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采暖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在我國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是指以溫度不高于60°C的熱水作為熱源,在埋置于地板下的地暖盤管系統內循環流動,把地板加熱到表面溫度18?32°C,均勻地向室內傳導和輻射熱量,達到采暖的效果。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可以節省大量能源,環保、衛生、節約工程造價、節省占地面積、施工簡單、工期短,暖管的壽命長達50年,同時它還符合“腳熱頭涼”的人體生理要求,適合中醫養生,是當今最先進的采暖方式。
[0003]由于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結構的特點,導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熱惰性大,從開啟到達到預期溫度耗時較長,室內溫度控制滯后。因此,人們通常將室內溫度設定在一個固定值,整個采暖季地板輻射采暖系統一直運行。但是,這樣的做法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費,不符合現在的節能環保理念。同時,由于地板中甲醛的釋放是隨溫度的升高而加劇的,因此地板加熱溫度不宜過高。而低溫散熱器是在終端散熱,來帶動室溫升高,可以迅速達到室內升溫的效果。但是這樣會使得室內溫度不均勻,舒適性比較差。
[0004]因此,需要提供一種可以降低地面溫度以降低甲醛釋放量及迅速調節室內溫度的聯合供暖系統。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通過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維持室內的基本溫度,利用低溫散熱器調節室內的溫度,保證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優點的同時可以迅速的調節室內的溫度。
[0006]特別地,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包括:低溫熱源、分集水器、地暖盤管系統和低溫散熱器,所述低溫熱源通過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與所述分集水器相連并形成閉式回路,所述分集水器與所述地暖盤管系統相連,所述地暖盤管系統設置于室內地板下方,所述低溫散熱器通過第三管道和第四管道分別與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相連,所述第三管道和所述第四管道分別為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的支路。
[0007]可選地,還包括設置在地板下方的地面溫度傳感器,所述地面溫度傳感器檢測地面溫度,獲得檢測數據并顯示。
[0008]可選地,還包括地板溫度控制器和溫度比較器,所述地板溫度控制器接收所述地面溫度傳感器的所述檢測數并傳送給所述溫度比較器,所述溫度比較器將所述檢測數據與一預定數據進行比較以判斷地面溫度狀態。
[0009]可選地,所述分集水器還配置有可控制所述分集水器的開關狀態的分集水器控制閥,所述地板溫度控制器基于所述地面溫度狀態控制所述分集水器控制閥的開啟和關閉。
[0010]可選地,在所述第三管道或所述第四管道上還設有散熱器恒溫控制閥。
[0011]可選地,在所述第三管道和所述第四管道上還分別設有一個排氣閥。
[0012]本實用新型的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通過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維持室內的基本溫度,利用低溫散熱器調節室內的溫度,保證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優點的同時可以迅速的調節室內的溫度。同時,本實用新型可以降低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的地面溫度,降低地板中的甲醛釋放量。
[0013]根據下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的詳細描述,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更加明了本實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優點和特征。
【附圖說明】
[0014]后文將參照附圖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標示了相同或類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這些附圖未必是按比例繪制的。附圖中:
[0015]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的原理圖;
[0016]圖2是圖1所示聯合供暖系統的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的原理圖。其一般性地包括:低溫熱源1、分集水器2、地暖盤管系統9和低溫散熱器6。所述低溫熱源1通過第一管道81和第二管道82與所述分集水器2相連并形成閉式回路,所述分集水器2與所述地暖盤管系統9相連。如圖2所示,所述地暖盤管系統9設置于室內地板下方。返回參考圖1,這里圖中只示出一個地暖盤管系統9,可以理解,多個所述地暖盤管系統9遍布于整個室內的地板下方。所述低溫熱源1提供45°C的熱水,通過第一管道81流入所述分集水器2中,所述分集水器2將接收到的熱水分別輸送給各個地暖盤管系統9,各個地暖盤管系統9加熱地板,地板通過熱傳導和熱輻射的方式向室內傳遞能量,此時熱水溫度降至35°C并返回至所述分集水器2,所述分集水器2將35°C的熱水通過第二管道82傳送至低溫熱源1中作再次使用。
[0018]所述低溫散熱器6通過第三管道83和第四管道84分別與所述第一管道81和所述第二管道82相連,所述第三管道83和所述第四管道84分別為所述第一管道81和所述第二管道82的支路。在所述第三管道83和所述第四管道84上還分別設有一個排氣閥10,用以排除所述第三管道83和所述第四管道84中的空氣。所述低溫散熱器6與所述地暖盤管系統9共用一個低溫熱源1。所述低溫熱源1提供的45°C熱水從第一管道81進入第三管道83,由第三管道83進入所述低溫散熱器6中,所述低溫散熱器6接收到熱水,作為對室內散熱熱源的調節和補充,可以使室內溫度迅速到達需要的溫度,此時,熱水溫度降至35°C,由低溫散熱器6通過第四管道84進入第二管道82,由第二管道82回至低溫熱源1中作再次使用。
