪拌葉為沿轉動軸徑向彎曲的弧形板,且攪拌葉的弧形面朝向轉動軸延伸方向的一側;
沿轉動軸的延伸方向,攪拌葉設有多組,每組攪拌葉均包括第一葉片和第二葉片;
所述第一葉片、第二葉片相對布置在轉動軸的兩側,且第一葉片、第二葉片的彎曲方向相反,第一葉片遠離轉動軸的一側與滾筒的內壁抵靠,第二葉片遠離轉動的一側與滾筒的內壁之間預留有間距。
優選地,沿轉動軸的回轉方向,所有第一葉片和第二葉片繞轉動軸的環面交錯排列。
優選地,轉動軸與滾筒同軸布置。
優選地,第一葉片的長度大于第二葉片的長度。
優選地,第一葉片、第二葉片靠近轉動的一側均與轉動軸平滑連接。
優選地,第一葉片、第二葉片均由條形板彎曲而成。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對攪拌葉進行設置,使攪拌葉具有弧形,并使弧形面朝向轉動軸延伸方向的一側,利用弧形面的緩沖作用,以防止條狀鋁顏料在干燥過程中其形狀被物理性破壞。同時,通過將攪拌葉設置成多組,并使每組攪拌葉均包括第一葉片和第二葉片,使第一葉片、第二葉片相對布置在轉動軸的兩側,使第一葉片、第二葉片的彎曲方向相反,使第一葉片遠離轉動軸的一側與滾筒的內壁抵靠,第二葉片遠離轉動的一側與滾筒的內壁之間預留有間距,以利用第一葉片將滾筒壁上的顏料刮落下去,并使刮落的延伸沿第一葉片的弧形凹面進入第二葉片的弧形凸面,并由第二葉片與滾筒之間的間距滑落出去,從而增強緩沖效果。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在干燥條狀鋁顏料時最大限度的保證其形態完整性;且結構簡單、運行穩定可靠,可用于同類型裝置的優化,擴大其應用范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中所述第一葉片和第二葉片繞轉動軸環面排列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1-2所示,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中所述第一葉片和第二葉片繞轉動軸環面排列示意圖。
參照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的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包括:滾筒1、位于滾筒1內部的并與與滾筒1同軸布置的轉動軸2、以及安裝在轉動軸2上的攪拌葉3,其中:
攪拌葉3為沿轉動軸2徑向彎曲的弧形板,且攪拌葉3的弧形面朝向轉動軸2延伸方向的一側;沿轉動軸2的延伸方向,攪拌葉3設有多組,每組攪拌葉3均包括第一葉片31和第二葉片32;所述第一葉片31、第二葉片32相對布置在轉動軸2的兩側,且第一葉片31、第二葉片32靠近轉動的一側均與轉動軸2平滑連接;所述第一葉片31、第二葉片32均由條形板彎曲而成,且第一葉片31、第二葉片32的彎曲方向相反;所述第一葉片31的長度大于第二葉片32的長度,第一葉片31遠離轉動軸2的一側與滾筒1的內壁抵靠,第二葉片32遠離轉動的一側與滾筒1的內壁之間預留有間距。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對攪拌葉3進行設置,使攪拌葉3具有弧形,并使弧形面位于轉動軸2延伸方向的一側,利用弧形面的緩沖作用,以防止條狀鋁顏料在干燥過程中其形狀被物理性破壞。同時,通過將攪拌葉3設置成多組,并使每組攪拌葉3均包括第一葉片31和第二葉片32,使第一葉片31、第二葉片32相對布置在轉動軸2的兩側,使第一葉片31、第二葉片32的彎曲方向相反,使第一葉片31遠離轉動軸2的一側與滾筒1的內壁抵靠,第二葉片32遠離轉動的一側與滾筒1的內壁之間預留有間距,以利用第一葉片31將滾筒1壁上的顏料刮落下去,并使刮落的延伸沿第一葉片31的弧形凹面進入第二葉片32的弧形凸面,并由第二葉片32與滾筒1之間的間距滑落出去,從而增強緩沖效果。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條狀鋁顏料的干燥裝置,在干燥條狀鋁顏料時最大限度的保證其形態完整性;且結構簡單、運行穩定可靠,可用于同類型裝置的優化,擴大其應用范圍。
此外,本實施例中,沿轉動軸2的回轉方向,所有第一葉片31和第二葉片32繞轉動軸2的環面交錯排列,以使得顏料攪拌的更為均勻。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