[0019]所述地暖盤管系統9上方布置有混凝土層,混凝土層上方布置地板,因此地暖盤管系統9開始供暖時需要先致熱混凝土層,再致熱地板,然后由地板致熱空氣。
[0020]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在混凝土層和地板之間還設有地面溫度傳感器4,所述地暖盤管系統9還配置有地板溫度控制器5和溫度比較器11,所述分集水器2還配置有可控制所述分集水器2的開關狀態的分集水器控制閥3。地面溫度傳感器4用以檢測地面的溫度,獲得檢測數據并將檢測數據顯示在一顯示面板上,用戶可以讀取顯示面板上的溫度。所述地板溫度控制器5接收所述地面溫度傳感器4的所述檢測數據并傳送給所述溫度比較器11,所述溫度比較器11將所述檢測數據與一預定數據進行比較以判斷地面溫度狀態。所述地板溫度控制器5基于所述地面溫度狀態控制分集水器控制閥3的開啟和關閉。當所述檢測數據小于所述預定數據,說明地面溫度未達到預定溫度,分集水器控制閥3處于開啟狀態,分集水器2繼續為地暖盤管系統9供應熱水。當所述檢測數據大于或等于所述預定數據,地面溫度達到預定溫度,分集水器控制閥3處于關閉狀態,分集水器2不再為地暖盤管系統9供應熱水。一般地,預定溫度可設定為25°C。
[0021]所述低溫散熱器6作為地暖盤管系統9的補充散熱設備,用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打開或者關閉所述低溫散熱器6。此外,在所述第三管道83或所述第四管道84上還設有散熱器恒溫控制閥7。用戶還可以通過調節散熱器恒溫控制閥7來快速的調節室內溫度。
[0022]地暖盤管系統9可以維持地面部分溫度為25°C,保證室內的溫度維持在14-16°C,而低溫散熱器6作為室內散熱熱源的補充和調節設備,保證室內溫度達到18-20°C,且用戶還可以通過散熱恒溫控制閥7來設置和調整室內溫度。
[0023]至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認識到,雖然本文已詳盡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多個示例性實施例,但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仍可根據本實用新型公開的內容直接確定或推導出符合本實用新型原理的許多其他變型或修改。因此,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應被理解和認定為覆蓋了所有這些其他變型或修改。
【主權項】
1.一種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低溫熱源、分集水器、地暖盤管系統和低溫散熱器,所述低溫熱源通過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與所述分集水器相連并形成閉式回路,所述分集水器與所述地暖盤管系統相連,所述低溫散熱器通過第三管道和第四管道分別與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相連,所述第三管道和所述第四管道分別為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的支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聯合供暖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地板下方的地面溫度傳感器,所述地面溫度傳感器檢測地面溫度,獲得檢測數據并顯示。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聯合供暖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地板溫度控制器和溫度比較器,所述地板溫度控制器接收所述地面溫度傳感器的所述檢測數并傳送給所述溫度比較器,所述溫度比較器將所述檢測數據與一預定數據進行比較以判斷地面溫度狀態。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聯合供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集水器還配置有可控制所述分集水器的開關狀態的分集水器控制閥,所述地板溫度控制器基于所述地面溫度狀態控制所述分集水器控制閥的開啟和關閉。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聯合供暖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管道或所述第四管道上還設有散熱器恒溫控制閥。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聯合供暖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管道和所述第四管道上還分別設有一個排氣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包括:低溫熱源、分集水器、地暖盤管系統和低溫散熱器,低溫熱源通過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與分集水器相連并形成閉式回路,分集水器與地暖盤管系統相連,低溫散熱器通過第三管道和第四管道分別與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相連,第三管道和第四管道分別為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的支路。本實用新型的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與低溫散熱器聯合供暖系統,通過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維持室內的基本溫度,利用低溫散熱器調節室內的溫度,保證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優點的同時可以迅速的調節室內的溫度。同時,本實用新型可以降低地面溫度,降低地板中的甲醛釋放量。
【IPC分類】F24D3/10
【公開號】CN204962926
【申請號】CN201520741535
【發明人】施偉, 施浩, 趙魯英, 項前
【申請人】蘇州工業園區宅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3日